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欢 第26节
沉云欢往井口边一站,伸头往里瞧了一眼,旋即对师岚野说:“给我打水。”
她分明自己能动手打,但就是要让师岚野动手,好像已经养成了下意识的习惯,毕竟之前没有灵力的那段日子,她骨头又都是伤,连筷子都拿不动,事事都要师岚野帮忙。
师岚野放下扫帚来到井边给她打水,倒入干净的木盆中让她洗漱,随后他又进了小厨房,在沉云欢洗漱完的时候端出来一碗菌子炒饭。
沉云欢尝一口,登时眼睛一亮惊为天人,这饭师岚野从前从没有做过,导致沉云欢一直以为菌汤才是最好吃的,但是今日跟这碗炒饭一比,差得远了。
也不知道师岚野是怎么做的,每一粒米上都裹满了菌子的鲜香气息,充斥她的口腔。沉云欢很难掩饰自己的欢喜,自己在房门边上找了个位置坐下来,捧着碗安安静静地吃着。
师岚野站在院中晾晒衣物,转头看见沉云欢在扒碗底子,整个大碗都几乎盖在脸上,原本料想她就是看在这饭碗的份上,也该知道选择谁留在身边,却没想到沉云欢放下碗,与他对视了一眼,张口就问:“我仔细想过了,蜀州一行太过危险,你不能去,我们就在此分别吧。”
师岚野的手里正拿着沉云欢赤色的外衣,手上的动作一时慢下来,看着沉云欢脸上还沾着米粒,似乎方才也在很认真地用饭,不明白她是怎么想到分别的事上去的。
他转身,神色如常地将衣服挂上竹竿,“这话昨日已经说过了。”
“我说过了?”沉云欢挑眉讶然,想说绝不可能,因为这个念头她已经斟酌了一个月了,日日对着师岚野,没有一日说出口。
这是一件很难下决定的事,因为若要提出分别,就不仅仅是与师岚野分别,还有数不清的糖棍、各种菌汤、美味的食物,妥帖的照顾,太多。
师岚野将她的衣服在竹竿上展开,“你说我的性子太弱太窝囊没用,若离开了你又会回去受欺负做苦力。”
这倒是她会说的话。沉云欢在心中认可,脑中好像也隐约浮现了对这些话的记忆,当下就相信了师岚野的话,道:“那后来呢,我又说了什么?”
师岚野转身,朝阳洒下来,满院的金光灿灿,他的黑眸看着沉云欢,淡声说:“不会分离。”
沉云欢对这话很意外,“什么?”
“你说我们不会分离。”师岚野对她说:“因为在任何地方对我来说都是一样,而你也有太多不舍的东西。”
这个念头对沉云欢来说很陌生,她当即怀疑起来,一手拿着空碗一手攥着筷子,就这么皱着眉沉思,“我真那么说?”
师岚野隔着半个院子静静看着她,一时也没有说话。她已经全部忘记了,师岚野认为这就是她那个太喜欢听夸赞的陋习导致的,如若不是因那些人虚情假意的赞誉,她就不会喝那么多酒,从而就不会神识不清,忘记昨夜的事。
他昨夜将沉云欢抱上床之后简单擦洗手脸,随后只是出去站在院中冲洗身体的功夫,沉云欢就醒了,叠声叫喊他的名字,一声声透过门板传出来。师岚野穿上裤子,擦着身上的水推门进屋,就看见沉云欢坐在床榻边,一派要下床的架势。
但脚是刚洗干净的,师岚野走到床榻边,握住她的脚将她推回床榻里,询问她怎么了。
沉云欢没有应声,只是用双臂黏黏糊糊的纠缠上他的脊背,顺着臂膀搂住他的脖子,还很妥帖地在他身上找了个位置,把脸颊贴上他井水冲洗过的冰冷皮肤,浓黑顺滑的卷发大片披在他白净的皮肤上。
师岚野脱掉鞋子上榻,就听见沉云欢醉醺醺地呢喃,“不想分别。”
他将沉云欢拥入怀中,“我没说要走。”
沉云欢体内的燥热被安抚,又开始迷迷糊糊想睡,嘴里却说着没说完的话,“糖棍、菌子、糯米糕……”
如数家珍一般,到最后昏昏沉沉睡去,师岚野也没从她的嘴中听到自己的名字,也没听到放在桌上那把无鞘墨刀的名字。
他上前将沉云欢手中的空碗接下,拿到井边清洗。沉云欢慢悠悠凑过来,还想再跟师岚野商议一下分别的事,却还没等开口,就见师岚野忽然从腰间的锦囊中摸出一块玉牌,正散发着白色淡光,嗡鸣作响。
那是先前在鬼村里奚玉生给她的传话玉牌,五月上旬的时候奚玉生用得频繁,总是带着宋照晚来小院做客,到了下旬就彻底安静下来,许久没有发出过响动了。
沉云欢将玉牌接过来,按住中间的琥珀石,就立即传来奚玉生的声音,“太好了,没想到还能用,云欢姑娘是你吗?”
