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第12章 尤物
  话已经放下了,秦灯于是开始报菜名。
  裴念明:“……你是准备做一桌满汉全席?”
  秦灯讪讪道:“你可以选几个你喜欢的嘛。”
  其实方才裴念明不过是随口一问,也没真打算一定要吃这顿饭,但见秦灯郑重其事的,只好道:“随便做几个吧,累了一天了,少折腾。”
  “好吧,”秦灯见坐在副驾的裴青倒是一脸期待蹭饭的表情,便又笑道,“松鼠鱼怎么样?我做过好几次,从来没翻过车。”
  裴青在前面连连点头。
  回家之后秦灯径直去厨房,裴青熟练地去沙发上坐着等饭吃,裴念明瞪了他一眼,去厨房里抓了一把蒜扔给他,没好气道:“你倒是心安理得。”
  裴青厚脸皮地嘿嘿笑:“我就算想帮忙,做出来的东西也没办法下嘴啊。”
  裴念明换了家居服出来,挽起袖子去厨房帮忙。秦灯道:“你去休息就好了,不是说了我做吗?”
  “饿了,两个人做快一点。”裴念明的理由无可反驳。
  秦灯只好专心弄他的鱼,等他切好花刀的时候,裴念明已经快要做好一份肉末茄子了。真巧,是他喜欢的菜。
  鱼肉裹好粉准备下锅的时候,他用手背推了推裴念明:“你躲远一点,小心被油溅到。”
  裴念明看了看自己手臂上被蹭上的一片淀粉,默默退开一步。
  刺啦啦油炸的声音响起,香气很快散开来。等了一会儿,秦灯把定还型的鱼捞起来。鱼肉一簇簇的,粗细均匀,如同金黄色的珊瑚,可见刀功很好。
  有裴念明帮忙,这顿饭不到一个小时就做好了,金黄酥脆、酸甜可口的松鼠鱼摆在正当中,鱼头高高昂起,看起来就喜庆。
  秦灯其实不大爱吃鱼,只夹了几筷子就专心对付那一盘肉末茄子,引得裴青也好奇:“茄子这么好吃吗?我试试。”
  尝了一口,点评道:“味道不错,不过还是松鼠鱼最好吃。”
  “那你多吃点。”秦灯觑了一眼裴念明的脸色,见他对裴青的比较并不上心,但筷子确实伸向松鼠鱼更多,还是补了一句,“我喜欢吃茄子。”
  裴念明夹菜的动作一顿,而后眼疾手快地夹走了盘子里最后一块鱼肉。
  裴青在市里自己有房子,所以没和裴念明一块儿住。送裴青出门的时候,秦灯默默心痛,果然还是只有他一个人是穷鬼。
  第二天裴青来接他们去训练馆,钟秀和穆繁音陆续到了之后,动作指导带着他们三个热身。穆繁音因为角色设定,武打的戏份是三个人里面最多的。
  秦灯和裴青坐在角落的长凳上看三个人被动作指导按着拉筋。穆繁音和钟秀都还好,裴念明筋骨最硬,他嘴上不说,可脸涨得通红,额角青筋都凸出来。
  裴青一脸不忍:“这下哥可要吃苦头了。”
  好在为了保证后面训练顺利,残忍的拉筋环节没有持续太长时间。三个人开始学习简单的武打动作,是动作指导将传统武术和散打结合起来设计出的动作,虽然不是很难,也得一遍一遍地练习,到时候正式拍摄才能呈现最好的效果。
  这和秦灯想象中利落飒爽的打戏完全不一样,练了几个小时,也都只是在重复练习,形成肌肉记忆。
  但这些动作也十分实用,秦灯全神贯注地看着,不敢漏过一丁点,至少之后他再写武侠题材的时候,打戏场面就有素材了。
  中场休息,裴念明的上衣几乎被汗水浸透,他走过来接了裴青递过去的水壶,仰头灌了半壶,喉结随着吞咽的动作上下滑动,汗珠淌过脖颈,落进领口里。
  秦灯怔怔看了一会儿,在裴念明低头放水壶时忙收回视线,在笔记本上记下了一些动作招式。
  裴念明瞥了一眼,道:“你们去吃饭吧,这边也到饭点了,两个小时之后才继续。”
  训练馆的人包括几名演员的餐费都是算在剧组预算里的,有人管饭。但秦灯和裴青属于蹭看的观众,只能自负餐费。
  秦灯得把钱留着付房租,便和裴青就近找了家面馆。他点了一份最便宜的素面,就着桌上的辣子唏哩呼噜吃干净了。
  “秦编,你挺能吃辣啊。”裴青惊呆了,“但我看你做饭的时候都没辣口的,是顾及我哥的口味吗?”
