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章
了许多皱纹,何叔光不禁就心软了。
罢了罢了,既然娘说,只要她在,就会照顾好两个孩子,那,他就相信好了。
然而何老太太并不知道何叔光结婚后要搬出去啊!
何叔光却已经放了心,觉得对两位兄长和父母都有了交代,对两个儿子也表达了关心,就去忙他的去了。一心想着结婚了,跟妻子过了回门日就搬。
而芦花市的豪门曾家,此刻也是喜气洋洋。
尽管曾家许多人都舍不得曾家的小小姐嫁给一个带了三个孩子的二婚男,但曾晓晓坚持,又对他们撒娇撒痴,他们又一直心疼曾晓晓,见曾晓晓坚持,便也应允了。
曾家家大业大,比当年的温家还略胜一筹。可温家只有一子一女,曾家……单单是曾晓晓这一辈,就有八个兄姐,还不是从一个妈肚子里出来的。曾晓晓的这些兄姐大都结婚了,下一代都有十几个了……这种情况下,曾家再怎么疼爱曾晓晓,能给曾晓晓的嫁妆都有限。
曾晓晓见状,不禁下意识的对比温巧娘的嫁妆,心中顿觉失望。可一瞬间的失望之后,曾晓晓又欢喜起来——没关系,她前世大学毕业,今生也在芦花市的中学毕业,还请了外文老师学了外文,比之温巧娘可以说是“满腹诗书”。
有了这个优点,就足够她让她的男神心里眼里,全都是她了。
曾晓晓脸上露出了一个傻笑,只觉她是这世上最幸福的女人。
只可惜曾家也好,何家也好,嘴上说着多么开放,可事实上却怎么也不许她穿着雪白的婚纱进何家的门。
曾晓晓前世幻想的婚纱没了,只能穿着红色的嫁衣和她的男神迈入婚姻的殿堂。
有些瑕疵,但她也是满意的。
如此,又过了半个月,就到了曾家和何家联姻的那一日。
吹锣打鼓,喜气洋洋。
满街的小孩子都得了喜糖,满街的来看热闹的百姓们都拿了喜饼。一时间,大家又不说何家的不好了,反而说曾家和何家,这是天作之合,郎才女貌,老天爷给配对的!将来一定幸福美满,举案齐眉!
何叔光一身黑色礼服,挂着大红花,有些别扭,又有些失神——他倒是和曾晓晓想的一样,想要婚纱西装结婚,奈何家里老人总是忌讳婚纱的一身白,曾晓晓穿不得婚纱,他也就穿不得西装,只得穿了这一身黑色的结婚礼服,在门口迎客。
待到时辰到了,又骑马去两条街外迎接新娘。
一时间芦花市满是红色的喧哗。
丛夏却还没有出门。
她正在琢磨今天要穿什么去参加前夫的婚礼。
丛夏和那些前来投奔她的女子相处久了,便也相处出了感情。
此时秦招娣和黄玉娘正带着另外两个不上课的女子,正在跟她支招。
尤其黄玉娘一手的化妆技术,简直能化腐朽为神奇。更何况丛夏现在这张脸,已经就是神奇本奇了,她要做的,就是让这张脸更显惊艳。
其他人么,则是在给丛夏挑选去参加婚礼的衣服。
有的说该穿洋装,好教人瞧瞧她们并非是顽固不化的封建糟粕,从前不穿,只是有真正的老封建不让穿而已;有的说该穿改良旗袍,只是小脚女人,还真的不便穿旗袍,除非愿意露出自己畸形的双足;有的说温老板好看,穿什么都行,就是袄裙配马甲,也一样可以艳压群芳;还有说时下|流行的蓝衣黑裙,也能显温老板的清纯可人……
丛夏:“……”
丛夏只好对众女道:“其实,前些时候,我看一些国外杂志,见到了上面的西式晚礼服,觉得很是不错。且还有那种可以遮住脚的晚礼服,只是行动略有不便,但样式很是好看。便让玲珑做裁缝,稍稍改了一下,做了一件也能适合日常穿着的长裙,大家来看,如何?”
