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她似乎没有想过是这种流放一般的回答,面露惊讶,又叹了口气,似乎更难过了。
  可怜的孩子。
  范莳雨伸手,拍了拍他的胳膊:“走吧,我们去吃晚饭。”
  这次惊讶的人变成了他:“啊。”
  “怎么了?”
  “不是让我带回家吃吗?”
  “我陪你吃呀,这样才能把你最诚实的第一反应告诉我。”
  虽然真实原因是短信要求她详细描述夏澍吃便当的样子,但范莳雨心想。这并不重要,她现在也需要和自己好朋友呆在一起。
  “我们找个安静点的地方吧。现在是下班晚高峰,车子好多。”
  夏澍想了想,声音莫名有一丝雀跃:“有个地方,我觉得还不错,要不要去?”
  “好啊,在哪里?”
  ……
  夏澍带她来到了一个河堤。
  距离地铁站不远,两个人穿过了一条小巷,又走了七八百米,便看到一个处闹中取静的居民区。在居民区旁边有一条安静干净的河流,沿河有坡度平缓的堤坝。
  两侧种了一圈柳树,树枝在黄昏中随风舞动,像是纷飞的发丝。附近很多居民晚上绕着河堤散步,一路欣赏着波光粼粼的河面,和上面倒映着的如同碎金般跃动的掠影。
  河堤上的小草很绵软,一连几日的大晴天,把土地晒得干燥。两个人找了处干净人少的地方坐下,范莳雨吸了口新鲜的空气。
  心情果然好多了。
  “我还是第一次来这里呢,没想到市中心还有这么漂亮干净的河。”
  “这是我下班的必经之路,每次经过都觉得这里很美,心想有机会一定要来这里坐一下。”
  她看着他,笑了笑:“感觉是你喜欢的地方,干净,人少,又有很多树。”
  像他说的‘安静的地方’。
  夏澍勾起唇角,打开了便当盒。
  便当盒很大,有三层,一层满满当当的菜,一层苦瓜排骨汤,一层是主食小馒头,散发着一股奶香。
  “冷掉了吗?”毛茸茸的栗色脑袋了凑过来。少年摇摇头:“还好。现在天气热。”
  菜是温热的,他已经吃习惯冷饭,对他来说并不能难以下咽。少年夹起一块排骨,塞进嘴里。
  范莳雨满怀期待地问:“怎么样?”
  夏澍点点头。他慢条斯理地咽下去,才开口:“很好吃。苦瓜的味道不重,排骨很新鲜。”
  “尝尝菜吧,还有小馒头,里面是奶油夹心,不知道你喜不喜欢吃。”
  小馒头白白胖胖,看起来很诱人。
  夏澍在她的注视下,夹起了一只。
  酸涩的味道。
  窗外夜色浓稠,橱柜旁的老旧电风扇运转了一天后,终于有机会歇息,扇叶停在半空,安静地盯着蹲在冰箱旁的小少年。
  放冷的馒头,在炎热的夏天里,表皮容易发硬发酸。12岁的夏澍顾不了那么多,咬了一口,确定能吃后,便狼吞虎咽地把剩下的吃掉。
  他晚饭没有吃饱,只分到了拳头大小的一碗米饭和几块炒蛋,大部分的米饭都进了段旭阳的肚子里。
  ——只有这半块干硬的剩馒头,是前几天段旭阳点凉拌菜外卖的时候吃剩的,套着一层薄薄的白色的塑料袋,打了个结丢在冰箱的保鲜层角落里。他晚上饿得头晕眼花,实在是受不了,便想起了它。
  白天他不敢吃,吃不饱也不敢说,姑妈和姑父看到他拿起筷子,唇角就要向下耷拉一分,像一把小刺往他心头扎了一下。但是这块馒头已经在冰箱里无人问津了三四天,应该不会有人要吃了。
  他心想,今晚吃完,这星期的早饭钱省下来五毛,买一个新的还回来。他不是故意要偷东西吃,只是太饿了,胃像一个任性的小孩,一躺到床上就咕咕噜噜地响,尖叫着好饿,好饿,要吃点东西。
  反应过来以后,他已经吃掉了那硬梆梆的东西,喉咙艰难地吞咽几下,终于把那口酸涩的馒头吞了下去。
  地板上还有掉的渣,小夏澍生怕被发现,小心翼翼地捏起盛在掌心里。然后直起身子,打算悄悄地从厨房离开。
  转身的瞬间,他看到了厨房门口一抹漆黑的身影,高高的,大大的,几乎遮住了所有的门框。小少年吓得一声尖叫,可还没尖叫完,呼呼作响的巴掌便扇了过来。
  一个十二岁的小孩子,如何能和一个近四十岁的壮年男人抗衡?
