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看她这副样子,不得不说,库洛洛心里狠狠地松了口气。
  他倒是不介意真的和对方发生关系,但是被迫就大可不必了,习惯于站在后方掌控一切,他尤其厌恶受人摆布。
  从这平瘫的角度,他很直白地看清楚了明娜脸上纠结的表情……嗯,她不会。
  还以为能有多大危险,结果就这?
  库洛洛双眼平静无波,黑漆漆的眼神转了回来,就这样直直地看向天花板。
  可能是受药物影响吧,他现在大脑有些反应迟钝,就像是浮在一团棉花上,身体很放松而且特别困。
  最后,库洛洛索性闭上了眼。
  随便吧。
  明娜皱眉思考了一会,跨坐上库洛洛的腰,然后往前挪了挪,低头吧唧一口亲在了他的脸蛋上。
  嘿嘿嘿~
  抬头却发现,男朋友闭着眼毫无反应。
  怎么回事,刚才不还生龙活虎一脸坚贞不屈的样子吗,现在怎么不说话了?
  “库洛洛,”明娜怼着脸小声叫了他一声,看他毫无反应,又趴他耳边加大音量,“库洛洛!”
  啊?不会死了吧?!
  明娜伸出手指探了探他的鼻息,停顿两三秒——还好,还有气,没死。
  没死你装什么!居然连眼睛都闭上了!这么快就认命了吗!
  明娜泄愤似的低头又吧唧吧唧亲了好几口他的脸颊,嘎嘎乐地抬头。
  然后看到他红润的薄唇,她抿了抿嘴,有些羞涩地拍了拍自己的胸口,直接俯身就是一个巨大又响亮的亲亲,把他上嘴皮子都嘬起来了。
  库洛洛:……
  他只是有些累,闭上眼,不是死了。
  不过库洛洛也没睁眼,还是一动不动维持低耗状态,就想看看她还想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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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库洛洛的手机给侠客发了条定时信息,明娜就跑了。
  她家其实是在深山老林,下山后走路两个小时才能到达最近的小镇。而小镇上也是人丁稀少,设施落后,根本没有飞艇公司愿意往那边建,要想做飞艇,得先倒几次车或者坐船,再乘坐差不多两个小时的飞艇就能到天空竞技场附近了。
  而这次她没有选择飞艇,明娜买了十几张飞艇票,转头就提着行李去了车站附近的候车点。
  等过路车最大的好处就是不用打印电子发票,司机会在加油站收取半路上车的旅客车费,却不会询问客人信息,她不用实名认证买票。
  就这样,倒了几次车,又不放心做了两次船,最后到达山脚下时,时间已经过了将近四天。
  抬头望着郁郁葱葱的山林,明娜面色不免疲惫。
  终于快解放了,再爬山差不多两个小时就到家了。
  找了处丛林树木隐蔽的地方。
  戴上银质项圈,手腕扣上带有镂空银质小灯笼的手环,将特制驱虫药包绑在腰带上,明娜换上了村落传统的民族服饰。
  她提着行李继续往山里走了将近半个小时。
  抬头,不禁瞳孔骤缩——她居然看见了部落的房子!
  比尔森族人信奉自己是森林之子,生活与世隔绝,他们族在聚居地周围设置了奇特的路障,没有本族人领路,生人很难发现比尔森族的聚居地。
  但是,她现在隔着大树居然能看清自己族人的木屋,这根本不正常。
  明娜快跑到树下把自己的行李放地上,脚步不停走访了三四座木屋。
  莱克叔叔、波比大伯、露露丝婶婶和大家所有人的屋子,里面的东西基本没怎么动,房檐下挂着的绳子都落了一层灰,底下的香肠应该是被动物啃食干净了,因为大家习惯性会把用完的绳子收起来,没有这样东一条西一条这么邋遢的。
  郁郁葱葱的森林,往日清脆悦耳的鸟叫虫鸣,在这空无一人的民族聚集地,竟显露出丝丝恐怖诡谲的死寂氛围。
  忐忑不安的心有种尘埃落定的无力感,从与母亲之前那通电话她就隐隐预感,在这里终于得到了证实——他们族群举家搬迁了。
  自从库洛洛前几天给了自己最后一口念力,药效过后她的体力得到了质的提升,明娜觉得这和自己的能力突破有些关系。但现在顾不得细细研究,她拔腿就往山上跑,暂时把那点舍不得前男友的心思给扔到了一边。
  一年多未归,山洞比以往更隐秘了,明娜扒拉着下垂错综复杂的藤蔓,扒开一个口子钻进去。
  这个山洞,是她三四岁时偶然发现的。因为不被允许跟随捕猎队打猎,她一时气不过离家出走,着急躲雨时无意中发现了这个山洞,算是她小时候的秘密基地。
  山洞里面的环境还是阴暗又潮湿,地上还有些特殊会发光的蘑菇,不碰根本不会亮。
  遗传自母亲族人的眼睛有些特殊,在过暗的环境下,比尔森族人可以控制眼睛让其能视物。
  明娜有些费事地从山洞墙壁掏出一个防水袋子,一边解绳子一边紧张地咽了下口水。
  没事,听她妈在电话里透漏的意思是族人应该都安全着呢,只要人还在,就没什么可担心的。
  第61章 (捉虫)
  【3月18日晴
  明天就要和库洛洛结契了。】
  啊哈?
