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0章

  但后世人点评李广,说这一战同时暴露了李广的长处和短处。
  他擅长射猎,心理素质强,有急智,带兵灵活机变;但相应的,也太过莽撞,行事太过冒险,只带着一百人就敢脱离大部队乱跑,如果那天的匈奴人就是莽上来打,那就完蛋了。
  性格的体现是多方面的,李广治军也是比较随意,军中不设警报,人人自便,崇尚简易,关心士兵,愿意为他们行方便。
  而程不识正好相反,他治军严谨持重,管教士兵很严格,要求严守军纪,最大程度地保证了军队的纪律和战斗力。
  在李盛看来,虽然李广名声更响亮,但是实际带兵的时候,还是程不识这样的将领更保险更让人放心。
  这两人,李广擅长带领小股部队奇袭;而程不识,则更适合统率大军。
  但无论是谁,在这一晚上,都被烤羊香迷糊了,真好吃啊。
  第二天,李广和程不识的部队就分开了,李盛跟着李广去了云中郡(后世内蒙古托克托县),而程不识,则去驻守雁门郡(今山西省朔州市)。
  反正金雕脚程快,有的是时间,大不了在云中郡玩儿够了再去雁门嘛。
  就在李盛快乐得公费旅游的时候,被扔在宫里的空巢皇帝刘彻正站在未央宫中,看着天上摇动闪烁的漫天星斗。
  ——元光中,天星尽摇,上以问候星者,答曰“星摇者,民劳也”。
  这预示着天下百姓会更加辛劳了。
  其实,在去年,也就是建元六年,也曾有过天象预示,八月的时候,有一颗长星夜出当空,持续了一个月才消失不见。
  “长星”,即蚩尤旗,它的出现,代表人间将有强者征伐四方。
  无论是蚩尤长星,还是星摇民劳,似乎都预示着兵事将起。
  而事实也确实如此,从接下来的元光二年开始,刘彻,就开始了他执政时代中最频繁的一段战争时期。
  ——“其后兵诛四夷,连数十年”。
  第230章
  李盛在云中郡的日子过得非常逍遥自在。
  士兵们尚且要守着边境线,但大金雕无所谓啊,他整天跑出去飞,云中郡位于内蒙古中部,归属后世的呼和浩特市,北依阴山,南临黄河,四季气候分明,日照充足,这会儿正是夏末秋初,天高云淡,温度和宜,李盛一出去就是一整天,偶尔还带些猎物回来。
  他出去玩儿,韩嫣就跟着李广他们操练跑马,没两天就被晒得黑了一层,看样子还有继续变黑的趋势,晚上在屋子里摸着大金雕的翅膀叹息:“阿曜,还是你好啊,有毛毛遮掩,看我这脸上,都曝皮了,等我回了京,陛下和卫青他们肯定笑话我。”
  李盛凑上去蹭蹭安慰他,你这纯属容貌焦虑,卫青比你黑多了。
  不过这边日照是真的很强,李盛那天在外面打了只兔子吃了一半,就跑到树上睡觉,那棵大树上有个很大的窝,但是看起来很久没有鸟类住了,都结了蜘蛛网,李盛就在里面休息了一个多时辰,等睡醒了下来看,发现剩下的那半拉肉表层都快晒干巴了。
  韩嫣以往也跟着在上林苑围猎,但在外面真正地跟着大军跑动还是第一次,那天跟着李广出去沿着边境查看岗哨,早上出去,夜里黑透了才回来,连眼里都没有光了。
  李盛蹲在营帐门口的柱子上看着,觉得韩嫣现在的状态就跟后世超市里冰冻的死鱼差不多,废了啊。
  韩嫣就算自小练武骑射娴熟,也从没这么跑过啊,连着急行军跑了一天,吃的是冷饼子喝的是凉水,颠得他从大腿到屁股都是麻的,人都累傻了。
  连下马,都是侍从扶着这位小爷下的,韩嫣刚进屋就躺地下了,连晚饭都吃不下,被侍从伺候着换了衣服洗了脚擦了手脸,刚躺在床上就昏睡了过去。
  跟多年屯守边疆的老资历李广相比,韩嫣这种久在京中安逸度日的年轻公子还是差得太多了。
  不过韩嫣还是很有韧劲儿的,歇了一天,第三天李广出去,韩嫣又跟着去了。
  年少志高,祖上又是以战功得封的弓高侯,陛下是势必要打匈奴的,韩嫣也想着能上战场攒战功,靠自己封爵。
  知道上进是好事儿,李盛看着韩嫣夜里在灯下就着烛光,一边给自己大腿内侧磨破的地方上药,一边嘴里嘶嘶地倒抽凉气,心说坚持这几天不容易,得犒劳犒劳年轻人啊!