沉云欢应道:“奚公子何事啊?”
奚玉生平日里温和的语气此时变得沉重,说道:“云欢姑娘,方才师兄接到消息,驻守鬼村探查的天机门弟子全部遇害,汴京城的郊外恐怕不安宁,你们要当心。”
沉云欢眉眼一沉,霍然起身,“你们现在要去鬼村?”
奚玉生道:“师兄要带人去探寻究竟,我也同去。”
“我也去。”沉云欢当机立断,又朝师岚野看了一眼,改口道:“我们也去,鬼村汇合。”
二人关于“分别”的商议暂时告一段落,沉云欢拽着师岚野出门,前去鬼村。
到了那地方之后,就见除却满地碎掉的封路石之外,就是天机门弟子横在地上的尸体,从死相观察,都是抽骨断筋而死,身体各处还有极其锋利的细线伤痕,十分凄惨。
抽骨断筋,丝状伤痕,这是女魔头扶笙的惯用手段,因此顾妄带去的弟子纷纷将这些人的死定罪在女魔头身上。
但沉云欢只是微微弯腰,用刀尖挑起一具尸体看了看伤痕,便断言,“这是嫁祸。”
奚玉生听此,当下走到她身边询问:“云欢姑娘由何认为这是嫁祸?”
“扶笙的断骨抽筋是先用丝线剖开皮肉,再将骨头抽出来,但不会抽得这么干净,要留一两节在里面,为的是把丝线穿在肢体上。”她抬手,摆动了一下五指,比画道:“像傀偶一样去操控。”
这些天机门的弟子骨头都被抽干净了,而且很明显是先抽的骨头后在皮肤上留下线状伤痕,嫁祸的手段很低级。
此时站在一旁安静许久的师岚野忽然动身,蹲下来抓起其中一人软塌塌的手臂,说道:“他们的骨头是被吃空的。”
这么一说,其他三人当下就听明白了。顾妄蹲下来细细检查尸体,确认身上除了看起来惨烈的皮外伤之外,没有从里到外的伤痕,证明师岚野的猜想不假,这些人的骨头从身体内就消失了。
“蜀地之人善养蛊。”顾妄沉着脸,阴森森道:“原本还想等着皇城调来的仙器在此地回溯旧景,没想到就有人这么坐不住用如此低劣的手法作恶,看来这锦官城,无论如何也要走一遭了。”
沉云欢看着满地的尸体,敛着黑眸若有所思,沉吟片刻后便道:“既然我们都去蜀地,不如同行。”
奚玉生道:“云欢姑娘,我与你们同行,师兄要带着天机门的弟子先回宗门复命,然后直接从宗门前往锦官城,不与我们同路。”
沉云欢颔首,在此地与奚玉生约好了一同出发的日期,旋即道别,各自回到住处。
沉云欢回去之后也没再提分别的事,这对师岚野来说算是好消息,因此连着好几日都给沉云欢做了很丰盛的美食,一直到二人与奚玉生会合,离开了汴京城,踏上前往蜀地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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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琅宗山巅,常年不散的云雾遮住了竹宅,风起时周围只有竹叶作响,偶尔从天际传来鹤鸣,空谷传响。
薛赤瑶身着素白长衣,长发仅用一根木簪随便挽着,身上未戴任何珠宝玉石,正跪在缥缈云雾之中,弯着头颅佝偻脊背。
她面色苍白,唇瓣更是没有血色,额头全是细细密密的汗珠,强忍着脸上的痛苦之色,也不知在此地跪了多久。
直到又一次昼夜的更替,竹屋终于有了响动,一人推门而出,从云雾中缓缓来到薛赤瑶的身前。
薛赤瑶赶忙伏低磕头,哀哀道:“师父,弟子无能,失了春猎会魁冠,还折了不敬剑,请师父责罚。”
面前的男子容貌年轻,眉眼英挺俊朗,双眉之间有一抹墨色竖纹,身着竹青长衣,飘然若仙。
此人便正是仙琅宗掌门,沈徽年。
他眸光掠过薛赤瑶,说道:“你败给云欢再正常不过,不必自苛。”
“可是我当时在擂台上,就差一点,我就能赢下。”时至今日,薛赤瑶再提那日的事仍旧不甘,“都是那场突如其来的风!”
