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我睡着了。”她嗓音喑哑。
“人现在在哪呢?我和石敏来接你。”
于胭从酒店门口出去,阳光有些刺眼,她抬手遮了遮阳光,默默找个台阶坐下,拿出手机玩消消乐。
程与翔和石敏到的时候,她刚通过一关。
石敏把她拉起来,捏了下她的脸,轻轻抱了抱她,“怎么还离家出走了?”
于胭笑着纠正她,“是分手了。”
程与翔立刻就明白了为什么上午给赵冀舟打电话问于胭在哪的时候他的态度这么恶劣,原来是分手了。
“分个手就把自己搞成这样,你越来越有出息。”程与翔看了眼她红肿的眼睛,双眼皮都变成了单眼皮。
“你还说我。”微风掀起她的发。
石敏给了程与翔一记眼神,挽住于胭的胳膊,“那你现在打算怎么办?”
“不知道,我让苏允萧帮我找房子,估计很快,这两天先找个酒店住。”
“去什么酒店,去我那不就行了。”程与翔说。
于胭拒绝,“不方便。”
石敏攥着她的手,“先回宿舍住两天呢,你当初不是没退宿舍吗?这样我还能陪陪你。”
于胭想起崔青青就犯怵,她已经能想象到崔青青对她冷眼旁观、阴阳怪气的样子。虽然她不会放在心上,但是耐不住崔青青人太麻烦。
石敏笑了笑,“放心吧,崔青青不在,人家去做金芦苇的志愿者了,据说一天还有二百块钱呢。”
于胭点点头,“那好。”
石敏陪她简单买了两件衣服,然后带着她回了学校,还带着她在图书馆对面的湖边坐了一会儿。
于胭把头靠在她的肩上,“其实我挺喜欢他的。”她不敢用“爱”这个字。
赵冀舟的爱太澎湃,就这样涌进了她的心里,吞没了她。
石敏捏了捏她的手,“我知道。”
于胭挤出一个笑,“但是现在结束了。”
“重新开始嘛。”
“好。”
因为快要到“521”了,校园里随处可见有人卖自助的玫瑰花,一支十元,扫码自取。
到宿舍楼下的时候,石敏让她先上楼,说自己要找宿管报修一下柜子的门。
于胭自顾自地回了宿舍,太久没回来,觉得陌生又熟悉。女生宿舍东西多,乱七八糟也不知道都是谁的。
于胭不敢乱动,找了个没东西的椅子默默坐下。
不出两分钟,石敏就推门而入,悄悄从身后拿出一束玫瑰花递给她。
于胭:“送我的?”
“嗯嗯。”石敏问她,“喜欢吗?”
于胭发出了今天第一个由衷的笑,接过淡粉色的玫瑰,轻轻嗅了嗅,说:“喜欢。”
分手一向都是两败俱伤的,如果说于胭的情感是外露的,那么赵冀舟则是内敛的。
赵冀舟把于胭扔下车后直接开车回了公司,宋疆看不出他有任何的情绪,甚至还误以为他已经把于胭哄好了,毕竟昨晚找人的时候是轰轰烈烈的。
赵冀舟觉得他就是太过惯着于胭了,让她有一种他离开她活不了的错觉,所以才这么肆无忌惮。
她可以决绝地抛弃他,那他为什么要受制于她?
上赶着往他身边贴的女人多的是,她们会拼尽全力哄着他,竭尽所能讨好他,哪像她,脾气那么差,还那么难哄。
赵冀舟这么想,心里还有一丝平衡。
他低头看腕上戴的那个手串,摘下来扔在抽屉里,腹诽:廉价的东西,以为他有多稀罕?
赵冀舟在公司忙了一天,晚上陈望洲叫他去喝酒,他在酒吧坐了会儿,拿着外套就要起身。
陈望洲挑了挑眉,他哪里见过赵冀舟这个样子,半带着嘲笑说:“女人就不能惯着,越惯着越蹬鼻子上脸。”
赵冀舟把外套披在身上,“你会说话你就说,不会说话就闭嘴。”
“我这是在好心安慰你,这个时候也就我愿意安慰你了。”陈望洲举了举杯,“慢走不送。”
“滚。”
赵冀舟从酒吧出来,宋疆问他去哪。
“回家。”
宋疆透过后视镜看着阖眼休息的男人,试图揣度他这句话里的“家”指的是什么地方。他犹豫两秒,把赵冀舟送回了老地方。
赵冀舟揉了揉太阳穴,输入密码进门,打开灯。
室内骤然变亮,一切还是昨晚的样子,他和于胭的行李箱还放在沙发旁。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个家突然就清冷起来,一点儿家的感觉都没有。
他换好鞋顺着楼梯上楼,抬眼就看到木架上摆的花瓶,花瓶中插着的玫瑰花都已经枯萎,干枯的花瓣落在木架上,还有一片飘到了地上。
于胭插花的手艺一般,没系统地学过,完全靠自由发挥。每次她弄完插花,都要抱着花瓶给他看一看,还不让他有异议,必须得夸她两句她才知足。
赵冀舟把地上已经失去本色的花瓣捡起来,放在木架上。他隐约记得这瓶插花大概是在参加沈凝婚礼前两天新弄的,那时候她就说估计回来的时候,花该枯萎了。
他说哪有这么快?