  然后第二天就去捉了只蒙古黄羊,用爪子抓着黄羊回去的路上,又看到下面草丛里过去一只青灰色带着角的动物,系统告诉他那只是青羊。
  李盛:青羊?没吃过,搞一只尝尝!
  于是,把黄羊带回营地后,李盛又再次出发,去找青羊,眼下初秋,但吃了一夏天的草,青羊们已经长得膘肥体壮,李盛看着那只看好的大青羊,那两只角有点凶啊,螺旋状向着外面延伸,看起来很锋利的样子。
  系统说那是一只公青羊,提示他母青羊更好抓一点,母青羊的角比较小,而且是向后上方伸出,伤害技能稍微降低了一点。
  李盛拍拍翅膀,就要这只公的!他觉得这只青羊的皮毛一看就特别好,带回去给刘彻做皮袄!
  金雕攻击地面上的动物,常规动作是先俯冲,用锋利的爪子刺穿猎物身体,然后趁着猎物吃痛回头的时候,用爪子攻击猎物的脸部,等猎物失去战斗力后,把猎物抓起来飞到空中抛下,彻底摔死。
  但是看着青羊那两只大角,李盛有点犹豫,套公式估计不好用了啊,最好是直接把羊抓起来往下扔,他有经验,一旦被抓起来腾空,猎物就很难再反制了。
  为了避免被两只大角扎穿,李盛在上面盘旋了好一会儿,终于,等青羊在溪边喝水的时候,他的两只角深深地低压下去,好机会!
  李盛迅速下落,两只钢钩一样的爪子深深扎进青羊的靠近头那边的背部位置,不等青羊回头,金雕立刻使力气,带着青羊往上飞。
  一时竟没飞动——这只青羊太沉了!李盛一上爪子就感觉出来了,这只青羊大概有刚才那只黄羊两倍重,得有个六十恭谨左右,看着毛毛那么厚,他刚才还以为是毛蓬的,结果这是实心儿地沉啊。
  他有点麻爪,这还是第一次猎这么大的动物,刚才太激动了,有点莽了。
  眼看着青羊就开始扑腾着挣扎回头,那两只角都快晃到眼前了,李盛心一横,先放开青羊,高高地飞上去,而后瞅准了位置果断下落,照着青羊的颈部就抓上去,借着下落的冲击,这一下子,爪勾直接抓破颈部毛皮,爪勾再抽出来的时候,已经带了血迹。
  一击得中,不等羊回头,大金雕再次起飞。
  青羊受了伤,有些动作不连贯,大金雕飞下来再次动作狠厉地一爪子下去,直接就勾到了青羊的颈部动脉,随着血喷射出来,这只大青羊也没了力气,轰然倒地。
  猎物倒了,李盛也累得够呛,他本来就带着那只黄羊飞了一回了,这会儿又折腾,自觉体力不够了。
  守在旁边歇息了一会儿,李盛从旁边抓了些树枝过来盖在青羊上,以免被空中的其他猛禽捡便宜。
  把猎物盖好,李盛歇息一会儿,飞回营帐摇人。
  李盛带着张次公和一队骑兵一起出了营帐,这边还是汉朝的领域,离着边境还远,不用太多人。
  张次公看着大金雕把他们带到一处灌木丛后面,用翅膀指着地上的一片树枝啾啾叫。
  张次公下马一看,是一只大青羊,立刻让人绑起来放在马后面,打算拖着回去,结果被金雕阻止了:这只青羊的毛皮尤其好,他还打算把皮子带回去给刘彻呢。
  最后是绑在马身上带回去的。
  反正都带人出来了,李盛打算再多猎一点,他高高地飞起来,在一个小山谷里发现了野猪的踪迹,于是迅速飞回来,带着张次公过去了。
  离着还有五百米左右,张次公等人在金雕的示意下,下马慢行,搭弓射箭,猎得了三只中等大小的野猪,可惜最大的那两只都跑了。
  他落在张次公的小臂上,被摸了摸翅膀:“阿曜,这么大的才好吃呢,那大野猪身上都带了一层泥甲,肉都老了,不好吃。”
  回去的路上,张次公他们又射了几只兔子,几只飞鸟,其中有一种“榛鸡”,体毛棕灰还带着暗褐色横斑,就是俗称的“飞龙”,据说味道非常棒。
  李盛当天中午就吃到了榛鸡,果然超级好吃!肉质细嫩香味浓厚,跟家养的鸡肉不是一个层次的。
  接下来的几天,李盛每天都出去玩儿,遇到没见过没吃过的动物就要捕猎尝一尝,什么雪兔、水獭、貂熊、盘羊,除了后世李盛觉得可爱不忍心的,和自己亲身当过的种类近亲,其他的都没放过。
  ——就算他不猎不吃,难道这边的本土猛禽猛兽就不吃了?且再过一段时间,无论是汉朝边郡还是匈奴骑兵,都会大规模捕猎,死在鹰爪下和死在箭下也没啥区别,早死早托生吧。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