  有一半是的,秦灯在心里答了一句,道:“也不是,我虽然喜欢吃辣,但清淡口的我也喜欢的,而且吃得清淡点对身体好。”
  “我哥一点辣也吃不了,关键我听高姐说,他以前还去贵州那边拍了一部戏,天天吃辣,辣得他脑子都发晕。但戏里的道具为了配合故事背景,也全是辣菜,他必须得练起来,否则拍戏的时候一口吃下去眼泪被辣出来,那就不像话了。拍完那部戏之后他胃痛,吃了好久的药,之后一年,家里连彩椒都没出现过,他说一看见就脑子晕。”
  秦灯听得好笑又觉得心疼,那部戏他看了,是个戏份不多的配角,其中好几场戏都是在吃饭。可裴念明愣是吃得面不改色,全然看不出来怕辣的样子。
  一个普通的小角色尚且付出这么多心血,全然得不到应有的回报不说,本能拥有的东西也总是被抢夺。秦灯更加理解了原书里裴念明为何会走入歧途。
  鉴于是训练第一天,下午主演们只练了两个小时就被放过了。裴念明冲了个澡才出来,湿发全都捋向后面,露出宽阔光洁的额头,比平时有刘海时显得更加成熟性感。
  尤物啊尤物,秦灯觉得穿过来这一遭,光是能在这些天颜之人身边待一段时间就已经完全赚了。
  旁边的钟秀容貌其实要出众许多,毕竟是原书男主,室内大多数人的或惊艳或欣赏的目光都落在他身上。不过对秦灯来说,欣赏归欣赏,就是撞号了,没有令人心动的感觉。
  他的视线随着裴念明移动,直到对方停在他面前,说了句:“走吧。”
  秦灯钉在地上的身体迅速行动,拿起东西,三个人一起出了门。往停车场去的路上,秦灯说自己要去别处办点事。
  裴青作为助理,不主动打听私事是基本素养,挥手和秦灯告别。裴念明却问:“去做什么?”
  他并不是对秦灯私事感兴趣,但现在他们在剧组有合作,又暂时同住一个屋檐下,只担心秦灯死性不改再不务正业四处欠钱,给他平白招惹麻烦。
  秦灯坦诚道:“我想去看看房子,今天约了中介。”
  一直住在裴念明家里,最近又因为剧本的事经常出门,要是哪天被狗仔什么的撞见他们同进同出的,引来误会就不好了。
  现在他手里的钱够出去租房,自己再尽快发篇小说,坚持到剧拍完还能再拿一笔酬劳,之后生活慢慢步入正轨,温饱应该暂时还不成问题。
  裴念明默然,片刻后点了点头:“那我们先走了。”
  秦灯租不起太好的房子,只能去离市中心远一点的地方和别人合租。他东西不多,租个便宜的小面积卧室,一个月一千左右就能拿下来。
  和中介看了几个房子,秦灯觉得都还可以,但早几天签约就早几天付房租,他想回去跟裴念明说一声,再请他吃顿饭之后,搬家当天签合同,能省一点是一点。
  葛朗台·灯如今受生活所迫,一分钱掰成两半花,不过之前作为作家秦灯,这种事也不是没经历过,所以对于怎么省钱很有心得。
  入夜的时候才到家,推门进去,准备跟裴念明说说自己这几天就能搬,没想到家里来了客人。
  一个三十来岁的小个子女人正坐在客厅沙发上,齐耳的微卷短发,狭长的凤眼,一身浅蓝休闲西装,透着精明能干。
  见他进来,原本微促的眉头瞬间展开,脸上挂着笑朝他走过来,伸出手:“是秦编吧,久仰久仰。”
  秦灯受宠若惊,和她握手的当儿,裴念明给他介绍:“这是我经纪人,高澜。”
  “您好,”比起高澜的业界精英范儿,秦灯的衣服就显得过于随便了,他又开始局促起来,“您客气了。”
  “不是客气,”高澜脸上的笑容显得极为真诚,“听念明说是您跟韩总推荐,他才能拿到这个角色。不瞒您说,一开始拿到试镜的剧本,他就特别喜欢。虽然我们家念明演技那是没得说,但毕竟竞争这么激烈,花落谁家实在是说不准。所以我本来应该找个时间和您见一面,亲自道谢的,只是最近实在太忙,没能顾得上。”
  “不用不用,”这种热情秦灯实在招架不住,“我肯定是想找最合适的演员嘛,是他演得好,靠实力拿到的角色,算不上我的功劳。而且定角的是导演,即便我不提,导演也会提的。再说我最近因为私事没找到住处,也多亏……多亏他让我借住在这儿,是我该谢谢他才对。”
  高澜看出他的不自在,就不再多说客气话:“既然认识了就都是朋友,有什么需要的地方只管说,也不用客气。”
  “好,”秦灯松了口气,见他们好像有事要谈,便道,“那我先回房,不打扰你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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