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途实录:启航1926 第65节

  主席基本赞同李思华的构想。他指出,如果要在国内消弭民族差别和意识,必然也是长期的斗争,甚至伴随着独立势力的反抗,鲜血恐怕是少不了的。
  所以我们在坚持原则的同时,一定要彻底动员起各部族的底层人民,通过乡寨组织、流动民兵以及其它形式,将他们从原部族上层的统治中剥离开来,融入到另一个大集体,真正人民群众的大集体。当他们体会到作为一个新中国的公民,与以前的生活有多大差别的时候,所谓的“民族意识”,也就淡化了,更多的,就是“中华民族一分子的意识”。
  接下来是法律与司法问题。
  李思华对法律和司法的重视,尤其是以“事实正义”为基础,坚决反对“形式正义”的司法逻辑,在根据地非常有名,主席等同志也都有所耳闻,甚至研究学习过。主席个人是非常赞同的,他素来重视调查研究,重视实事求是,反对形式主义。在他看来,李思华的“事实正义”,正好是贯彻了他相关的思想主张。
  李思华笑着说:“我这些思想,本来就是前世受到您思想的影响。”
  主席哈哈地笑了:“那我们现在,算是相互夸奖,相互吹捧。”
  笑过之后,李思华阐述了对司法其它问题的一些想法:
  “司法,在任何国家都得到高度重视,西方国家是立法、司法与行政号称三权,美国律师界的势力和影响之大,导致她前世,美国的总统大都数都是律师出身。在我国古代,刑部、大理寺等,都是国家重要的“柱石”部门。”
  “之所以会这样,因为国家的日常权威体现在法律,司法就是法律权威体现的具体“变现”。人民群众感受和认同国家的权威,最重要的也是司法公正。”
  “因此,司法的重要性非常高,其实超出了常规地方部门的程度。从前世来看,无论是法院还是检察院,都是地方政府管理的,这造成很多弊端。例如,有的司法机关,实际上成为地方保护主义实施的手段;有的则成为地方政府主官体现意志的手段。”
  “既然是立法、司法和行政的三权,为什么我们不考虑将司法权从政府行政权中剥离开来,即法院、检察院、公安局这“三元”系统独立化,不再受地方政府的管辖呢?”
  主席的眼睛一下子亮了,他催促李思华:“你仔细说一说。”
  “前世我就认知到,司法的三元系统之所以受制于地方,主要就是因为经费都是来自地方财政,说白了还是建国早期国家太穷的缘故,各地的司法系统,只能混在地方财政这一口大锅里。到了后来,就是积重难返了。”
  “在我们的时空,财政的情况要好很多,因为这几年重要的建设费用,主要是从美国的收益来支撑,根据地的财政收入,因此可以比较大幅度向民生倾斜。所以为什么不将司法三元体系独立出来,由中央进行独立预算、独立司法,而地方政府不得干预司法过程和结果呢?这是长远的基础。”
  “我觉得不但是司法独立,以后还要司法流动,不能让一个地方司法机构的人员,几十年都是那么一群人,否则也可能与地方势力关系过于密切,受其影响,妨碍司法公正。因此需要仿效民兵的流动机制,最多5年时间,人员就要交流到其它地方,本地的司法体系,由新人接管和执行。”
  “公安局本身是“侦缉”机构,无论是民事侦缉警察,还是常规的经济侦缉和刑事侦缉警察,其职责方向,未必与地方党组织和政府的需求和倾向完全一致,甚至可能因为坚持按原则办案,会发生抵触。所以我们将公安局独立出来、流动起来,是对地方党组织和政府是否“执政为民”的一种监督、一种“镣铐”。”
  “警察系统这样就会变成垂直的“条组织”,这将是一个非常庞大的机构。从我前世的经验看,美国警察有近100万,在3.3亿人口中,警民比例是千分之3.25;我国的警察数量有超过350万,在14亿人口中,警民比例为千分之2.5左右。当然,两国都有很多不属于警察的协助人员,例如我国的协警。事实上,两国的警察数量都不够,都是因为控制财政支出的缘故。”
  “实际上,社会安定的话,确实不需要那么多以公安为核心的警察,例如我前世六七十年代,国内仅有六十多万警察,后来数量剧增,是因为城市化的需求所致。”
  “不过我们需要考虑现在的格局,其实“侦缉”的重要性远远超过了“公安”,在民兵组织普遍化的背景下,公共安全的压力并不大,压力在侦缉上,例如需要大量的民事侦缉警察。”
  “所以我建议,建国后将警察的数量基本定位于千分之3.5,其中2个千分点要求全部是民事侦缉警察。按照建国初期6亿人算,即警察总数为210万人,其中120万为民事侦缉警察。这是一个什么水平呢?”
