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富豪在私人飞机坠毁后,只能和贫民一起挤在安全舱的角落,用毫无价值的金表换取半块发霉的面包。
政客失去了法律的庇护,在荒野中被流民抢劫,跪地求饶的模样比狗还狼狈。
——权力,重新洗牌。
——生存,才是唯一的法则。
新的阶级诞生了。
超凡者站在金字塔顶端,拥有绝对话语权,甚至能制定自己的规则。
大部分普通幸存者依附于强者,以劳力或身体换取庇护,勉强苟活。
更倒霉的流民被基地拒之门外的弃子,在荒野中挣扎,成为怪物,要么成为怪物的口粮。
末世第十年。
新的秩序建立了。
超凡者之间以实力划分高下,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成为铁律。
资源依旧被垄断着,并且显得更为稀缺,食物、武器、能源全部集中在少数人手中,普通人只能沦为附庸。
为了一口干净的水,有人可以出卖亲人;为了一张安全基地的通行证,有人甘愿成为实验品。
人类啊,世界已经变了。
要么适应,要么死。
——
荆棘基地。
这里是人类现有三百多座基地之中,除了中央基地以外最为强大的一个基地。
这里的规则至上,弱肉强食。
荆棘基地之王,是一株开在尸体和鲜血骨肉之上的白兰。
白兰暴君。
——兰矜。
这位暴君有多残酷,大家心知肚明。
基地有着大部分基地都有的规则。
普通人需每日上交定量物资或劳力,否则会被驱逐至荒野。
超凡者之间的争端,可以通过角斗场解决,败者的尸体通常会被扔出去当成猎杀变异动物的诱饵。
黑夜禁行,日落后街道属于兰矜的“巡逻队”——那群冷酷无情超凡者会撕碎任何在外游荡的人。
暴君有无数的逆鳞,不可触碰,其中最大的那个逆鳞还是他的脸。
听说,兰矜有着一张毁容的脸,所以脸上才会永远带着银色的面具。
没有人知道他那右边半张脸是怎么受伤的。
或许,知道的人都已经死了。
在末世沉闷的悲剧之下,在暴君的威压之下,一切都显得那么压抑。
除了何止。
何止心情还算不错。
暂时,没什么很让他烦恼的事情。
毕竟,目前的何止,正处于事业、爱情双丰收的阶段。
他的事业,可谓是坐火箭一样窜窜直上。
短短三年多,何止从孤身一人来到荆棘基地——虽然这一部分他因为失忆而记不太清了——到赢过了胡墨那个骚包狐狸,成为了基地的二把手,简直是春风得意。
没错。
何止失去了一部分的记忆。
何止意外失忆了。
从病床上醒来的时候,何止就被告知,他为了保护首领,受到了兽潮袭击,所以失去了部分记忆,跨度大概有三年吧。
但是,
据说,
以前没有失忆的他,好像极其狗腿地对基地首领——也就是荆棘基地的暴君兰矜——大献殷勤、格外谄媚。
甚至大张旗鼓地示爱。
尽职尽责的护士小姐被感动得泪眼汪汪:
“何队,您为了保护首领,独自引开兽潮,昏迷了整整一个星期了……”
医生推了推眼镜:“记忆损伤约三年,但没关系,您和首领的感情应该不会受影响。”
疑似坑货的战友们拍着他的肩,一脸暧昧:“放心,何队,您以前那些‘壮举’,我们都记得清清楚楚!”
——什么壮举??
后来何止才知道,自己失忆前,不仅是兰矜的头号舔狗……还是白兰暴君唯一允许近身三尺的人。
属于是,
嗯,舔到最后应有尽有了。
草。
狗屁!
都是什么狗屁啊我靠!
一开始,何止内心是疯狂拒绝的。
笑话。
大献殷勤?
他?
对着一个男的大献殷勤,腆着脸当人家舔狗?
太阳打西边出来了吧!
就算把何止脑子撞坏了,他都知道自己是个直男。
怎么可能喜欢男人?
