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法医有点冷[刑侦] 第113节

  狄烨伸手将门上了锁,“嘴张开。”
  冷宁的眉头微微动了动,将嘴张开,刚好露出被粥烫得发红的舌尖。
  狄烨幽幽的看了一眼,直接低头含住。
  带着淡淡酒味的吻将冷宁团团笼罩,他还没有反应过来时,人已被狄烨高高抱起,然后砸在了柔软的床上。
  身体陷入床垫,忽然有点头晕目眩,没等他看清天花板,强势的吻就又落了下来。
  狄烨毫不温柔的掠夺他的唇齿,用手去解他的扣子,中途因为手笨,还拽掉了一颗。
  那颗扣子嘭起后不知弹到了哪里,这让冷宁忽然想起了骨灰格里的那枚扣子。
  如果只是吃象拔蚌的话,根本不用这样前摇,他究竟想干嘛?
  狄烨根本不容许他发一点呆,很快就将滚烫的手指伸向了他的口腔。
  狄烨的手指在他的口腔里胡乱的搅动,直到唾液拔丝才取出。
  随后,那只手就伸向了他的后腰。
  冷宁一惊,整个后背都绷直了,他感受到粗粝的手指在刮他的嫩肉,动作蛮横得让他有点难受。
  “别……”
  他才刚开口,狄烨就又用舌头堵住了他要说的话,配合着温柔的动作,轻轻安抚他紧张的神经。
  狄烨就像变魔术一样,不断的给冷宁施压,挑战他的心理承受能力,一旦他的身体出现反抗的动作,他就用吻去哄他。
  这让他十分的煎熬。
  “不能再……”
  冷宁话没说完,突然被狄烨翻过身,就像被人用擒拿术拿住了一样。
  他死命的抵抗,然而终是无用。
  在狄烨看来,对方的挣扎就如同挠痒一样,他一只手就捏住了冷宁交叠的胳膊,“你抓凶手的时候也是这样抵抗的吗?难怪会被制服,要不我教教你?”
  “谁要学?”冷宁的脸贴着被褥,脸已经憋得通红,“你把手拿开,别……嗯……”
  “别什么?”
  见冷宁红着脸忍受着,狄烨忽然很喜欢他失控时的样子。
  冷宁任何时候都是一副清冷自持的样子,只有这一刻,才能在他脸上看到一点不一样的色彩,这让狄烨的内心得到了强烈的满足。
  冷宁挣扎的时候,颈脖处的淤青露了出来,在白瓷般的皮肤上显得格外的扎眼。
  狄烨的眼神暗了暗,“以后谁都不能欺负你!”
  他说着,手指的力度悉数撤去,没等冷宁喘口气,就又被更具压迫的力量抵住。
  这让冷宁顿时屏住了呼吸。
  第103章
  这天,张小曼穿了一条玫红色的连衣长裙,配上她那条钻石吊坠项链,略施粉黛,就有一种人间富贵花的感觉。
  在张小曼看来,喜欢钻石用不着男人买,她自己就可以给自己买。
  在职场摸爬滚打二十年,她不是没想过找一个男人结婚,只是现在的男人都太现实,灵魂也过于庸俗。
  她想找一个皮相不错,志趣相投,又不介意她法医职业的男人犹如大海捞针,索性干脆一个人过算了。
  不过她有个书信来往5年的神秘笔友,这个男人她虽然没见过,但文采十分的好,写得一手苍劲有力的好字,还十分的懂她。
  张小曼从侧面了解到,这男人闲暇时候喜欢和长辈一起钓鱼,出差回家还会给家人带礼物,是个顾家的好男人。
  就算现在有更便捷的手机、聊天软件,但他们依旧保持着书信来往,每当有信件寄过来的时候,张小曼就十分的期待。
  拆开信件的激动,到展开信纸的期待,再到看到熟悉自己时的感动,是普通交流软件无法做到的。
  突然有一天,对方提出了见面。
  为此张小曼犹豫了很久,她对这个笔友的情感可能更多的是倾诉的需要,从来没想过要在现实中奔现。
  所以,当对方提出这样的要求时,她先是拒绝的,但同时她又期待会有奇迹发生——这个世界上会有完美男人吗?
