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章
大家于是点头表示理解,并且希望艾比女士能够继续讲些她们爱听的。
“反正我们俩各自洗完澡,我说我没有给他换洗的衣服,他就只能可可怜怜地站在浴室里面先把自己的衣服吹干,才敢出来,我租的房子很小,就只有一张床,他就说自己打地铺或者睡沙发,我直接把他拉到我床上了。”
“你们到底是怎么进展到聊哲学的?其他的我不听,这地方多来点。”
“好吧,我们躺下之后,我本来以为会……咳,但是并没有,起初没人说话,我就准备睡觉了,毕竟第二天是周一,我还要起早赶课,就算不赶课我也得去面包店工作,就想,既然人家没那意思,那我就睡觉呗,正常睡觉,这也挺好的,结果没过几分钟,他就聊起来了自己在生物学中读到的存在主义。”
“啥?我没听明白。”
艾比叹了一口气:“他考的是生物方面的本科,从小就对这些东西特别感兴趣,家里还养了一大堆植物……我能理解他会说这样的话,但我不能理解的是,他为啥要在床上说这样的话?”
“虽然我不理解,但是我总也得附和几句吧?就算是出于礼貌,我心里其实还是想睡觉,无论是哪种睡觉都行啊,不,他偏不,他非要在床上跟你讨论哲学,还用的是他刚刚读到的书里面的东西,我能听出来他很努力,就是努力的好像不在地方上。”
“说完了生物里面的存在主义,他就要开始讲讲自己脑子里对我学的东西的理解,就比如说之前,他和我第一次约会的时候,算是没对接上脑回路,我说赫尔墨斯主义,人家说闭目耳塞,反正那谐音是玩的相当熟练,不愧是一个罗马人——之前还这么说呢,也不知道他在什么地方找的资料,相当努力地研究了一番这些东西,我都还没搞明白的,这让我怎么和他讨论,就只能无聊的在一边应付着,心里当然还有埋怨,这埋怨主要是针对自己。”
“哎呀!我跟他说这么多干什么!男生不要读太多文学作品啊,把脑子读坏了该怎么办?”
众姑娘纷纷点头,对此观点可以说有着高度一致的赞同,但是对阿莫斯这一行为,却有着不同的看法:
“艾比,往好处想,虽然读书读多了容易把脑子搞坏,但是,他为什么要突然读这些东西,其中的诱因是什么?不还是想要和你有更多的聊天话题吗?他想要和你有一样的兴趣,而不是只凭靠着自己帅气的外表……好吧,他确实挺帅的,还有自己的影响力来和你交往,毕竟你这样的外国姑娘,还是正经来读大学的,肯定不会因为他身上的光环而——虽然我很想和托蒂约会就是了。”
弗朗切斯科托蒂,一款意大利姑娘的梦中情人。
然而艾比闭着眼睛,好像回忆起了一些痛苦的事情。
“好吧,或许你说得对,但是,这对我来说,还是有点超过了,我们聊这些东西,各种各样的主义,各种各样的三观还有自己遇见过的各种各样的人,谈完这些我就几乎要呼呼大睡,然而耳朵里面还要听着他说的自己对于某一时期文学作品的理解,也就是读后感……老天,到底是谁教他这招的?他到底有多少时间来学习,又有多少时间来读书?还是一些我自己都不感兴趣的书?他不是还要参加训练,难不成世界上有好多个阿莫斯,或者阿莫斯可以把一天当做两天花?”
“终于,到了大约凌晨两三点的时候,我实在是忍不住了,我脑子里面挤满了海德格尔或者是胡塞尔,也挤满了‘红色不是红色’,我觉得他都能够代替我们的哲学老师去讲一节表现学了,我佩服他,太佩服了,这种佩服无关男女,要我知道一个姑娘能够在短短几天内,把各种各样的哲学流派掌握到这种程度,我也是要惊叹一句大师的。”
“然后呢?”
“然后?然后,我勉强睁开眼,对着好像自己眼睛也有点睁不开的阿莫斯说。”
“‘嘿,男孩儿,现在几点了?不用看表,反正已经够晚了,我给你两个选择,你听好,然后给我答案。’”
“他就闭上了嘴,我说:‘睡觉还是睡觉?’他问:‘啥?’我又重复了一遍,他就老老实实把被子蒙住头。”
“再过了五分钟,我终于听见他均匀的呼吸声了——老天,第二天我可是有早课的啊!”
