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7章
江清旷点头应是,“我知道的。”
停下脚步。
江清旷指了指自己的房间,“爹,我去休息了。”
目送着二儿子回房之后。
夫妻两人也回了房。
秦九月从床底下找出来了一个箱子。
打开密码锁。
从里面摸出来了一把弓弩,递给了江谨言,“带着防身吧。”
江谨言也不曾客气。
知道自己这娘子藏起来的都是好东西,“好,多谢娘子割爱。”
夫妻俩躺下来之后。
江谨言叹一口气,“刚才当着娘和麦芽,我也没把事情说清楚。”
秦九月嗤笑一声,“你当我是傻子呀?能让你这个大理寺卿亲自兴师动众跑一趟,想必也不会是什么简单的案子,说说呗,挺好奇。”
她翻了个身。
在凉白色的月光下,看着江谨言的侧脸,手指有一下没一下的戳着他的耳边,“你耳朵特别软。”
江谨言嗯了一声,“老人都说,耳根子软的男人,怕媳妇儿。”
秦九月:“……”
江谨言抓住了秦九月的手,“大体情况……松州城下一个府县,一个老员外举办自己的六十大寿,几乎宴请了大半个府县之人,就在宴席当天,有宾客在宴席中吃出了一半块手指,口中似乎有不对劲的感觉,就吐了出来,然后就发现了。
这位宾客当时就吐了,老员外匆忙过去,就看见了吐在桌子上的那小半块手指,当即也是被吓得不行,立刻亲自去了后厨,后厨里买来的猪肉,剩下的依旧堆放在旁边,老员外让家里的佣人挑了一下,结果就从那堆肉中间,掉出来了一个眼珠子。
众人大惊,又大骇,老员外第一时间让家里的管家出去报案,然后询问家里的采买者,那人吞吞吐吐才说出事情的真相。
原来那日奉了管家之命,出去采办,中途,碰到了一个推着车子走街串巷的卖肉之人,那人卖的肉要比屠户卖的肉便宜一大半,采办之人就起了坏心思,想要从中牟利,就将这人的肉全部买了下来,按照屠户那边的肉价上报。”
秦九月有些恶心,“这么说,在场的所有人都吃了……人肉?那这件事情和韦参将他们全家灭门有什么关系?你千万不要告诉我这些肉都是韦参将家人们的肉?”
江谨言继续说,“那人总共卖了五百斤肉,结果只剩下了一百斤,也就是说有四百斤已经被做成了佳肴,送上了桌,当时所有人全吐了,有几个胆小的被吓出了病,至今没痊愈。
就在老员外报官后不久,松州城韦参将他们那边全家被杀的案子也有了进展,然而最后找到的只是被刮了肉的白骨,人数可以对上,肉却不知所踪。
府县这边觉得是个大案子,就把案子送到了松州城,松州城的新任郡守把两个案子结合在一起来看,基本上断定了白骨上被刮下来的肉卖到了老员外的府中,这起骇人听闻的事件在当地引起了轰动,新郡守新官上任,不得民心,想要靠这件案子来树立自己的威望,却又无从下手,被迫之下请了奏折。”
秦九月啧啧两声,“唉,不知道怎么讲,会不会是因为当初胡郡守的案子,皇上并没有处置涉案者的家人,让当初的受害者感觉到不公平?所以他们才铤而走险,做出了自认为正义的举动?”
江谨言摇头,“一切都还不好说,等真相水落石出就知道了。”
秦九月搓了搓身上起来的一层鸡皮疙瘩,“那你小心些,能把死人身上的肉刮下来,眼珠子剜下来,就说明已经是丧心病狂了,这种人早就把生死置之度外,俗话说,软的怕硬的,硬的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这些人就是不要命的,你万事小心。”
江谨言捏着秦九月的手在唇边亲了亲,“放心吧,只不过……可能你店铺开业之时,为夫不能回来给你祝贺了。”
秦九月笑。
江谨言又说,“若是董芬芳找你麻烦,你就让王妃对付她,别自己惹上狗皮膏药。”
秦九月撇撇嘴,“你不让我惹上狗皮膏药,人家睿王也不愿意让王妃娘娘惹上狗皮膏药。”
江谨言笑,“那不一样,王妃娘娘巴不得能保护你,放心,她乐在其中,尤其是睿王配合她打脸董芬芳之后,王妃娘娘便没有什么可顾忌的。”
闻言。
秦九月沉默一番。
用一只胳膊支起身子,托着自己的半边脸,一本正经的看着江谨言。
真心实意的说道,“你这个人特别善于拿捏人心,其实有的时候,和朋友之间没必要……没必要榨取别人的价值。”
江谨言眉目微熠,一把将秦九月拉下,按在自己身上,“我明白你的意思,我知道了,我保证对于你的朋友,这是最后一次。”
秦九月弯了弯眉眼,笑笑,“好。”
——
睿王府
沈云岚放下手中的话本子,刚要躺下睡觉,睿王从外面进来。
已经沐浴完。
换了一身寝衣。
沈云岚藏在被子里,只露出了一张娇俏的小脸,就好像外面刚刚吐了一点花骨朵的桃花,又嫩又娇艳,“你怎么回来了?”
