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既然拿出五道菜的菜名给我们选,二素三荤的配置更合理,这里是海市,比较容易买到海鲜,所以就往海鲜方向猜了,算是一种……应试时常会用到的蒙题法吧。”江稚微微笑着道。
【慕了,学霸蒙答案:理性分析,百发百中,我蒙答案:抛硬币,正面选a,反面选b】
【前面的,笑死,好真实】
【是不是聪明人都喜欢解题?江教授说起解题思路时眼睛里都有光诶】
【呜呜,老婆又聪明又漂亮,日常羡慕陆予琛一万遍!】
挑了一只适合做烤鸭的肉鸭,让热心摊主帮忙处理好,江稚和陆予琛开始商量着去哪里做烤鸭合适。
陆予琛想也不想,道:“去云酌。”
“云酌?你点外卖的那家餐厅?”江稚想起来。
“至少那家餐厅厨房干净,”陆予琛漫不经心地插着兜,“不干不净的,谁知道会不会吃坏肚子。”
江稚轻抿唇,点点头,这才猛然意识到,陆予琛是一直以来都有把他的事放在心上的。
从前他一直觉得陆予琛是小孩。
虽然陆予琛只比自己小一岁,却已经足够让江稚和陆予琛相处的时候,时时把自己摆在一个“哥哥”的位置上。
哥哥这个词,在江稚看来有很多含义,既意味着辈分、意味着责任,也意味着权威。
陆予琛刚和妈妈一起搬到江稚家隔壁的时候,江稚其实不怎么喜欢他。
因为他好小,只有五岁。
虽然江稚也才六岁。
但小孩子就是这么奇怪,哪怕只差一岁,和对方站在一起,都会下意识觉得自己才是大人,对方是小屁孩。
更何况小时候的江稚确实比陆予琛乖很多。
那时候的陆予琛在江稚看来简直是个问题小孩。
他明明五岁了,却还会尿床,被妈妈从家里丢出来的时候,还会跑到楼下和别家小孩打架。
江稚家那幢小五层,在一片老小区里,小区面积特别小,住户也不多,跟陆予琛和江稚差不多年龄的小孩子更少。
但陆予琛就是有本事把方圆内所有能和他打架的小孩揪出来,每个都跟他们打上一遍。
偏偏陆予琛又不是最能打的那个崽,他就是喜欢挑事,碰上比他弱的,他就骑在人家身上揪人家耳朵,碰上比他强的,他就是被揪耳朵那一个。
每次打完架,他身上的衣服就会像在泥里滚过一样,脏得不得了。
这时候陆予琛的妈妈如果是清醒的,会把他拎回家,用软软的江南口音骂陆予琛道:“乖乖你怎么又打架啦,不听话。”
如果陆予琛打不开家门,就说明妈妈又病了,他会缩着脑袋悄悄溜到江家,趁江稚不注意爬上江家的沙发偷吃江稚放在客厅茶几上的糖果。
江妈妈特别爱干净,喜欢在家里的沙发上套上漂亮的浅色沙发套,那沙发套被陆予琛这么一坐,会在上面留下斑斑点点的泥痕。
那时候江妈妈在银行上班,每天要到六点多才能回家,江爸爸为了帮江妈妈减轻负担,则会瘸着腿推着一辆小车,到附近的小学门口卖些简单好做的小吃。
江稚四岁时曾被江爸爸送着上过一段时间幼儿园,后来他发现幼儿园每天四点半放学,正是江爸爸小吃摊生意最好的时候,如果江爸爸每天来接江稚放学,就意味着要放弃小吃摊的生意,而江妈妈下班时间更晚,根本抽不出时间来接他。
后来江稚就不愿意再上幼儿园了。
他本来就聪明,两岁会背诗,三岁会算术,在幼儿园里看那些阿巴阿巴只会玩泥巴的小朋友,觉得他们都像小呆瓜。
江爸爸见江稚这样,也就不再勉强,每天小吃摊特别忙的时候会放江稚一个人在家里。
而陆予琛,在江稚印象中也没上过幼儿园。
可能是陆予琛妈妈根本就记不起要送陆予琛去幼儿园这件事,就连陆予琛到了要上小学的年龄,都要经江爸爸和江妈妈提醒,对方才知道要带着陆予琛去报名。
大人们都忙的时候,家里便只剩下小孩。
江稚自然而然肩负起替陆予琛收拾残局,和替陆予琛妈妈收拾陆予琛的责任。
每当听到客厅传来“窸窸窣窣”拆糖纸的声音,江稚便会放下手里的算术本,从房间里跑出来,插着腰站在房门口,大声道:“陆小琛,你又跑出去打架!”
