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章
白楚之使劲一抱,将傅朝抱起来,找到衣物间,为他脱下湿淋淋的衣服,换上了一套干衣。
“哥哥,你的衣服也打湿了,也换一套吧。”傅朝细心地注意到白楚之的后背全湿了,黑色头发也淋湿了不少。
白楚之温柔地摸他的脑袋,在衣帽间仔细寻找,这些衣服,都是适合傅朝这个年龄段的孩子穿的,他找了一件稍微大一点的,还好他比较瘦,穿着刚刚好。
傅朝的肚子饿的叫起来。
白楚之手牵傅朝,来到厨房,电箱已经被狂风暴雨摧毁,没有电,他举起手电筒,从冰箱里拿出一盒牛奶。
煤气是有的,他找来一个矮凳子,站在上面,扭开开关,将牛奶加热。
随后他拿出两个鸡蛋,敲碎在碗里,将冰箱里的剩饭拿出来,在锅里倒油,简单地翻炒,直到全熟后,装好放在碗里。
“小朝,来,吃饭吧。”傅朝在一旁惊叹地望向白楚之,他觉得他这个哥哥好厉害。
饭香味瞬间打开味蕾,傅朝拿起小勺子开吃,他将碗递给白楚之,白楚之说:“你吃吧,我已经吃过饭了。”
一晚热气腾腾的蛋炒饭下肚,胃里暖暖的。
白楚之将热牛奶倒在杯子里,在睡前给他喝下去。
傅朝原来的卧室在二楼,现在已经雨水泥泞,不能入睡,幸好西边还有一个大卧室,完整无缺,没被损坏。
白楚之让傅朝睡在这个大卧室里。
“哥哥,你要走吗?”傅朝手紧拉住他,担忧地问。
“小朝,我不走,我今晚会一直陪着你。”白楚之摸他的脑袋说。
这一句简单的话,在今天这个沧桑恐怖的雨夜,给幼小的傅朝,无限的温暖。
白楚之挨着他一起睡,就和在白府一样。
傅朝抱住他,脸贴在他的后背。
“哥哥。以后我陪你。”突然,傅朝说。
“嗯,好。”
傅宣仪的死,让傅朝心塞得难受,他知道,白楚之才更难受。
从今以后,哥哥没有妈妈了。
他此时唯有紧抱住他,懵懂地用这样的方式,缓解他的难过。
清晨,金书书着急忙慌地赶回来,看到傅家公馆被暴风雨摧毁得面目全非,大吃一惊。
她下意识边跑屋内边大喊傅朝,没动静,她心跳到嗓子眼,生怕儿子会出什么事。
她蹭蹭跑到二楼傅朝的卧室,一看吓一跳,窗子被吹垮,地上都是雨水,更不用说别的东西,全部打湿了。
“小朝!儿子!”金书书跑遍二楼所有房间。
“妈妈!我在这儿。”
金书书看到白楚之牵着傅朝,站在楼梯口。她急忙跑下去,将傅朝搂在怀里,观察他是否受伤。
“舅妈。”白楚之礼貌地叫她。
“楚之,昨天你是骑自行车来这里看弟弟的吗?”金书书看到庭院内有一辆小的自行车。
“嗯,雨很大,小朝会害怕。”白楚之说。
“乖孩子,难为你了。”金书书心疼地抚摸白楚之,眼前这个男孩比傅朝大不了多少,却那么有心,冒着雨赶来照顾傅朝,实在让她感动不已。
金书书联系人过来维修房子,然后到厨房给两个小家伙做早餐。
第186章
无奈她的厨艺实在不佳,两个小孩子还没吃几口,便放下了筷子。
金书书自己尝了一口,咸得好像把地中海的盐全部倒进去,她呸了一口,全吐出来。
还好,家里还有剩余的面包,她拆开给他们吃,煮了两个鸡蛋,泡了两杯热豆浆。
期间,她的手机响个不停,一直有电话打进来。
白楚之吃完,金书书说要送他回去。
傅朝瞪着他的妈妈,小脸变得虎气起来:“妈妈,你不要赶哥哥走!我不准你赶他走!”
“小朝,别胡闹,哥哥是该回去了,不然你姑父会担心的。”金书书耐心地和他解释。
谁知傅朝根本不听,他强拉住金书书,哭倒在地,撒泼打滚,哇哇大哭,哭得特别狠,眼泪鼻涕横流,死命地不让妈妈把白楚之送走。
白楚之先忍不住,他来到哭得撕心裂肺的傅朝身边,抱着他说:“小朝,别哭了,我不走,我陪着你。”
金书书无奈地叹口气,最后只得妥协:“好吧,楚之,你陪着他,我找人来修房子。”
傅朝破涕为笑,小手胡乱地在脸上抹来抹去,高兴地牵着白楚之。
正如他们以往那样,手牵着手。
金书书发现儿子傅朝对白楚之简直太依赖,哪怕分开一秒,他都会哭闹不止,闹脾气,不吃饭,小手抹眼泪,一副可怜兮兮的模样,简直让她这个做母亲的心疼不已。
于是她决定,在九月份开学的时候,先将傅朝放在车里,从傅家公馆出发,再去白府接白楚之一起上小学。
傅朝听到妈妈的话,开心地拍手,跳跃,像一只柔软的小白兔,扑在金书书怀里,嗲声嗲气地高喊:“妈妈你真好!我好想快快地见到哥哥!”
