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她被吓一跳,眯了眯眼,看清楚那是一个没见过的小男生,才十七八岁的样子,高高瘦瘦的,染着一头张扬的白金发色,手插在兜里,一脸深沉地望着天空。
  突如其来地,脑中闪回了两三年前在kg门口遇到季明礼插兜望天的画面,跟眼前的情景简直一模一样。
  连昼有些感慨,试探着开口搭讪:“你是kg的青训选手?”
  小男生倒是一点都不意外她的出现,像是预谋已久一样,颇有姿态地偏头看了一眼:“不是青训。”
  连昼被他的高深莫测唬住,眨巴眨巴眼睛,还没来得及问什么,就听见一道响亮的军令状:
  “我会赢回来的,你转告monsoon让他等死吧!”
  他说完立即就转身进了kg基地,扬长而去的样子又冷酷又狼狈,一头金发被风吹得乱七八糟。
  连昼一头雾水,环顾一周发现旁边也没人可问,只能一头雾水地先回到议厅。
  无虞正在找她:“昼昼你跑哪里去了,走啊,今晚聚餐!”
  连昼赶紧摆手:“不了不了,我还有事,现在就要走,有什么事你再跟我联系!”
  “什么事啊?”
  无虞只疑惑半秒,表情迅速转变为一脸恍然,“哦!懂了懂了,你快去吧。”
  虽然不知道她的“懂了”是懂了什么,但懂了就好。
  连昼匆忙地拿了随身包就走,穿过kg的基地大门,被门口那只mist翻版的翠蓝色鹦鹉大叫着“留下来!留下来!”也没有停留,直奔外面那条干道。
  果不其然,一辆黑色的商务车正静静地停在路口,车门上漆着熟悉的芒星队标。
  大概是看见了她的身影,后车窗缓缓移下去,露出半张白皙清瘦的侧脸。
  只不过几天没见,他看上去有种褪了好几层颜色的感觉,蓬松的黑发好像变得更黑了,耳侧的肤色好像变得更白了,再配上纯黑色的衣服,半遮半掩的银白色蛇骨链,黑漆漆的车身,车厢里暗沉沉的光线——仿佛他带着他周围的世界都变成了整片浓墨重彩的黑白色。
  连昼在外面抿着嘴看了好几眼,才拉开后车门坐进去:“不是十分钟吗,现在五分钟可都没到啊少爷,你们到底等了多久。”
  少爷静静地看着她,没有开口,只探出左手,不声不响地把车窗关上了。
  连昼被他看得开始发虚,眼神飘忽出去转了一圈,转过整个车厢的空空荡荡。
  “诶?不是尼克哥开车来的吗,人呢?”
  “他去买水了。”
  “那你们刚才跟我说一声,我带两瓶就好了,干嘛辛苦尼克哥下车跑一趟……”
  连昼念念有词,声音却越说越小——
  她看着眼前慢慢靠过来的脸,已经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了,一边叽里咕噜一边不自觉地向后退,一直退到脑后碰着车窗,再也无路可退了。
  她有点明知故问:“你,你干什么。”
  司偕的气息已经近在咫尺,鼻尖碰着鼻尖,雪松的冷香味平时闻起来清爽,现在却像实质一样绵稠地流淌在空气里,带来一种呼吸困难的错觉。
  他幽黑又剔透的眼珠沉沉地望进她的眼睛,维持着这个距离停滞了好几秒,终于开口:“我手腕还疼。”
  连昼一瞬间懵住:“啊?那你小心点啊,能不用手腕就别用。”
  “嗯,所以你别动。”
  话音落下,他垂眼盯着她的嘴唇,不由分说吻了下来。
  第58章 最佳诡辩 “想亲女朋友,应该不用想理……
  有些事情, 让它不明不白地发生一次就已经是大意失荆州了。
  不可能放任它再重演的!
  唇边温软的触感刚落下不过短短一个瞬间,连昼立即侧开脸,飞快地逃离了这个触碰。
  司偕的动作落了空, 眉眼微微蹙起, 头还俯着, 呼吸温温热热地洒在连昼耳尖上, 只发出了一个短促的疑问的音节,像是对这个拒绝不敢相信。
  连昼觉得耳朵有点痒,手抬起来虚虚地搭在他宽宽的肩膀上, 却又不敢按下去。
  被司偕说中了命门, 她是真怕他动用那可怜巴巴的右手腕。
  两人的侧脸距离不过半寸, 近在咫尺又互相错开, 就这样不上不下地僵持着,呼吸声贴在彼此的耳边, 明明没有实质性的接触,体温却自作主张地逐渐升高。
  半晌, 司偕才开口, 语气里带了点明显的不满:“不可以?”
