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弗洛拉努力想根据记忆弄清楚他的想法,似乎按照钟离的观点,钟离和摩拉克斯应该是两个人,一个是永远俯瞰凡人高高在上的神明,一个是普普通通兜里永远没钱的老爷子,尽管都是他,但却又是两个不同的人,很神奇,但是现在的弗洛拉却很能理解他。
  罗宾也说不上来自己是个什么想法,但是七七好歹叫布鲁斯一声爸爸,那他就是韦恩家的人,别管钟离是不是神,怎么能让个孩子大半夜往外跑呢,这时候他已经完全忘了自己比七七还要小,满心都是对钟离的怨念。
  面对这样明晃晃的敌意,钟离坦然道:“那都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现在我的确没钱。”
  如果这个世界有钟离的事迹,那随便在搜索一下“钟离”这个名字,就会出现“岩王帝君”、“岩之神”、“岩王爷”、“贵金之神”、“众仙之祖”、“武神”、“炉灶之神”、“历史之神”、“商业之神”、“财神”等一系列称号,在璃月,会质疑岩神恐怕也只有钟离一个了。
  这并不是反讽,弗洛拉是亲身体验过璃月人民对摩拉克斯的信任程度,和那个不靠谱的酒蒙子不一样,岩王帝君可是切切实实的关注民生,看着百姓一点一点把日子过好的,他的威望可不是一朝一夕积累起来的。
  弗洛拉真的觉着小孩子也应该把“如何提高情商”作为一门必修课程列入九年义务教育当中,就算自家人看自家孩子,她也觉着达米安过于欠揍了。
  为了不让熊孩子继续输出,弗洛拉开始赶人了:“你不是蝙蝠侠的助手吗,怎么还不去找蝙蝠侠?”
  这要让罗宾怎么回答?难道要让他承认自己的制服是偷穿出来,蝙蝠侠迫于无奈给了他一天的试用期,他过去的的下场不是被禁足就是被禁足?
  因为红罗宾还在监听这里,罗宾是绝不会承认这么丢人的事情的,他转过头,开始盘问七七:“你来这里是想要怎么帮蝙蝠侠的?”
  七七看了看弗洛拉,又看了看钟离,两个人都没有说话的意思,她才看向罗宾,“要帮忙找一块石头,是很不好的东西,会让好人变坏。”
  完全没有半点消息的罗宾只想骂人,蝙蝠侠就是故意的,他故意让自己穿着罗宾制服出来夜巡,在他还在沾沾自喜以为蝙蝠侠接受自己成为他助手的时候,他们在面对其他的挑战,德雷克在屏幕前面还不知道在怎么嘲笑自己呢。
  被排除在行动之外的罗宾看起来气鼓鼓的,让人很想扎一下看看他会不会爆炸,弗洛拉看起来很想笑,也很有话想说,但是看在罗宾满身阴郁气息的份上欲言又止。
  罗宾对上弗洛拉的眼睛,看她的表情有些扭曲,还以为是自己一直不回答有点不礼貌了,他忍着气说:“那石头在这里吗?我陪你们一起找?”
  弗洛拉数了数在场的人头,一二三……加上达米安一共有四个人,这么多人去找一个影石有些过于兴师动众了吧。
  罗宾直直的盯着她,拒绝的话就说不出口了,这又不是什么坏事儿,只是孩子想参与大人的行动罢了,如果就这么拒绝了他肯定会很伤心的吧,尤其是在蝙蝠侠已经把他忘了的基础上,如果自己再拒绝,那对孩子的自信心打击多大啊。
  弗洛拉心里暗骂天杀的蝙蝠侠一点儿都不会养孩子,自己以后还是有时刻关注达米安的心情,然后还要跟布鲁斯通个气儿,好好的一个孩子可不能被蝙蝠侠给整抑郁了。
  她越想越有道理,面上却看不出分毫,非常淡定的点了点头应下,“行,那就一起吧。”
  第77章 祝福
  77
  钟离带路,领着他们来到了犯罪巷唯一的一家玩具店,店外面的画风和犯罪巷很契合,但是和里面的内容却格格不入。
  打开门,里面可以说是孩子们的天堂,排在最前面的是蝙蝠家族的玩偶,可以看出他们在哥谭还是很招孩子们喜欢的。
  弗洛拉有些惊讶,她还以为蝙蝠侠在哥谭是很不受人待见的呢,没想到人气还挺高,不过也能理解,人类的本质就是慕强的,蝙蝠侠已经算得上是人类极限的强大了。
  后面还有正义联盟的其他人,不过相比蝙蝠侠爆棚的人气,其他的相对就有些寥落,尤其是超人,被委委屈屈的挤到了一个角落里,不仔细看根本看不见。
  除此之外,店里还有很多电影热门角色的玩偶,不过哥谭人的喜好很明显,这些角色也并没有俘获他们的心,有真正的超级英雄在身边,他们觉得现实生活比电影酷多了,那些虚拟的人物哪有蝙蝠侠来的厉害?
