娇美人带娃改嫁沪上大佬[七零] 第70节

  “如你所说,我结婚,本来就不需要去问你的意思。”
  陈勋庭顿了一下,叹了口气:“陈文杰,但我在做结婚这个决定的时候,一定是考虑过你的。”
  陈勋庭鲜少说这么多话。
  在两个儿子面前,陈勋庭很多时候也不知道该如何去做好一个父亲。
  他小时候并没有看过父亲这个角色应该如何做。
  可没有参考对象,陈勋庭也能去理解。
  他知道自己要负的责任,也会尽力让自己这个角色做到及格。
  所以他才会专程来跟陈文杰聊。
  其实陈勋庭明白,就连冯秘书也说过,这么大的孩子就是很敏感叛逆,等孩子长大了,时间会慢慢告诉他一切的答案。
  可陈勋庭觉得放任不管并不妥当,这才跟他尽力去沟通。
  “你考虑过我?”
  陈文杰听到最后,抓住了自己觉得最重要的一句话,“爸,你说真的?”
  少年眼睛瞪大,小心观察着陈勋庭。
  陈勋庭立刻明白,他这是把话又只听进去了一半,但还是点头了,“嗯,你跟文星,我一直都会考虑。”
  陈文杰愣了愣。
  过了会儿,咧着大牙笑了出来,“那就行,我还以为你就没把我当回事儿呢,害。”
  陈勋庭:“……”
  叛逆少年刚才还一脸的苦大愁深,这会儿已经乐呵起来,脸颊的雀斑都跟着生动了不少。
  “那后天?”
  “去呗,混一顿国营饭店的饭,顺便……”
  顺便让他来正式见见自己这位后妈,居然能让陈勋庭这样的人答应结婚,也不知道是不是像同学说的那样很有手段。
  陈文杰还记得一年前陈勋庭去接自己时的场景。
  陈勋庭跟今天一样穿了身工装,神色淡漠说话严肃,跟着他的人像是很害怕他一样。
  这样一个新爸爸,直接就把陈文星给吓哭了。
  陈文杰倒是还好,他还记得小时候自己的父亲带着自己跟这位叔叔见过面,但心里仍旧有些不安。
  直到后来相处了几个月,兄弟两个这才稍微安心了一些。
  “顺便什么?”陈勋庭皱眉,看着陈文杰又不知道神游到哪儿的心思。
  陈文杰摸了摸脑袋,“没什么,就是我突然对这个女……这个未来后妈好奇起来,爸,你说你都三十多了,会不会真像我同学说的那样,就是冲着你的钱来的吧?”
  陈勋庭眼神锐利,瞪了过去:“别乱说话。”
  “我没有。”
  陈文杰望过去,打量着陈勋庭。
  自己可是天天听奶奶说,像他这样的性格,又一天到晚泡在炼钢厂,现在年纪又大了,怎么都不可能有女同志会喜欢……
  “咳咳,爸,这是我同学说的,我觉得说的真有些道理,你相亲前就没有再仔细打听打听吗?”陈文杰很是认真的帮父亲分析利弊。
  陈勋庭气的有些想笑:“你们孩子能懂些什么,结婚的事儿不是这样算计的。”
  “哦。”陈文杰撇撇嘴,“好吧,反正也不是我结婚,那就当我没说。”
  陈勋庭想要再说什么,但看少年已经不怎么在意,知道他眼下说什么都听不进去,也就没有再开口。
  “那你早点休息,我回去了。”
  门被关上,陈文杰这才松了口气,收起脸上的笑意,手又摸到了飞镖上。
  反正只要知道爸考虑过他就行。
  依照他爸这个性格,将来肯定也是板板正正的过日子,不会让自己跟弟弟生活难过。
  况且,他也不是什么好惹的人。
  后妈要是真有那些人说的那样恐怖,他也不会客气。
  想到这里,陈文杰拿起飞镖,聚精会神看着前面红色的靶心。
  平心静气。
  心稳,手才稳——
  陈文杰依照刚才陈勋庭的话一丝不苟,手腕用力,扔了出去。
  ‘啪嗒’一声。
  飞镖歪了。
  “……”
  什么平心静气!明明就是他爹天赋异禀!
  陈文杰又气又恼又无奈,低声骂了一句,抱着脑袋苦恼的长叹一口气,最后还是老实走了过去,将飞镖捡了回来。
  他现在越来越怀疑了,自己可能根本就不是学这个的料子!