  “民事的很多事情,是无法算发案率的,因为是事先解决的,所以我们只能看警民比,每个民警对应500个公民,再考虑交叉监督,每个民警可能要对应1000个人。从长期工作的角度,每个民警理应将自己负责的1000个人的主要脉络,搞得非常清楚,在任期内熟悉和了解其中的大量人员,尤其是底层困难人群,从而在民事上把握革命性,保证国家的司法公正原则,能够基本地传导到每一个公民。”
  “其余的90万公安警察,主要应对公安案件,这在建国初期也已足够。”
  “法院和检察院,在建国初期是比较头疼的,因为不管再怎样“事实正义”,判决都是需要依据法律条文的。因此法官和检察官,就必须有专业性。这是短期很难改善的,相关人才,要很多年才能培养到足够的数量。”
  “所以在我们现在这个早期,只能是以政治觉悟和热情,来弥补专业的不足;用“常识”的清晰,来弥补判决的困难。尽量发挥民事侦缉警察的优势,把案件的事实尽量搞清楚,而不要把法律条文上的难题,丢给经验和知识都不足的法院和检察院。”
  “法院和检察院的人员,是直接确定司法程度的执行人员,当然更应该流动起来,在一个地方只能呆三年,要完全规避与“地方实力人物”之间的纠葛。地方党和政府的领导同志,要规定必须尽量避免与法院、检察院及警察系统的密切来往,更不能将自己的意愿,施压于司法系统。”
  主席的总结是:“我们历史上,用肃反比较多,用司法比较少。肃反是战争年代临时性的做法,肃反要坚持,有反必肃。但未来法制要遵守,而按照法律办事,不等于束手束脚,有反不肃,束手束脚,是不对的,要按照法律放手放脚。”
  “至于司法系统内部,司法腐败是最恶劣的腐败,需要未雨绸缪,在机制上就应该尽量避免司法最后走向腐败,走向与地方经济利益的勾结。”
  第二天下午讨论的,是宣传与舆论问题。
  李思华在这个问题上,举了很多前世的例子,从我国的“中宣战五渣”到美国、英国不断的恶劣的舆论战。西方的舆论战不断进化,你明知道他们就是一个个“谎言帝国”,但经常会被他们的舆论战,弄得有点狼狈,也在全球各地形成了一些对我国有偏见或者恶感的民众,对于我国在国内舆论的引导,在海外的经济利益等,都形成负面的伤害。
  所以在宣传和舆论上,更加是“你不去占领阵地,阵地就会被敌人占领。”
  李思华总结前世的问题,对我党的宣传部门叹息说:
  “我党的宣传部门,其实是体制上就限制死了,是无法打舆论战的,他们虽然控制了一些组织的报纸、媒体,但其实主要就是告之民众,党和政府的政策方针,并对之做相关的解释。”
  “所以这样的宣传部门,几乎是完全的职能管理部门,就像军队中的文职部门。他们对于舆论战,根本就是门外汉。舆论战需要的是类似军队中的军官和战士,因为这也是战争。”
  “既然宣传部门行政化了,那就另外需要一只专业的舆论战部队,也就是在西方名为“心理战”的战士们。他们的战争,在内部是保持人民之间舆论的正确方向,避免人民被错误的言论误导,产生错误的思想和认知;在外部,是“心战”,针对敌人心理的弱点,不断打击和误导敌人的判断、误导敌方民众的心理活动,从而误导敌方的公众舆论。”