  姑父的手掌又大又厚,常年处理海鲜冻鱼,上面有握刀握出来的厚茧和洗不掉的腥味。所以那一巴掌是带着腥味的,夏澍像一片叶子一样落在厨房脏兮兮的瓷砖上。他立刻从地上爬起来,蜷缩起身子,用胳膊护住脑袋,大喊道:“我错了,我错了!姑父!”
  如果能预知到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夏澍今晚饿死也不会偷吃那个馒头。因为今晚这个男人好像心情不顺,喝了酒,比平时还要恐怖。
  失去理智的男人下手也必然比平日里更重。
  小少年一开始还在苦苦解释,说自己肚子饿,自己实在是太饿所以才吃的,他以后不会这么做了。但一阵拳打脚踢后,他说不出话了,只晓得哭,因为太痛了哭,因为恐惧而哭,因为小小的孩子也有了自尊心,被人像畜生一样殴打时,难受地哭。
  打完人后的姑父又把他一路拖呀拽呀弄到了庭院里,咬着牙,那些字眼像是从牙缝里挤出来似的,带着血海深仇:“还饿吗?还吃吗?”
  夏澍摇摇头,吓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月光把他脸上的巴掌印照亮,小少年的脸又红又肿,看起来滑稽可笑。这让醉鬼更加兴奋了,他掏出手机,想给他拍张花脸照,让他更长记性,但起夜上厕所没带上手机,于是姑父只能懊恼地又给他一巴掌,扇在了另一侧脸上,看起来倒是对称了。
  这一次,夏澍没觉得痛,依旧有一股鱼腥的味道,从他的皮肤密密麻麻地侵占了他的身体
  。
  他变成了一条腥味冲天的鱼。
  姑父眯着眼打量他,仿佛在欣赏一件刚完工的艺术品,末了才松开了少年的衣领,像解开了鱼线,随手将他搡在地上,回去睡觉了。
  于是第二天起来的时候,夏澍的脸上挂着两个红彤彤的巴掌印。段旭阳早餐桌上笑得前仰后合,指着他的脸:“哟,这猴屁股咋长人脸上了?”
  姑姑说昨晚做了个梦,好像听到有人杀猪。说罢,一家三口对视一眼,哈哈大笑起来。
  “夏澍……夏澍……”
  小少年像条冻鱼般直挺挺地坐在餐桌旁,瓷勺在粥碗里晃出细碎的涟漪。在刺耳的笑声中,他好像听见有人在喊自己的名字,又好像只是风钻过窗缝的呜咽。
  “你怎么啦?”
  胳膊被人碰了下,夏澍恍然回神,突然发现自己置身于一片宁静的河堤。小姑娘正担忧地看着他。黄昏像打翻的橘子汁,顺着她发梢往下淌。
  “怎么了?”他找回了自己的声音。
  少女看了眼他夹在筷子里,一直不肯放入口的小馒头,试探般道:“你是不是不喜欢吃馒头呀。”
  对了,馒头。
  在那个晚上以后,他再也没有吃过馒头。
  第13章
  夏澍听话地低下头,咬了一小口,蓬松的面皮破开的瞬间,浓郁的奶香夹心涌了出来,唇齿间蔓延着浓郁的甜香。
  他很快便吃下了一个,似乎吃得太快了,好像没怎么嚼,范莳雨连忙问:“味道怎么样,好吃吗?”
  夏澍道:“很好吃。”
  小姑娘舒了口气,说了句‘那就好’,而后又指了指其中一个小馒头:“这只一定要吃掉哦,它是肯定馅最多、最香的。”
  少年问她怎么知道。范莳雨胸有成竹地笑了。
  “因为它是里面最白最胖的呀!”那双圆圆的、明亮的眼睛看着他,像是一只向主人献宝的骄傲小狗:“是我特意给你挑的。”
  夏澍慢吞吞地眨了眨眼。
  “为什么?”
  “什么为什么?”
  “为什么要为我挑……”
  少女觉得两个人好像在玩顺口溜,边笑边觉得理所当然:“因为想让你吃到最好吃的那只。”
  那双漆黑的凤眸颤了颤,傍晚的夏风吹了进去,让他的眼睑莫名感到有些干涩。
  真是个奇怪的小姑娘。
  明明前一刻受了委屈,泪珠子几乎要滚滚而下,此刻却全忘到九霄云外,笑得像一朵姣妍明艳的花。
  小馒头是白白胖胖的,她亲自为他挑选的,非要他吃到最香最甜的那一只。
  不是记忆里带着鱼腥味的硬疙瘩,不是那冰得硌牙,掉满碎渣的干面团。
  幸福和痛苦都是如此轻易的东西,一颗馒头能让他变成腥味冲天的鱼,又能把他埋在盛夏的晚风里。他突然有些庆幸自己来到了这个宁静的河堤——
  若是带着便当盒回到那个孤零零的、破旧的杂物屋里,他或许无从知道她递过来的不只是个馒头,还有一份真诚的心意,也无从知道她在夕阳下,笑起来灿烂得像一块融化的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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