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发完一分钟左右,宋恒焉就轻轻敲了敲车窗,吓了我一跳。
宋恒焉把安全带系好,我犹豫着要不要和他说我明天要去和宋若锦吃饭的事,想想算了,宋恒焉很可能会不高兴。
“明天晚上我们要开部门会议,我就不回家吃了。”
宋恒焉失落地应了一声。
我回想起第一次见到他时他那副只可远观的冰山美人样,不由得因为这反差笑了笑。
要是我早知道宋恒焉是什么样的人,我也不会对这桩婚事感到那么迷茫和不情愿了。
所幸现在知道也不晚。
宋若锦把地点订在了一家很高级的餐厅,进门的时候我还犹豫了一下,下一秒就看到个子高挑的小少爷坐在靠窗的位置和我挥手,“嫂子!这里!”
他喊得太大声,幸好餐厅没什么人,我耳朵发热地坐下,“不好意思,等很久了吗?”
“没有的。”宋若锦笑起来眉眼弯弯,真的很像那种亲近人的小狐狸。“嫂子,我哥不知道我们要一起吃饭吧?”
看来他很怕宋恒焉,我拿起水壶给他倒茶,“不知道的,我没告诉他。”
宋若锦嘴巴和笑容一样甜,“嫂子,我就知道你最好了。”
他肯定不会无缘无故请我这个所谓的嫂子吃饭,我料想他是有什么事要借机转告我,要么就是有什么事想问我。
然而奇怪的是,从一顿饭的开头到尾声,他都只是在天南地北地说些有的没的,全然没有要开口提什么事的意思。
他身上有种很矛盾的特质,乍一看像在过度保护里长大的人,可他的笑容又总带着一股想要讨好人的意味,还习惯看人眼色,又不像是蜜罐里泡大的孩子。
虽然这顿饭远超我的预算,但我总不能让一个比我年龄小的孩子买单,等宋若锦把服务员叫来结账,对方告诉他我已经买过了。
宋若锦像个没玩上自己心爱的玩具的小孩一样瘪了瘪嘴,“嫂子好狡猾。”
我笑了笑,想伸手摸摸他的脑袋,又觉得我们没有熟到这种程度,于是作罢。
在旁边的林荫小道散了一会步,宋若锦终于开口,“嫂子,要怎么样让一个人喜欢上你啊?”
在他开口前,我以为会是什么很深奥的问题,万万没想到原来他是找我来做恋爱咨询的。
问题是他找错人了,我如果知道答案,我和宋恒焉在相处的过程里也不会有那么多磕磕绊绊。
“嫂子,你和我哥感情那么好,一定有什么诀窍吧?”
面对宋若锦天真的充满期待的眼神,我唯有在心里苦笑。我和你哥感情其实没那么好,我们也没什么诀窍,就只是尽可能地试图配合对方演戏而已——我能这么说吗?
我只能说,“爱情也是感情的一种,想要维护好,就一定得付出真心。”
“万一对方不想要或者不相信你的真心呢?”
光看宋若锦的这张脸,这个问题的抛出完全没有说服力。可是想一想他的家世,他言行中流露出来的那种没吃过太多苦头的感觉,他喜欢的人会很难相信他是真心的,那也情有可原。
“那就只能靠时间去证明了,只要你持之以恒对一个人好,他总会被打动的。”
和宋若锦讲这些的时候我也十分心虚,感觉自己成了街上支着个小摊坑蒙拐骗的算命道士,明明自己一段感情经历都没有,还在这里故作成熟地给建议。
宋若锦趴在路边的栏杆上,长长地叹了口气,“要多长时间才可以呢?”
他的脸蛋与语气有种格格不入的差异感,我想了想,“至少也要一两年吧,如果是从素不相识开始的话。”
“一两年啊……”
我没问宋若锦喜欢的究竟是什么样的人,毕竟他和我终归是属于两个不同的世界的。贸然追问太多,探究太多,未必会有什么好结果。
何况我也没有很好奇,以宋若锦的圈子来看,他会喜欢的无非就是那种俊美帅气的别家小少爷,各方各面和他都很登对,只不过还没看对眼的那种。
要说我真正有什么比较好奇的,那就是他说宋恒焉痴情,到底是随口一说,还是另有缘由?
