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艰苦备战,一方安居享受。
长此下去,岂非……
岂非什么,他不敢想下去。
到了原家货栈,他带着伙计们将货物交割完毕,这一忙,就到了傍晚。
货栈管事给他们都安排了住处,江掌柜这般的,自然有单间可住。
他点起一盏灯烛,便半倚在床头,细细地看起了那本海上捞金记。
白日里吃晚饭时,他同这般的管事聊了几句,便知道,这本海上捞金记,就跟当初那本边塞侠影录在栖云城一般,已经是全城闻名,无人不知无人不看了。
白日在寻鲜酒楼里,他就看了个开头。
那姓于的小子,一开始上了个海船,就藏在了船中的杂物间里。
被船员们发现之后,以为他是个偷儿,就要将他扔到海中。
于小子赶紧表明自己只是无意中上了船的,杂物间里放的吃食和其他物品,他都没有动过一点,实在是规矩得很,他愿意干活来抵他吃的喝的。
于小子看上去瘦瘦小小,跟个瘦皮猴似的。
那些海员们就笑话他能干点啥。
不过嘲笑了一番后,还是把于小子给留了下来。
没想到于小子看着瘦弱不堪,却是个聪明又机灵的,干起杂活来,又快又好,什么做饭洗衣发豆芽,做两回就能上手,很快就比别人都做得更好。
于是大伙也都挺喜欢他,于小子又是个嘴甜好学的,一口一个大哥大叔的,慢慢的什么都学会了。
什么游水,打鱼,射箭,看天向之类这些船员必备的本事,他都是一学就会,没过半年,船长就将他当成心腹来培养了。
他们这艘海船,原是去往外洋小岛,来回约摸一月的船程。
那外洋小岛离中土虽然不远,却是名不见经传,那水道很有些弯曲古怪,只有极有经验的海船才能到达,而小岛上盛产珍珠,这种珍珠个头大,外皮更亮,若是能带回中土,便有十倍之利。
而海船带到岛上的,是在中土购买的丝绸。
这些丝绸,在本地都不是上等的,而是相当普通的品质。
但岛上没有桑树和蚕,自然是不可能有丝绸的,用丝绸换他们的珍珠,本地人极为欢迎,岛上天气炎热,穿树皮和草裙哪里能比得上丝绸凉爽舒适又美观呢?
此外,海船带过去的一些祛暑清凉防虫的药品也很值钱。
于小子这般身无分文的孤儿,也是在这趟旅途里,眼界大开,技能飞涨。
他本是私自上船,不像其他船员,还有船东给发的工钱,不过后头见他勤快做事,船长做主,也给了他百来文的钱做零用。
他见老船员们会把自己随身带的一点私货也拿去交易,又在岛上买些零散碎珠,回去再私下里卖掉或送给亲友们当礼物,这般来回一趟,不但能挣到工钱,还能小挣一笔。
于小子身上只有百来文的钱,而这钱在岛上也不能用。
但来了宝山,又怎能空手而归呢?
于小子便利用空闲的时候,在海滩上寻摸,之前不过是能捡到些鱼虾蟹贝之类,虽然不值钱,却也是美味,不算白忙。
而那海滩上的贝壳,也是应有尽有,种类繁多。
于小子就捡了些品相完美回去。
船员们都笑他尽拾这些不值钱的,而于小子也只是笑笑,并不驳回去。
忽然有一日,他拾起一只棕色花纹的海螺时,从里头掉出来一颗小珠子。
这小珠子是桔子红色,外表光滑,倒不像珍珠那般光亮。
这是什么呢?
是这种海螺里,就有这种桔红珠子么?
如果珍珠价贵,这种珠子,值不值钱呢?
他把这种珠子拿给老海员们看。
老海员都说这东西他们偶而也见过,拿着玩一玩就扔了。
毕竟,回到中土以后,那商行里收购的,都是正经珍珠,这种不亮的珠子,又不是珍珠,商行里肯定不收。
于小子并不死心,又去海滩附近来回搜寻,到他们的大船启动时,他已经是搜集了一小袋子海螺珠了。
这些珠子,大小不一,颜色也有深有浅,上头还有些纹路。
于小子跟着大船回到了中土。
船员们各自都有家,好不容易出海归来,自然是都要回家去跟家人团聚的。
只有于小子,托船长的关系,在客栈里寻个了柴房借住,只要每日帮着打扫客栈一回就能免了房钱。
而再有一月,这趟船队还会再度出海。到时候,于小子再到港口上船便是。
于小子空闲的时候,就去街上摆摊。
他回来的时候,带着一小袋子桔红珠子和一袋子各种样式的贝壳。
许是当真时来运转,那些奇形怪状的贝壳,有些他觉得很好看,却卖不出去,有的却才摆上就被人买走了。
最贵的一只,他卖了一百个大钱!
