娇美人带娃改嫁沪上大佬[七零] 第70节
“如你所说,我结婚,本来就不需要去问你的意思。”
陈勋庭顿了一下,叹了口气:“陈文杰,但我在做结婚这个决定的时候,一定是考虑过你的。”
陈勋庭鲜少说这么多话。
在两个儿子面前,陈勋庭很多时候也不知道该如何去做好一个父亲。
他小时候并没有看过父亲这个角色应该如何做。
可没有参考对象,陈勋庭也能去理解。
他知道自己要负的责任,也会尽力让自己这个角色做到及格。
所以他才会专程来跟陈文杰聊。
其实陈勋庭明白,就连冯秘书也说过,这么大的孩子就是很敏感叛逆,等孩子长大了,时间会慢慢告诉他一切的答案。
可陈勋庭觉得放任不管并不妥当,这才跟他尽力去沟通。
“你考虑过我?”
陈文杰听到最后,抓住了自己觉得最重要的一句话,“爸,你说真的?”
少年眼睛瞪大,小心观察着陈勋庭。
陈勋庭立刻明白,他这是把话又只听进去了一半,但还是点头了,“嗯,你跟文星,我一直都会考虑。”
陈文杰愣了愣。
过了会儿,咧着大牙笑了出来,“那就行,我还以为你就没把我当回事儿呢,害。”
陈勋庭:“……”
叛逆少年刚才还一脸的苦大愁深,这会儿已经乐呵起来,脸颊的雀斑都跟着生动了不少。
“那后天?”
“去呗,混一顿国营饭店的饭,顺便……”
顺便让他来正式见见自己这位后妈,居然能让陈勋庭这样的人答应结婚,也不知道是不是像同学说的那样很有手段。
陈文杰还记得一年前陈勋庭去接自己时的场景。
陈勋庭跟今天一样穿了身工装,神色淡漠说话严肃,跟着他的人像是很害怕他一样。
这样一个新爸爸,直接就把陈文星给吓哭了。
陈文杰倒是还好,他还记得小时候自己的父亲带着自己跟这位叔叔见过面,但心里仍旧有些不安。
直到后来相处了几个月,兄弟两个这才稍微安心了一些。
“顺便什么?”陈勋庭皱眉,看着陈文杰又不知道神游到哪儿的心思。
陈文杰摸了摸脑袋,“没什么,就是我突然对这个女……这个未来后妈好奇起来,爸,你说你都三十多了,会不会真像我同学说的那样,就是冲着你的钱来的吧?”
陈勋庭眼神锐利,瞪了过去:“别乱说话。”
“我没有。”
陈文杰望过去,打量着陈勋庭。
自己可是天天听奶奶说,像他这样的性格,又一天到晚泡在炼钢厂,现在年纪又大了,怎么都不可能有女同志会喜欢……
“咳咳,爸,这是我同学说的,我觉得说的真有些道理,你相亲前就没有再仔细打听打听吗?”陈文杰很是认真的帮父亲分析利弊。
陈勋庭气的有些想笑:“你们孩子能懂些什么,结婚的事儿不是这样算计的。”
“哦。”陈文杰撇撇嘴,“好吧,反正也不是我结婚,那就当我没说。”
陈勋庭想要再说什么,但看少年已经不怎么在意,知道他眼下说什么都听不进去,也就没有再开口。
“那你早点休息,我回去了。”
门被关上,陈文杰这才松了口气,收起脸上的笑意,手又摸到了飞镖上。
反正只要知道爸考虑过他就行。
依照他爸这个性格,将来肯定也是板板正正的过日子,不会让自己跟弟弟生活难过。
况且,他也不是什么好惹的人。
后妈要是真有那些人说的那样恐怖,他也不会客气。
想到这里,陈文杰拿起飞镖,聚精会神看着前面红色的靶心。
平心静气。
心稳,手才稳——
陈文杰依照刚才陈勋庭的话一丝不苟,手腕用力,扔了出去。
‘啪嗒’一声。
飞镖歪了。
“……”
什么平心静气!明明就是他爹天赋异禀!
陈文杰又气又恼又无奈,低声骂了一句,抱着脑袋苦恼的长叹一口气,最后还是老实走了过去,将飞镖捡了回来。
他现在越来越怀疑了,自己可能根本就不是学这个的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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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西旧筒子楼。
灯影阑珊。
孟婉刚洗完澡,坐在梳妆台前面摸着雪花膏。
“今天下午去敲麻,一起打牌的几个姐妹都在问我咱们都结婚快一年,怎么还没要孩子。”
顾清树坐在椅子上看报纸,眼神时不时瞥一眼孟婉。
顾清树:“怎么没要,这不是还没怀上吗?”