众女齐齐惊讶。
一旁的玲珑却是惊喜非常。她和哥哥嫂嫂一样,都不是个聪明人,娘便让她一心忠心小姐就是了。
可小姐却觉得人总得有一技之长,才能在这世上生存,于是,早年间就让她去学了缝纫。等到离开了何家,更是让她跟着秦招娣等人一同上课。玲珑不知自己该学什么,问了小姐,就跟着学文字和绘画,如今于缝纫之上,更有进益。
她为她家小姐改的这件类似西式礼服的长裙,也霎时好看。
一袭薄荷色长裙,长过脚踝,堪堪露出正在放足的双脚;长裙的左肩,还有一朵盛放的牡丹花;长裙掐腰收腹,恰好能显露出人的美好身材。
薄荷色淡然清纯,在炎炎烈日里,让人一眼望去,就觉清爽。
若是穿着此裙的乃是一位真正的美人……
待丛夏将裙子换上,挽了一个略松散的发髻……
秦招娣不禁赞叹:“我终于相信,昨个儿老师说的那个‘我见犹怜’的故事是真的了。温老板平日里就好看的紧,今日这一打扮,只怕这芦花市里,非但是男儿的心要跟着你飞了,就是女儿家的心,也要被你勾走大半啦!”
主要是,真的忒漂亮了。
如此天香国色、倾国倾城的绝色美人儿,怎会有人一脸鄙视的舍弃?
这样想的,不只是这些被丛夏所拯救的人。
待丛夏坐着黄包车,拿着请柬,到了何家的时候,何家一众宾客,以及在何家门外围观的百姓,不禁屏住了呼吸,如是在心中想。
而刚刚骑着高头大马,将新娘花轿迎接回来的一身黑衣的新郎官本人……早就是眼睛眨也不眨的看向了丛夏。
仿佛眼珠子都陷进去拔不出来了!
而一路上吹吹打打的人,吹奏声也是停了一瞬,才重新开始。
花轿里曾晓晓对此茫然无知,只觉欢喜。
而跟随曾晓晓送亲的几位兄嫂瞧见了丛夏那副容貌,再看周围人的表情,还有新郎官一副忘了今日的新娘究竟是谁的模样……
心中暗叫糟糕,心道,从前只知道这温巧娘长得好,没想到竟然长得这么好!再看这温巧娘的穿着,这身裙子,虽然只露了胳膊,别的都没露,可也能见这一位的态度,她是能改变的;再看那长裙只遮到了脚踝,露出的那双脚,竟也是正在放足的脚。
再想想这一位的女先生都请了许久了……
哎,这次小妹真的失策了!
而在马背上看着前妻发呆的何叔光,竟是在闪光灯闪了他两下后才回过神来。
原来,竟然有记者在远处直接把他看着前妻发呆的场景给拍摄下来了!
何叔光一时间心慌不已,却不知道是这番作态将会被人“误解”而心慌,还是蓦地发现自己的某些小心思而心慌。
但是,怎么会呢?
他一个留过洋的、有大志向的新青年,怎么会喜欢上一个大字不识的小脚女人?哪怕那个女人貌若天仙,他也不该喜欢上。
他喜欢的,首先应该是人的内涵。
可温巧娘,没有内涵。
他该喜欢的,是曾晓晓这样的女子。
何叔光这般想罢,才重新恢复了笑容,下马迎客。
可他的这番作态,早就落入一众宾客和围观的百姓眼中,心道,这何家三少爷莫不是个傻的?放着这么好看的人不喜欢,偏去喜欢别人?
他们之中不少人是见过曾晓晓的。曾晓晓好看是好看,但和那位温老板相比,真真如同皓月与星子,都好看,但无法睥睨。
可怜曾晓晓对此全然不知。
她只是在出花轿的时候,花轿歪了歪,曾晓晓好好一个新娘子,就……从花轿里摔了出来,还摔了个狗啃泥——新郎官何家三少爷想接人,没能接住。
曾晓晓好险用盖头把自己的脸给遮住了。
然后,就是跨火盆。
这其实是老风俗了。按照现代文人的说法,也该是糟粕的一种。但万分嫌弃发妻属于封建糟粕的一种的何家三少爷,却对此没有发表任何意见,牵着新娘子就要跨火盆。
这原本是很简单的一件事。
结果……
新娘子的裙子被火燎着了!
新郎官大惊之下,连忙上前帮着踩,好一会,裙子上的火星子才灭了。
可这个时候,宾客们和围观群众都震惊的不知道该说什么是好了。
话说,这跨火盆跨不过去,好像,是不吉利的意思吧?
宾客们都往何家老爷子和老太太脸上瞥,何家老爷子到底是见识过许多,脸上还绷得住,何老太太整张脸都黑了!
一看就是后悔这门婚事了。
但是,何叔光还是坚定的搀扶着曾晓晓,一路往正堂去。
该拜堂了。
曾晓晓:“……”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前后两辈子了,她从来只有运气好的,没有运气差的,怎么突然刚要嫁给她的男神,运气就变得这么差了?
难道她的“好运”是在提醒她,这不是一门好婚事?她不应该改变历史?但是,这是她的男神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