  “我们常规的报纸和其它媒体,只是舆论的平台,而舆论战部队,就要利用这些平台,来释放自己的武器。把舆论交给新闻记者或者名人,是不负责任的。”
  “我建议这只部队,现在就要开始组建,它将是一只非常特殊的部队,只有核心部门是专职的,例如负责舆论策划、舆论分析、心理分析、人民反应的数据分析、在我国内部的敌对舆论来源分析等方面专业的团队;而大部队,即舆论释放的人员,应该是“兼职型”的,他们各有各的社会身份,比较专业点的,例如媒体和新闻记者,时事评论员等,更多的是各种社会身份的,例如学者教授、企业家和管理人员、官员等等,我们需要大量自己的“kol”,即关键意见领袖,以引导国内的民间舆论和全球人民的舆论。”
  主席笑着说道:“中国有句古话叫做虱多不痒,中国共产党一出世,就被人骂,是被人骂惯的、骂大的,而且越是敌人骂,就越是证明了我们的工作做得还不错。”
  “自古以来,没有先进的东西,会一开始就受欢迎,它总是要挨骂。敌人的骂,需要有题目可借,因为无理由地天天大反,听众感觉讨厌,市场缩小,只好收场。过一个时期,另有新题可借,再来掀动反华,总是这样的规律。帝国主义骂我们,证明它没有办法。”
  “真正反华的,不过是一小撮人,这些人加起来只占全人类的百分之几,他们不代表历史发展的主流。”
  “当然,我们不能被动挨打,要针锋相对、有理有据展开批驳,要坚决与之斗争。斗争必须讲究策略和方法,你这个舆论战部队的提法非常新颖,是个好方法,能够让全世界都能听到我们的声音。”
  “我们要通过积极的舆论引导,使敌人的骂转化为激励作用,激发党员群众的干劲和斗志,同时提升斗争本领和斗争警惕性。用敌人的反动言论甚至骂声,来教育国内党员群众,这就像是种牛痘,人民群众经历过这样的骂,就免疫了嘛。一切问题的中心,还在于我们自己的团结,和自己的工作都要做得好。”
  李思华呵呵地笑了起来,主席有时还是很幽默的。
  最后的一个大问题,是新“三座大山”的问题。
  李思华介绍了她前世,到2020年左右,变得比较严重的房地产、教育和医疗三大问题,这是人民群众不满的核心问题。
  她笑着摇了摇头:“我们中国人啊,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是有土斯有财,在现代城市,“有土”就变成了有房,有了房子似乎才有了真正的家,才在城市中安居下来,城市才变成了他们的“家乡”。这种观念,使得买房,成为了那个时代的核心财富理念。”
  “当然政府也在推波助澜,因为学习了香港的房地产经验。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往往是吃饭财政,要干大事,例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就要另外筹集资本。发行政府地方债券,是一条路子,但中央有严格限定,不可能无限制地发行。”
  “于是卖地,就成为了建设资本的主要来源,建房的土地越贵,政府的收入就越高,所以有这个动力去推高房价,其实就是推高地价。当时很多房地产商还表示自己很委屈,因为大头都被政府拿走了,他们赚的是小头,不过这当然也是托词,否则那么多房地产富豪,是哪里来的呢?”