“云欢不打输仗。”沈徽年道:“她既上场,便有把握赢,你认为那场风是突如其来,却不知沉云欢一早就将其算计在内。”
薛赤瑶面如死灰,大受打击,嗫嚅着,“弟子负了师父的栽培,没有护好不敬剑。”
“那剑,本就甘愿为她而断。”
薛赤瑶惊愕,“什么?”
“那把灵剑在沉云欢手里十数年,倘若真能那么轻易被一刀斩断,早就在沉云欢手里碎千百回了。”沈徽年抬手,掌心是一片灵力皎洁的剑刃碎片,折射着晶亮的光芒。他慢声道:“一刀只能将剑砍成两截,不敬却碎成了千万片,是它自己,不愿再被修补。”
薛赤瑶双目怔愣,一时难以相信这番话,可猛然又回想起来,当时在擂台上不敬剑被沉云欢砍中时,的确先断成两截,然后才出现了密密麻麻万千裂痕,碎得彻底。
是沉云欢斩了剑,也是剑,愿意为沉云欢而碎。
沈徽年道:“那终究是沉云欢的剑,你起来吧,我再为你一把新的。”
第37章 子时血桥(二)
一开始沉云欢对师岚野留下同行一事, 还很犹豫。
因为她很清楚接下来的旅程并不安宁,这与春猎会是不同的。春猎会是皇室连同天机门一起操办的一场问道会,来此参加的都是人间仙门的弟子, 而且划入猎妖范围之内的地方没有到极其凶险的地步, 往年就鲜少有人会丧命。
今年是出了些意外, 只死了的狄凌和赵明声二人就已引起不小的轰动,甚至到后来五月份整个汴京的守备都加强了许多,能够保证城内的人绝对安全。
但接下来的行程充满未知, 更何况沉云欢还有刀山火海要走, 如若一直带着师岚野, 等同把他往火海里拖,是以沉云欢一直考虑将他安置在何处。
几次提起, 师岚野的回应都很平淡, 有一种不愿谈论的消极,并且沉云欢有时候会觉得他在生气, 也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
后来还是奚玉生在几人吃饭的时候突然说家中收到了炼器大师方寇松的回信,信中说他愿意接待沉云欢到家中做客, 只是锻打灵器须得看缘分, 待见了人才知有没有缘分为她打灵器。
奚玉生坐在师岚野的对面,轻笑着道:“虽然岚野兄没有灵力, 但蜀地一代的炼器师也极为拔尖, 有许多灵器可储存灵气, 不需要灵力也能催动, 再者说等咱们上门拜访方大师, 或许岚野兄也能有机缘从方大师手中得一件护身法器。有一件厉害的灵器傍身,日后云欢姑娘也可对你放心了。”
师岚野神色淡淡,对这个提议没有表现出多么欢喜和赞同。这话倒是阴差阳错开解了沉云欢, 仔细一想好像的确如此,与其总想着给他安置在某处,倒不如让他找一个能够护身的法器,这样一来去哪里也不用担心受欺负。
此行人不算多,宋照晚本来想要与他们同行,但家中传信似乎是有事唤她回去,她便与族人先行返家。除却沉云欢与师岚野之外,奚玉生还带了两个仆从,一男一女,年纪都不大。女子不过十六岁,名唤雀枝,男子十七,名唤燕流,之所以称为仆从,是因为这两人平日里毕恭毕敬,即便是对待沉云欢和师岚野也是仆从之姿,礼节十分周全,平日里也细细将一切都打点好。
奚玉生从不掩饰自己的喜好,他酷爱白玉兰,平日里所穿的衣服,戴的玉佩,头冠发簪等物品,都能看到各种各样的白玉兰样式,许是京城男子多有簪花的风俗,是以奚玉生最喜欢在头上戴玉兰发簪,偏偏又生得白俊儒雅,穿的一身华贵锦衣,毫无仙门弟子的模样,倒像是从家中跑出来在外游玩的世家少爷。
他还尤其喜欢散财,有时在城中暂休,他吃过饭后就会带着大把的金银出门,只要出去转一圈回来之后手里的钱就会散得干干净净。
对此,他有一套自己的说法:“凡人一生总被许多困苦折磨,而贫穷则是最微不足道的,钱财本就是身外之物,我不过是尽些绵薄之力帮助他们罢了。”
沉云欢听了这话后表示赞同,但转头找到师岚野,要他保管好锦囊里的银子,千万不要像奚玉生那样乱撒钱,因为他们的钱要用在刀刃上,比如买沿路各种食物以及换几身夏季衣裳,这些都是要花钱的。