夏日末尾的热气刚散,白府同时也迎来一件喜事。
那就是白承宗在傅宣仪死后三个月未满,便迎娶了另外一位女子。
参加婚礼的,只有白家内部人员,婚礼很低调,没有过多宣扬。
相较于与傅宣仪的婚礼,金书书发现这次婚礼简直像鱼儿没入池塘,泛不起波纹,过于平静。
新婚的女人,她打听得知是一个极其年轻又貌美的女子,出身于著名的诗书世家叶家门后,也是家中独女。
傅宣仪死的时候,白府门檐阁台,一张白色帷幔未挂,门窗也没有贴白纸,家中仆人未着丧服。
好像死去的是一个无关紧要之人。
所有人都摸不透白承宗的想法,也不敢过多揣测、议论,怕受到灭顶之灾。
当开学之际到来时,金书书开车来白府接白楚之,望到白府门口挂上了鲜艳夺目的红色礼花,耀眼璀璨,将这个豪门巨府,点缀得烈火烹油,鲜花着锦。
她莫名想到了死去的傅宣仪,想到她的温婉贤良,心中泛过一丝悲凉。
府内,新人红妆,热闹非凡。
而逝去的旧人,遗骸都不知被埋葬或者丢在哪个地方。
金书书无奈摇头,止住心中的情绪交杂,下车,从管家段温洵手里接过白楚之,意外地发现这个孩子眼睛红通通的。
唉,想必是想妈妈了吧。她紧牵他的小手,又抚摸他的脑袋。
“哥哥!”傅朝一头钻进白楚之的怀里,抱他。
白楚之回以温柔的笑。
两个小孩子,在一个小学读书,一起上学,一起放学,得了空,金书书将白楚之还会接到傅家公馆里,和傅朝一起玩。
寒暑假期间,金书书带两个孩子外出游玩,一起看风景,骑旋转木马,在玩具城打游戏。
两个小家伙相处得非常融洽,如果白楚之在傅家公馆里休息,傅朝会屁颠屁颠地跟在他身后,片刻不离,一起洗澡,一起吃饭,一起紧挨着睡觉。
这样温暖快乐的时光持续了五六年。
两个小孩子,慢慢长大了,也长高了。
从单纯稚嫩的孩童,成长为骨骼清立的少年。
傅朝对妈妈说想骑车,金书书马上给他买了一个非常昂贵的自行车。
买回来后,傅朝屁颠地推到院子里开始练习。
“小朝,我教你。”白楚之身穿白色衬衫,微笑地走过来。
“好,哥。”傅朝敏捷地跨上座椅,蹬着修长的双腿,手哆哆嗦嗦地捏住前杠。
白楚之在后面托住车尾,帮他稳住平衡。
“小朝,手别握太紧,放松,不要盯着车把,记住看前方。”白楚之温和地教他。
“好。”傅朝在往前骑行了几米后,很快熟悉起来,眼光看向远处的路面。
第一圈骑得歪歪扭扭,白楚之让他别害怕,自信点。
第二圈,他学会灵活地转弯,绕着大庭院,蹬得特别快,像风一样擦过白楚之的身旁。
白楚之说:“小朝,刚学会一点,你就飘了啊。”
傅朝对他嬉皮笑脸,第三圈后,在他身旁停下来,手一拍后排座椅:“哥,上来,我带你。”
白楚之将信将疑,傅朝直接揽过他的细腰,让他坐在上面。
“哥,抓紧我,我要带你飞了!”傅朝虎里虎气,修长的少年身体布满结实的肌肉,洋溢青春的阳光灿烂,他褐色卷发飘扬,骑上自行车,飞快开出公馆外。
一个下坡路,白楚之下意识抓紧他的腰,提醒他:“小朝,别开太快!”
傅朝嘻嘻一笑后,极速地向下奔去,恍如疾驰的浪花,惊险,刺激。
但同样也很危险,只要一个没注意,便会滚到旁边的悬崖之下。
况且傅朝还是个新手。
傅朝带白楚之绕山路转了一大圈,再将他载回白府。
刚下车,傅朝先发制人,头发蹭白楚之稍有愠色的脸,卖萌地哀求:“哥,别生气嘛,我错了,好不好,下不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