  “房价节节走高,人民群众不满的情绪,自然就逐渐提高。到后来,新入城市的群众,根本不可能靠薪资收入买得起房了,而提前买好的群众,则成为了利益关联的团体,保持高房价,就意味着他们的财富高,当然不愿意房地产价格下跌。”
  “这样发展了二十几年后,房地产就有了“大到不能倒”的味道,全国的房地产,总值高达400万亿人民币,相当于全国4年的gdp。几千万人靠房地产吃饭,从房产公司、建筑公司、建材企业、房产销售到各种玻璃、木材等二十多个大行业,都靠吃这碗饭。”
  “然而到2020年左右,在新冠疫情爆发的背景下,房地产的后劲已经没了,尤其是一线城市,价格已经高到离谱的地步,再往上推升,显然已经不现实。上海的一套房子,大约相当于普通职员100年的收入。”
  “在这样的情况下,房地产被视为新三座大山之首,因为国民,尤其是城市居民的绝大部分收入,都投入了购买房产,在银行也就有着庞大的贷款。”
  “国家提出了房住不炒的新政,开始对房地产行业金融上去杠杆化,提高房地产企业获得银行贷款的难度,包括让买房者获得银行贷款的难度,也都大大提升,结果很多房产企业因为本身负债率就很高,经营就变得困难;而很多购房者,也因为经济开始困难,难以继续支付房贷,被迫放弃。”
  “在我穿越前,房地产仍然处于博弈之中。不过我的看法是,再宽松的政策,也难以挽回房地产整体地走向下坡路了,人口开始减少,生育率下降,而经济进入困难期,大量的人群收入减少,富人阶层则已经拥有大量的房产,继续购买的动力不强。”
  不过她已经穿越,未来房地产是否会下跌一段,或者能在高位稳住,她并不知道也不肯定,但无疑她自己的看法,是倾向于消极的。
  第107章 安得广厦千万间
  除了房地产,另外的两座大山,一座是教育培训,另外一座是医疗费用。
  这三座大山,房地产是国人“家”的成本,教育培训是国人“孩”的成本,而医疗费用,则是国人“活”的成本,对于国人而言,变成了新时代的“刚需”,严重挤压了其它产业的消费,使得经济呈现了一定的畸形。
  她对主席感叹说:“国家本来就建好了基础教育的体系,但是中国人高度重视孩子的职业竞争优势,害怕让孩子“输在了起跑线上”,于是在学校正常教育之外,用花费大钱的培训补课,填充了孩子的大部分时间和精力。这座大山,后来被国家拆了,通过法律强制,让主课方面的补习,基本烟消云散,剩下的不过是文艺、体育之类的特长培训。”
  主席感兴趣地问:“你觉得这是为什么?”
  李思华回答:“本质上,这是国内能提供的高薪职业太少,而优秀的竞争者太多,家长为了孩子未来的竞争力,而在压力之下,做出的经济选择。”
  她摇了摇头,开始说最后的医疗费用问题:
  “医疗费用问题,当然主要针对的是老年人,无论是医疗还是药物的费用,都变得越来越高。成本升高的成因非常复杂,有医药集团的推动,有医院牟利的需求,还有整个医疗的利益体系中,掺杂了太多的利益机构和个人。”
  “主席您知道,医疗其实是一种刚需,就像粮食,如果国家不能控制,纯粹地市场化、商业化,那在利益集团的推动下,费用节节升高,根本无法避免,她穿越前美国的医疗相关产业和费用,已经高达美国gdp的15%,这让美国都不堪重负,历任总统选举,医疗都是一个尖锐的大问题。”
  “房地产、教育培训和医疗,就是她前世所谓的三座大山。一个普通的家庭,如果这三座大山凑齐了,那么夫妻两人收入的70%~80%,都可能要消耗在上面,还谈什么其它消费呢?而且对于家庭造成了极大的心理压力,社会浮躁、焦躁的情绪流行。更底层没有这些消费能力的,就只有躺平,变得所谓的低欲望,社会的活力,就被扭曲了。”
  她想到了自己的前世,真是有点不堪回首。她对主席说:
  “您不知道,我前世也买不起房。”
  主席诧异地笑了:“你一个军官,都读到博士了,还买不起房?”
