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后妃杂识(出书版) 第3节

  1《圣祖仁皇帝实录》卷3,顺治十八年六月丁酉条,《清实录》,第4册 ,第72、73页。
  2《世祖章皇帝实录》卷52,顺治八年正月辛未条,《清实录》,第3册 ,第412、413页。
  3《为列祖列宗册封妃嫔字号事咨覆》,嘉庆六年正月,档案号;03-0197-3622-027,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
  4《世祖章皇帝实录》卷83,顺治十一年五月癸丑条,《清实录》,第3册 ,第655页。
  月,礼部奏言内称:“册封中宫已照例举行,妃嫔尚未册封。”1可知所谓“皇妃”和“九嫔”只是在制度上设立,实际上并未执行。针对制度上的“皇妃”和“九嫔”,世祖在顺治十三年六月下达上谕:“今先册立东西二宫皇妃。应行事宜,尔部即照例酌议具奏。余著候旨。”2由此可见,当时的制度实际上是“二妃九嫔制”。
  从相关记录来看,顺治十三年出现“二妃九嫔制”之后,东宫皇妃的人选为孔有德之女孔四贞,3西宫皇妃的人选有可能即后来的孝献皇后董鄂氏,至于“九嫔”则尚“候旨”。后来,孔四贞因故未能成为后宫主位,东宫皇妃的缺位,使得原本“二妃”的体制发生变化,于是孝献皇后直接获封为“贤妃”。之后,随着孝献皇后获得盛宠,在顺治十三年九月,于皇后之次、皇妃之上设立皇贵妃之位。如后来世祖自己所说,这是世祖在当时废后阻力较大的背景下做出的一种权衡,也开创了清代有“副后”身份的皇贵妃这一位分等级。
  顺治朝的后宫高级主位,实际上最终形成了“虚五实三”的位分等级。其五级由上至下为皇后、皇贵妃、贵妃、妃(皇妃)、嫔。但是,一方面,当时贵妃一级只用于尊封懿靖大贵妃;另一方面,当时贵妃还没有完全从妃中分立出来成为独立位分,嫔一级则虽有制度却无实封,故而五级之中贵妃与嫔均为虚位,实际执行的只有皇后、皇贵妃、妃三级。4
  低级主位即未获朝廷正式册封的后宫主位,清代官书统称为“庶妃”。其位分等级方面,以前因史料有限,只能通过《陵寝事宜易知》等史料隐约了解到其中有“福晋”、“格格”位份等级。5而目前经过梳理清初内务府《奏销档》,可以对当时低级主位的位分等级有进一步的了解。
  以目前已知的信息来看,世祖顺治帝后宫中的低级主位依然继承入关前的习惯,由上至下有福晋(fujin)、小福晋(buya fujin)、格格(gege)三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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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世祖章皇帝实录》卷100,顺治十三年四月千申条,《清实录》,第3册 ,第776页。
  2《世祖章皇帝实录》卷102,顺治十三年六月甲申条,《请实录》,第3册 ,第788页。
  3《世祖章皇帝实录》卷102、顺治十三年六月癸卯条:“定南武壮王女孔氏,忠勋嫡裔,淑顺端庄,堪翊壶范。宜立为东宫皇妃。”《清实录》,第3册 ,第791、792页。
  4谨按,实际上,对于顺治朝的妃一级是否确实存在,也有一定争议。目前只知孝献皇后董鄂氏做过一月有余的“贤妃”,废皇后博尔济吉特氏做过一段时间的“静妃”,但是当时关于这些妃的档案目前未见,所以顺治朝的妃一级,也比较模糊。
  5《陵寝事宜易知》,转引自于善铺:《请代帝后的归宿》,北京:紫禁城出版社,2006年,第92页。
  级,其中小福晋的满文又写作“ajige fujin”。在统称上,福晋统称为“众福晋”(fujisa);格格统称为“众格格”(gegese);而小福晋则既可以简称为“福晋”、统称为“众福晋”,亦可简称为“格格”、统称为“众格格”。这种称谓的不确定性也凸显了当时制度并未固化的一面。
  低级主位的三个等级在顺治朝的执行情况具有明显规律。根据档案显示,康熙朝初期,世祖顺治帝的遗孀中只有四位为福晋级,分别是恪妃石氏、恭靖妃浩齐特博尔济吉特氏、端顺妃阿巴垓博尔济吉特氏、淑惠妃博尔济吉特氏。这四位中有三位为蒙古王公之女,另一位则是特殊的民籍汉女,她们虽然均未生育子女,却以出身的原因得以位列福晋级。小福晋级,已知有宁慤妃董鄂氏、庶妃穆克图氏、唐氏、杨氏、巴氏、纳喇氏,均是为世祖生育过子女的妾室,大多为八旗出身。至于其余未能为世祖生育子女的妾室,则均为格格级。
  即使同为小福晋级的后宫主位,其内部似乎也有细微的待遇区别。如康熙九年(1670年)时,内务府档案曾经提及:“《玉牒》见载之现在长春宫之小福晋五位、现在隅房之杨氏小福晋一位。此内,董鄂氏、穆克图氏、唐氏三位小福晋,经分配饭茶妇人、乳牛后,各配给桌张、值班桌张一桌。巴氏、纳喇氏、现在隅房之杨氏小福晋,现均未配给桌张、值班桌张。”内务府官员们将此事奏上后,太皇太后(孝庄文皇后)下达懿旨道:“巴氏、纳喇氏小福晋,其各项物品,照三位(小)福晋之例配给。杨氏小福晋,照旧例配给。”1
