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更不用说,楼先生这样的才华,怎么也不可能嫁到普通人家啊!
  但寻常富户商家,书香门第这些,家里也不大可能还有未定亲的子弟。
  因此这事虽然不大配,也不是没有可能。
  王十四有些个迷糊。
  “听说任贺氏已经病入膏肓,任家人已经放弃不给她请大夫了。”
  “就算是楼大姑娘接走了任贺氏,那任贺氏病势沉重,也写不了话本了。”
  “我想着写不了话本,自然也就对王记没用,所以才没……”
  任贺氏都快死了,哪里还能写什么话本?
  所以他就说,楼大姑娘就是阅历太浅,不知道人心险恶,随随便便就接回去一个累赘。
  现在是姐妹俩同住也还罢了。
  若是成了亲,与夫家一大家子人住在一起,难道也能这般,想接个快死的回去就接么?
  王管事摇头叹气。
  “你当真是糊涂啊!”
  “谁说任贺氏写不了话本!”
  他说着,就将手里的话本摔到了对方怀里。
  任贺氏不光是能写话本,而且还仿佛有高人指点一般,一下子就顿悟开窍,写出的头一本话本,不但比她从前的话本更好看,就是跟艮岳散人的那本豪商恩怨录比起来,也是一般的精彩,甚至还更多了儒雅之风。
  他还没看到结局,都能预料到这话本该有多受欢迎了。
  尤其是那些内宅女眷们!
  第162章 提亲只要老实听话,我们看得上眼就行……
  王十四手忙脚乱地翻开面前的这本话本,一目十行地看了起来。
  起先看到不过是一户寻常富户的姐妹婚事,就有几分散漫起来。
  这种家常里短的,就算写得好,也十分有限。
  又不是战神归乡记和边塞侠影录这样的故事曲折又大气的!
  哪里就至于这般的如临大敌呢?
  不过等他又多看了几十页,看到那段英娘教自家儿子读书作诗时,王十四不由得色变。
  不是,段英娘,一个话本里的富户女子,居然能写得出这般绝佳的诗词来?
  有了这些诗词,这话本子的格调,一下子就不一般了!
  话本里会有一些诗词,这本不奇怪。
  但这些诗词的水准一般都很平平。
  能对仗工整,再词句略为清丽一些,就已经十分不易了。
  毕竟,如今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
  但凡能写出好诗好词的才子才女,早就已经传扬出去,为自己造势成名了!
  比如说吧,他要是能写出这样的诗词来,他还做什么小铺子的掌柜?
  杀了他他也要赖在书院继续科考,就中不了进士吧,举人还是容易的。
  写出这样佳句的诗词,用在一个话本里头,简直就像是在小摊子上卖熊掌鱼翅啊!
  王十四这般想着,脸上的神情那可就精彩了。
  他抬头看向族兄,王掌柜沉着脸。
  “错失良机!错失良机啊!”
  这个王十四,当时但凡要是热心肠一些,多过问贺先生的病情,或者在楼家姐妹把贺先生接到栖云城里时,早些告知于他,那他也能以王记的名义,去送医送药送补品,这人情不就又结下了么?
  还能给楼先生更好的印象……
  如今可好,贺先生病好,没有再去寻青溪书坊,也没有找他们王记,反而去了江记,这不是给江记再添筹码么?
  王十四呐呐道,“贺先生怎么不来找咱们王记?”
  楼大娘子不就跟王记合作得挺好么?
  贺先生住在楼家,不是找王记更方便?
  “楼先生虽然与王记合作得好,但贺先生是贺先生,毕竟不是同一人。”
  如果他是贺先生,多半也会先试试别家再说。
  文人自然清高之气,如果也找王记,没准还会觉得是沾了楼先生的光,平白地矮了一头。
  “十四弟,族老们交待的事,你做得怎么样了?”
  他一提这事,王十四的小脸就红了。
  “五哥,我,我,与楼大姑娘还算谈得来……”
  楼大姑娘若是乐意,他自然是乐意的。
  虽然有夫纲不振的风险,但想来这女子若是成了婚,自然也就收了心,相夫教子了吧?
  那贺先生不就是如此?
  听说任大年轻时长相虽然周正,可也不过是粗识几个字而已,就是个庸俗商人。
  他这样读过书的,不比任大强百倍么?