最后那一袋子贝壳,他卖掉了一半,加起来竟然得了八两银子。
他简直快要乐得飞起来。
他长这么大,还从来没见过么多的钱!
而在船上的那些海员们,老海员一趟能得二十两工钱,一般的年轻海员,也就只有十两银子的工钱而已。
所以,他光捡这些白来的贝壳,就能挣到年轻海员们差不多的工钱?
第232章 珊瑚冒险者于小子。
于小子这还是头一回手里有这么多银子。
他倒也光棍,没把这些银子珍藏密敛着,而是去吃了一顿好的,从前他都舍不得吃的一些大菜,比如焖羊肉和手把肉之类。
然后又给自己置办了身体面的行头。
他打小就四处游荡,虽然穷无一文,可见识却比一般的同龄人强多了,再一个在海船上时,那些上了年纪的海员们无聊,又无处可去,便同小年轻们吹牛瞎侃,天南地北,村中城里的事儿都唠叨了个遍。
如果是一般的小子,可能也就听听算了,而于小子这般的机灵人,却能从中悟出些为人处事的道理来。
比如他手里还有一小袋子桔红色的螺珠,他就不会把这些东西放在摊子
上卖。
那些卖出去的稀有贝壳,在这里虽然稀有,可在那外洋小岛上,却是一天都能捡到两三只的,运气好十来只也有可能。
但螺珠却是一天都不一定能弄到一粒,还是他不辞辛苦,发现了一个那种海螺的栖息地,这才能弄到了这些。
花费的辛苦不同,自然价格也不可能相等。
而在摊子上买货物的路人,自然也就不大可能慧眼识珠,能知道这种螺珠的价值了。
毕竟,就连老海员见了,都觉得这东西没啥用处呢!
所以有可能识得此物的,一个是大药铺里的老医师,二是首饰铺里经验丰富的老师傅。
但他要能见到这两样人,还穿着身上那套老海员的旧衣衫可不成。
世人皆是先敬罗衣再敬人,打扮成叫花子,难道还要怪人家大铺子不叫你进门?
果然功夫不负有心人。
在碰了几次壁之后,还真有一位金匠老师傅看中了这红珠子。
他挑了两粒小指肚大小的珠子,上头还有火焰纹的,给了于小子二两银子,说好了要用这珠子制成一对耳坠,若是这耳坠能得了富贵人家的喜欢,到时候再来找于小子买,那价钱可就要比这个高了。
也是该着于小子时来运转。
那金匠将红珠子用金丝镶嵌了,做出了繁复的样式,这对耳坠子,还真的得了一位官夫人的青眼,买回去以后就在赴宴时戴了出来,这般新鲜的材质和样式,自然是让官夫人大出了风头。
后头那些富贵人家的女眷们,可不就满城地寻找类似的首饰?
再加上这材质的来历也很是艰难稀有,据说是离中土极远的外洋小岛上,要上万只深海螺中,才有可能孕育出一只合适做首饰的来,佩戴在身上,自有定惊清热,美容养颜的功效。
这么一传二炒的,这种珠子竟是飙到了天价。
一枚珠子,倒比品相最好的珍珠还要贵了三五倍。
于小子发了。
那一袋子海螺珠,除了留了一颗品相最差的与品相好的之外,他都出手了。
得了足足两千两银子!
这是他从海上捞的第一桶金。
如果于小子是一般人,有了这两千两银子,他完全可以在城里买个铺子,做个小买卖,或去乡下买几十亩地,修个青砖带院的大瓦房,再娶房妻室,从此以后过上小康之家的安稳日子。
然而于小子见识过了海上那多姿多彩惊险刺激的时光,哪里肯就这般洗手不干呢?
他还想接着见识更多的奇珍异宝,挣更多的金子银子呢!
两千两在常人看来已经是极多了。
但放在外洋买卖里头,实在是算不上什么。
如果他也买丝绸布料,跟着之前的大船去往那个小岛,用丝绸换珍珠,当然也是稳赚不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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