  明娜睁大眼,一脸不可置信地盯着日记本上炭黑的字体。
  这一上来就这么劲爆吗?库洛洛一年前就认识自己,他俩还要结契?!
  【3月15日晴
  他说会一辈子对我好。我好开心,可是爸爸妈妈不喜欢他。】
  【3月5日阴
  我邀请库洛洛去家里玩,可他说自己想再看会书。】
  【2月25日晴
  他真的好帅,而且说话很温柔,真是我见过最完美的男人了,完全符合我的审美。】
  【2月14日暴雨
  今天,我捡到了一个男人。】
  明娜手指颤抖着往前翻页,牛皮纸摩擦发出的簌簌声在这个寂静的山洞中是那么清晰,隐约带着些许回音。
  【2月12日阴
  金不让我叫他叔叔,说叫老了,让我叫哥哥。走之前居然顺了我一大包牛肉干,那是我要带回去的啊!】
  这是谁?怎么又出现个完全不认识的人?
  【2月10日晴
  金让我去考猎人。我心动了,猎人居然这么挣钱。】
  【2月1日晴
  我的能力……金的见面礼果然很有用。】
  翻着翻着,一片干枯平整的书签从日记本中掉了出来。
  明娜没多想,蹲下顺手将书签捡了起来,毕竟她从小自制的干花叶子书签有不少,早忘了这是什么时候夹进去的了。
  结果,就在她的手指触碰上树叶棕色的柄部之时,叶子变换了形状。
  整片枯黄的树叶瞬间破碎成蓝色的光点,以极快的速度围绕她身体转了一圈,在明娜惊讶地伸手时,这一串光点毫无阻碍地猛地冲进了她的胸膛。
  各种记忆碎片如同打碎的拼图,在她的大脑迅速找到自己的位置重建安置,随着体内节节拔高的咒力,空间内案台上的蓝色虚影睁开双眼,从平台一跃而下转瞬消失,与她的灵魂合二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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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世的回忆。
  拉链被拉开,感受到光线的存在,它睁开了眼。
  小心翼翼探出头,它走出了航空箱,前半身踩在木质地板上,抬头看向了屋中的男孩。
  “波比。”年轻的女人温柔地看向孩子,轻轻推了下他的肩膀,“看,这是你的生日礼物。喜欢吗?”
  它和一米开外的小男孩,大眼瞪小眼,双双没出声。
  男孩的眼睛越来越亮,在母亲又温声询问是否喜欢的时候,他摇摇晃晃扑过去一把抱住了地上的小家伙。
  这只浅金色浑身绒毛还未褪去的金毛幼崽,身材圆滚滚胖乎乎,肚皮还有些奶膘未褪,被小男孩抱住后,它本就乖巧的蝌蚪眼一下子睁大了。
  年轻温柔的母亲,看到自己三岁的儿子和一个月大的金毛,被两个小家伙可爱的表情和动作逗得忍俊不禁,眉眼含笑。
  “为她取个名字吧。”
  听见母亲的话,穿着恐龙连体衣的小男孩摸了摸怀中小狗的后背,双手捧起了小狗狗的头。
  虽然是人类孩童,却没有熊孩子不知轻重的力道,而是仿佛捧着一颗珍宝,稚嫩的小手抬起幼犬的下巴,和它认真对视。
  “妈妈,蓝蓝!”
  “好听的名字。”女人夸了孩子一句,上前蹲下摸了摸他和小狗的头,“蓝蓝,它的眼睛,确实是蓝色的。”
  蓝蓝,就是它的名字了吗?
  金毛幼犬抬头认真地看着正热情和它贴贴的人类小男孩,将他的长相深深地刻在了心里。
  这是它这辈子,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主人。
  幼犬的身体长得很快,当有了充足的营养,可谓是一天一个样。
  而这个家庭,是个较为富裕的家庭,还有一个大大的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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