  除此之外,顺治朝后宫中还有一种重要的制度,即“服缎正数”。所谓“服缎疋数”,指的是后宫人员每年从宫廷获得缎匹、布匹的数量。若每年获得五匹缎,则称“服五匹缎”;若每年获得五匹布,则称“服五匹布”。2当时的宫廷通过服缎疋数这种数字化的标准来衡量后宫人员的等级,并以此来决定各种礼仪待遇。值得注意的是,顺治朝的服缎疋数并不是后宫主位所专有,内廷的妇差、使女,以至于临时由外藩来到清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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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口奏绿头牌白本档案》,康熙九年九月初一日条,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内务府奏销档(缩微胶卷)》。
  2谨按,服段者身份高于服布者,后宫主位一般均服缎。故而在当时的宫廷中,一位后宫人员“服缎”还是“服布”,是十分重要的分野。
  的公主、福晋等,也均拥有服缎疋数。在康熙朝之后形成的宫分制度中,虽然亦规定了官女子以及乳母等妇差的宫分,但是在宫分制度中,使女和妇差的宫分水平均明显低于后宫主位。顺治朝的服缎疋数则不然,当时宫中的高级妇差的服缎正数可能还要高于一些后宫主位,所享受的待遇亦是如此。
  如前文所叙,太宗的庶妃奇垒氏在康熙三十年薨逝,她的位分等级是格格级,生前服二十匹缎,薨逝后按照服三十匹缎的标准治丧。而在康熙四十四年(1705年)薨逝的苏麻喇额涅格格(sumala eniye gege),即苏麻喇妈妈、苏麻喇姑,她的身份只是孝庄文皇后身边的高级妇差,但是其生前亦服二十匹缎,薨逝后也是按照服三十匹缎的标准治丧。单以服缎疋数来讲,太宗庶妃奇垒氏与苏麻喇姑的等级相同,但是以身份来讲,前者作为太宗庶妃属于后宫主位,后者则仅是妇差。在此背景之下,如果单凭服缎疋数进行分析,研究者很难区分二者身份的不同,这也是目前利用《奏销档》等档案整理后宫主位信息的重要障碍。
  顺治朝这种服缎疋数制度,实际上是细化后宫位分等级制度的一种尝试。自康熙朝之后,服缎疋数制度被融入宫分制度之内,成为宫分制度的理论基础。但是,对于世祖顺治朝后宫主位的位分等级,亦很难使用清中后期所固化的“贵人”“常在”等位分进行简单、直接的比对。以后宫主位专属内管领1为例,乾隆朝定制之后,只有嫔及以上位分的后宫主位才分配有专属内管领。而内务府《奏销档》等档案显示,顺治朝晚期,福晋级庶妃各分配有一位或两位专属内管领,小福晋及以下则无。康熙朝中前期,妃位各分配有一位专属内管领,嫔位则每两位分配有一位专属内管领。康熙中后期,改为嫔位各分配有一位专属内管领。以此推算,顺治朝福晋级庶妃的待遇几乎超过后来的妃位,与贵妃位相近。而在服缎足数上,顺治朝福晋级庶妃服三十匹缎,只与康乾时期嫔位相等。这即是具体时间不同所带来的差异,无法简单地进行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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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谨按,后宫主位专属的内管领,在乾隆期之后称为“专奉内管领”,指的是由内务府派出一位或数位内管领以专门服务于某位高级后合全位。但需要指出的是,乾隆朝之后的“专奉内管领”,在功能等方面已经与清初不同。
  表2-5顺治一朝的后宫制度
  类别位分大类位分称呼附注
  嫡室皇后
  有册封之主位皇贵妃
  贵妃实际未执行
  皇妃(妃)实际执行情况不明
  嫔实际未执行
  无册封之主位(庶妃)福晋福晋多为蒙古王公之女
  福晋或格格小福晋多为生育过子女之庶妃
  格格格格一般未生育过子女
  顺治一朝的后宫制度具有相当的草创性质。不过,这种以入关前“嫡室”“侧室”“妾室(含侍婢)”三个等级为基础,发展为皇后、皇贵妃、贵妃、妃、嫔、福晋、小福晋、格格八等级的结构,正是康熙、雍正两朝的进一步细化后宫主位位分等级的基础。与此同时,对于入关前的“再醮”等习俗,顺治朝后宫依然采取容许态度,最为世祖所宠爱的孝献皇后,目前即认为是作为寡妇再醮而入宫的。
  二、清圣祖康熙帝时期
  清圣祖康熙帝在位长达六十一年,清代后宫主位的位分等级制度在这一时期经过长足的施行和调整,开始逐渐规范化。