等我反应过来,我已经问出口了。宋若锦一扫前面精神不振的模样,偏着脑袋俏皮地对我笑,“嫂子,看来你其实很在意这件事啊。”
我应了一声,夜风扑面而来,我才察觉自己的脸有多烫。
“但是呢,我哥应该是想自己告诉你,所以你再等等吧。我要是提前泄露了他的秘密,他会弄死我的。”
“怎么会,你哥很温柔的。他只是不擅长口头上的表达。”
宋若锦夸张地张大了嘴,“嫂子,都说情人眼里出西施,原来是真的啊。”
我不知道怎么接这话,不自在地清了清嗓子,“时间不早了,你该回去了,不然家里人会担心的吧。”
宋若锦脸上的笑黯了一瞬,很快又扬起嘴角,“好,嫂子再不回家,我哥也要担心了。”
把宋若锦送上车,我才琢磨起他的那句话,宋恒焉的秘密?什么秘密?
我也很想ⓃⒻ构思一点浪漫情节骗自己,但在我的印象里,在联姻前,我完全不认识宋恒焉这么个人。
学生时期我的人缘固然很好,朋友固然很多,我是没法保证将每个人都记得清清楚楚,可但凡里面有个像宋恒焉一样出众的人,我不可能会一点印象都没有。
我没出过事故,没有契机失忆,更不可能是明明和宋恒焉认识结果又把他忘了。
宋若锦看起来不像是瞎编的,但会不会是他也搞混了呢,或者是他自己模糊地听了什么话,就理解成了错误的意思。
我还记得宋恒焉第一次见我时那个冰山样,怎么看都不像是和旧相识重逢的样子。
也罢,像宋若锦所说,如果宋恒焉想说,他总有一天会说的,我在这里胡乱猜测也没有什么意义。
等我回到家,宋恒焉恰好洗完头出来。虽然他处于易感期,但现在显然精神好很多了,不至于连头发都吹不干。
不过我还是接过他递来的风筒,哗啦啦帮他吹着。
他的发质意外的很软,我想起陈女士说的,头发软的人多半心也软。
毫无科学依据的事,我也不怎么信,只觉得他头发摸起来很舒服,给他吹头发也算是美事一桩。
他脑袋总是往前点,多半是犯困了,我有点好笑,试着松开了手,眼看着宋恒焉整个人要往前栽了,又连忙拉住他。
被我这么一整蛊,宋恒焉清醒了一点,睡意朦胧地看着我。
若要说他和宋若锦有什么相像的部分,那就是他俩的眉眼都长得很惑人,只不过宋若锦清楚自己眉眼生得漂亮,很会利用这美貌,宋恒焉却全无自觉,全然不知道他这样看着人的时候多么有杀伤力。
我忍不住伸手托住他的下巴,本意是想好好端详一下这张美得无可挑剔的脸,结果宋恒焉干脆把我的手掌当成靠枕,倚在上面闭上眼睛。
以前我不太能理解养宠物的人,养了会有很多麻烦事,又花钱,而且宠物总会死亡的,要亲手埋葬它该有多伤心啊。
但这一刻,我有点明白了,就算再怎么麻烦,就算最后宠物死亡的时候再怎么伤心,在它乖顺地依赖你的那些时刻,你都是能感受到满足感和幸福感的。
“恒焉,你先起来,我帮你把头发吹干。”
宋恒焉像个声控玩具一样努力睁开眼睛,我迅速地帮他吹干头发,笑着摸了摸他的头。
“好了,现在可以睡了。”
他是舒服地躺下了,我还得去洗漱洗澡。周千澍发了条消息过来,“宋恒焉易感期是不是到了?”
奇怪,我明明没和我哥说啊,是宋恒焉告诉他的吗?
我压下心里那点异样,打电话过去,周千澍很快接起来,“喂。”
“哥,你怎么知道的?”
“我不确定,我只是根据alpha的易感期周期推测的。”
好吧,差点忘了我哥是个脑袋转得很快的天才。
“是来了,不过怎么了?”
“他没对你怎么样吧?”
又来了,我真的想扶额苦笑,“哥,我们连嘴都没亲过呢,你就放心吧。”
“我怎么放心?”周千澍一对上宋恒焉,好像就格外挑剔和严苛。“他那么会装可怜。”
“什么装可怜……”我无语凝噎,“他就差没睡公司了,人家还是很独立很自觉的好不好?”
“你看,他已经装到你会为了他来怼我了。”
我抓着手机调笑,“哥,你吃醋了?我知道你很爱我,但你要稍微克制一下……”
周千澍毫不留情地挂了电话,我耸了耸肩,对他的脾气习以为常。
宋若锦也好,周千澍也好,怎么好像都很喜欢误会宋恒焉对我有意思呢?
就算他不讨厌我,也许还很把我放在心上,但刚才我给他吹头发时他那个样子,看起来比起我,床和枕头对他更有吸引力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