  李思华感慨地回答:“我读的学校就是在重庆,读博士的时候已经差不多30岁了,我挺喜欢重庆的,想着要是以后退役了,最好有套房子,所以那个时候有点想买房,可是2020年的重庆市区,我一个普通军官,哪里买得起呢?当然如果在偏远的郊区,咬咬牙还是能付得起首付,不过自己觉得没意思,就算了。反正是军人,跟着部队走,总有宿舍住。”
  主席的神色变得有点严峻:“你一个校级军官,都买不起房,这个房价,确实是很贵了。”
  李思华点点头:“所以在这个时空,我们不应该重蹈覆辙。整体来看,教育培训问题是比较容易解决的,前世拆了这个行业,号称有1400万人失业,但毕竟也撑下来了。所以提前的法律法规,就可以预防这个问题。”
  “比较头疼的是房地产和医疗问题。”
  “在这个时空不要说很远的未来,单单预计到1965年~1970年,我国的人口就可能超过10亿,假设届时的城市人口是4亿,那么至少就是1亿个家庭以上。如果全部是政府建筑房屋,可以说,世界上没有一个政府能够承担得起。政府能建成一部分廉租房之类的过渡房屋,提供给新入城市者临时居住,就已经不错了。”
  “城市不是乡寨,乡寨以平房为主,土地、木材、打基础的成本都很低,主要成本就是水泥,就连人工都由合作社依靠互助解决了。所以建房的难度很小,依靠自己的力量就可以,但城市就完全两样了。”
  “在城市,一个根本的原则是,我们要不要通过控制土地的价格,来为地方政府提供一部分的资本?我认为,政府通过房地产来获得资本,是必然的,否则地方财政不足,但是通过抬高地价的方法,则不可取。”
  “从国际的经验来看,前世国家选择类似香港的房地产政策,从“居者有其屋”的角度看,这个模式是远远不如新加坡的“组屋”模式的。可是为什么还是用香港模式呢?一言以概之,因为缺乏资本。”
  “新加坡是个非常小的城市国家,所以自筹资本,以建屋局的模式,政府来修筑绝大部分的房屋,是做得到的,然后再将之出售给居民。相应的,我原时空上世纪九十年代大规模开发房地产的时代,国家是缺乏资本的,而且在大部分行业市场化了以后,建筑的成本是比较高的,因此不可能按照新加坡的模式。”
  “但在我们的时空,资本的问题有所改善。所以我认为还是应该主要参考新加坡组屋模式。”
  “我的设想是,中央设立建屋总局,在各地方城市设立建屋分局,根据规划,合理地确定每年修建组屋的数量,上报规划得到国家批准后,开始执行计划。央行设立“建屋基金”,专门为此配套增发货币,无息贷款给建屋局。”
  “建屋局建设使用的材料,包括水泥、钢材、木材、砂石,玻璃、其它建材等,全部纳入国家特别计划,保障供给。原则上是以成本价加上不超过5%的利润,供给建屋局。相应的供应商在这种生意中,不是没有收益,虽然利润微薄,但这是最稳定的生意,帮助他们养活了员工,消化了大量经营成本,而且扩大产能的话,因为规模效应,他们的平均成本还会下降,而他们其它的生意,就可以获得更高利润。”
  “而建屋局使用的建设用地,地方政府划拨,基本上是零成本。”
  “人工上,鼓励城市和乡寨,发展各种建筑公司,建筑公司的主要形态,应该是混合制企业,这不是战略行业,无需国家完全控股,但为了预防私人建筑公司,偷工减料,所以需要一定的国有股成分,进行监督。凡属组屋的建筑工程,对于利润也是卡得很紧的,例如只有10%。但同样,这样的生意对建筑公司还是很有意义的,无论是养活队伍、积累经验还是稳定经营。”
  “这样,通过土地、建材、人工等环节全面的最低成本化,就可以让组屋的建造,降低到最低成本,以前世的房地产成本结构来观察,大约70%是土地成本,30%是其它成本,于是,我们可以发现,现在土地成本几乎是0,而30%的其它成本可能下降到了15%~20%,所以,按照这种模式建筑同等质量的组屋,成本可以控制在市场化情况下的20%,这就让地方政府有了巨大的余地。”
  “成本是20%,我们假设,允许地方政府以50%的价格出售,这是2.5倍的价格,利润高达30%,这就满足了地方政府,从房地产行业中获得城建资金的需求。”
