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于家媳妇被于家男人如熊一样粗鲁的声音给吓到,颤抖了下胳膊,不过马上就恢复过来,她搭着眼皮,小心翼翼地捏着自己洗得皱皱的帕子,声音如蚊蝇:“她在……”
于家媳妇把刚刚给了于家男人表哥的地址再次给了于家男人。
于家男人听了,面色顿时沉了下来,他暗骂了一句:“好啊,让老子在外面吃苦,她自己一个人快活是吧?”
于家男人磨牙的声音,隔着老远都能听清:“要是让老子逮到她,非得让她知道什么叫孝顺。”
见于家男人马上就要走,表嫂立马扑过去,抓住于家男人的袖子,语重心长:“路上这么远,让我男人替你去跑跑腿吧,我们去屋里坐着。”
似乎是生怕于家男人不愿意,她使劲朝着几位族老使眼色,希望几位族老能帮帮她。
同时,也就能帮帮她男人。
于家男人这恰如意外的“回来”,除了于家媳妇之外,于家族老和他们二人,是一点也不喜悦也不开心,只有计划之外的慌张。
族老们接受到信号,在于家男人和于家表哥之间犹豫了好一会儿,终于下定了决心:“对,你先坐着吧,刚回来跑什么跑?让阿莫替你去跑腿就是了。”
被称为阿莫的就是于家男人的表哥,他在自己媳妇的示意下,也连连点头,希冀的目光落在于家男人身上:“你刚回来,多休息一会儿,弟媳妇也有很多话要和你说呢,这种小事,就让我去跑腿就好了,我们都是一家人,我你还不放心吗?”
忽略掉于家媳妇伤心欲绝的表情,于家男人在这样的劝说下毫不动摇,依旧不为所动道:“不行,老子要亲自去找她,让她知道到底谁才是老子,她所有的钱财,都应该孝敬谁。”
听到自己心心念念的钱财二字,于家表哥抖了一下,和于家媳妇各自对视了一眼。
他们心里的预感终于成了真。
果然,于家男人一走就是这么长时间,抛妻弃子这么久,忽然回来,想也知道是为了那些钱财而来,和他们的目标一样。
这对于他们二人来说,是一个天大的噩耗。
本来想着于家也就于家媳妇一个软柿子捏,最多就是要收养于家媳妇几个孩子一时半会儿,直到钱财全部拿到手。
现在看来,却是意外突生。
于家的软柿子是捏了,但又突然来了个硬柿子。
这硬柿子又酸又涩,还比他们更加名正言顺,这让一切都充满了变数。
表嫂推了表哥一把。
表哥如梦初醒,立马大嗓门地推荐道:“我跟你一块走,能帮的上忙最好。”
或者能有口“肉汤”喝就更好了。
本来这么大一块肥肉摆在眼前,却突然冒出一只狗和他抢食,这只狗还比他更凶残更有名声,种种都让表哥难受极了,只能寄托于有没有点银子从他们于家手里撒下来,有点“肉汤”喝也好。
不过表嫂却并不想止步于此,在征得于家男人一起同去的同时,她把自家男人给拉到一边,悄悄说了两句话。
“你看情况行事,最好找机会趁表弟没反应过来,让侄女把生意借给我们打理。实在找不到机会,你就多多说她爹几句坏话,让她知道她爹有多坏,此次就是想把她的钱全部攥在手里,得多给她洗洗脑,让她相信我们才是帮她的。”
第63章 完美
沿街的大路边,急急走来一行人。
明明是风吹的冷寒的天气,这群人却行色匆匆,无论是面色黑沉的男人,还是满脸贪婪的表哥,甚至抱着孩子神色迷茫的女人,都走路走的飞快。
其中一个男人男人脚步不停,走在最前面,就连同行的女人跟不上脚步,落了一段路都没管,自顾自走自己的。
那双贪心又理直气壮的眼睛,全是势在必得。
光看他们这个样子,走路带风,脚步不停,活像是逃荒逃命的,看他们身上的衣裳,也是朴素又耐脏的颜色,无疑也是简单的种地人,若不是了解情况的人,绝对想不到,他们是来找自己女儿或者侄女来要家财的。
崭新的二层小楼咯吱咯吱,两扇窗户摇摇晃晃。
街巷底下吹来的风都是冷寒又张狂的,呼呼呼呼呼,像是一只冰冻的野兽,隔着老远就开始吹气,吹的也不是什么热气,反而是冻了好几百年的冷风。
这群来人的身形匆忙,神色又带着不善,不看其他二人,就看那最前面的男子,就是一副来找茬的样子。
眼见着一行人走进街巷的最里端,再往里,也就是他们刚修建起来的二层小楼,李二花咯咯笑着吃点心的手顿了下,几乎是迟疑地出声:“有人来找您?”