  清圣祖对其后宫主位进行册封,经常是采取“批次”的方法。除个别情况为单独册封外,其余均是在同一批次内册封数人。从康熙四年(1665年)娶进元后孝诚仁皇后开始,康熙朝后宫一共进行过四次大型册封,分别是康熙十六年(1677年)、康熙二十年(1681年)、康熙三十九年(1700年)、康熙五十七年(1718年)。此处以这四次册封作为节点,将康熙一朝划分为几个时间段,简述其后宫主位位分等级之发展。
  (一)第一阶段康熙四年至十五年(1676年)
  康熙四年,圣祖康熙帝迎娶孝诚仁皇后之后,其后宫主位逐渐增多,却均没有进行正式册封。康熙八年(1669年)档案内,提及圣祖位下有两位“格格”(gege)。1康熙九年档案内,提及圣祖位下有“众小福晋”(buya fujisa),2还提及当年薨逝的慧妃博尔济吉特氏在宫内已经被尊称为“福晋”(fujin),3可知她们当时均属于未经册封的庶妃,且从称谓来看,明显是继承顺治朝的旧俗。
  康熙十年(1671年),有六位八旗秀女进入宫廷,这是已知档案内,自迎娶孝诚仁皇后以来,康熙朝第一次正式迎娶八旗出身的后宫主位。在档案中,这六位八旗秀女被称为“六(位)格格”(minggun gegc)。4这也使得后宫主位内“格格”(gegc)一词出现两种含义。第一种含义,是延续顺治朝的旧例,系指位次在福晋、小福晋之下的一种庶妃等级。第二种含义,则是康熙朝的新例,系指出身较高的女子刚刚入宫,未获正式位分时的一种尊称。康熙十年(1671年)入宫的这六位格格即是后一种情况,她们当时的口分待遇是每日二十斤猪肉5,与后来正式册封的嫔位基本相同6。
  康熙十五年,档案内提及圣祖位下有一位“妃”(fci),“既无封号,亦未举行过册封典礼。这位“妃”应该是在第二年册立为皇后的孝昭仁皇后,其“妃”的称呼,显示出她在宫内身份的特殊之处。
  (二)第二阶段康熙十六年至十九年(1680年)
  康熙十六年八月,圣祖册立第二任皇后(孝昭仁皇后),同时册封了佟佳氏为贵妃(孝懿仁皇后),还有安、敬、端、荣、惠、宜、僖七位嫔,8正式将“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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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口奏绿头牌白本档案》,康熙八年九月初十日条,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内务府奏销档(缩微胶卷)》。
  2《口奏绿头牌白本档案》,康熙九年九月初三日条,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内务府奏销档(缩微胶卷)》。
  3《口秦绿头牌白本档案》,康熙九年四月十二日条,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内务府奏销档(缩微胶卷)》。
  4《秦铺绿头牌白本档案》,康熙十年六月十三日条,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内务府奏销档(缩微胶卷)》。
  5《口奏绿头牌红白本档案》,康熙十九年十月十五日条,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内务府奏销档(缩微胶卷)》。
  6谨按,同一时期,福晋(fujin)的口分为每日猪肉二十四两,小福晋(buya fujin)的口分为每日猪肉五两,格格(庶妃最低一级)的口分则更在小福晋之下,可以看到明显的差距。需要注意的是,这种地位较高的“格格”并不是在康熙都任何时期都是与嫔相仿的身份,此处只讨论康熙十年(1671年)时入宫的六位格格。
  7《口奏绿头牌白头本档案》,康熙十五年四月十四日条,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内务府奏销档(缩微胶卷)》。
  9《圣祖仁皇帝实录》卷68,康熙十六年八月丙寅条,《清实录》,第4册 ,第876页。
  表2-6康熙四年至十五年的后宫位分类别
  类别位分大类位分称呼案例
  嫡室皇后孝诚仁皇后
  无册封之主位(庶妃)
  妃孝昭仁皇后(推测)
  福晋福晋慧妃
  格格格格康熙十年“六格格”
  福晋或格格小福晋
  格格格格
  妃”以及“嫔”两个位分等级从制度转为实践,从而进入后宫发展的第二个阶段。
  在正式册封之前的康熙十六年五月三十日,内务府奏上新拟的后宫人员口分,档案内称:“现皇后处每日六十斤的猪一口、鹅三只、鸡六只。妃处每日猪肉二十四斤、鹅一只、鸡二只。嫔处每日猪肉二十斤,鹅一只、鸡二只。贵格格(wesihun gegc)处每日猪肉五斤,鸡一只,每两日鹅一只。常侍女子(kemuni takurabure sargan juse)1处每日猪肉四斤,鸡一只。使唤大女子(takirasara ambakasi sargan jusc)处每日猪肉二斤。使唤小女子(takurasara buya sargan juse)处每日猪肉一斤。”2