  “对于购房者来说,原来市场化的价格,如果是房地产成本的120%,而现在则是50%,他们购买所花的价格,就只有市场化水平下的40%出头,房地产这座大山的压力,就大大地降低了。”
  “另一方面,大部分的购房者仍然需要房贷,对于房贷,必须严格限制银行贷款的利息率,各银行要设立“组屋专项贷款基金”,可以向央行争取增发货币,经过央行审核而定。我前世房贷的利息,名义上是8%左右,实际上那是银行玩弄的数字游戏,实质利率高达百分之十几,是非常高的利息水平。正常情况下,我们必须将人民承担的利息控制在6%以下,以进一步压低房地产对于城市居民的负担。”
  “每家购买组屋,只能是单独的一套,是完全的房住不炒,而且如果搬迁卖出,只能是卖回给建屋局。那些小富人如果不满意,可以放弃组屋,去购买房地产公司开发的商品房,对于商品房,国家将课以重税,务必将其单位成本拉高到组屋成本的5倍以上,售价拉高到组屋的3倍以上,恢复到市场化和商业化环境下的高价房产,让普通的人民,根本不会去考虑购买这类房屋,且银行的贷款条件需要非常严苛,不能让这部分商品房,有金融杠杆炒作的可能性。”
  “从这部分商品房,政府就可以按照香港模式,获得地价收入和房产销售税收。”
  “需要设立独立的建屋监督局,监督方向是两个,第一个是保障建屋的各环节质量,哪个环节拉胯,就严厉追究那个环节的法律责任;第二个是对各城市建屋的数量,进行严密调查,数量必须满足需求,数量也不能过多而浪费。组屋建筑的数量,本质上是由建屋监督局控制的,而非地方政府。”
  “主席,从金融的角度看,这种货币的增发就是一种“精准定向增发”,对于其它经济面的影响,就会最小化,也不易引起通货膨胀。”
  主席点点头,感慨地说:“建设社会主义,人民的要求,就是我们经济工作的目标。经济问题的核心其实就是关心群众的痛痒,真心实意地为群众谋利益,解决群众的生产和生活问题,盐的问题,米的问题,房子的问题,衣的问题,生小孩的问题,解决群众的一切问题,你这个房子的方案,我觉得尝试一下是完全可行的。”
  李思华认为医疗问题,解决的难度比起房地产更大。她接着说:
  “主席,为什么我觉得医疗的问题更大呢?因为现代医疗,主要是依靠西医和西药的手段。”
  李思华前期确定了“中医为养、西医为治”的总原则,本身也是不得已,想依靠中医来完全解决医药的问题,不现实。西医师经过大学教育之后,至少能根据严格的数据标准开药,或者开刀治疗。西药这种“头疼医头、脚痛医脚”的做法,基本上能够标准化。但中医就不行了,高度依赖中医师的个人水平,难以量化,所以会有很多“庸医”出来,从现代化国家的角度看,只能是辅助,不能作为主体。
  “西医为主,就会有很多深层次的的问题产生。”
  “首先是西药,大量的西药是有“专利”成本的,除非未来我们完全不承认国际的专利,自己仿制,但这样将严重影响国际贸易,专利体系是欧美进行贸易的根本基础,他们就靠这个体系获得高额收益,这是“合法剥削”的一种。所以不承认专利,只是一种备手,是在我们与西方彻底交恶的情况下,可以采取的极端措施。但这样也得不到生产新药的配方和技术。所以正常情况下,西药的成本就比较贵。”
  “其次是西医,西医采用大量的先进设备,这些设备同样包括专利成本,卖得非常贵,我们目前的现状还必须大量进口,虽然前期工业基础搭建的时候,也包括了一些医疗设备的生产,但那都是最基础的部分,而最近几十年,会有大量的新设备被发明出来,我们在这方面的研发能力,肯定是需要大几十年去追赶的。”
  “医生当然更是问题,培养的速度快不起来,这不仅是教育,还需要大量的医疗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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