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1章

  “……”
  两个人谁也没有说话,心中思绪涌动,半晌,是沈慈率先开口。
  “这是从我身上掉出来的。”
  沈慈的目光在黑方块上停留片刻,垂下眼睫想了想,慢慢道:“但我对这个东西没有任何印象,也不知道它从哪里来。”
  相机在藏区是禁忌,他们这些外乡人携带的所有相机,都被统一收走,带到了红塔进营销毁。
  沈慈也不例外,是那一次暗中闯入红塔,误打误撞的发现了尚未被销毁的相机,才拿走了自己的相机。
  然而当他发现的时候,其他相机全部沦为了壁炉中的灰烬,红塔里已经没有其他完好无损的相机了。
  那么现在这个突然出现的相机,又是从何而来?
  是有人在他之前,已经进入过红塔拿走了自己的相机,还是在一开始,就根本没有把相机交出去?
  活人沉默了一会儿,手指有一搭没一搭的轻轻敲打着黑方块,一双狭长眼眸微微眯起来,渗露出暗色的冷光。
  半晌,他开口道:“不管这是谁的相机,打开看看,就知道了。”
  “有人把藏区禁忌的东西放在你身上,不是为了陷害,就是为了线索。”
  活人轻声道:“如果是陷害,不会等你都已经进了雪监狱,还没有揭发,所以这个人费尽心思把相机塞给你,恐怕最终目的,还是为了让你发现些什么。”
  沈慈垂眸看着那块黑漆漆的小方块,半晌,点了点头。
  的确,无论如何,只要把这相机打开看看内容,只要没有全部删除,就能从中推测出关于相机主人一部分信息。
  雪光暗淡的蝎子洞内,沈慈与活人对视一眼,便伸手向黑方块拿去。
  活人也盯着黑方块,他知道自己最好不去动它,有些不爽,只是百思不得其解的嘟囔道:
  “奇怪,这黑方块虽然不大,塞在普通人身上还算隐蔽,可是放在你身上,你怎么会一直没有发觉?”
  他原本是一句无心之言,然而沈慈闻言,身形却骤然一顿。
  一直没有发觉……?
  除了活人,任何一个人靠近他,他都绝不会没有警觉,尤其是在险象环生的景区,绝不会让人接近,更不会让人把东西放在身上这么久。
  就算在无数险境中,经历了太多的冲击与意外,削弱了一丝应有的警觉性,也不至于如此大意。
  除非——
  沈慈顿了一下,把黑方块慢慢攥在手中。
  他直起身子,在活人略微有些明悟的诧异眼神中,往前走了两步,用肩膀用力撞了他一下。
  “什么感觉。”沈慈问。
  “……想亲你,”活人诚实的说道,“肩膀酥酥麻麻,跟我嘴唇的感觉一样,好肿。”
  沈慈点了点头。
  “我是一个人,我撞上你很有存在感,对不对,”他轻声道,“我撞你,你感觉开心,陈风遥撞你,你可能感觉困惑,潘龙撞你,说不定你会勃然大怒。”
  “那么如果是一个牲畜、一头牛撞到你,你会有什么感觉?”
  沈慈抬起眼睛,撞进活人一刹那紧缩的漆黑瞳孔中。
  那一瞬间,无数破碎的片段在两人交织的视线中编织成网,蔚蓝如湖泊的天空,自由奔跑的草原,远处巍峨的雪山——
  落红满地的一滩鲜血。
  ——————
  普陀罗宫。
  南喀垂着头,站在大殿下方,听着传话人半死不活的瘫坐在轮椅上,对他转达着磕磕绊绊的鼓励。
  这座昔日辉煌尊贵的普陀罗宫,在藏神肉身轰然倒塌后,已经成了一具尚未崩塌的空壳废墟。
  所有贵族得到消息,全部闻风而动,带着全身家当,准备在午夜有异动时就翻越雪山逃跑。
  当时在场的所有侍从,都被并蒂莲花尸剥皮而死,直到现在皮囊还在草原上扔着,若不是天色渐寒,已经要开始发臭了。
  南喀和所有藏区贵族都知道,他们是为什么才会死。
  并蒂莲花尸被喇/嘛打成重伤逃走,那些同样参与制作羊皮鼓的贵族却还没死绝,他们心怀恐惧,根本不敢接近普陀罗宫。
  所以现在的普陀罗宫,看上去还是那么的华贵巍峨,偌大的正厅宫殿内,却只剩下了南喀和传话人两个人。
  鼓励还在继续。
  “赞普大人说了,你是个好孩子……咳咳,现在藏区有难,你也应该尽一份力……”
  “明日就是大劫难日,不要……咳,不要畏惧,去把那群有异动的牛羊都杀了,带着几个人去雪山探查……”
  传话人说几句,身下便抽搐着冒出一滩鲜血,悄无声息的蔓延在普陀罗宫内,为这座巍峨高耸的宫殿,增添了一股挥之不去的血腥气。
  南喀垂着眼皮,没有说话,只是静静的听着。
  这就是他原本计画的一部分,得到赞普的夸赞,处理掉大劫难日的危害,一步步进入藏区内核统治阶层。
  可是现在,听着这些振奋人心的鼓励,他只会觉得一阵漠然。
  一个半死不活的传话人,一座摇摇欲坠的宫殿,挤在支离破碎的藏区中,说着死气沉沉的计画。
  这难道就是他想要的东西?
