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7章

  但是等汉军发现的时候,他已经砍断了一根木条,又暴力把旁边的另一根木条折断,抢了一匹马正要跑。
  见计划失败,伊稚斜彻底破罐子破摔,开始大开杀戒,策马在营地里来回冲杀砍人,离得最近的韩嫣和张次公带着人把伊稚斜围起来,看着他这幅生死不怕的狠厉样子,犹豫着是不是要干脆把人射杀,但毕竟是敌方首领,天子肯定希望能把人生擒,活着送往长安的。
  “噍——!”不等他们下决心,天空中掠过一个巨大的鹰影,李盛从后方一爪子踹在伊稚斜背上,然后不等他翻身抓住自己的翅膀,另一只爪勾狠狠扎进伊稚斜的脖颈处的气管!
  要李盛说,早死早放心,伊稚斜明摆着是早知自己活不了,临死之前想杀一个算一个。
  在李盛看来,大战已毕,任何一个士兵的折损都是没有意义的。
  刘彻想把人活着带回长安,是为了出一口恶气,还有什么比昔日的仇敌对着自己下跪求饶更痛快?
  但这种情绪价值,没必要以士兵的生命为代价,刘彻是天子,他也不是那种爱民如子的性子,他更在乎自己,也正是因此,张次公他们才会犹豫,近些年来,天子越发威严深重,在朝中一言九鼎谁都不敢逆言,如果杀了伊稚斜违背了皇帝的心意,皇帝会不会暗中不喜呢?
  李盛也理解他们,于是他干脆自己出手,他出手杀了伊稚斜,才是万无一失。
  为了彻底免除刘彻迁怒旁人的可能性,伊稚斜刚没气,李盛的翅膀就“骨折”了,至于原因,肯定是伊稚斜攻击的啊!
  果然,得知“伊稚斜发狂折断神鹰翅膀,而后被神鹰杀死”,刘彻一点都顾不上生气了,他派人连夜疾驰把阿曜带回长安修养医治。
  “似这等奸邪狂乱之人,豺狼心性,尔等该早做决断,怎可任由他伤了阿曜?”
  ——也不说把人活着送回长安献俘了,反而觉得伊稚斜死得太晚。
  李盛是待在马车里被送回去的,马车里是刘彻亲自吩咐的,铺了足足六层,就怕颠着他宝贝大金雕。
  自此,一代枭雄伊稚斜的时代落幕了,他的长子乌维继位为单于,带着部众远遁漠北苦寒之地,数十年间再无声讯。
  李盛在马车上被系统告知了一个非常令鹰难过的消息:因为他昨天硬顶着翅膀上的伤去杀伊稚斜,伤上加伤,估计他要持续走地鸡形态最少半年。
  金雕的走地鸡模式真的很蠢萌一点都不威风啊喂!还不如野外见到的大公鸡呢,起码人家是昂首阔步,但是金雕翅膀太大,走路的时候为了保持平衡往往就会左右摇晃,很笨重的。
  但是鹰鹰有什么办法?!
  郁闷的李盛被送到长安马车换软轿子一路直入未央宫。
  刘彻刚掀开帘子,李盛就一秒切换到可怜小白花模式,无力地动了动翅膀,棕褐色的眼睛可怜巴巴地看着铲屎官,还特别小声地嘤嘤叫起来,呜呜呜为了你的大业,人家真的超辛苦的!
  愚蠢的两脚兽果然很吃这一套,刘彻小心地伸手碰了碰阿曜的翅膀,心疼得心尖都在抽抽,这是他从白色小雏鸟一天天慢慢养到大的啊!
  甚至可以说,大金雕才是刘彻养的第一个崽崽。
  李盛开始了在未央宫后殿吃睡吃睡猪一般的生活模式,刘据小朋友得知他翅膀折了,还过来对着大金雕大哭一场,刘彻哄了半天,得到“阿曜的翅膀可以痊愈”的肯定答复,才挂着两个肿眼泡一抽一抽地离开了。
  小孩子哭得李盛心里都有点心虚了,咳,那啥,其实他翅膀没折,是他装得啦,不搞点代价,刘彻说不定还惋惜伊稚斜没活着回长安呢。
  六天后,霍去病和卫青一起还朝复命,自抗击匈奴以来,卫霍二人功勋卓著,刘彻特为二人设立“大司马”职位,同时赐予两人以示地位尊崇。
  “大司马”并不是实官,而是一种荣誉称号,自刘彻一朝始,大司马就成了权臣的象征,可以说是人臣所能到达的权位天花板。
  自此,卫青为“大司马大将军”,霍去病为“大司马骠骑将军”,再加上宫中的卫皇后,卫长公主、卫太子,卫氏以族,权柄鼎盛,贵震天下。
  解决了一个大心思,刘彻的心情不是一般的好,于是,他特意跑去祭祀天地神灵,不知道是巧合还是人为,在祭祀之前,就有人在野外捕获了一只白鹿进献给天子,称为祥瑞,人逢喜事精神爽,刘彻也挺高兴,还为这次的祭祀加礼,多烤了一头牛。
  ——李盛得知后心下可惜,一头牛啊,做成牛肉干得多少啊!
