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0章
“……当我没说。”
见老太太脸上的笑戛然而止,黎秋月就知道自己说错话了,当场就想溜,奈何编好的麻花辫实在太长,老太太一伸手,黎秋月就只能乖乖的滚回来。
“其实也没什么。”
见黎秋月一副想要把自己的嘴巴缝上的表情,老太太反倒自然了不少。
“我这辈子有三个名字,糕红,血糕,和红糕。”
头两个是自己起的,最后一个是别人给的。
老太太没机会读书,两个名字已经用尽了她的毕生所学,她也没想过找读书人,或者算命的改名,她跟钵仔糕纠缠了一辈子,这几个名字在她眼中也并不差。
“那个时候就有雪糕了?”
同音不同字,黎秋月听岔了,有些好奇的问道,也不知道为什么,在空间里她的活人微死的状况就没了,感觉过清晰的情绪后,黎秋月就不怎么想回到隔着玻璃的现实,所以总是找话题拖延学习进度。
“我只知道冰淇淋在古代叫酥山,雪糕难道就直接叫雪糕吗?”
老太太没反应过来,听了后面的话才知道是黎秋月搞错了字,但她还是诚实的给黎秋月解了惑:
“我不知道。”
嗯,说了跟没说一样。
“我说的血糕,是血液的血。”
那些日日夜夜流淌着的所谓亲人的血液,在她活着的时候一度成为她的梦魇,但现在,她早已回想不起这些人的脸。
时间是有魔力的,一切都会过去。
“那是猪血糕,还是羊血糕?”
黎秋月完全没往可怕的方向想,她对世间的态度悲观,但思考的时候总是带着乐观,要不是这个性子,她也不能从最底下爬出来。
“难道是牛血糕?红姨您胆子也太大了,我记得古代杀牛是犯法的吧?难道您碰上了程咬金的后人?”[3]
老太太翻了个白眼,用松花糕堵住了黎秋月的嘴。
“小丫头真不会说话,老太太我这辈子逃过荒杀过匪卖过艺,就是没给人做过仆。”
她不就说话慢了点吗,连程咬金都出来了。
“那总不能是鸡鸭血吧,那也没多少啊,顶多做个血豆腐,不然腥气着呢。”
黎秋月把松花糕咽下去,又接上了话,该说不说,这些糕点的滋味是真不错,应该是老太太从其他老师那边薅来的得意之作。
“越猜越离谱了。”
老太太熟练的抄起半张脸的大的绿色糕点糊住黎秋月的嘴,黎秋月也熟练的开始嚼嚼嚼……薄荷凉卷?
味道不错,回头有时间可以学学。
“这个血,是人血的血。”
老太太想把黎秋月给吓住,不但在说话的时候故意嘶哑了声音,还招来了阵阵阴风,要不是手上的糕点还没吃完,之前几次投喂的滋味还在舌尖上转,老太太就真得逞了。
只是现在嘛……
“您没把人血做糕吧,这玩意有朊病毒,可不兴吃啊!”
将迟钝进行到底!
第234章
“我们家里的排行只按顺序,不按年龄。”
大妞出来是志高,二妞三妞以后是士诚,本来按照排行应该是二郎和五郎,但家里都叫大郎和二郎,在第二个儿子出生前,志高甚至一直觉得他是独生子。
而这个观念,在他知道大户人家的下人都有名无姓的时候,直接在心里扎了根。
“有姓没名,算什么家里人。”
大妞二妞三妞是为了方便的称呼,跟名字从来挂不上钩,家里也从不在乎这点小事——姑娘都是要嫁出去的,现在随意喊喊,以后就还是“xx氏”,“xx媳妇”,“xx娘”了,换银子的东西要什么感情。
但就像是那句话说的,往往越不讨人喜欢的孩子越是孝顺,大姐二姐明明是在苦水里长大,为了彩礼也没进什么好人家,却一个个都成了扶弟/哥魔,有点什么东西都赶着给娘家送过来。
也就还有个老太太这种少了吃喝就嚷嚷的全村都知道的女娃在这家里,不然村里看着鼻青脸肿一瘸一拐还要带着东西往家跑的女娃,高低得试试把自家的女孩也这么养——
“女崽就是个贝戈骨头,越作践越孝顺。”
老太太跟做梦一样说出这句听着就让人不舒服的话,黎秋月看着老太太,想到一个俗套的形容:女人的眼睛幽幽的,闪着狼一样的光。
“你能想象吗,当爹娘的这么说自己的孩子。”
老太太到现在都没想明白那两个人怎么能这么狠,她也养过孩子,可哪怕不是自己生的,这种话她都说不出来。
