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6章
他最近也是心情很不错,马邑之战中,因带兵伏击有功,他靠着积攒的军功也有了爵位,是为“少上造”。
汉代的军功爵制承袭自秦代的“二十等军功爵制度”,从最低等的一级公士,到最高的二十级列侯,都是通过军功来衡量赐予的。
最高的两级,也就是二十级列侯和十九级关内侯,是侯爵级别,为贵族爵,子孙后代可以原位承袭,李广心心念念不能封侯,不是他没有爵位,而是军功一直没有积攒到侯爵的级别。
再往下,第十八到第九级,是卿爵级别,也就是“官吏爵”,韩嫣、张次公这次获封的爵位就属于这一类中的第十五级。
从第八级往下,就是民爵了,价值就低很多,从第八级到第三级,继承的话要降两等,第一级第二级的“公士”、“上造”根本无法继承。
这些低等爵位被称为“民爵”是因为,民爵实在是太普通了,汉代皇帝会在一些大日子,比如新帝登基、立皇后、皇太子或者改元、出现祥瑞的时候,普遍为吏民赐爵,赐爵对象有时候是天下所有男子,有时候则是户主,或者是每户的继承人。
自汉朝建立一来,从高祖刘邦开始,到汉景帝,就已经累计赐爵十六次,也就是说,只要是汉朝公民,就会获得这种全民福利性质的爵位,如果一个汉朝人,没有战功,只靠身体好长寿,也能攒下很不错的爵位,当然了,这种爵位最高也只能累计至第八级。
但是,民爵只是听起来好听,其实没有什么价值,有爵之人越多,民爵就越贬值,要想获得真正的官吏爵,还是得上战场。
见少府的人来了,刘彻把手里的公文一放,兴致勃勃地叫人拿了绣样来看,翻来翻去,最后定了云卷纹的封边:“鹰翔长空,这云纹倒是称意。”
还特地吩咐人在里面多垫上几层粗布,连着护腕的皮带也都做好。
“阿曜亲自去打的狐狸皮,让他们好好用心做,东西就从府库里出。”
韩嫣低头喝了口蜜水:他就知道是这样。
“阿曜就是爱操心。”刘彻说了一句,又想起这几年来阿曜给他打的各种猎物,有的是皮子好,有的是肉好吃,前几日跟着卫青随上林苑期门军出门演练,还专门抓了一只巨大的野鸡带回来给他看,当时他在漪澜殿,阿曜还专门抓着大野鸡去漪澜殿找他。
那野鸡的羽毛尤其漂亮,炫彩流光,最长的一支尾羽有将近一臂长,从翅端的灰褐色过渡到羽毛尖上耀眼的橙红,华丽无比。
刘彻本来就喜欢这种华丽奢靡的调调,于是就跟开心地让少府把这只大野鸡的羽毛全都专门制好,缀以金玉琳琅,做成一把大羽扇放在未央宫正殿。
看着饲养员这么喜欢,李盛就也没好意思说——其实他把这只大野鸡直接带去漪澜殿,是想用上面的羽毛给刘珺小公主做毽子玩儿的,可惜,被老爹截胡了。
这种漂亮羽毛可遇不可求,那就等下次再有机会吧。
李盛这会儿正在卫府的院子里逗霍去病,小时候一见他就哭,觉得这么大一只怪鸟好可怕,但是吧,所有的事情都能脱敏,李盛只要在长安城里带着,一个月肯定最少过来一次,有时候比较闲,还过来住两晚,小霍同学吓着吓着,就没那么害怕了,到现在,九岁的霍去病已经能跟大鹰玩儿得非常融洽了。
“就要这一支!”霍去病被仆从抱着,指着树上的一支开得正好的金桂。
李盛落在旁边粗壮的树杈上,伸出翅膀尖尖指了指那支半开半含苞的:确定这支了?
小霍点点头:“阿曜!你帮我摘下来!送去给姨母!”
他前几天才进宫见了卫子夫,刘彻没有儿子,霍去病是他看着长大的,又一向聪明活泼,也颇为喜爱,小孩子出入宫禁没有顾忌,因此霍去病偶尔会被带进宫小住,与卫子夫这个姨母向来亲厚。
李盛用尖锐的鸟喙一折,这只金桂就折枝而落,他叼着桂花放到霍去病手里,看着小霍在地上跑来跑去,有点想把小孩儿抓起来玩飞飞。
在宫里的时候,他就跟刘珺这么玩儿过,之前抓不起青羊,那次后李盛专门练力气,现在能抓起百斤以下的东西了。
刘珺小公主穿着特制的背带,被李盛带起来在低空中飞一圈,快乐得不得了,欢叫声能穿透整个漪澜殿。
刘彻有次看到后还有点小小的羡慕,但是他也知道,阿曜绝抓不起他的,就算能勉强戴起来,他也舍不得,那得多辛苦啊,伤了翅膀就不好了。
李盛蹲在树上看着下面的小霍,霍去病应该也能玩儿吧,他现在蠢蠢欲动啊,这可是饮马瀚海封狼居胥的骠骑将军哎!