  南喀静静的听着,等到传话人一大段话说完,再也控制不住,拼命往外咳血,才适时沉沉道:
  “嗯,我明白了。”
  “我是赞普的儿子,当然理应为藏区解决这一切,”他慢慢道,“最好是一劳永逸,永远的解决。”
  说完,南喀便起身,神色冷静的从传话人手中接过长鞭,别在腰侧,不听身后传话人撕心裂肺的咳嗽声,大步向普陀罗宫外走去。
  夜风温冷,他需要吹吹浑身发烫的血液。
  接近午夜。
  普陀罗宫外,点点寒星在夜空中闪烁,藏区海拔高,夜晚万里无云,星星犹如一道宽阔的银河,一路蔓延至雪山之巅。
  然而在这沉沉的夜色中,从天空映照下来的,却不是深沉的藏蓝色,而是一股浓稠鲜艳的赤红色。
  南喀已经离普陀罗宫很远了,他抬眼望着天空,眼底沉沉,遮盖着复杂的神色。
  从大劫难预言的第一日,到最后一天。
  这片天空,已经彻底堕入了赤红色的怀抱,从巍峨雪山的背后,以不可阻挡的势头奔腾着涌向普陀罗宫。
  最后一天了,他到底应该怎么做?
  “……”
  南喀在寂静沉默的草原上,一动不动的站在原地。
  没有船到桥头自然直,也没有突然的灵感涌入脑海,他慢慢低下头,闭了闭眼,正要转身离开,却突然听到远处传来一声尖笑。
  “哈哈哈哈哈哈!”
  “嗯——好喝,”一个女孩的声音清脆如银铃,甜甜的笑道,“这种做法,你们究竟是怎么想出来的?我在这里生活里这么多年,还没有尝过呢。”
  伴随着她欢快笑声的,是一股若隐若现的肉香味。
  南喀几乎是立刻辨认出这个声音的主人。
  是卓嘎。
  他从普陀罗宫走出来散心,不知不觉竟然走到了牛棚羊圈旁边,而卓嘎从不接近这种脏兮兮的地方,大晚上的,竟然也来到了这里。
  “……”
  南喀眼底闪过一抹冷色,沉默了半晌,毫不犹豫的转身向声源处走去。
  他慢慢从腰间把鞭子抽了出来,迈过深深浅浅的草丛,一边走,一边听到那个外乡人潘龙的声音也冒了出来,讨好道:
  “哎呀,公主你不知道,我做饭的手艺可好了,什么都会做,炖个羊肉羹只是简简单单。”
  “你们这里的羊天天在草原上跑,喝的是雪水吃的是鲜草,味道本来就好,只是你们的厨子不会做,”他小心翼翼的笑着试探道,“不如以后,都由我来给公主做饭?”
  “好啊。”
  卓嘎的声音再次传出来,她一口答应,仍然是笑嘻嘻的,似乎是很享受这种追捧,话音一转,又对另一个人问道:
  “文建华,你不是说给我带了小礼物吗?我看看,在哪里呀。”
  文建华的声音顺着夜风,模模糊糊的传来,带着不紧不慢的笑意,轻声道:
  “公主放心,我当然早就已经准备好了,就等着献给公主了。”
  他的话说完,草丛中顿时传来一阵窸窸窣窣声,片刻后,只听卓嘎发出一声惊喜的尖叫:
  “是阿就!”
  “天啊,你这块阿就骨头晶莹剔透,圆润光滑,比我小时候玩的还要好,”她惊喜的笑道,“你这是怎么做到的?”
  文建华闻言,似乎是谦逊的笑了笑,仍是温文尔雅的回答道:“不过用羊的蹄腕骨做的小玩意,逗公主一笑罢了。”
  “只是我做的这块阿就,不仅是由屠宰羊体取出的“桑久”,还是在一头活蹦乱跳的健壮公羊身体里取出的蹄腕骨,多用些心,倒也不值什么钱。”
  “不!”
  卓嘎的声音出现打断了他,仍然相当惊喜,言语中似乎还有些羞涩:“你有这份心,就很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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