第392章
另一处海军基地。
收到回信的杰克眉飞色舞,他有自己的单人宿舍,这是属于教官的福利。
她仍然称他“亲爱的杰克”,他好高兴,就像……就像他们在哈佛的时候,那时候他们都还非常年轻,那时候他们如此快乐,互相爱恋。
他相信他们当时是爱着的,只是……现在他们都变了。或许他们以后还有机会,只要……只要等到战争结束。
啊,他真是很想能去真正的战场,真正的前线,她会见到他胸前的荣誉勋章,他凭自己的本事得到的勋章。他会成为她心中的英雄吗?一定会的,她会为他感到骄傲。那时候,她还会是当年的凯特,而不是……一国之君。
他决定再次申请去太平洋战场,小乔要申请去新组建的110航空大队,110航空队的目的地是欧洲战场,他可不想去英国,或是大西洋舰队。现在,海军的小伙子们全都热情洋溢的想去太平洋战场痛揍日本鬼子。
*
新罗马。
瑞典驻俄国大使比约恩吉尔哈伦王子求见陛下。
大使先生与陛下的私交甚好,每周都来冬宫拜访。米沙叫他“叔叔”,但阿拉斯泰尔并不想让大使先生见到孩子。
今天,比约恩是来跟凯瑟琳谈合作的。瑞典的军工产业相当强悍,有自主设计生产的坦克、战斗机、自走炮等等武器,维京后代也相当武德充沛,瑞士目前有50万常备军、150万预备役,而总人口才区区600万人,可以说是“全民皆兵”了。因此德国并不想啃这块“硬骨头”,而宁愿花钱跟瑞典做生意。
德国监控瑞典企业,不允许他们向英国出口滚珠轴承等产品,但要是瑞典企业派人到俄国办厂,既没有违反与德国的合作协议,又能赚钱,属于曲线救国了。瑞典企业会派工程师带着图纸过来,美国企业会“赞助”机床,还会派人来训练工人操作机床。
“这儿太远了,难道还要从南美洲最南端运输去英国?”
比约恩摇头,“俄国工厂的产品供应太平洋市场,美国下了一批订单要送到夏威夷,还有澳大利亚的一批订单。”
啊,明白了。从俄国运输去亚洲,距离和费用都跟从瑞典运输去亚洲差不多。从欧洲到亚洲多走苏伊士运河,可现在不是在打仗吗,苏伊士运河仍然是英国实际控制区,瑞典既怕英国不放行,又怕德国潜艇抽风击沉货轮。总之瑞典企业认为直接在距离遥远的国家开个分厂更稳妥方便,成本更低。
行吧。
第一批开办分厂的有瑞典最大军工企业博福斯公司(bofors),他家生产的40毫米高射炮卖遍全欧洲,德国有,英国也有。美国也购入一批40炮,列装在海军军舰上,据说非常好用,拥有现在的“黑科技”自动装弹系统,因此射速极高,1分钟可发射200+弹,射程可以高达7000米以上,精度也相当喜人,配备了目前最先进的光学瞄准镜。以至于美国海军要求美国企业“仿制”该炮。
凯瑟琳也准备购入一批40毫米高射炮用作防御工程的一部分。你可以用不上,但最好有。
澳大利亚订购40炮也是担心日军会进攻,总之战争期间,具有战略意义的国家都在狂买武器装备,实在没钱可以赊账/贷款,你那么大一个国家呢,只要不亡国,慢慢还总是可以还完的。
凯瑟琳也从战争中学了一些经济学,对一个国家来说,大多都是“大到不可能破产”了,特别是地里有资源的,总有翻身的机会。再搞点拳头产业,分分钟崛起。
就像二战之后的德国,尽管所有值钱企业都被美苏英法瓜分,连机床都被人家拖回本国,还不是飞速再次崛起,成为欧洲第一工业强国。
凯瑟琳对瑞典企业要来办厂表示欢迎,至于工人问题,那也不是个问题,俄国每个月都从欧洲运送移民过来,一艘邮轮(有时候甚至是条件很差的货轮)一般满载1000到5000人(视载重量不等)。今年新增人口5
万多人,其中有至少1/3青壮年劳动力,完全可以满足这些企业的招工需求。
并且《俄罗斯帝国劳动法》还规定了,规模超过10人的工厂必须有10%的女工,并鼓励在不影响劳动效率的情况下优先雇佣残疾人;对纺织厂这种大量雇佣女工的工厂还要求工厂必须设立托幼所,政府补贴一部分托幼所费用。
释放女性劳动力,利国利民。
一个典型家庭包括一对父母、至少两个孩子,双职工家庭可以保证他们有足够收入养活孩子,也更愿意多生孩子。
建设一个新国家最大的好处是没有太多条条框框,一切都是从无到有,因此可以在建国伊始就将整个国家的基础搭建好,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天经地义。
