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我平静不是因为我的结果是omega,而是不管我是什么属性,我都不觉得有多大区别。是a是o都不稀罕,就像性别一样,只是简历上的一格而已。
抑制剂一喷,药一吃,就这么熬过去了,有什么的?
周千澍还反过来担心我,怕我会因为这张脸和omega的属性招来什么不好惹的人,事实证明他多虑了,直到大学毕业,我的生活都还是很平静,没被哪个alpha强制标记上,也没和哪个beta或omega谈成恋爱。事实上,我更多的时间都在学校和打工的地方之间周转,也没什么空闲去风花雪月。
我看好看的爱情电影也会流泪,身边有谈了很久的情侣我也会送上祝福,要说我对爱情多么排斥,那倒也没有。只不过,这玩意就和桌上最好吃的那道菜一样,转到你面前了你才能夹,没转到你面前,你再馋也没用。
介于这么多年来,那道最好吃的菜都只转到了我哥面前,等他夹了几筷子,再等别人也夹上几筷子,这才轮到我,所以我也不觉得,爱情会像基因突变一样从天而降到我面前眷顾我。
但我并不为此感到遗憾。
第2章 我唯一能赢过周千澍的
陈女士这几天都在织东西,我以为她在给我哥织围巾,等成套的围巾和手套戴到我身上了,我才领会到原来这也是即将出嫁的我所能享受的优待套餐里的其中一份。
我宁愿她就跟平时一样,翻个白眼直接把我推出门,那样我也不会觉得有点舍不得了。
周难知,她的语气鲜少这么温柔,以前她一喊我全名,就意味着我要大难临头了。“你结婚之后,要照顾好自己,有什么不开心的,受不了的,就给我和你哥打电话,知道吗?”
其实我对她这种语气并不陌生,因为她和我哥讲话一直都是这么温柔的,只不过现在接受对象从我哥变成了我,我还是有点不习惯。
她伸出手,帮我把围巾围好,动作充满歉疚意味,好像是在跟我说对不起,抱歉让我而不是我哥成了这个联姻人。
周千澍站在她身后,也是一脸担忧和不放心,我有点好笑,这到底是送我去嫁人呢,还是送我去刑场啊?
“好了,别送了。”我拍拍陈女士的肩膀。“车就在楼下呢。”
陈女士欲言又止,我哥看出她有话要单独和我说,很有眼色地回房间了。我拎着行李箱,戴着她亲手织的围巾和手套,站在光线昏暗的楼道里,等待她最后的道别。
“难知。”她犹豫很久,终于开口,“妈是真希望你在那边能过得好一点,这些年,妈都对不起你。”
“说什么呢。”我放下行李箱,从口袋里摸出纸巾,递到她掌心。
司机站在车旁边等我,见我下来,又帮我提行李箱,又帮我打开车门。
我不记得是我几岁的时候了,有个冬天也是特别冷,我和周千澍两个人被裹成两个圆团,一边吸着鼻子,一边抹着眼泪,站在公园门口等待陈女士的到来。
我们迷路了,因为我说要看水池里的乌龟,周千澍紧紧牵着我,人群就这么把我们俩和陈女士冲散了。
广播又播了一遍,陈女士眼眶通红,印象里那是我第一次见到她哭。她冲过来,抱住直咳嗽的周千澍。等问清楚我们俩是为什么走丢后,她抬起手来,大力地往我身上打了几下。
其实我挨打挨惯了,疼倒是不疼,不过她这么几下子过来,我下意识还是想要躲开。那天下雪,地本来就很滑,我摔了个屁股墩,脑袋正好磕到旁边的石头上了。
疼,真的很疼。但不知道为什么,我没有哭。直到陈女士把我带到医院里,医生帮我处理好伤口,包扎好,我都没掉一滴眼泪。
护士拿着棒棒糖,想等我一哭就塞我手里,我这么滴泪不流的,反倒把她变得有点尴尬。医生倒是挺赞许的,夸了一句“这小孩挺坚强啊”。
和周千澍比,我就是一块橡皮泥,搓圆搓扁都可以,不像他,没有人敢也没有人舍得去敲打一下,生怕下手狠一点,他就碎了。
陈女士拎着脑袋上包着纱布的我去吃了一顿很美味的西餐,没有周千澍,没有她的训斥声,那是我吃过的最舒服的一顿饭。吃完那顿饭,我忽然想,如果没有我哥,我每顿饭都能吃得这么舒服吗?