不趁着小孩儿小时候玩儿,长大后肯定就不肯了。
可是在这儿也没设备啊,也不能直接抓胳膊,会受伤的。
李盛又折了几支桂花,冲着卫宅外面的鹰扬卫眨眨眼,带着霍去病回了宫。
霍去病倒是很自在,他经常进宫,熟悉得很了,进了漪澜殿就抓着一把桂花冲进去:“姨母!我来看你了!”
刘彻看完奏折过来用晚饭的时候,李盛正抓着霍去病肩背上的背带在半空飞飞,下面铺了厚厚的干草生怕背带断了,夜空中小孩子的叫嚷声格外响亮。
“阿曜!再高一点!高一点啊!”
“不行!该我了!阿兄,你下来!”旁边的刘珺晃晃母亲的衣服:“娘,你叫阿兄下来嘛!”
卫子夫在旁边满脸笑意,身后的宫女倒是有些担心:“夫人,这飞得好高了,平日里金雕带咱们公主也才一丈高,别吓着小公子。”
卫子夫冲她笑笑:“没事的。”
陛下提拔他的弟弟卫青,有意为卫氏改换门楣,她内心感念,也盼着卫青能争气,为陛下分忧,去病也渐渐长大了,将来必然也是要当差的,无论是行走宫城办事,还是跟着他舅舅出去打仗,胆气要足,何况阿曜一向慎重,底下又铺了那么厚的干草,不会有事的。
“去病也来了!”刘彻在下面张开手臂,李盛叫了两声,慢慢落下来,把霍去病放在他的怀里。
“陛下,这桂花给您!”霍去病手里还捏着一支金桂递给刘彻,另一只手已经揽上了天子的肩膀。
“好啊,金桂,是个好兆头。”刘彻颠一颠怀里的胖娃娃,满眼喜爱,他多么希望,能有一个跟去病一样活泼健壮的儿子。
晚上用过晚饭,卫子夫照顾着孩子们去休息,李盛被刘彻抱在怀里,回了未央宫正殿,马邑之战后,他打算去祭祀雍五畤。
其实,在汉朝之前,并没有雍五畤,而只是雍四畤,畤,即祭坛,是战国时代秦人几百年间在雍地建立起来的,雍地,是秦人的都城,这四畤分别祭祀白帝、青帝、黄帝和赤帝这四位天帝。
楚汉相争时,刘邦曾经好奇问左右道:“为何是四畤,而不是五畤呢?”
旁边的谋臣们没有人能回答他这个问题——这问得就很没道理啊,人家秦人自古以来都是这样的祭拜的。
就算是他们主公,那也不能胡乱解释,毕竟当时大家对这些神灵还是很尊敬的,连治理洪水都要在旁边修建一座龙渊宫祈求上苍保佑,这种敬畏已经深入人心。
但是只能说,刘邦不愧是刘邦,没人回答,人家也不尴尬,恍然大悟一般道:“想来,必然是还有一畤,等着我成就大业后去补齐了!”
于是,在他建立汉朝,登临皇位后,便又在雍四畤之旁,建立了北畤。是为黑帝。
——果然不愧是你啊刘邦。
李盛很怀疑,刘彻的过度自信,有很大的遗传因素。
这一年的十月,刘彻完成了他登基以来的第一次对雍五畤的祭拜。
也是从这次祭拜开始,李盛发现,刘彻似乎很迷信这种鬼神之论。
有一位楚地巫师,叫谬忌的,在天子祭拜雍五畤后,向刘彻建议祭拜太一之神,为了提高太一神的地位,他说太一神才是神灵中最贵者,连五帝都只是太一神的辅佐之臣罢了。
这就纯属胡说,楚简《太一生水》中,考证认为太一神可能也与当地祈雨风俗有关,应该是古楚神系中的主神“太”,又称“蚀太”。
而汉代此时祭拜的五帝,是太微五帝,即五色帝:东方青帝灵威仰、南方赤帝赤熛怒、中央黄帝含枢纽、西方白帝白招拒、北方黑帝汁先纪。
这根本都不是一个神话系统里的,何来主臣之别?
但是刘彻他信了!
历史上,也就是从汉武帝时期起,西汉以太一神为最高神。
那个巫师在旁边说的时候,刘彻很认真地点头认可,李盛在旁边看得都呆了,不是,怎么一提起这个,你这么容易相信别人啊?你那多思多疑的谨慎呢?你那聪睿冷厉的城府呢?啊?
“太一神最尊,其所居星辰也最为明亮,中宫天极星即是太一居所,是北方最亮的星辰,陛下可建太一祠,方便祭祀敬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