  罗宾觉得自己脑门上全是问号:“不是找石头吗,来玩具店找?”
  他这几天在家完全没闲着,蝙蝠侠虽然不允许他参与到夜间活动中,但是一些资料并不会禁止他浏览,罗宾一直在做准备工作,很认真的查看哥谭的资料,其中犯罪巷的这个玩具店他还真有印象。
  这里原本是没有玩具店的,犯罪巷出生的孩子连吃饱都是奢望,怎么可能有人愿意花钱给自己买玩具呢?
  好像出生在了这里,那这个人的一辈子也就到头了,如果小时候运气好没有被父母抛弃,那应该能磕磕绊绊的活下去,如果父母没有去世,那大概率能在犯罪巷摸爬滚打着长大,然后继承父母的事业,如果是男孩儿,没能力的小偷小摸,有能力的加入一个帮派,如果是女孩儿,那就去出卖自己的身体换取报酬。
  大抵是这样。
  但并不是所有人都认命的,有一个出生在犯罪巷的女孩儿,她比这里的大多数人都幸运一点,贝瑟琳米勒,一个既幸运又不幸的女孩儿。
  她很幸运,即使出生在犯罪巷,她仍然有一对很爱她的父母,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为她提供着最好的生活环境,可想而知,犯罪巷的生活再好也好不到哪里去的,贝瑟琳却觉得自己童年时彩色的,和哥谭沉闷阴郁的天气一点儿都不一样。
  她按部就班的上学,平时帮爸爸妈妈做饭,一家人都在努力过上更好的生活。
  但她又是不幸的,在她十二岁那年,明明昨天爸爸还在兴高采烈的说已经攒够了钱,等他找好房子就搬出犯罪巷,让乖女儿有更美好的未来,他们一家人畅享了以后的很多美好生活,却唯独没想到这是他们最后一次团聚。
  贝瑟琳的父母被帮派斗争波及,在她十二岁生日永远的离开了她,留给她的就只有一个沾了血的小兔子玩偶,那是她心心念念了很久的小兔子,也是爸爸妈妈准备给她的生日礼物。
  后面一段时间的女孩儿快速成长,没有了父母的庇佑,她被赶出了自己的家,学费无力缴纳,连每天的吃喝都成了问题,贝瑟琳开始学习如何活下去。
  她翻过垃圾箱,和野狗抢过食,偷过大人的钱包,也用自己的身体换过一小块面包,活着好难啊,但她一直都在很努力的活下去。
  后来韦恩夫妇资助了很多孩子,贝瑟琳也是其中之一,这个女孩儿很争气,她的成绩非常优秀,最终去了英国的剑桥大学读金融,毕业以后留在了那里进了投行。
  如果只是这样下去,她的生活应该算是幸福的了,但是她无法和其他人建立亲密关系,也无法融入这个阴雨绵绵的城市,在韦恩夫妇去世之后,她终于下定决心回到了哥谭——这个让她又爱又恨的城市。
  然后用自己的积蓄在犯罪巷开了一家小小的玩具店,这都二十多年了,犯罪巷的玩具店也仍然只有她这一家。
  “米勒女士还在休息。”罗宾说,“找东西的动作轻一点。”
  弗洛拉:“她很厉害。”
  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说,她都很值得敬佩。
  那是当然了,不然也不会让罗宾心甘情愿的喊她“米勒女士”,要知道他可是喊人只喊姓氏的酷小孩儿。
  因为有了罗宾的提前预告,几个人的动作一点儿声音都没有,如果不是能看到四个人忙忙碌碌的穿梭在货架周围,都要安静的都要让人怀疑这里是不是真的有人了。
  把所有的玩具都翻一遍是一个大工程,更何况罗宾和七七并不能感受到影石具体是不是某个玩具,七七摸在手里还能隐约感觉到点东西,罗宾确是完全没有感觉的,但是他忽然拿着一个玩偶停下了动作。
  他们已经翻了一半了,弗洛拉都被重复性的动作弄得有了些火气,只不过不太明显,她还是快速的翻找,然后规规矩矩的把东西归到原味,这样重复单一的动作真的很磨人,她叹了一口气,打断歇一歇快花了的眼睛。
  “达……罗宾。”弗洛拉用气音喊他,“怎么了?”
  “没什么。”罗宾看着手里的玩偶,和他身上穿着不太相似的制服,只要是哥谭人,就能一眼认出来这是第几个罗宾。
  外地人可能根本不知道罗宾换了几任,他们只知道罗宾是蝙蝠侠的助手,但是在哥谭人的眼睛里,曾经活泼爱笑的第一任罗宾,暴躁爱踢反派屁股的第二任罗宾,还有冷静理智的第三任罗宾,那是一眼就能看出区别的存在,哪怕有的已经卸任,有的生死不明,蝙蝠家的玩偶里仍然有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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