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我认识其中一个。”
闻言,林夏转头望向来人,是李煜。
她直接把悬赏撤下,带着李煜找了家饮品店坐下。
“你怎么成这样了?”
李煜不复之前的乐观活泼,半边脸被烧伤,一条胳膊一条腿都没了,找金系异能者做的假肢,整个人颓废又邋遢。
李煜没有回复林夏的问题,直接说起他知道的消息,眼底是掩藏不住的恨意。
“那个长头发的男人我知道,叫白暗,来自幸福之都。
之前我随基地撤离,在随城被这个男人带人偷袭,是很强大的电系异能者。
当时很多人被带走,还有我的金条也被带走了,我没有能力保护她,呜呜呜,我该死,呜呜。
金条拼死给我找的机会让我逃走,我爬了大半个月才到阳城,呜呜呜,不知道金条怎么样了,呜呜呜。”
李煜说着嚎啕大哭起来,抽抽噎噎地把事情说完。
总之一句话,白暗来自幸福之都,在四处抓人和动物,他们有一种药剂可以压制异能,李煜他们就是被药剂暗算。
长得好看和能力强的人直接被抓走,长得丑能力又不行的被当场击杀。
末世之后大家的颜值基本都上了一个档次,可是漂亮的依旧是珍稀资源。
李煜长得不错,是他的金毛大狗拼命给他挣出一线生机,然后拖着半残的身体来到阳城花光积蓄定制了一对假肢。
正想去幸福之都报仇,刚好遇见找人的林夏。
眼前的男孩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林夏像个看客旁观这一切。
她得不到共鸣,世界上比他惨的人比比皆是,李煜对她来说就是说过几句话的陌生人。
李煜哭过一场,情绪被释放,心中的压抑好上许多,心情渐渐平复。
“大佬,你是不是要去幸福之都。”说是疑问实则肯定,“能不能带上我一起,我武力值不弱。”
李煜能拖着残疾在野外生活大半个月,自然不弱。
“你什么异能?”
“风系。”
林夏思考片刻,有个帮手挺好,她想来个人给林母他们当临时保镖,她一个人分身乏术。
最近野外的魔人越来越狡猾了,总趁着她不在去偷袭林母她们,而柳春武力值被无限削弱,她们几个总被欺负。
但林夏也不是随随便便什么人都接纳。
“明天这个时候在门口等我,我带你去做个测试。
丑话说在前面,如果你能力太弱,我是不会带你的。”
李煜闻言很是高兴,大佬千方百计找人,肯定是得罪她了。
虽然不知道她的异能,就凭对手的强大,大佬绝对不是个善茬,有这样的帮手,他救出金条的可能性更大。
李煜心思几转,一口答应下来,立刻想回去锻炼异能,走了两步,突然想起自己现在很穷,饭都吃不起,来大厅就是想接个任务混口饭吃。
“那个,大佬,有吃的吗?”李煜脸有些红,不太好意思地问。
林夏直接把悬赏报酬给他,李煜没地方储存这一大批粮食,最后拿了几个大饼走人,把其他粮食存在她这里。
李煜走后,林夏则是去打听幸福之都的消息。
别说,上层异能者多多少少都听说过幸福之都,那是个集吃喝玩乐于一体的销金窟,里面强大的异能者数不胜数,只要你想,什么刺激都能找到。
位置位于西边150公里外的郾城,掌权者姓白,叫白峰。
阳城的基地长比较正派,不喜欢幸福之都,总是给对方找事,所以两方关系不太友好,但不妨碍基地一些人去那边找乐子。
末世之前,那里就是一个为有钱人服务的大型高级会所,现在更是明目张胆暴露在世人眼中,变得更加嚣张。
基地长也拿他们没办法,只能任由他们发展。
第117章 末世灵气复苏32
第二天,林夏踩着时间点来到基地门口。
李煜似乎与人起了争执。
对方有三人,领头的是个不到一米七,四肢却极为发达的大汉,李煜在他身边显得有些弱小可怜。
林夏走近几步却没上前帮忙。
李煜没把三人看在眼中,情绪稳定地像个哑巴,直到看到林夏,眼睛一亮,推开眼前瘦个子小弟往林夏方向而来。
有一秒钟,林夏觉得李煜是故意的,仔细一看对方那清澈的小眼神,发觉是她想太多。
矮个子大汉原本生气着,看到一边的林夏,眼睛一亮。
极品啊!