睿王已经坐到了床边。
往里面推了推沈云岚,“你滚里面去睡。”
沈云岚眨眨眼睛,“你还没有回答我呢,你怎么回来啦?”
睿王粗里粗气的嗯了一声。
明显的是不想好好回答。
沈云岚也不想同他这时候吵架,要是吵得生气了,估计今天晚上又要睡不着,明天就得顶着一双黑眼圈去参加诗社,不知道的还以为她这个王妃娘娘在王府里天天受人磋磨呢。
睡在耳房的喜鹊听到声音,立刻跑进来给夫妻两人又添了一床被子。
睿王皱眉,“不必了,天回暖,一床被子足够了。”
第846章 你可以发誓吗?
喜鹊咬着唇瓣看了沈云岚。
后者冲喜鹊使了个眼色,喜鹊儿这才将被子放回原位,出去。
睿王躺下来。
沈云岚赶紧殷勤的给睿王分享了被子。
夫妻俩躺在同一床被子下,沈云岚侧身,好奇的问道,“你怎么半夜来我这里了?”
睿王:“……”
再一再二不再三。
连续问三遍,是非要打破砂锅问到底?
睿王问道,“明日诗社,孔笙是不是也会出面?”
沈云岚点点头,“当然了,每次春闱,孔霜举办,孔笙都会走个过场的。”
其实说白了也是因为孔笙尚未娶妻,走个过场,只是为了让孔笙看一看在场的尚未出阁的女孩子。
如果有孔笙看得上的,孔家夫人肯定立刻就会托人去提亲了。
前些年。
岁数还小的时候,孔笙到不到的倒是无所谓。
反倒是这些年,岁数大了,早该娶妻了,每一次孔笙都会被孔夫子推着来走一趟。
睿王高傲的说,“你要时刻记住你是已婚妇人,外面那么双眼睛盯着你,别让人家抓住你小辫子,说你瞒着本王,和宁国公家的公子眉来眼去。”
沈云岚一愣,“我什么时候和孔笙眉来眼去了?”
睿王啧啧两声,“是谁大半夜出走不回家,在酒肆和孔笙两人把酒言欢,又是谁回娘家参加小侄子的满月宴,在花园里和孔笙说不完的话?”
沈云岚迅速坐起来,眼巴巴的瞪着睿王,“你污蔑我!”
小姑娘穿了一身粉白色的寝衣。
松松垮垮。
如今大动作一做,左肩上的寝衣,顺着滑腻腻的小肩膀,溜下去。
露出圆润的香肩。
细致的小锁骨。
还有经过锁骨处的衣带,落在脖子后面,打了个蝴蝶结。
睿王喉结滚动一下。
一把将沈云岚拉下,塞进了被子里,硬生生的把姑娘裹得像个蚕宝宝似的,“冻不死你!我哪一句话是污蔑你了?”
沈云岚一脸的嫌弃,“肮脏之人不管看什么都是肮脏的,大概是因为你见到一个女人就恨不得和她们共度春宵,所以你就觉得全天下的男人都同你一样,精虫上脑!”
睿王:“?”
睿王:“什么意思?哪里听来的俚语?”
沈云岚哼声,“真是孤陋寡闻,这是我姐的报纸上的连载故事上经常出现的一个词语,这个词语的意思就是说某些男人,例如你,看见女人就想到床上的事儿!”
睿王按住沈云岚,“无论如何,明日你都要同孔笙拉开距离,我让追风陪你一起去,要是你们两个有什么越距之事,休怪我直接让追风打断孔笙的腿。”
沈云岚盯着睿王许久,气呼呼的用被子蒙住头,“不跟你说了。”
什么东西!
自己左拥右抱怎么不说过分?
她和孔公子只是普通朋友,就不行啦?
原来这就是九月姐姐的报纸上所说的:双标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