师岚野在离开汴京之前去跟天机门领了沉云欢应得的奖赏,除却各门各派所给的秘法古籍以及灵石之外,皇室的奖赏也相当丰盛,其中几匹仙蚕丝衣料都由奚玉生帮忙送去了灵衣坊赶制,另有法器若干和宫廷仙宴的邀帖,只是一时派不上用场。
师岚野对这些宝贝的态度很冷淡,几乎只是拿出来给沉云欢看时才摸过,后来就一直放入灵气锦囊中不再触碰,但其中有一个奇怪的玩意儿倒是让他很是重视。
那是一颗种子,也不知道是哪个门派交上来糊弄的东西,但师岚野很感兴趣,还特地找了个瓷盆栽种,每日都拿出来悉心浇水,放在太阳下照耀,但没有半点动静。沉云欢觉得就是个烂种子,不可能种出东西,劝他扔掉,他没有理会。
路上沉云欢也一直在练习控制妖刀,但收效甚微,一旦使用妖力过度,她身上的妖纹就疯涨,与体内天火九劫的火种起剧烈冲突,严重时甚至蚕食她的神识。而且这刀每日都要换上新的锦布裹缠,因为没有合适的刀鞘,那些锦布也撑不了多久,所以沉云欢大部分时间都将刀封存在锦囊之中,用的时候才找师岚野取出。
值得一提的是,这次的赶路行程不必再风餐露宿了,因为奚玉生实在阔绰,不仅赶路是奢华宽敞的马车,就连每日睡觉的地方都是上等客栈,一人一间房。
沉云欢也渐渐习惯了独睡,只有在有时候白日练刀太过,夜间睡觉时觉得体内燥热,难以入睡才会悄悄去找师岚野。她觉得师岚野的骨头都是凉的,这可能也是他性子这么寡淡的原因,所以在炎炎夏日,他的身上会散发出凉爽之意。
汴京与蜀地相隔千里,但途中有些城池禁飞禁法,所以用灵船或是兽车反而要绕道而行,因此用马车则更快到达蜀地,路上几人走走停停,偶尔在郊外之地遇上被小妖小怪缠身的人还会停下相助,赶路一月有余,在七月初抵达蜀州地界。
蜀州多山,冬干夏雨,正赶上多雨的季节,空气中都是沉甸甸的湿气,好像随手抓一把就能拧出水来,这也是蜀地人在饮食多喜欢以麻辣为主的缘由。
沉云欢的饮食口味偏甜,吃不了辣,刚进蜀地就被当地的麻辣菜肴狠狠教训了一顿,咬了串麻椒感觉舌头被打了一拳,连打几个喷嚏。一顿饭吃完,舌头麻了一整天,决定在离开蜀州之前就只吃师岚野做的菜。
从奚玉生所得的回信中,方寇松提到自己正居住在江阳,此城正在蜀地的边境地带,进入蜀州后行了半日的路程,就到了江阳镇。
江阳虽算不上繁华富裕之地,但镇上人口并不少,街道上的行人密密麻麻,当地凡民也热情好客,且蜀州话听着颇为有趣,沉云欢站在门口听邻舍两人站在门前吵架,津津有味地围观了许久,虽然听不懂。
师岚野从屋中出来,慢步走到她身边,忽而道:“来晚一步。”
“怎么,方大师人不在?”沉云欢在来时看见门半掩着,就知道里面可能没人,于是让师岚野和奚玉生进去查看情况,自己站在门口围观别人吵架,所以师岚野出来说的这一句,是意料之中的事情。
奚玉生皱着眉出来,面色沉重,带着担忧,“屋中乱七八糟,不见方大师的踪影,但他平日的用具和被褥都并未收拾,不像是从这里搬离的样子,我担心方大师可能出了什么事。”
沉云欢咬着糖棍,这时候热闹也看够了,走到边上一同看热闹的大爷身边与他对话。方才在门口站了那么久,沉云欢不仅仅是为了听别人吵架,也是在学习蜀州话。
她生疏地模仿着蜀州腔调,对那男子道:“大爷,这屋子里头的人你认识吗?你可知去了何处?”
那大爷在方才几人来的时候就已经打量过,现见到沉云欢主动上来问话,便道:“丫头,你们是方老哥的什么人啊?”
沉云欢道:“远房亲戚,来托方爷爷办点事。”
谁知这大爷说:“你莫骗我,你们已经是这个月第四拨来寻方老哥的人咯,前头三拨现在都没了下落,你们要是不想有危险,就莫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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