  而就在祭祀结束后,又有人发现了一棵非常奇异的大树,大树的枝条不知道为什么从旁边茬出来一截,然后长到高处的时候又重新合在了一起,于是就有人趁势上奏,说这是上天对您的表彰啊,“众枝归附,示无外也”!多好的寓意啊!您刚打完了匈奴,收回了边境国土,匈奴王侯们纷纷归顺大汉,就出现了这样“并枝木”,这就是大一统的象征啊!
  刘彻非常高兴,夸奖了这位名叫“终军”的年轻给事中,但只是口头表扬,没加官,没赏钱。
  咳,现在国库真的没钱啊,刘彻感觉自己从来没这么穷过!
  但皇帝对于祥瑞的欣赏态度还是让很多人心怀侥幸,比如一个来自齐地的方士少翁,就去千里迢迢来求见天子,还带了很大的一株灵芝作为祥瑞献上。
  刘彻本想赐予他一套长安的大宅子,但看看穷穷的自己,再想想昨天晚上听说了少瓮后明显眼神变凶的阿曜,他还是下令让少翁去上林苑的一处宫室居住了。
  只要刘彻不花钱不嗑丹药,李盛就懒得管。
  但最近他在宫里待得有点烦了,于是在霍去病进宫教太子射箭的时候,他摇摇摆摆地走过去张嘴叼住霍去病的衣角,想跟着去冠军侯府上玩儿一阵子,自从霍去病搬了新家,他还没去看过呢!
  如果说刘彻的审美是繁复奢华,那霍去病很明显更喜欢大气阔朗的风格,这大院子大窗户,连雕花都是刘彻给他硬加上的,侯府的规制在这摆着,只雕一层四角棱枝纹也太寒酸了!
  霍去病的府里现在有两个小孩儿,一个是霍光,另一个是他刚刚两岁的儿子霍嬗。
  霍去病前年征讨河西的时候路过河东地区,霍仲孺随当地官员迎接拜见骠骑将军,霍去病这才第一次见到了生身父亲。
  史书上说霍去病“跪曰:‘去病不早自知为大人遗体也’“,然后霍仲孺扶报叩头:“老臣得托命将军,此天力也”。
  这段文字把父子相见的场景说得温情融洽,但是李盛根本不信——霍去病是个连对着刘彻都敢说“兵书不必尽学”的酷哥,对着这个连面都没露过,当年任由卫少儿自己在平阳公主府把孩子辛辛苦苦拉扯到五岁的生父,他会这么恭敬亲热?
  当着一堆官员的面,也只能这样把场面先圆过去罢了。
  等霍去病打完仗回来又路过河东,就顺便把弟弟霍光带走了,这两年来霍光一直住在霍去病府上,由霍去病的妻子韩芸照料。
  韩芸是一个医女,从秦世起家中世代行医,家世虽然称不上显赫,但也是积蕴百年,在长安城中的药馆颇有声名。
  卫皇后生了三公主后总是不舒服,韩芸就住在椒房殿照顾,两人在椒房殿打过照面,后来刘据自己去住太子宫,卫皇后怕儿子夜里受惊,还委托了韩芸和自己的大宫女一起,去照看过一段时间。
  霍去病后来有一段时间频频进宫,总是假装不经意地问起这位韩医女,卫子夫又怎么会察觉不出来?一个是少年英雄,一个是端方女医,这桩婚事很圆满。
  两年前,韩芸生下了霍去病的长子霍嬗。
  李盛来的时候,霍光正在书房念书,霍去病抱着大金雕去看自己的崽崽:“诺,阿曜,我儿子好看吧?”
  确实很好看,眼睛又大又亮,玉雪可爱,乖乖巧巧地坐在母亲怀里,像个小金童,冲着人眯眼一笑,更好看了。
  不过第二天李盛就意识到了,这小子也不是那么乖。
  李盛和霍去病一人一鹰,守着一大盘卤牛肉你一片我一片地吃得很爽,霍嬗看看这边的牛肉,再看看自己的肉羹,一把推开,冲着老爹啊啊叫,他要吃那个香香的肉!
  霍去病见儿子要闹,当即把剩下的七八片肉一筷子塞进了嘴里,然后向儿子展示空空如也的盘子:“没啦!下次给你吃!”
  霍嬗不哭不闹,还是冲着霍去病眨着大眼睛张开手要抱抱,霍去病把儿子从侍女手里接过来,刚夸了一句乖崽,就感觉手臂上一股湿热。
  霍嬗小朋友立刻朝着侍女伸手要抱,干完坏事立刻走人!
  糯米团子一样的小朋友待在侍女怀里,冲着霍去病眯眼一笑,扭头指挥侍女:“走!找阿娘!”
  李盛:这就对了嘛!老爹这么狂霸酷炫拽,儿子怎么可能纯乖?
  第27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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