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方才还说别人凑上去是没见识呢,眼下倒觉得自己才是那个缺心眼的了!
  ……
  据说这沈公子性情天然,不爱金玉锦绣,反而醉心于山水草木。
  闻得哪处有名山胜迹,便与友人欣然前往;听得谁家园林中有奇花怪石,想尽了办法也要递上拜帖进去看一看,看完还要作文章大赞特赞。
  一时间,京城贵胄的圈子里竟以请他去为荣誉,没有不欢迎的。
  谁得了他的文字,便用描翠的缎子、金丝楠的挂轴装裱起来,挂在园子的显眼处,好生与亲友夸耀一番。
  巧得很,七皇子姜孚恰好也刚从教养宫人那里听了一个叫做“风雅”的词。念及兄长们的府邸都是人工制的精巧,他有意避一避,于是就吩咐人说:
  自己的王府想要少些亭台楼阁描朱漆金,学着宫里花园的样式,多栽些花树就是了。
  贵妃所生的小皇子,一张口就没有做不到的事。一时间,京中人都叹服于姜孚的孝悌之心,纷纷送上珍藏的花枝草种。
  时年四岁半的忠瑞侯长子见家里人挖草挖的热闹,抄起小铲子掘了其母侯夫人最珍爱的一株牡丹,亲手装进礼盒。
  姜孚看着那一片花瓣上能分出三种异彩的植株,迟疑回信道:
  久闻舅母善植花草,这一棵是否……?
  侯夫人一手打着孩子,一手飞快提笔回信:
  臣妇的一片心意罢了!殿下若是不喜欢,就随便找个墙角栽了,好活的很!万勿退回!臣妇惊恐再拜!
  于是这株大概全城里面都一只手数得过来的青蓝色木芍药,最终栽在了允王府花园的正中。
  又过了几日,传闻说,沈公子听说了这件事,在酒席上与友人提起自己的向往之意。
  友人都笑他:
  “那可是允王府!你想去便去?先前那花栽在侯府的时候,也没见你敢递帖子!”
  沈厌卿也只是持着酒杯笑:
  “去不上,难道想一想也不成?一个两个的,打趣我做什么呢?”
  本以为这只是个无关紧要的小插曲,毕竟天家的事,岂是个沽名钓誉的小文人蹭的上的?
  但三日后,沈厌卿竟收到了允王府的请柬。
  彼时沈厌卿亦正在席间,酒还未过几巡,清醒的很,却站起来就要出门往王府去。边上的人拽住他:
  “你乐疯了?帖上写的什么日子,你也不看?”
  沈厌卿转头,俯身,两指捏着那花笺上缘展与对方,笑盈盈道:
  “允王殿下说,无论何时都可以。”
  “既然殿下如此厚爱,沈某人当然是即刻启程最好吧?”
  没听说过这种歪理!
  一行人就看着他花蝴蝶似的扑出去了。说来也是奇怪,这小子今日穿的尤其讲究,直接去拜允王也挑不出差错。
  难不成,人的运气竟真能这样好……?
  ……
  允王对沈厌卿的此次召见,后来被传成一段佳话。
  据说二人一见如故,结成了忘年的交情,一言一行中好像上辈子就认得。
  沈厌卿殷勤讲述了许多宫外的趣事,允王也不吝于分享宫里的见闻,二人眉眼间皆是开怀笑意,真真都把对方当成了自己人。
  停停走走,最终歇在一处被桃李花淹了的亭子里。
  允王年幼,以茶代酒,与沈公子祝了一杯就起身离座。沈厌卿跟上,见小皇子停在那丛异色牡丹前,有一朵正盛放着,鹤立鸡群般高高支出来。
  沈厌卿不明所以,微笑道:
  “确实绮丽非常。殿下在这府中日日看着,也觉得不足么?”
  允王轻轻摸了摸花瓣,似乎很爱惜的样子,没有答话。
  宫人奉上一把花剪。
  “……!”
