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客厅的气氛略微诡异,谁也没开口说话。
  江荷甚至都不敢大声呼吸,尴尬地吞咽口水。
  见两个孩子互相给对方使眼色,挤眉弄眼的滑稽样儿,江梅被逗得直笑,率先打破了沉默。
  “小夏,这段时间辛苦你照顾我家小荷了。”
  时夏被夸,脸颊泛起一层淡淡的红晕,摆了摆手。
  “小荷……江荷跟我是朋友,我照顾她也是应该的。”
  江荷知道,时夏对她的称呼一直是“荷”,叫小荷的话,她经常嘴瓢叫成“小荷花”,次数一多,傻子都猜的出来。
  她肯定是故意的!
  不过,就这么让时夏见自己的母亲了?!
  江荷庆幸地抚了抚自己狂跳的心脏,幸好,自己的母亲对时夏的初印象很好。
  以后成年,若是时夏愿意,公布关系时,母亲的接受程度也许会高一些。
  许久未归家,江梅拉着两人聊了好一会儿,从生活起居到学习情况到人际交往,简直事无巨细,时夏礼貌回应,嘴上始终挂着得体的笑容。
  江梅闲不住,问完了事情,马不停蹄为两人做午饭。
  因着两人做饭技术有限,午餐都吃得很简单。江荷做饭,时夏负责打下手和晚上热菜。
  食材倒是买了一大堆,囤在冰箱里。
  江梅的眉头拧得很紧,无奈地翻着一片狼藉的冰箱,“唰唰唰”扔出来一堆过期的食材。
  江荷垂着手站在一旁,不敢言语。
  她的脸瞬间绿了,皱成一团,如同一张被任意揉捏的薄纸。
  “幺儿,你也真是的!吃的过期了都不晓得扔?保质期短的应该快点吃完撒!”
  江梅一边收拾着冰箱,一边喋喋不休地念叨,上下嘴皮动得飞快,时夏都被训得面色惭愧(尽管她听不懂方言)头越来越低。
  挑了些还能吃的食材后,江梅大步走向厨房。
  听着里面传来的切菜声,锅碗瓢盆碰撞的声音,江荷竟有些不知所措。
  想到母亲比前世提前许多回来了,江荷自然渴望母爱,恨不得黏在母亲的身上。
  但是,她和时夏的相处模式,肯定要改变了。
  她倒是无所谓,时夏在这里住着,估计没那么自在了。
  江梅做了满满一桌子菜,其中还有一道土豆烧牛腩。
  牛肉还是江荷周末去逛菜市场,看到降价了,脑子一热,直接买了两斤,买回来却悲惨发现。
  两人都不会做肉菜。
  除了简单的炒肉沫。
  这牛肉也不知道在冰箱里塞了多久,江梅从角落里拎出来时,看还能吃,就给全炖了。
  也是两人吃得比较好的一顿。
  江荷看着桌上冒着热气的饭菜,眼眶逐渐通红,这是她许久未感受到的,家的味道。
  尽管她内心五味杂陈。
  下晚自习时,江梅也会提前守在校门口,确保能安全接到两人。
  这一片是老旧居民楼,巷子纵横交错,楼与楼之间排列紧密,路灯经常坏掉,无人维修。
  从一个人在漆黑的深巷中艰难前行,然后时夏加入,像一位勇敢的骑士,默默地守护在她的身后,警惕着可能出现的一切危险。
  到如今与母亲,时夏并肩走在回家的路上,路灯已经修好,但忽明忽暗。
  昏黄的路灯在头顶摇曳,拉扯着三人的影子。
  尽管有了母亲,两人的生活逐渐变得有条不紊,但三人还是明确分工,共同经营着这个老旧而温馨的出租屋。
  一三五江荷扫地,二四六时夏扫地,母亲只负责做午餐,早餐晚餐由两人轮换着安排。
  很快,又是一年夏。
  学生们换上了夏季的短袖校服,女孩子们大多将头发扎成利落的高马尾,或者清爽的丸子头,更有甚者直接剃了圆溜的板寸。
  哪怕这会遭来很多异常的目光,在这个还未完全发展的小县城。
  时夏很佩服那位姐妹的勇气,她自己只是剪了个有层次的短发,结果疏于打理,一觉醒来直接成了“金毛狮王”。
  文科班的女孩子们大多爱干净,穿着带着洗衣液清香的校服短袖,每次与班上女生擦肩而过时,也能闻到她们身上各式各样的香水味儿。
  几人去运动时,女孩们也会递过来防晒霜,嘱咐她们一定要好好涂,不要被晒伤了。
  这是江荷内心深处最柔软的一段回忆。
  学校的小卖部也终于听取了同学们的建议,雪糕的种类增多,各式各样的饮料也摆了出来,甚至还开了个奶茶档口。
  尽管是用那种廉价的奶茶粉泡的,下体育课时依然排起了长队。