  但她早已不是单纯的少女,她去赴约,其实是为了让自己死心。
  【也许见面之后,我们就不再是朋友,你确定要这样做吗?】
  对方深思熟虑了一段时间,给了她肯定的回复。
  既然这样……
  张小曼换上自己的高跟鞋,又检查了口红色号,确保一切都很完美之后,踏出了她四十年来的重要一步。
  虽然她并没报什么期望,但这一步将决定他下半辈子会不会继续保持单身。
  如果那个男人和她想象的一样好,她或许会尝试开展一段恋情。
  如果和想象有差距,那她以后就不会再考虑恋爱的事了,踏踏实实做一个事业型女人。
  男人约她晚上九点在广场的音浪餐吧见面,一般来说,约会都是连着晚饭一起约了,男人九点约她,见完之后就要各自回家了,选择的这个时间点不是很好。
  不过,万一对方比较忙呢,这也是可以理解的。
  张小曼在广场的音浪餐吧点了一杯低度数的鸡尾酒,独自一人等到了九点半,那个男人都没有出现。
  之前他们商量好了,见面当天张小曼会带一张红桃8,因为8是她的幸运数字。
  对方只要看到她桌上的红桃8,就知道是她。
  这张红桃8已经在桌上放了一个小时,张小曼觉得自己应该走了。
  她想过最坏的结果就是男人的外貌和想象大相径庭,却没想到,对方竟然会放她鸽子。
  这对张小曼的打击十分的大,晚上睡觉的时候,她的思绪会从死者和案子上回到和男人约见面那天晚上的细节。
  有没有可能,对方其实去了,看到她之后跑了?
  没看上她?
  以她对这个男人的了解,对方应该会给她一个说法,所以她一直在等男人的回信。
  如果男人从此之后都不再回信,那结果不言而喻,就没有必要浪费精力在他身上了。
  张小曼每天下班都会去小区的收发室找自己的信件,但是始终没有等到消息,直到两个星期后,男人终于给她回了一封信。
  晨鸟:【十分抱歉,你的美丽惊扰到了我,对于一个年过九旬的老头子来说,不该奢求你这样的女士与我共进晚餐,祝你平安喜乐一生顺遂!】
  张小曼立即拿起笔在收发室写了一封信寄出去。
  零秋:【躲在暗处偷窥实在非君子所为,请您老出山,断了我的念想,咱们好聚好散。这周六,老地方,老时间,老规矩!】
  张小曼的信是周一寄出去的,回信是周三收到的。
  她收到了对方寄来的照片,是一个九旬老人坐在沙发上抬头微笑的照片,老人头发已经掉得差不多了,脸上布满了岁月的痕迹,两颊凹陷,但是很慈祥。
  张小曼倒吸了一口凉气。
  所以,她注定要孤独一生了?
  她想了又想,还是决定回信。
  零秋:【年龄不是你失约的借口,我在老地方等你。】
  结果对方依旧没来。
  这一次,连回信都没有了。
  张小曼因为这事,心里带着怨气,身为一名法医,她总是习惯从细枝末节去推理。
  一个年过九旬的老人写信眼睛看得清吗?
  写字都不会手抖吗?
  还有,信纸上有淡淡男士香水的味道,但不成一个老头子还要喷香水?
  张小曼把这五年来男人写给他的所有信件都翻了出来,按照时间顺序排好,从字体的墨水、信纸、寄出的邮戳和字体的变化推测出了一个结果——晨鸟对她撒谎了。
  这五年里,男人的书写习惯发生了变化,一开始,他用的是钢笔,墨水也是带有香气的碳素墨水,信纸是高档信纸,写字的时候也十分的有耐心,一笔一划书写公正。
  随着时间的推移,男人似乎越来越不精致了,用的笔变成了一次性的中性笔,信纸是普通的打印纸,写字的时候连笔比较多,很明显是在赶时间。
  甚至有时候直接撕掉笔记本的纸给她回信。
  有一次,信的末尾名字写错了,在写错的字迹上直接划了两条杠。
  张小曼仔细观察了写错名字的地方。
  “这是什么字,朱?”
  张小曼举起那些信件,放在台灯下自习观察,最后的那封信是用笔记本的纸写的,还有上一张纸的印记。
  张小曼找了铅笔,轻轻涂抹印记,只见纸上出现了六个字——感谢省厅领导。
  张小曼陷入了沉思。
  省厅?
  公安厅?教育厅?还是别的什么厅?
  首先从字迹判断,这几个字的确是男人的字迹,其次,感谢领导这四个字一般只有下属才会说,体制内的领导就算到了退休也就60来岁,他一个九十岁的人,感谢什么领导,感谢亡人还差不多。
  还有被划掉两条杠的“朱”字,应该是对方的姓氏,这是一个姓朱的体制内的男人。
  这个人很有可能经常签名,所以才会不小心把自己的姓氏签上去。
  体制内,经常签名,和省厅领导有接触……
  张小曼展开了联想。
  虽然是体制内,但工作很忙,经常加班,还时不时的去外地,三餐不固定,经常受伤……
  难道他是警察?“感谢省厅领导”这几个字像是在写发什么言稿,如果是警察,那省厅指的就是公安厅了,最近公安厅有什么活动吗?
  想到这里,张小曼立即给省厅的朋友打了个电话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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