  沈厌卿还未及说上什么,姜孚已手起剪落,将那朵怒放牡丹拿在手中,很真诚地看着他:
  “王府尚未竣工,若是一个人住未免冷清,我有意邀先生一同。”
  沈厌卿笑容一凝,立即跪了下去:
  “草民惶恐……”
  姜孚却走近,站到他身侧去,目光定在他脸上:
  “先生莫怪。我是个附庸风雅的,父皇爱才,我有心拙劣模仿一二……”
  沈厌卿低着头,不敢接这句话。周围也静的很,其他人都远远站着。
  半晌他忽然感觉到,姜孚抬手在他发冠上弄着什么。
  “其他的,就要先生教我了。”
  宫人捧上一面大铜镜。允王拍拍他的肩,示意他抬头。
  他往那新磨的镜子里望去,见那朵万金难求的牡丹正斜插在他的冠上,日光下煌煌泛着金彩。
  映着他敷了粉似的脸。
  和那些卑贱又沁满血的骨头外,撑起的锦绣人皮。
  ……
  皇子择师的事情不是可以轻易定下的,沈厌卿回去闭门几日,就听见七皇子向圣人报请的消息。
  圣人不知是忙得疏忽了,还是看不上沈厌卿毫无家室背景,许久没有回话。
  姜孚则写了许多折子,一上再上。宫人看了都提心吊胆:
  见过不要命的,可是没见过敢催皇帝的!
  但人家是皇子,母妃地位又稳定,能说什么呢?或许陛下看了,反而觉得这儿子性情耿直又执着,是大好的可塑之才。
  还是不要替别人操心了。
  总之,某一个雷雨夜里,回信批下来了:
  命沈厌卿为七皇子侍读,即日入宫赴任。
  没有背景和其他官职,做不成侍讲学士,便只能拿一个这样低微的小官。但对于一个草根出身的平民学子,已是天上掉下的馅饼了。
  可奇的是,竟还有许多人替沈厌卿惋惜。
  都道:
  原先被圣人召见过,往往按捺住心思等上几月,便可接着大好前途了。
  而今沈公子目光短浅,贪看那株草,或是贪了允王的青眼,落得这么一个低微的位置,往后再向上可就难了。
  虽说众人都有押宝的心思,可当今圣上正是壮年,哪能做的这么明显?
  不触怒了天颜,才是奇怪。
  ——也难怪要在这风雨夜上任。雨下的跟泼水似的,怎么赶路?
  可沈厌卿却真在那暴雨的夜里叩开了宫门,踉踉跄跄赶到了披香别苑的门前。
  姜孚敞着门,执伞立在雨里迎他,见他雨笠蓑衣都被雨水打透,衣摆上拖着泥迹,仍是初见时的那件衣服。
  月白的锦料毁得彻底,沈公子只这一件体面的,是面圣前御赐的衣服。
  沈厌卿眉间睫间沾满雨水,几乎要睁不开眼睛,却还是对着自己选下的新主笑:
  “从今往后,微臣就是殿下的人了。”
  姜孚动容,仰头将伞塞进侍读怀中,牵住对方双手:
  “本王一定不负先生。”
  ……
  崇礼六年四月,圣人即将及冠,宫里宫外忙的翻天覆地,礼部几乎以头抢地,唯恐办不好这件大事。
  可往文州的信里,却有一个很淡很淡的问句:
  我将要二十岁了,常人家该取字的,父亲母亲去的早,能否请老师为我取一个呢?
  回信答道:
  臣请罪,臣听闻历朝帝王都是没有字的;因为他们是天下最为尊贵的人,没有人配得上为其取字这样的殊荣。何况臣一介卑贱之身,更加不敢僭越。
  从京城很快又来了一封信:
  父皇为我取名叫’孚‘,取的是信孚天下的意思。我为自己取一个字,叫做’信君‘,老师觉得如何呢?
  回信只答:
  陛下圣明。
  ……
  姜孚捏着信纸,摘开上面落的花瓣,会心笑了一下。
  他想:
  唯有老师与他才知道这两个字,其他人谁也不得称呼。
  第27章
  晨光从窗纸透进来, 沈厌卿坐起身,想不起自己是如何回的卧房。
  只记得昨日在灯下陪姜孚批折子,看着看着乏了, 竟就伏在桌上直接睡了过去,实在是大为失礼。
  闲了这些年, 真是懒散了不少。
  但姜孚已走了, 应当也不会与他计较这些。
  沈厌卿抬袖, 尚可闻到衣料里沁着的淡淡的龙涎香气息。他不禁有些走神:
  陛下这香是不是熏的太过了呢?竟都沾到他身上来了。
  若是六年前,他必然要过问掌香的宫人,不过如今他也没那个身份和立场, 没必要多嘴多舌。
  姜孚已经及冠成年,不是当年的小孩子了,有什么不舒服的自然会自己调,也用不上他来操心。
  他一抬眼,见门边上横着一枝李花, 连花带叶,紫红紫红的。
  他知道那是有人在门口站着,随口招呼了一声。
  丰荷转进来,恭敬站在他身前,将怀中花枝递出。
  “陛下离开前从院中折的一枝,令我转交给大人。”
  沈厌卿失笑:
  “找个瓶儿插上就是了,何必这么用心抱着?倒是劳累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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