孟婉也看了看顾清树,有些担心:“我也这么说,但是她们几个都是刚结婚就要上了孩子,你说……咱们是不是没注意保养身体啊,咋这么久都每个消息呢?”
顾清树并不当回事儿,随口应付:“应该是还没到时机吧,急什么,咱们还年轻,当年我妈四十多才生了我呢,而且我也不想那么早要孩子,这样咱俩可以多享受几年二人世界,不好吗?”
孟婉抿嘴笑起来,“就你会说好听的,不过,我寻思着,要是暂时要不上孩子,要不我还是继续去工作?”
结婚的时候,孟婉在纺织厂里当文员,主要是有孟厂长在,她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结婚后干脆辞职在家歇着了。
“你就在家歇着,没事儿了就去敲麻,要是再无聊,就去给我姐看孩子去。”顾清树看着孟婉准备摘耳钉的动作,继续道:“我个人是不喜欢家里女人出去抛头露面的,就在家里挺好。”
“那我看别的女人结了婚,也照样上班啊。”
“别人是别人,我是我。”
孟婉说这话,摘下耳钉,灯管照着手里的耳钉,孟婉拿起来
左右看了看,“这耳钉怎么看着比以前还要光亮呢?我记得我妈给我的时候,说这是老物件,有一定年份了,让我别去打磨,就这么戴着,怎么还越戴越新了。”
金色的耳钉是最普通最平凡的款式,圆形无花纹,但却因为是难得的金子,让人无法忽视。
顾清树心里猛地一跳,状做无意的开口:“老一辈不是有句俗话,贵者喜金,就是有的人天生富贵命,金子在这种人身上,越戴越亮堂。”
孟婉笑的更厉害了,“有这俗话吗,你就知道哄我高兴。”
“咋没有,况且你本来也是富贵命。”
厂长家的独生女,她不富贵谁富贵?
顿了顿,顾清树说:“马上秋天了,你戴我昨天给你买的那对珐琅彩耳钉吧,看着更好看。”
“是吗?这个不好看?”
“好看啊,不过我还听说最近郊区里有几起当街抢劫案,安全起见,咱们还是财不露富的好。”
“那行吧,明天我换着戴。”
“你先休息。”顾清树说着放下报纸,“我姐等会儿过来找我,给咱们送我妈刚腌的萝卜条,我去楼下等她。”
孟婉好奇的看过去:“怎么不让大姐上来坐坐?”
“她着急回家看孩子呢,我接了东西就上来。”
“行吧。”
顾清树不紧不慢穿上鞋子,而看不见的手心,已经出了一层的汗,等出了门以后,才松了口气。
在楼下吹了会儿凉风,顾清华这才挺着肚子走到。
“真有钱?”
顾清树应了一声,伸手从怀里掏出一叠毛钞,“一共是九百五十块钱。”
“咋差五十?”
顾清树皱起眉:“差就差了姐,我能弄来钱就不错了,这五十你就别跟你弟计较了。”
顾清树犹豫了一下,接过钱,狐疑的打量着他:“到底哪儿弄的,你跟我说实话。”
“……我把孟婉的耳钉给卖了。”
“你疯了?!”
顾清华喊完,又连忙压低声音:“那可是她家传下来的东西,孟婉愿意?”
“我瞒着她卖的,又弄了个假的给她放回去,那玩意儿就是个黄色圆圈,特别好仿,她带了一天都没发现。”
顾清华还是心里不安:“一天没发现,不代表以后都发现不了,这是个隐患,清树,我看你还是赶紧攒攒钱把耳钉再给赎回来的好。”
顾清树有些发愁的皱眉:“我都快烦死了,这事儿以后再说吧,我那老丈人就是不给我往上升职位,每个月领的那点工资,往哪儿攒去。”
“行了不说这个。”顾清树挥挥手,“咋样,协议签了没?”
顾清华点了头,将今天的事情说了一遍。
“那沈晚月也是有本事,还真就跟厂长勾搭上了,我看啊,以后人家混的八成比你还好!”
顾清树哼了一声,“无所谓,反正以后我们俩再无瓜葛。”
可话说完,顾清树脑海中再一次浮现出了沈晚月的身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