成年年龄同其他大部分国家相同,18岁成年,18岁可考驾照,但结婚年龄推迟到20岁,是觉得18岁的孩子压根不知道结婚是什么。无论什么民族,禁止18岁以下的童婚,此项几乎是专门针对犹太人的,犹太人有童婚传统,且几乎只是女性,常见25岁男子迎娶14、5岁女童,甚至更年幼的都有。
凯瑟琳每个月都要审批涉及童婚的案件,《俄罗斯帝国民法典》规定了涉及童婚的案件一审就是省级最高法院,二审是国家最高法院,二审终审制,出具判决书后呈交首相或君主审批。
法官们都还挺称职的,童婚案件全部都判决违法,不管女童是“自愿”或被迫。按照法律,涉案女童全部入住妇女和儿童救助中心,大部分女童后续会剥夺其监护人的监护权,改由当地政府监护。涉案男性通常被判6个月到5年的监禁,有时候是民事案有时候是刑事案。
凯瑟琳挺烦恼的,建国都有1年多了,童婚案件仍然没有彻底消失。看来是判的不够重呀。
犹太这个民族惹人厌恶也不是没有理由的,他们太抱团,有自己的语言和宗教文化,拒绝被其他民族同化;他们聪明而贪婪,道德底线非常灵活,普遍接受了更好的教育,但却仍然固守一些早已落后的“传统”,说人话就是对己(男人)有利的要延续。
第366章
凯瑟琳这段时间总在跟最高法院的法官们开会,计划出台专门的宗教方面的法律,要取消所有宗教中的不合法的“传统”,法律必须高于宗教和传统。法官们担忧这会导致一些民族的群众的反感乃至抗议。
拟定法律的第二条是“宗教信仰自由”,第三条是“宗教事务管理不得违法国家法律”,细则是但凡违反法律的宗教传统都不受本法律保护。
要不是国家制度不对,凯瑟琳甚至还想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确实不太适用新俄国,但要有一个核心思想,要注重培养国民的国家荣誉感、民族自豪感。这里需要向美利坚合众国学习,抄抄作业;当然也要抄德国的作业。
美国摸索了100多年,形成了非常特别的国家,说是“散装美利坚”也没有问题。但她有核心凝聚力,宽泛来说就是“自由、民主、平等”,具体到每个州都有自己的口号,纽约州是“永远向上”,新罕布什尔州是“不自由,毋宁死”。
但总体来说,美国是个宗教国家,“上帝保佑美利坚”,不管何种宗教,在美国都能得到很好的发展。
凯瑟琳觉得好的部分要学习,不好的部分就算了。正因为美国对宗教的宽容态度,才会产生如此多的“邪/教cult”,这部分就不学了哈。
至于德国,是另一种类型。她非常推崇“个人崇拜”,欧洲国家大多如此,“朕即国家”,从法国路易十四到德意志帝国威廉二世,莫不如是。现在这一套又用在希特勒身上,纳/粹/礼举手行礼,口呼“希/特/勒/万/岁”,就是一种目的明确的洗脑仪式,反复捶打国民意识,将希特勒“神化”了。
不得不说,搞意识形态这一套,你们德意志人还是很拿手的。
宗教国家的王室更喜欢“君权神授”这个概念,宗教只是统治者的手段,美国如此,德国也是如此。
基里尔大公还在世的时候与尤苏波夫公爵商议,新帝国的君主必须高高在上,不可“与民同乐”。凯瑟琳并不同意他的观点,现在是传媒的世界,媒体记者被称为“无冕之王”,媒体乐于报道统治者的消息,媒体决定群众能看到什么,君主必须掌握、利用这股力量,便不能像上世纪的王室那样过于“脱离群众”。
这会令君主失去“神性”,有点危险。
20世纪不太好讲“君权神授”了,但可以采取其他方法,使得君主成为“国家意志”的代表。参考……不太好参考希特勒了,嗯,参考特兰普吧。懂王一出,谁与争锋。
特兰普是21世纪政客中最擅长使用社交媒体的一个,擅长胡言乱语,就这居然美国群众还很买账。公众传媒专家分析认为群众其实很多时候不太明白他在说什么,他说了什么不是很重要,只要他保持“流量”,也就是“刷脸熟”,那么美国群众就认可他。
当然网络时代的经验不适合现在,王权君主不可以乱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