  如果他能娶到楼大姑娘,且不说楼大姑娘本本吸金吧,就光是楼大姑娘对王记的重要,就能让他在族里地位上升,远超过眼前的五哥。
  王管事见他这般,越发觉得族中所谋不成。
  便好言提醒,“楼先生是王记兴盛的关键,你可千万注意,莫要言行唐突,弄巧成拙了。”
  若是得罪了楼先生,让楼先生转去寻了别家书坊,这小十四,怕是吃不了兜着走。
  没准直接就被派去离栖云城极远的穷乡僻壤了。
  王十四脸色转白,“五哥,我自然晓得。”
  族老们光会指派,可也不看看,楼家大姑娘多难讨好?
  一般的姑娘,多见几面,多说几句话,再私下里送个礼物,对方收了再送个帕子荷包啥的,这事也就差不多了。
  可楼大姑娘呢?
  她有钱的很,啥都不缺,他送的物件,但凡值钱一些的,人家都不收,收的也就是些土产,看上去跟王记送的也差不多。
  他去了楼家几回,从来都是见楼大姑娘在写字或是闲逛,针线就没见动过。
  据说楼家姐妹的衣物,都是从外头买回来的呢,指望对方送帕子荷包?怕是做梦呢。
  况且还把他派去镇上,一个月顶多回来两趟的,想来个偶遇都难。
  总这样也不是个事儿啊。
  看五哥这样,显然是没打算助他一臂之力了。
  那他也别就这么拖着了,不如去寻族老,既然主意是族老拿的,也该给他做主才是。
  三日后,楼家小院就迎来了意想不到的人物。
  楼欣月看着坐在自己面前,口若悬河的中年妇人,心里不由得哑然失笑。
  终于来了!
  在古代,一个年轻女子,甭管是未婚,还是守寡,想要独自生活,那是很难的。
  她们姐妹俩能这般悠闲自在地过了这么久,估计也都是因为楼赛郎一身功夫,家里有房子有下人的,一般人家,不敢上门来罗嗦。
  而这位中年妇人,提的亲事,居然还是个熟人。
  王十四。
  王十四这个年轻人,虽然家底不富,但有家族支撑,倒也还算可以。
  长相和学识说起来也不算差了。
  如果她是这个时代的女子,没准就这么结了亲,也不失为一个理智的选择。
  但她明明不是。
  家里就有贺秀贞这样血淋淋的前车之鉴。
  她哪里会跳坑呢?
  王十四是王家人,她若成了王家媳,那每写一本话本,拿到的,还会跟现在一样多么?况且,随着青萍客的名气越来越大,那分成的稿酬自然也该上涨的。
  任家人有眼无珠,能轻易地放走一只会下金蛋的金鸡。
  王家人可不会。
  她就说怎么原先给自家铺子送货的人怎么就换成了个年轻人呢。
  原来这是给她施的美男计啊。
  幸好她不喜欢这一款。
  不然这会儿没准会道心动摇,有碍她所图大计呀!
  那怎么会是这个时候来提亲事呢?
  楼欣月略略一想,也就明白过来了。
  定然是因为贺秀贞的缘故。
  贺秀贞功底深厚,才华横溢,又不像旁的话本作者,只要得了些银子,不是去花天酒地,就是买妾寻欢啥的。
  尤其现在贺秀贞无父无母,无夫无子,简直是天选码字人。
  她救了贺秀贞,在世人的眼里,贺秀贞就该打上了她的标签。
  可贺秀贞如今却投了江记。
  这对于上升期的王记来说,属实是一大损失。
  可王记又不能在这件事上说什么。
  毕竟,与王记往来的是姓楼的,又不是姓贺的。
  为了防止将来楼欣月再做出类似的事来,自然这亲事,是越早提越好了。
  想到这儿,楼欣月面上,就露出微笑来。
  “劳柳太太费心,实不相瞒,我家里只有姐妹二人,为延续楼家香火,自然是要招赘的。”
  柳太太的笑容一下子就凝固了。
  这位城里有名的媒婆,也是完全想不到,这位楼家大姑娘,竟然会提出招赘。
  不是,这城里是怎么了?
  怎么就流行起招赘来?
  原家小姐据说就是要招赘。
  钱家小姐据说也要招赘。
  原家钱家,那都是城里的大富豪,怕家产外流,想着要招赘也有情可原。
  但这楼家不过是小门小户的,竟然也要招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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