真是天方夜谭、异想天开,完全是空穴来风、不实消息。
更何况在末世来临的这几年,同性相恋这个话题简直被往死里打。
人类的繁衍问题空前重要,这时候,但凡出现一点同性相恋的苗头,都会被死死的掐灭。
何止那时候内心坚定的简直比钢铁还直。
为了保护首领,所以被兽潮袭击,所以失去了记忆,那肯定是因为忠诚啊。
狗腿和谄媚怎么能理解为坠入爱河?
这可太侮辱爱情了。
这顶多是何止对荆棘基地二把手位置的向往啊!
虽然何止忘了自己为什么会来到荆棘基地。
但谁不喜欢位高权重啊!
谁还没点事业心了!
不可能。
绝对不可能。
他绝对不可能喜欢什么基地首领、白兰暴君!
何止内心简直坚定得不能再坚定了。
直到……传说中的白兰暴君推开了他的病房。
那个阴雨绵绵的下午,狂风拍打着窗户,雨滴在玻璃上蜿蜒如泪痕。
但那个人推开病房的那双手却白得几乎透明。
推门的手指,修长苍白,骨节分明,像冰雕的艺术品。
指甲修剪得极短,边缘泛着淡淡的青蓝,仿佛常年浸在寒气里。
传说中的白兰暴君,穿着一身白色的制服,金色的肩章,身量极其高挑。
银色长发如瀑布垂落,发梢沾着雨水的湿气,随着步伐微微晃动,像月光下的刀刃。
惊心动魄的美。
左脸如神祇亲手雕琢,鼻梁高挺,唇色淡得像雪地上的血。
右脸覆着银白面具,冰冷光滑,没有一丝人类温度。
那双冰蓝色瞳孔毫无温度,注视人时,会让人产生被艳色水鬼锁定的窒息感。
但他不是水鬼。
他是活生生的人。
还是个冰美人,长长的睫毛下,眼尾带着冰霜的弧度。
那一截腰身极细。
纯白制服严丝合缝地裹着身躯,黑色腰带掐出一截窄腰,腿环勒在大腿外侧,勾勒出充满压迫感的线条。
何止的脑子“嗡”地一声炸了,简直像被世界上最重的拳,一瞬间以最大的力量暴击了。
他的身体:疯狂心动。
他的理智:垂死挣扎,但没用。
“哒。”
“哒。”
“哒。”
白兰暴君每走一步,军靴踩在地板上的声音都像踩在何止的神经上。
银发、白制服、黑腰带……色彩对比强烈到刺目。
根本就移不开眼睛。
这是任何言语都苍白到难以描述的、极其锋利又危险的美,这是任何一朵花、任何一片雪都无法与之比拟的……惊艳绝伦。
或许,面具下的那半张脸,是丑陋的、是崎岖不平的,但是这个人身上的美感,不在于完美无瑕的容貌,而在于那身冷骨。
惊为天人。
完全是雌雄莫辨的美。
白兰暴君实在是漂亮得就好像深海里出来的人鱼,宛如暗流中绽放的苍白水花,美得锋利,美得危险。
何止,
在那一瞬间,
已经完全,完全,完全懵了。
只见,白兰暴君抬眸看了一眼何止,轻轻的叹了口气,神色冷淡却又复杂地说:
“何止,你确实赌赢了。”
“我,愿赌服输。”
“今晚……来我房间吧。”
第68章 ·青州
何止一脸懵逼地僵在原地,脑子里疯狂刷屏——
啥?
什么赌???
什么赌约还能晚上去白兰暴君的房间???
可无论何止到底是如何愕然到说不出话的,兰矜的眼神只是意味不明地扫过他。
暴君没有再说什么。
他的眼神太复杂了。
——深不见底,却又暗流汹涌,像是冰封的湖面下蛰伏着某种未知的危险。
那双狭长的凤眼微微眯起,眸光晦暗不明,既不是嘲弄,也不是杀意,而是一种……近乎审视、费解的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