如今一看,倒真是枯萎了。
赵冀舟视线在那瓶花上落了两秒,缓缓移开,推开书房的门。
他想找点工作做,这样就不会觉得她一直在自己的脑海中回荡。他打开电脑,抬手去笔筒里拿一支笔,瞥倒笔筒的那一刻,她又回到了他的脑海中。
他原来的笔筒是紫檀红木的,镂空精雕设计。
后来她不知道从哪淘到一对黑胡桃木的笔筒,是小猴子样式的,那两只凸出的耳朵格外可爱。
她把笔筒送到他书房的那一刻他满脸拒绝,看不上这个便宜玩意儿,觉得跟他那个不能相提并论,更何况,这笔筒的造型太幼稚了。
她坐到他腿上,一本正经地说这是情侣款,她也有一个一模一样的。
见他还是不愿意要,她把笔筒放下就走了,告诉他不想要的话就扔了吧。
笔筒他没扔掉,一直摆在桌面上,后来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这个笔筒里面塞满了笔。
赵冀舟有些烦躁,把笔筒里面的笔都拿了出来,放到原来那个被冷落的笔筒里,顺手把她买的小猴子笔筒给扔到了垃圾桶。
现在,这东西,他不想要了。
经历这么一遭,工作的心情全没了,他索性关上电脑,回到卧室。
被淡淡的香气裹挟的那一刻,他如梦初醒般,将手扶在墙上。
她走了,再也不会回来了。
是她不要他了。
他回到书房,又把丢在垃圾桶里的笔筒拿出来摆好,把笔一根一根放回原处,笔筒上的小猴子依旧在咧着嘴笑。
他舒了口气,背靠在窗户上,脸上有些倦态。
泼了墨的夜色掩盖了一切的狼狈,也遮住了他内心的波涛汹涌。
只有那一弯残月挂在苍穹,苍凉,朦胧,孤寂……
他突然想起来于胭抄的那些诗歌中,有一首他印象极为深刻——
“我用什么才能留住你?我给你瘦弱的街道、绝望的黄昏、荒郊的月亮。我给你一个久久望着孤月的人的悲哀。”
【作者有话要说】
“我用什么才能留住你?我给你瘦弱的街道、绝望的黄昏、荒郊的月亮。我给你一个久久望着孤月的人的悲哀。”——博尔赫斯《我用什么才能留住你》
第68章 “你信不信我马上就报警?”
因为于胭不在意房子的价格, 所以中介那边的效率也比较高,不出一星期就找到了合适的房源。
于胭和苏允萧跟着中介去看了房子,两室一厅, 普通款的房子。
于胭看上的是这套房子主卧的大阳台,整个上午,阳光几乎能洒在大半个卧室。她喜欢这种视野开阔的感觉, 所以当即就签下了合同。
苏允萧以为于胭得把东西都搬到新家, 说要帮她找一个靠谱的搬家公司, 被她给拒绝了。
“搬家公司效率高, 性价比也高。”苏允萧说。
于胭苦笑了下,说她哪有什么东西要搬的?
原来的家的确有一间很大的衣帽间,是赵冀舟特意找人给她打造的, 可她怎么敢大张旗鼓地叫搬家公司去别墅搬东西?
分开的时候他警告过她, 不要出现在他面前碍他的眼,否则他不会放过她的。
他什么手段她见识过,不想自讨苦吃。
更何况,那些衣服首饰再贵也终究不属于她了, 自知之明她还是有的。
于是,于胭就带着这两天新买的几件衣服, 简单找小时工清理了下卫生就草率地搬进了新家。
于胭最开始这两天过得挺狼狈的, 新家表面看上去五脏俱全, 但生活起来就知道缺东少西。
搬来新家的第一天晚上, 她半夜渴了, 想起床找口水, 结果发现家里连饮水机都没有, 在便利店买的矿泉水也喝光了。她舔了舔干裂的唇, 想找个电水壶简单烧口水喝, 才想起来她根本就没买这些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