“哟,美女,你跟这种人?一个丑八怪残废,看着就不行,还是转投哥哥怀抱,跟着哥哥吃香的喝辣。”
说着用他那下流的目光上下扫视林夏。
“对呀,跟着我们大哥,绝对让你欲仙欲死。”被推开的小弟上前煽风点火。
林夏没生气,反倒是李煜发觉给她带来麻烦了,脸色一变,左手一挥,空中陡然出现几道风刃直冲大汉嘴巴。
大汉反应慢一拍,躲过前面几道风刃,最后一道风刃没躲过去,嘴角瞬间被划出长长的裂口。
他的同伴上来帮忙,场面一下子乱起来,四个人风火土水四系异能在空中交织。
林夏在一边看着,暗自点头,李煜是个可造之才,练练还是可以用的。
半个小时后,三人跪在地上求饶。
李煜骨子里是个善良的大男孩,真就准备放过他们。
李煜放过他们,林夏可不会,她还记得那粘腻恶心的目光。
三人求饶的声音戛然而止,脖子处出现细细的血线。
“赫赫。”三人说不出话,捂着脖子不可置信地看着李煜。
李煜一脸懵逼:不是我干的。
“末世来了,要学会有眼力见,知道吗。”林夏淡然走近。
“赫,是,你......”三人死不瞑目地倒下。
嚯,李煜跳开,免得被尸体砸到。
“大佬,这这这.......”李煜指着地上的尸体不知所措。
之前的z市官方基地风气太好,实行军事化管理,他很少见到一言不合就杀人的场面。
“李煜,这是末世,既然树敌了,就不要给自己留下隐患。”林夏第一次提醒他,也是最后一次。
“你还跟来吗?”
李煜犹豫半秒,“跟!”
虽然三观不同,可是她强,金条更重要。
“行,跟上。”
林夏转身开着摩托车离开,李煜在后面追。
即便是在风系的加持下,他仍然跑得上气不接下气,快累瘫了。
“到了。”林夏停车。
终于到了。
李煜呼哧呼哧喘得跟破拉风箱一样。
“你的身体素质不行啊,得练。”
测试不用再做,她看到了他的能力,暂时合作罢了,比林母强就行。
“练习的事以后再说,我们是不是应该先去幸福之都。”
每过一天,李煜的心揪紧一分。
“也是,那就在路上练吧。”
李煜从来不知道所谓的路上练,就是林夏在前面开摩托车,他在后面跑步,最后面还勾引了两个魔人。
四个小时的路程因为有李煜这个拖后腿的存在,走了八个多小时。
停下来的时候,李煜整个人是软趴趴的,机械胳膊和机械腿沉重得仿若两块巨石。
不过当天晚上他就满血复活了,他吃上了久违的家常菜和餐后水果。
用的食材是从乡下一农场捉的变异鸡鸭,味道特别鲜美。
当初那个农场被一个变异魔人掌控在手,里面除了基本的鸡鸭鹅,还有猪牛羊各种肉食。
林夏找到的时候,十分欣喜魔人的付出,给他留了个全尸还堆了坟头,最后满载而归地离开。
食欲被满足的李煜肚子高高隆起,葛优躺在沙发上稀奇地看着林母给林冬喂饭。
没想到大佬还养了一个魔人,看长相,亲人没错了。
果然,在末世,再强大的人不免都有遗憾。
*
“大佬,进去要邀请卡,我们没有。”李煜恨恨地放下望远镜。
“我会想办法,你只需要当好保镖,保护好我妈,其他的不需要你管,如果遇到金条,我会带出来的。”
今天李煜非要跟来,想混进去,念在他救狗心切,林夏答应让他过来看看。
其实她昨天晚上悄悄来过一次,知道李煜会无功而返,带他过来纯粹让他死心,从而老实地待在外面给林母当保镖。
林夏让李煜回去,她自己则是继续观察。
幸福之都不是一座城池,只是一个高级会场,地方不大,如同一个封闭式的半球,想进去只能从门口进。
当然,林夏不用,她能直接传送进去。
她的空间传送距离远,无视障碍,缺点是耗能高,没去过的陌生地方降落地点不定。
林夏之前练习传送的时候把自己传送到一只老虎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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