李二花趴在窗台上,半个身子的重量都让窗台给分担去了,但也因此,她的视线落在窗户外面,能清楚看到小楼下面全部的视野。
于桑之与李二花就隔了一半的身位,闻言从里面向窗口瞥去一眼。
那一眼比外面的寒风要更冷,也更凌冽,至少李二花如此觉得。
似乎也就是往那边落了个眼神的功夫,于桑之已经把事情全部都看进了眼底。
她语气淡淡,似乎并不为这行不善之客而心生波澜。
她道:“不用管。”
听到于桑之的话,李二花顿时把自己的心脏放回了肚子里去。
她极为信任于桑之,在她的眼中,于姑娘哪里都好,可靠又厉害,无论什么事情,在于姑娘的手上,都是游刃有余的样子。
也因此,于桑之说了不用管,她就很□□地相信,这些人都不用在意。
桌上的糕点还散发着香气,似乎在告诉她这是个合适的品尝时间。
于是,李二花很自然地从中抓了一只,又抓了一只,甚至还嫌不够,把自己一小只手都装满才满足。
倒不是李二花有多么贪嘴又爱贪小便宜,不愿意自己去买,而是这些糕点全是某个不知名的“好心人”带过来的,又似乎“不经意”地留在这里。
“好心人”就住在隔壁的二层小楼里,是刚搬过来的,时不时就要来“邻居”面前晃上一晃。
每日留一份,这香味也越发浓厚香醇,糕点的形状各异,味道却是越来越好。
到了现在,就是李二花吃了一个,也耐不住自己的欲望,往盘子里伸“魔爪。”
李二花正沉浸在糕点的味道里,门外却传来一点响声。
正往嘴里疯狂塞东西的李二花犹豫地停了下来,那双好奇又迷蒙的眼睛望向于桑之,似乎在无条件无脑子地信任。
于桑之没说话。
果然,不过一会儿,就有个伙计急匆匆地从底下跑来,猛的一推门:“掌柜的,不好了。”
李二花眉头一皱。
伙计急得浑身冒汗:“门外不知道来了哪个疯子,居然说是掌柜的爹,我就没见过这样的人,没说几句就要冲进来,阿松说让他等等先找掌柜的核实,那人不愿意,居然和阿松打起来了。”
于桑之带着李二花下楼的时候,恰好看到两人正各自站在一边喘着粗气。
阿松的脸上挂了彩,嘴角有一点淤青,是于家男人狠狠用拳头打的。
于家男人满身是汗,却没有什么明显的伤口。
这倒不是阿松打不过于家男人,而是阿松真的生怕这位奇奇怪怪的人真是掌柜的爹,所以一个壮汉硬是留了手。
而于家男人日常待在青楼里,身体早就虚了,哪怕是使劲了全力砸的拳头也只有七八分力道。
两人打了本场架,就被人劝住了。
有人见了于桑之裙子一角,高声唱到:“于掌柜来了。”
顿时,两帮人住了手,都各自喘着粗气停在了一旁。
阿松低着脑袋,摸自己嘴角的淤青。
自然有其他伙计带他下去抹药。
而于家男人则呆呆愣在那儿,似乎眼珠子不会转似的。
如果不是有人叫她就是于掌柜,于家男人是万万不敢认的。
这变化也太大了。
在于家男人出走之前,他从没想到,自己的大女儿会在这两年变化这么大,一下子从丑小鸭变成了白天鹅,无论是那张脸,还是体态,都让他不敢相认。
但凡他早知道一点,又哪会这么轻易地走掉,留自己女儿和于家媳妇一起过?
好歹要把人先卖个好价钱,再走人。
于家男人的眼神真是肮脏又贪婪,全是恶意和懊悔。
李二花眉头一皱,往前走了半步,挡在了于桑之的前面,把于家男人的眼神给挡住一半。
李二花一动,于家男人这才回过味来。
无论如何,此刻他回来了,回来接手于家的家业。
于家的女儿也是他说了算。
不用养上两年就白的这么大个生意,还得了个能卖的好女儿,这还不是赚了。
想通了,于家男人跨前一步,简直是颐指气使:“大妞,把这些玩意都交给我,什么米铺米铺的,女孩子家家不要这么抛头露面,这些都交给你老子我来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