接着他就会四下寻找,看看家里有没有可以揍人的东西,晾衣架、衣叉,又或者鸡毛掸子都可以。
找到了,江稚会毫不犹豫抄起来,满屋子追陆予琛,追到了就把他压在沙发上“啪啪”打屁屁。
很奇怪,陆予琛和其他小孩打架的时候,就算输了他也不会服,逮到机会就翻身起来,继续捏着拳头往对方身上挥,但每次挨江稚揍的时候,陆予琛却从不反抗,只会“哎哟哟”叫唤,被江稚揍得狠了,他就瘪着嘴哭起来,“吧嗒吧嗒”流眼泪。
这时候江稚会收手问:“陆小琛,你还闹不闹,还出不出去打架了!”
陆予琛吸吸鼻子,哭唧唧地道:“不闹了,不打了……”
他都认错了,江稚也拿他没办法,趴到沙发上用短短的小手把江妈妈心爱的沙发套揭下来,塞进洗衣机。
顺便他会招招手,让陆予琛也过来,帮他把身上沾满泥的脏衣服扒下,让他暂时换上自己的,然后帮他把脏衣服也洗掉。
几天后,好了伤疤忘了疼的陆予琛再继续出去招猫逗狗,带着一身泥回来蹭江稚的糖吃,再继续被江稚狠狠揍一顿。
就是因为这样,很长一段时间,江稚都只是把陆予琛当邻家弟弟看,而且是一个很烦人的邻家弟弟,从没想过会和他发展出别的可能。
而当江稚大一那年,陆予琛即将高三毕业,他红着一张已经充满青春少年气息的脸,捧着一束玫瑰花来找江稚告白的时候,江稚居然一阵恍惚。
他意识到,那个喜欢惹事生非的邻家皮孩子已经长大了。
至少已经长到了第二性征发育即将完成的阶段。
他开始分泌青春期荷尔蒙,并在多巴胺、去肾上腺素等等物质的多重作用下,开始懂得了什么叫求偶。
这话说的可能有点难听,但当时江稚的脑子里确实是这么想的。
甚至,他都没有认真仔细地去分析过,自己当时为什么也会头脑一热,像陆予琛一样冲动地在脑内多种物质的刺激下答应了他的追求。
他其实应该更理智谨慎一点的,在搞清楚什么是感情、两个人交往又需要肩负起什么之前。
至少他不应该像陆予琛那样冲动。
因为他的身份是哥哥。
是辈分,也是责任。
第十四章
后来江稚和陆予琛在一起,多数时候也下意识地把陆予琛当孩子看。
也许是从小相处养成的习惯,陆予琛多数时候也很听江稚的话,基本上江稚说什么就是什么。
两人相处模式太像兄弟的后果,就是会让江稚经常觉得他们的关系还像以前。
江稚读书时期经常会因为学习太忙而忘了吃饭,他大学时期是学生会主席,还因为勤工俭学在学校里找了份助教的兼职,每次一忙起来就像陀螺似的,永远有做不完的事。
胃病也是那个时候落下的。
等陆予琛发现江稚的胃病已经很严重的时候,已经晚了。
从那时候起,陆予琛便开始非常注意江稚的饮食。
他也开始勤工俭学,一个人出去打两份工。
京市电影学院和a大的距离不算太近,也不算太远,坐公交车几站路,再加上电影学院的课程不像江稚那个专业安排得那么密集,陆予琛便自己偷偷跑出去在距离a大很近的地方租了间房,说方便以后在出租屋里给江稚做饭吃。
江稚当时听说陆予琛乱花钱租房,很生气。
他们两都是学生,陆予琛妈妈去世没多久,留下来的积蓄只够陆予琛支付大学学费,江稚自己也没多少钱,江妈妈和江爸爸工作都很辛苦,江稚上大学的钱都是他们一笔一笔攒下来的,江稚自从出来上学后就再也没问爸妈要过生活费。
有时候他看陆予琛身上穿的衣服实在寒碜。他知道学得起艺术,上得了电影学院的那些学生家里多数非富即贵,正常人家哪舍得往自家孩子身上下这么大的投资,娱乐圈又不是市民广场,哪可能是一般人想去就能进去的。
陆予琛既然考上,就不能和那些学生差太远,至少衣服得穿得体面些,于是偶尔会给陆予琛补贴点零花。
但他哪想得到,陆予琛居然不知什么时候背着他在学校外租了房子。
面对江稚质问,陆予琛倒是一如既往嬉皮笑脸,他搂着江稚的肩膀,笑着道:“钱就是挣来花的嘛,我现在找了份兼职,还有学长给我介绍那种网店模特的工作,一次能赚不少呢!”
“现在当务之急,就是把你的胃养好,要不然你以后出国留学,没我在身边陪你,你胃病发作倒下了都没人帮你叫救护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