  由此可见,当时已经对顺治朝所遗留下来的“福晋”“小福晋”“格格”三个庶妃位分等级进行修改,形成了新的庶妃位分等级。通过对服缎疋数和口分的整理对比,可以推知原本之“福晋”级经过调整后改为“嫔”级,“小福晋”级改为“贵格格”级,“格格”级则拆分为“常侍女子”“使唤大女子”“使唤小女子”三个位分等级。
  至于档案里提及的“妃”,其实指的是孝懿仁皇后所获封的贵妃位。这显示出,一方面,当时依然有因循顺治朝旧俗,将“贵妃”视为“妃”之一种的倾向。另一方面,前一时期出身较高的女子刚刚入宫时尊称的“格格”一级也发生了变化,并不固定与嫔位等同。如康熙十九年十月,有两位出身名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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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谨按,满文“kemuni takurabure sargan juse”,直译为“时常使唤之女子们”。
  2《口奏绿头牌白本档案》,康熙十六年五月三十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内务府奏销档(缩微胶卷)》。
  表2-7康熙十五年至十六年后宫位分等级
  鹅鸡猪肉羊肉服缎疋数
  福晋(康熙十五年)一只二只二十四斤一盘三十匹
  小福晋(康熙十五年)半只一只五斤一盘二十匹
  妃(贵妃)(康熙十六年)一只二只二十四斤不明五十匹
  嫔(康熙十六年)一只二只二十斤不明三十匹
  格格(康熙十六年)半只一只五斤不明二十匹
  的“格格”嫁入宫廷,内务府上奏询问分别给予何等级之口分,而圣祖康熙帝的意见是,“一位格格照妃之等级,一位格格照贵格格之等级”1进行了区别对待。
  表2-8康熙十六年至十九年后宫位分等级
  类别位份称呼口分(每日)附注
  嫡室皇后六十斤猪一口鹅三只鸡六只孝昭仁皇后
  有册封
  之主位妃(贵妃)猪肉二十四斤鹅一只鸡二只孝懿仁皇后尚未与“妃”等级完全分离
  嫔猪肉二十斤鹅一只鸡二只七嫔
  特殊格格不定刚入宫之称呼具体位分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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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口奏绿头牌红白本档案》,康熙十九年十月十五日条,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内务府奏销档(缩微胶卷)》。
  (续表)
  类别位份称呼口分(每日)附注
  无册封之主位(庶妃)贵格格猪肉五斤鸡一只鹅半只
  常侍女子猪肉四斤鸡一只
  使唤大女子猪肉二斤
  其他使唤小女子猪肉一斤推测为官女子(宫女)
  (三)第三阶段康熙二十年至三十八年(1699年)
  康熙二十年十二月,圣祖晋封贵妃佟佳氏为皇贵妃(孝懿仁皇后),册封钮祜禄氏为贵妃(温僖贵妃),并且晋封了惠、宜、德、荣四位嫔为妃。1重新启用了顺治朝“皇贵妃”的位号,“妃”的位号也正式开始使用,进入了后宫发展的第三个阶段。
  在正式册封之前的康熙二十年十月三十日,内务府奏上新拟的后宫人员口分,档案内称:“现皇贵妃处,每日猪肉三十斤、鹅二只、鸡四只,奶牛七头。贵妃处,每日猪肉二十七斤、鹅二只、鸡三只,奶牛六头。再,惠妃、宜妃、德妃、荣妃处,每日猪肉各二十四斤、鹅各一只、鸡各二只,奶牛各五头。”2于是“皇贵妃”“贵妃”的口分得以正式确定,“贵妃”也彻底与“妃”摆脱关联。同时,在这个阶段内,庶妃的等级名号也开始规范化。康熙三十一年(1692年)的一份档案中,出现“贵人”(guizin)、“常在”(cang dzai)位号,用以取代之前的“贵格格”(wesihun gege)及“常侍女子”(kemuni taktirabure sargan juse)。3
  在这一阶段中,圣祖还开始对后宫主位的宫分,特别是口分进行削减。如康熙三十九年的一份档案内提及:“查得。二十八年定,贵妃处猪肉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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