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我试试吧。”突发支线任务,全没有对策,北弥只能先画个大饼安抚对方。
  双肩垂下,李医师松了口气:“那我坐回去了,你和瑷胜斗的时候小心点。”
  “好。”
  北弥也回去了,坐下前和刘赤短暂的对视了一下,两人都很清楚现在情况危机,能出力的只有他们两人,一定要相互配合好。
  坐好后,北弥拱手笑着说,“瑷将军,李医师是第一次见这场面,感受到了龙鳞神的威严,很恐惧,我说了他几句,他才想起来,我们是将军的客人,将军又是龙鳞神的宠儿,有什么好怕的啊。”
  “哈哈哈!”瑷胜大笑,龙鳞神的宠儿这个称呼深得他的欢心,“对啊,让他好好吃,好好喝,别怕!”
  亲自给北弥添上热酒,瑷胜感叹道:“你以前不怎么爱说话,虽然见了好几次,其实我都不清楚你是个什么样的人,现在我是明白了。”
  他手指点点自己,又点了点北弥:“我们啊,是一类人。”
  北弥摇头:“将军威武高大,我是文弱大臣,比不了的!”
  “哎呀,你们大夏人就是爱自谦,和我就不要玩虚头巴脑的那些东西了。”瑷胜望着那些绝望的奴隶,“你看他们的眼神,和我看他们的眼神,不就是一样的吗?他们是败者,是废物,是天生贱种,而我仁慈让他们苟延残喘到了现在!哈哈哈!”
  北弥沉默不语。
  瑷胜继续道:“还有啊,你从小吃了不少苦,我也是。我爹死的早,娘是贵族却性子软,遇到事了只会叫我们兄妹祷告祈求,结果家产全被亲戚抢了,我想抢回来,被他们打断了腿,丢在了外面喂狼。你看。”
  瑷胜掀起右腿裤,上面有条明显的白色疤痕,大概三寸长,小腿肚还少了一块肉。
  “那时也是秋天,还下雨,风一吹,冻的我反而不怎么疼了,我就一直往前爬,想回去。到夜里我遇到了一头狼。”
  北弥问:“它咬了你的腿?”
  瑷胜:“对,被它咬了一口,但最后我赢了,还把它吃了!活下来后,我明白了,善良虔诚都是假的,人吃人才是真的。从此以后,我只做一件事,那就是,赢!”
  瑷胜的手掌用力拍下去,木案上酒杯银盘震动。
  “赢!”
  他又拍了一下,杯子翻了,酒水泼洒出去。
  “赢!”
  最后一掌落在木案上,杯盘皆倾倒,酒水顺着桌面流下,粘上了羔羊血,瞬间被染红,一片狼藉,看着像尸横遍野的大地,瑷胜仰头高亢的笑着。
  “什么狗屁祈祷,一点用也没有!仁慈忠义只会让人懦弱,善良的人不敢拿起弯刀劫掠,那活的还不如马犬快活!这世道是赢家吃输家,而赢了大夏,有吃不尽的女人和财富!我把他们分给士兵,谁不效忠我?”
  北弥假笑着附和:“将军说的对。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瑷胜用力拍了一下北弥的后背:“北大人,别文邹邹的了,我是打战的,听不懂你们大夏的诗词。”
  “我们俩交情这么深,今天就给你说点掏心窝子的话,本来我们狄族在草原上散漫惯了,只有祭祀时才会聚集起来,人口又少。老族长们相信杀人了会下地狱,我们就该在圣洁的草原放牧,不准去其他地方,结果导致我们根本打不过你们。”
  “但是,自从我宣布破了你们的城池可以随便抢杀,我一声令下就能聚集上万士兵!”
  “你们派兵过来,我们就跑,你们撤退了,我们就打。小战争获小利,大战争获大利。奴隶金银越来越多,兵力越来越强。终有一天眼睛能看到的地方,都会是我们狄族的!”
  瑷胜举起手向远处猛挥一下,毫不掩饰要用马蹄践踏四方的野心。木案被他不小心掀起,酒水落到了身上,沾湿了衣袖。
  身旁的美女拿起手帕,轻轻擦去水珠,瑷胜不耐烦的猛推开她。
  “我在和北大人说话!你怎么这么不识相!”
  女子被吓的花容失色,跪到一旁,瑟瑟发抖:“将军息怒!妾知错了!”
  瑷胜咆哮着:“滚开!”