  顿了顿, “因为专访?”
  “跟专访有什么关系。”
  连昼的手指稍微用力,想要把他的肩膀推出去,“你让开点, 不要碰到手腕。”
  司偕:“你别动,我就不会用到手腕。”
  “……”连昼偏头躲开耳边的热气, 有点无奈地反驳, “也不是因为手腕啊!”
  司偕跟着她的动作偏头,气息亦步亦趋地追上来,距离甚至贴得更近, 说话时嘴唇翕动,几乎就碰在连昼耳侧的皮肤上。
  “那为什么?”
  连昼有些受不了,又不敢用力推他的肩臂,双手干脆转移阵地向上移,手指插进他柔软蓬松的头发,拢着他的后脑往外推:“你先把上一次说清楚。”
  司偕的脸被推着稍稍退开几寸距离:“哪一次?”
  “就是你生日那次,别装傻。”
  连昼扶着他的颈侧,与他四目相对,“那次到底是为什么?”
  司偕眼眸沉沉地盯着她许久,才开口:“想让你知道。”
  “知道什么?”
  “知道我和他们不一样。”
  他垂眼,目光重新追上连昼的嘴唇,按在她耳后的宽薄手掌缓缓游移,手指带着明显的体温,游移到她的唇角,轻飘飘地点了点。
  “可我明明只想碰一下这里。”
  “是你先摸我的。”
  他淡然下定论:“我只是没拒绝。”
  连昼:“……”
  怎么会有这种阴险狡诈颠倒黑白的人!
  她有些气急败坏,恨不得就着他的手指咬一口,但气急败坏的第一反应过后,她还真的想了起来——
  好像,似乎,没记错的话。
  确实是自己先动的手。
  是她先心旌摇曳地摸上了司偕鼻梁那颗痣。
  然后司偕才像接收到邀请一样压下来,也才有了后面那些意料之外的失控。
  这么说,难道自己才是始作俑者?
  连昼狠狠地懵了一下,有些茫然地看着眼前这双幽邃的眼瞳,视线焦点逐渐涣散,跟着思维凌乱地堕入一团震惊之中。
  直到唇角一软,似曾相识的触感再次贴了上来,司偕再次俯颈,嘴唇轻轻碰上,若即若离,一下又一下,细细地啄吻着,觉得不够似的,逐渐加重了力气,明目张胆地咬着她的上唇,想要探进去。
  连昼被咬得一痛,理智摇摇欲坠地回笼,堪堪反应过来,手指立即勾着他脑后的碎发把他毛茸茸的脑袋推远。
  司偕的脸向后仰了一下,眉眼寒里寒气地皱起来,冷哼一声:“怎么了?”
  连昼手上稍微用力,稳住他蠢蠢欲动的后颈,坚决不让他得寸进尺。
  “这次我可没摸你,你又有什么理由。”
  “想亲女朋友,”司偕说,“应该不用想理由。”
  连昼恼羞成怒:“谁是你女朋友。”
  “你。你自己说的。”
  像是怕她记不起来,司偕空前慷慨地抛出一大段解释,“到首尔那天米娅说,你在工作群承认过,你就是热搜上那个帮我庆生的女友。”
  连昼:“……”
  不知道怎么地,总之一切都变得如此荒唐。
  连昼难以置信地发现,按照司偕的逻辑来复盘,还真是自己先心猿意马地邀请了他,还真是她当众宣扬自己是他的女友!
  这不对劲,相当不对劲。
  简直就是岁月史书。
  连昼手一抬,挡在自己嘴唇上,挡住了司偕再次压下来的动作。
  她闷声闷气又义愤填膺地申请暂停:“你等等,等我理一下。”
  司偕眼珠黑幽幽地盯着她:“等什么,等你找到一个始乱终弃的借口?”
  连昼觉得自己要气晕过去了。
  一方面是被当前形势气的,气这场辩论赛眼看着就要输给这个平时憋不出几个字的闷油瓶了。
  另一方面是被自己气的。
  气自己居然下意识地想回答——不会,不会对你始乱终弃。
  还好就在她快要彻底落败的那个瞬间,前面车窗一震,“嗒嗒”两声,有人轻手轻脚地叩响了车门。
  连昼醒神,赶紧一把推开司偕:“尼克哥回来了!”
  司偕被推得身形一晃,退回到半米距离之外,本来就寒里寒气的神情一下子又降温十几度,像座小冰山一样不高兴地歪了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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