【作者有话说】
气得要命,但是有好事,今晚居然没断电,勉强写完发上来了
快夸我快夸我
我今天上火写的东西,冷静下来一看,一般都不能用,全删了
写点恋爱脑阿莫缓解一下自己的气愤之情感谢在2023-05-2800:00:44~2023-05-2900:47:00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麟趾.6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87章 女主!可以看看作话
“这将是我过得最有意义的一个生日,最有意义的,最美好的,还有……”
麦尔斯看着自己傻乎乎的儿子,已经不知道说什么话好了。
只能这么讲,陷入爱情的年轻人总是愚蠢的,而像是阿莫斯这样头次恋爱的年轻人,更是过于青涩,让老麦不由得回忆起来自己当时追求黛安女士的时候……自己好像也没有成这样啊!
自己虽然也总是不知道说什么话,但是可是会在和她约会之前,提前把整本的情话都背下来,就追求一个流畅自然,虽然在不小心把小抄掉到地上,并且被黛安女士捡起来之后,她的眼神十分耐人寻味,但是最后的结果还算是好的嘛!
麦尔斯看着阿莫斯手上的哲学语录,还有新买的一大堆书,突然眼睛有点疼,似乎察觉到了一丝丝既视感。
“所以,今天晚上,我就算是出去流浪,我也绝对不回家了,老麦,哪怕我去敲弗朗切的家门,我绝对不回家了,最好的结果就是能和她在一块儿,但是我对此并不报什么希望,一个人所有有纪念意义的事情,不可能总是发生在另外有纪念意义的一天的——当然,当时我在一线队进的那个球是例外,反正我要回来了,那点时间也不够我一个帽子戏法的……”
“好了,别说这么多,这身衣服很棒,生日礼物也很衬你,只不过我觉得,这么帅的西装,就应该配上粉红色的条纹领带,行啦,不过你已经这么帅了,需要发胶吗?”
阿莫斯抓了一把自己柔顺的长发,还是坚定地拒绝了麦尔斯这个提议。
艾比和阿莫斯的见面要不是在图书馆前,要不然就是艾比工作的那个面包店,阿莫斯只要过去,就会被她塞上一包面包,类型纯看她今天做的是什么,然后跟老板打声招呼,两个人就偷偷摸摸地溜走。
偶尔也会有拉齐奥的死忠球迷能认出来这个满脸写着青涩的小子是之前一场比赛里面,进过超帅的远距离世界波的新球员,并且还是青训营出身的自家人,所有buff简直齐全,只要是死忠,就一定能够认出来阿莫斯标志性的金色波波头。
艾比早就知道了阿莫斯是拉齐奥的青训球员,并且实际上已经跟着一线队在训练了,但是说实话,她对足球,尤其还是外国的联赛,并不感兴趣,比起罗马德比,她还是更愿意看阿森纳对热刺的伦敦德比,最多最多再加上一个曼联的比赛——英国人。
阿莫斯怎么可能不会有失望之情?
他无数次地幻想,假如艾比是自己的球迷,那么自己在比赛的时候,只要进上一个球,就绝对要把球衣掀起来,然后露出里面的内衬,就写,“我坠入爱河,我要让全世界都知道,漂亮的英国姑娘,艾比朗姿”。
但是自己这时候还要考大学呢,阿莫斯就只能又拢起来那一大把玫瑰花——这时候就肯定不能是雏菊了,人家都已经答应了自己的示爱,那自己还不把自己的爱大大方方地显露出来?
如果真是那样的话,只能说或许阿莫斯身上的德国基因过于强势了。
“阿莫,生日快乐!”
艾比惊讶地看着阿莫斯抱着一大束玫瑰花,红着脸,有些疑惑地说:“今天难道不是你的生日吗?”
阿莫斯结结巴巴的:“就,就是因为,今天是我的生日,所以,所以,所以我想让你同样体会到我现在的心情,我是说,我现在很激动,也很快乐,一想到要和你度过一整天,我就感觉自己好像要飞起来了一样……抱歉,我读的书不多,我没有什么好的比喻。”
他又摇摇头,先伸手把玫瑰花给艾比,她抱着有点吃力,但还是微笑着接受这沉重的爱,看着面前大男孩儿真挚的眼神:
“但是,我还是想对你说,艾比,我喜欢和你在一起的时候,假如我们能够一块儿去森林或是田野,那我们就踩着泥土来到河边,我会把原本清澈的河水看的更加清澈,然后我会让你抬头,天上的云彩,也因为你的存在变得更加洁白,艾比,不必怀疑,你就是有这样的魔力……你没有夺走我身边一切美妙的事情,无论是自然、面包店还是一束鲜花,正相反的是,你把它们带到了我的身边,因为你,我才会更加认真地观察着面包上的糖霜,还有打到礁石上的一束浪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