  女子双手抓起裙摆,也不顾上仪态了,小跑着离开,头花被晃的摇摇欲坠。马上又来来一个美女顶替,她年长一些,温顺的坐在瑷胜的身侧,等着伺候瑷胜。
  以前这些女子们瑷胜很宠爱,但看久了,腻的慌,该去抢一批新女人了,越列越好,那样征服了才有趣。目光转到北弥身上,瑷胜摇头,十分遗憾。
  这人智勇双全,长的比女人还漂亮,却是男儿身,还选了自己的死敌代王刘赤做君主,实在可惜。
  如果真是女的,收为己用,白天办正事,晚上暖被窝,多好啊。
  “哎……”瑷胜哀叹着:“你和那些成天把仁爱忠义挂嘴上的大夏人不一样,你是清楚的,输了下场有多惨,怎么就跟了代王?听我一句劝,赶快离开他吧。”
  如果刘赤不在场,北弥可能会说点真心话。
  自己也很无奈,想跳槽却走不了。
  刘赤疑心病很严重,爱杀大臣,时不时要做忠诚测试,还派人一直监视我。
  其他人都吓不着我,就刘赤每次都弄我胆战心惊,因为他从不按剧本来,我真搞不清楚他到底在想什么!
  但是,刘赤纵使有一万个坏毛病,北弥还是欣赏他的,应该说,看小说时,只有刘赤的死让他意难平。
  原因很简单,那就是,刘赤打仗不屠城。
  和瑷胜、狄族王傲暴相比较,刘赤也就偶尔砍几个脑袋,又不会玩火祭啊,烹杀啊,炮烙啊,这些暴君传统技能。
  不过,现在刘赤就在身后站着,北弥不会讲真话,他把重复了无数遍的谎言又重复了一遍。
  “我从小就仰慕大王,他是我生命至暗时刻唯一的光,现在能为大王效力是我的福分。而且大王乃天佑之人,聚贤纳才,英明神武,将来一定会夺得天下。”
  身后,刘赤浓密的睫毛垂下,眼神暗淡了几分。
  第25章 勿虑
  见北弥对刘赤的评价这么高,瑷胜轻蔑的笑了声:“呵!你糊涂啊!居然觉得那小子能夺得天下?”
  瑷胜的胳膊一把扫向木案,杯盘噼里啪啦的落在地面,只留下了那个人头酒杯。瑷胜用指尖敲击两下,头骨“哒哒”作响。
  “看着这个没,刘赤的手下大将周云忠的头,现在是我最爱用的酒杯。百姓死了,是士兵的错,士兵死了,是将军的错,将军死了,是君主的错!刘赤那小子太年轻了,他的不少将士死在了我这里,他不是好君主,吃不了天下的!”
  小说里提到过周云忠的死,这个剧情北弥熟,他反驳道:“那已经是三年前的事了,大王当时刚被封到代地,又是第一次带兵打仗,是牺牲了很多将士,但,此后大王知人善用,一开战就大胜大捷,狄族王也称大王远比其他诸侯勇猛,将军你前些日子不也败给我家大王……”
  “啪!”瑷胜猛拍一下桌子,“刘赤是派你来谈和的,还是来找骂的?”
  “是来谈和的。”北弥不慌不忙的说,“不过,将军非要在我面前贬低大王,那我挨两句骂也无妨。我们大夏有句古话叫做,好汉不提当年勇,英雄还得看今朝。将军要真
  是一条好汉,那就应该和现在的大王比。”
  瑷胜凶狠的瞪了一眼北弥,接着大笑起来。
  他手下有很多屈颜谄媚的大臣,都是叛变大夏归顺狄族的人,一脸奴相,看着就想踹远点,像北弥这样坚决维护君主名誉的,反而让人敬佩。
  瑷胜:“你这尖牙利嘴的小先生,刘赤可真是捡到宝了,他要是知道你在外面这样维护他,心里不知道得有多开心,肯定会好好赏你。哎……我没想到连你这样的人也会忠于他。真是奇怪。”
  北弥:“哦?这有什么奇怪的?”
  瑷胜:“像我攻打燕国时,都不用动兵,钱给到位了,燕国的将士们一定会变节倒戈,打开城门欢迎我。都有那么多财富了,谁管燕国诸侯王的死活啊,你说对不对。”
  北弥:“将军说的对。”
  瑷胜盯着头骨酒杯:“就刘赤的将士最难收买,他们投降,我就饶他们一命,让他们过上好日子,可他们偏偏要往死路走。就像这周云忠,被拷打了十天,筋脉挑断,骨头全碎,依旧忠于刘赤,他都要死了,还在说……”
  声音戛然而止,瑷胜紧闭着嘴,表情阴沉。
  北弥追问:“瑷胜将军,他说什么了?”
  “哦……哈哈哈,我忘了。”瑷胜摆摆手。
  这反应肯定不是忘了,而是记得太清楚了。
  北弥笑而不语,其实瑷胜不说,北弥看过全文,也知道周云忠最后的遗言是什么。
  “总之,刘赤在我手上惨败过!这就是证据!”瑷胜拿起头骨酒杯,“他的大将周云忠要继续为我承酒,永远不得回归故土安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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