  -
  城西旧筒子楼。
  灯影阑珊。
  孟婉刚洗完澡,坐在梳妆台前面摸着雪花膏。
  “今天下午去敲麻,一起打牌的几个姐妹都在问我咱们都结婚快一年,怎么还没要孩子。”
  顾清树坐在椅子上看报纸,眼神时不时瞥一眼孟婉。
  顾清树:“怎么没要,这不是还没怀上吗?”
  孟婉也看了看顾清树,有些担心:“我也这么说,但是她们几个都是刚结婚就要上了孩子,你说……咱们是不是没注意保养身体啊,咋这么久都每个消息呢?”
  顾清树并不当回事儿,随口应付:“应该是还没到时机吧,急什么,咱们还年轻,当年我妈四十多才生了我呢,而且我也不想那么早要孩子,这样咱俩可以多享受几年二人世界,不好吗?”
  孟婉抿嘴笑起来,“就你会说好听的,不过,我寻思着,要是暂时要不上孩子,要不我还是继续去工作?”
  结婚的时候,孟婉在纺织厂里当文员,主要是有孟厂长在,她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结婚后干脆辞职在家歇着了。
  “你就在家歇着,没事儿了就去敲麻,要是再无聊,就去给我姐看孩子去。”顾清树看着孟婉准备摘耳钉的动作,继续道:“我个人是不喜欢家里女人出去抛头露面的,就在家里挺好。”
  “那我看别的女人结了婚,也照样上班啊。”
  “别人是别人,我是我。”
  孟婉说这话,摘下耳钉,灯管照着手里的耳钉,孟婉拿起来
  左右看了看,“这耳钉怎么看着比以前还要光亮呢?我记得我妈给我的时候,说这是老物件,有一定年份了,让我别去打磨,就这么戴着,怎么还越戴越新了。”
  金色的耳钉是最普通最平凡的款式,圆形无花纹,但却因为是难得的金子,让人无法忽视。
  顾清树心里猛地一跳,状做无意的开口:“老一辈不是有句俗话,贵者喜金,就是有的人天生富贵命,金子在这种人身上,越戴越亮堂。”
  孟婉笑的更厉害了,“有这俗话吗,你就知道哄我高兴。”
  “咋没有,况且你本来也是富贵命。”
  厂长家的独生女,她不富贵谁富贵?
  顿了顿,顾清树说:“马上秋天了,你戴我昨天给你买的那对珐琅彩耳钉吧,看着更好看。”
  “是吗?这个不好看?”
  “好看啊,不过我还听说最近郊区里有几起当街抢劫案,安全起见,咱们还是财不露富的好。”
  “那行吧,明天我换着戴。”
  “你先休息。”顾清树说着放下报纸,“我姐等会儿过来找我,给咱们送我妈刚腌的萝卜条,我去楼下等她。”
  孟婉好奇的看过去:“怎么不让大姐上来坐坐?”
  “她着急回家看孩子呢,我接了东西就上来。”
  “行吧。”
  顾清树不紧不慢穿上鞋子,而看不见的手心,已经出了一层的汗,等出了门以后,才松了口气。
  在楼下吹了会儿凉风,顾清华这才挺着肚子走到。
  “真有钱?”
  顾清树应了一声,伸手从怀里掏出一叠毛钞,“一共是九百五十块钱。”
  “咋差五十?”
  顾清树皱起眉:“差就差了姐,我能弄来钱就不错了,这五十你就别跟你弟计较了。”
  顾清树犹豫了一下,接过钱,狐疑的打量着他:“到底哪儿弄的,你跟我说实话。”
  “……我把孟婉的耳钉给卖了。”
  “你疯了?!”
  顾清华喊完,又连忙压低声音:“那可是她家传下来的东西,孟婉愿意?”
  “我瞒着她卖的,又弄了个假的给她放回去,那玩意儿就是个黄色圆圈,特别好仿,她带了一天都没发现。”
  顾清华还是心里不安:“一天没发现,不代表以后都发现不了,这是个隐患,清树,我看你还是赶紧攒攒钱把耳钉再给赎回来的好。”
  顾清树有些发愁的皱眉:“我都快烦死了,这事儿以后再说吧,我那老丈人就是不给我往上升职位,每个月领的那点工资,往哪儿攒去。”
  “行了不说这个。”顾清树挥挥手,“咋样,协议签了没?”
  顾清华点了头,将今天的事情说了一遍。
  “那沈晚月也是有本事,还真就跟厂长勾搭上了,我看啊,以后人家混的八成比你还好!”
  顾清树哼了一声,“无所谓,反正以后我们俩再无瓜葛。”
  可话说完,顾清树脑海中再一次浮现出了沈晚月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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