很快我又觉得我这么想太不应该了。很多次,周千澍都把自己的零食分享给了我,没有他,我哪能吃到那么多好吃的东西。
现在我想想,那一天里,大概有好几次,陈女士想开口跟我说对不起,但她开不了口。
等我要嫁出去的这天,她把这些年的愧疚折叠成这三个字,塞进了我的口袋里。
一路上司机都没怎么说话,只是时不时从倒后镜里看我一眼,欲言又止的。我有心想打破这阵沉默,想想万一他的意思是我能被他们家宋总娶上,着实有点高攀了,那我要怎么接话呢?
我最终没说什么,只等到了宋家住宅门口,才说了句谢谢。
“没什么,这是我的本分。”他拔了车钥匙,下车帮我开车门,拉行李,好不殷勤。
我还是没忍住,“宋……宋总在家吗?”
问完我都觉得搞笑,要和宋恒焉结婚的人是我,结果我连他联系方式都没有,还得跟个陌生人似地向别人打听小道消息。
司机转过身,“宋总还在公司,他今天有个比较重要的会议,可能得等到下午四五点才能回来。”
“好,前面有台阶,你看着点。”
其实我真不在乎宋恒焉在不在家,以及他回不回来和我会面这种事,只不过我要是一嘴都不问,未免显得太过生分。
表面夫夫也是夫夫,该做样子的事还是得做做样子的。
不过,宋恒焉没有特意在家里等着我,说明他对这桩婚事也没那么上心。这样正好,我的愧疚感和压力都得以减轻。
小时候和邻居妹妹玩过家家,长大了和联姻对象玩,区别不大。
我跟着宋家的保姆上了楼,进了宋恒焉给我安排的房间,没有想象中华丽浮夸的装修和格局,相反还布置得挺温馨,床头居然还有个我很喜欢的那种巨大一只的熊玩偶。
在五岁以前,我都和我哥一间房,但他太容易生病,需要照顾,就和陈女士去睡一个房间了。
可能觉得双人床那么大一张,我自己睡还是太空荡荡,可能想买点什么,来弥补我所享受不了的照顾和陪伴,陈女士在我六岁生日时送了我一只比我还高的熊玩偶,随后每年都会送一只新的。
我就养成了抱着玩偶睡觉的习惯,也没感觉不好意思,同学来我房间玩,见到都要感叹一下,“周难知,你三岁啊?”
“对啊,不觉得我的脸蛋看起来比你们年轻漂亮很多吗?”
在他们此起彼伏的假装的呕吐声里,我不动声色地把熊放到更角落的位置,免得被他们的衣服蹭脏了。
不管宋恒焉是事前稍微调查了一下我,知道了我有这么个睡眠习惯,还是他手下的人安排布置好了这一切,我都挺高兴的。
我喜欢熟悉一点的人,熟悉一点的环境。宋家是不可能有我的熟人了,但看了这个房间的布置,我觉得我预期中的失眠也许不会那么严重。
保姆做好午饭,喊我下楼去吃。我洗了手,还在想餐桌上会不会全是昂贵的食材,一看都是家常菜。
“您试试,不合口味的话,我们这边可以再做。”
“不用不用,”我拿起筷子,夹了一块牛肉,扒了一口饭,才意识到就这么让保姆杵在桌子边上看我吃饭不太合适,“您也坐下吃吧。”
“不用了,我事先吃过午饭的。”保姆笑了笑,眼角的细纹浮现出来。“您吃就好了。”
我看到她鬓边的白头发,不多,大概和陈女士是差不多的年纪。
“那您坐下吧,站着我会有点负担。”我拉开椅子,祈祷我对陈女士偶尔管用的撒娇战术对这位保姆阿姨也生效。
她犹豫了一下,还是坐下了。
我吃饭向来比周千澍慢,因为他虽然吃得很斯文,却也很专注,可我总想在(n)(f)吃饭时聊几句,时间就这么拖延了。
要是在家,陈女士会叫我闭上嘴好好吃饭,不然就回房间别吃了。幸好,保姆阿姨心地善良,也没催我赶紧吃,但等我和她聊了一阵,才发现自己把碗里的饭都扒完了。
“味道还可以吧?”
“特别好,您要是出去开餐馆,肯定大赚。”
保姆阿姨又笑,对我的话很受用。“我小孩要是也有你这么开朗就好了。”
我说我这不叫开朗,叫话痨,我妈都快烦死我了。
“肯定是嘴上嫌烦,心里还是很疼你的,你这么好的孩子。”
她终于把敬称换成了“你”,我美滋滋地喝完汤,想着我的亲和力果然还是一如既往。
我唯一能赢过周千澍的,恐怕就是交朋友的能力。大半个学校我都聊过天,不像周千澍,课间也坐在教室里闷头读书写题,但他人缘也不会差就对了,毕竟成绩和脸蛋摆在那,哪怕他不主动,也有很多人会凑过去问他习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