黎秋月想说点什么打破现在的氛围,张嘴却吐不出一个字,最后还是老师收拾好了心情,喝了口用水化开的秋梨膏,继续往下说。
“我刚出生的时候,按照现在的说法,可能是有点气运在身上的。”
这个酷似小说的开头和叙述描写,一下就勾起了黎秋月的兴趣,一顿娴熟的彩虹屁拍下来,被哄得舒舒服服的老太太吃着合川桃片,接着往下说。
三妞是家里的第三个女儿,但当时的家里,不需要那么多女孩。
“我也是长大了才知道,他们早就把女孩的用处给安排好了。”
因为生了三女一男,他们觉得这辈子可能就这么一个男丁,传宗接代的再多都不嫌少,没有**二两肉的,多一个都如同眼中针。
“给女孩一口饭吃,希望她掏心掏肺;给男孩掏心掏肺,希望他给口饭吃。”
这种家庭现代也不少,只是生活条件好了,摄像头和追踪能力强了,舆论威力大了,洗脑的技术也更高了。
“这是你们这个时候才有的好事,我们那个时候哪里吃得上饭啊,都是野菜配着刷锅水,能活就活。”
为什么都讲究多子多福?除了劳动力和银子,也因为孩子的夭折率太高了。
养了个志高的家里已经盘算好了,大郎六岁的时候送去学堂给先生看看,有读书的天分,大妞的彩礼就是赶考的银钱,祖坟冒不了青烟的话,那就是田契。
二妞的彩礼就很确定了,除非志高是文曲星转世,不然二妞的彩礼就是给志高娶妻的。
在这种情况下,三妞就显得尤为多余,所以三妞出生以后就被连夜丢进了据说有狼出没的后山,结果刚好碰上的吃饱了肚子又死了狼崽的母狼,人类的崽子就被当成狼崽养了三个月,在冬天来临之前被猎人发现,被重新带回了村子。
不想要女儿,但某些时候要名声的家捏着鼻子接受了这个命大的三妞,却也不怎么照顾,好在母狼还记着这个崽子,时不时过来喂一顿奶,也让三妞熬到了吃野菜的年纪。
“所以我一直觉得,我真正的娘是那匹狼。”
老太太记不清所谓的家里人,却还记得母狼的模样,眉心有一撮歪歪扭扭的白毛,后腿有个三角形的疤痕,眼睛很大,尾巴断了一小节。
“那个……红姨,这些事情你是怎么知道的?”
老人的确会讲古,但这个描述,是不是有点详细过头了?
“我亲眼看到的啊。”
老太太轻描淡写的给了黎秋月一个暴击,可能是觉得力度不够,又来了第二次:
“你不是生下来就记事的吗?”
黎秋月捂着胸口,决定讨厌老太太一分钟,这也太凡尔赛了!
老太太看着受打击的黎秋月笑而不语,她也是在有了一大把年纪的时候,才知道不是所有人都生而知之,也不是每个人都过目不忘。
黎秋月花了点时间收拾好心情,嚼着鱼皮花生继续听故事,她算是明白了,能进系统的厨子不管性子怎么样,后面都有一段惊天动地的往事。
“都说狼心狗肺,可我还是觉得,人心比狼要狠多了。”
三妮就这么跌跌撞撞的长大,没人管教没人问,一直用着在狼群中形成的思考方法——模仿最强者。
大人她模仿不了,就去看小孩子,野兽争抢食物的时候不分男女,三妮看人的眼光也很朴素——最胖的肯定最强!
村里最胖的小孩是里正家的小孙子,三妮悄悄跟着,看着他讨食的甜言蜜语,撒泼打滚,然后在自家学以致用,有效的记住,无效的丢开,然后去观察第二胖的人。
在三妞眼里,父母都很古怪,明明把能女儿看的连狗都不如,在外面却不会承认自己对女儿不好,她不知道是为什么,但不妨碍利用这点给自己争取到一些属于男人的待遇。
父母在家没少用各种恶毒的语言咒骂,三妞却只当左耳进右耳出,就这么长到了十多岁的年纪,大姐嫁了二姐也出了
门,接下来就等她来天葵,收到最后一笔银钱。
贫瘠的村子困住了三妮的见识,她能想到的出路就是提前给自己找个好人家,本来事情都谈的差不多了,直到那一天。
三妮从溪边一跃而下,救了水里挣扎的孩子,家长悄悄打听了三妮的事情,私下送了三妮一包红糖,半袋米粉,三妮把它们放到自己开小灶的山洞里,半点没带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