  什么都在变,六人小分队也变成了五人,沈嫣收拾行李,去主城区的舞蹈机构参加集训了。
  集训要统一收手机,只不过沈嫣贼得很,偷藏了一个备用机。
  发来的视频摇摇晃晃,角度刁钻,沈嫣穿上舞蹈服,同许多怀揣梦想的女孩们一起拼搏,其中不乏来自主城的众多佼佼者。
  林笙作为体育生,训练的时间也比平常多了许多,五人小分队又慢慢变成了四人。
  闷热的教室里,头顶两台不知道多少年前的老风扇吱呀吱呀的转,发出的噪音惹人厌烦。
  什么都变了,唯一不变的就是。
  学校还是舍不得开空调。
  第35章
  沈嫣出生在一个幸福但有些“古板”的家庭。
  至于“古板”,只是她自认为。
  因着父亲是入赘来的沈家,沈嫣与姐姐沈葵都随母姓,父亲在家里几乎是透明人,除了外出打工挣钱外,就是在家洗衣做饭,相妻教女。
  母亲怀她时,已是近四十的年纪。
  有趣的是,她外婆找人算过,说她命中带点福气。
  反正她是不信的,不过家里人几乎全信了。
  小说中说的“团宠”,估计就是她这样吧。
  跟夏淳“亲自烧个水都能被夸奖一通”不同的是,沈嫣是亲自烧水,家里人都怕热水把她烫到了,着急忙慌地让她一边去,只负责玩就行。
  被村里孩子欺负时,只要她抹两滴眼泪,沈葵便会气势汹汹地带着两个表哥,还有家里其他的孩子,将对方教训一顿。
  村里人经常有意无意调侃。
  “那么宠那女娃娃,以后还不是要嫁出去。”
  每当这时,沈葵便会怒目圆睁地狠狠剜一眼说话的人,就连母亲也不管什么“邻里邻居的”“抬头不见低头见”之类的话,直接翻脸。
  就差没一扁担抽在那人脸上,看他还敢不敢嘴贱!
  沈母拍拍胸脯,声音洪亮,恨不得让村里所有背后爱嚼舌根子的七大爷八大舅听到。
  “她生下来就是来享福的,我们就乐意宠她,幺儿爱咋整咋整,又不是非要结婚。不会做饭?大不了以后找个赘婿伺候她。”
  沈嫣不想找什么“赘婿”,因为从小被保护得太好,她对“爱情”这玩意儿懵懵懂懂的,潜意识里觉得结婚太麻烦,结婚后就不能尽情玩了。
  仅此而已。
  但母亲的思想,让沈葵来评价,只能说。
  封建是真不封建,开放也不至于太过开放。
  对于小学就逃课去镇上游戏厅打游戏的沈葵,沈母直接气得脸红脖子粗,将人从游戏厅硬拉回去后,直接让她跪下。
  然后从院子里的树上扯下一根结实的树枝,往沈葵身上就是一顿招呼。
  沈嫣怀疑,是不是整个村子的人都听到了姐姐的鬼哭狼嚎,毕竟她被妈妈打得满院子疯跑,鞋子都跑掉了。
  最后还是可怜兮兮的躲在她的身后,母亲才冷哼一声,停了手。
  打完了后,母亲一般会后悔一阵。
  “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她也不是不知道这个道理,只不过那个年代,学习是真的有出路的。
  她更愿意女儿们以后不结婚的话,找个稳定的工作,平淡地过完这一生。
  但她还是放任了沈葵去做她想做的事情,这么多年,沈葵除了学习外,没有什么需要人操心的地方。
  虽然经常去外面跟社会上的人混,但也没有真正去当“精神小妹”欺凌弱小,就是单纯喜欢玩而已,学校大门关不住她。
  相比之下,沈嫣就让人省心多了,成绩能看得过去,高中还考上了当地的重高。
  除了学舞蹈以外,沈嫣做的任何决定,家里人都是举双手双脚的支持。
  尽管区里舞蹈机构的老师经常苦口婆心的劝说,说沈嫣这孩子有天分,身体软得跟面条似的,手长脚长。长得也标志。
  家里人根本不听,每次都斩钉截铁拒绝。
  为了这个,沈嫣不知道跟他们吵了多少次,砸了多少东西。
  家里人也只是静静看着她发泄完,默默收拾干净一地的狼藉。
  沈嫣心里是有些愧疚的,但她一心想要跳舞,听不进任何不允许的话。
  最后,还是沈葵出面沟通,嘴皮子都要磨破了,几乎是将家里人对舞蹈生的刻板印象强行掰回正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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