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但这也不意味着她在这么多震惊的目光的注视下能不紧张啊。
玲珑从前就知道自家小姐漂亮,可也就是这一刻,她才真切的意识到,自家小姐那何止是漂亮,根本就是国色天香啊!
那个天杀的何叔光,竟然对这样的小姐都看不上!简直是天都该杀!
丛夏却很淡定。
她原本的容貌——应该说她在那个全息世界里的容貌,就很惊人。现在顶着这副容貌,也不觉得压力很大。
她拍了下玲珑的手,继续往楼下走去。
三寸金莲,自然是苦。
真真该把提倡这个的那些男人的脚,也都一个个的折成这样才好!
丛夏淡定的下楼,淡定的出门,淡定的看着玲珑拦下了一辆黄包车,表示要去报社。
丛夏和玲珑刚走,后面看清楚她的容貌的人,就也跟着或步行,或坐黄包车,或开着小汽车,也往报社去。
芦花市的报社有好几家,但是,能让人一说报社就知道是哪里的,只有一家昭明日报。
昭明日报是本地自己创办的日报,且是发展势头最好的,全国发行、连外国人都会看的一家日报。其名声、其威望、其声势,都是最强悍的一家。
何叔光发表文章、离婚公告,就是在这家的报纸上发布的。
现在,丛夏也来到了这家报社。发表文章暂且是不行的,但是,她可以出钱发布些别的东西。
昭明日报大多是追求新思想的年轻人,瞧见这么个美人前来,先是惊呆于丛夏的美貌,待瞧清楚丛夏的打扮,还有那双三寸金莲,不觉痛心疾首,颇有一种明珠暗投的心痛和无力感。
丛夏才不管这些人是怎么想的。
她来到报
社,开门见山,说自己要登几份公告。
鉴于报社的年轻男性太过紧张,无法和这位美人沟通交流,最后是一位新女性打扮的短发年轻女人跟丛夏沟通。
“几份?哦哦,好的,这位……太太,您请说。”
丛夏微微偏头,才道:“我的前夫刚刚与我离婚。我姓温,你可以称呼我温女士。”
年轻女人名叫朱珠,自诩是个非常前卫、走在这个时代前列的女性。听闻眼前这位一副旧时女子打扮的女子平静的说出“离婚”两个字时,还愣了一下。
朱珠反应过来,暗恼自己少见多怪,忙又问:“那您具体是想要登什么公告呢?”
丛夏道:“第一份公告,我前夫与我离婚的理由,是我大字不识,自幼裹脚。所以,我想要聘请一位女先生,教我读书识字,再询问一下贵报社的读者们,不知有谁知道放脚的话,有无这方面的能人或是诀窍,或是知道有这方面经验的大夫推荐,大家可以写信到报社,若是有用,必有谢礼。”
朱珠一怔,觉得哪里有些不对,报社的其他人也都竖着耳朵听着,也觉哪里不对,但职业道德在这里,朱珠清咳一声,在自己笔下刷刷写下一篇招聘公告,忙又问:“还有呢?”
丛夏道:“第二份公告,是我想要寻找一处宅子,宅子最好能安静些、大一些、安全上好一些。我现在还住在客栈,这个房子,就要的急一些,我想尽快找到。”顿了顿,又道,“价钱上不是问题。”
朱珠连忙点头。
丛夏又道:“第三份公告,是想要召集那些和我一样被丈夫抛弃的小脚女人,或是文人发妻。我手上恰好有些钱,便想将那些没有依靠的和我一样的女人召集起来,我们可以一起放脚,学习文字,学习谋生的手段。
那些人总说我们是封建糟粕的一部分,可,在我们年幼时,那些人并没有站出来,指责坚持要折断我们的脚骨的人,逼迫我们不必学习的人;在我们长大后,要结婚的时候,丈夫明知我们的小脚,却仍旧娶了;娶了之后,偏又嫌弃;嫌弃便嫌弃了,更是只有口头嫌弃,而从没有说,你放脚吧,我支持你,你学习读书吧,我亲自教你,或是我为你请一位女先生来……
我们没有骗婚,没有隐瞒自己是封建糟粕一部分的事实,我们的先生明知这一点,仍旧娶了,娶了之后,又凭什么用这一点来要求离婚?既然早早打算好了要离婚,又为何在洞房时毫不避讳?更在之后与我们这些封建糟粕生儿育女?我对此冥思苦想,不得其解。
但好在我还有些嫁妆,可以让我即便离婚了,也能衣食无忧。可那些没有这许多嫁妆的人,我不知道她们被离婚后,又会过着怎样的生活。所以,我想将她们召集起来,想要看看,单单凭我们自己,是否能将日子过好。是否能放脚,学习文字,不再被称作封建糟粕的一部分。”
丛夏语气极其平静淡漠,旁边听着她说话的人,却渐渐的从欣赏丛夏的容貌中缓过神来。
他们也在思考,说那些小脚女人是封建糟粕的一部分,真的就是对的吗?他们身为文人,同样也支持文人将封建糟粕的发妻给休弃,这样也是对的吗?
从前,他们只站在同是文人的角度思考,觉得这些文人,有的出过国,有的读过许多书,发表过很多文章,偏偏要奉父母之命,和大字不识一个的小脚女人在一起生活,简直是玷污了那些文人。
可如今再听眼前这位倾城倾国的“封建糟粕”中的一员,用这样平淡的语气说出这番话,忽然觉得,他们好像,真的错了。
何为封建糟粕?难道不是裹脚的思想吗?难道不是不许女人读书的观念吗?怎么到了如今,那些因为旧观念旧思想压迫下的牺牲品,反而成了糟粕?
时代的错,为何让一群无辜的女子来背?退一步说,背就背了,凭甚还要歌颂那些抛弃这些女子的人?
更有人灵机一动,忽然道:“温女士,你姓温,那你的丈夫……不,你的前夫姓甚名谁?”
丛夏道:“你们不知道他么?他就是天|朝第一个在报纸上公开离婚的,唔,他就是在你们报社发的公告的——何叔光。”
整个办公室顿时安静了下来。
就是办公室外,跟随丛夏而来的那些人里,有人发出了不可置信的抽气声。
何叔光,何叔光,那可是何叔光啊!
芦花市里颇有名气的慈善之家何家的小少爷!还是文采斐然、一心用笔杆子革命、想要骂醒过人的大作家啊!
何叔光,在芦花市百姓眼中,就该是正确的,正义的,是值得赞颂的。
之前他抛弃发妻,也是写了诸多理由,大家也都觉得情有可原。像何叔光这样的人,配一个封建糟粕,自然是可惜了的。
但是,当丛夏站在众人面前,淡定自若的说出一番有理有据的话的时候,众人忽然发现,何叔光,也不全都是对的。
何叔光既然嫌弃妻子小脚、大字不识,为什么不让她放脚,不教她读书呢?何家那么宠他,怎么会不答应?
可他什么都没有改变,而是一面嫌弃这个妻子,想着一定要离婚,远离这个封建糟粕,一面跟这个妻子生了三个孩子。
这可就有点……
一些人看着丛夏那张绝色的脸,心里对何叔光就有些不屑起来。
但还是有人奇怪的发问:“我想起来了!你是温家的女儿!不过,我记得温家和何家联姻,当年温家给的嫁妆很不少,好像是给了好几个铺子宅子吧?你既然有的宅子,为什么还要出来买宅子?买宅子就买宅子,为什么非要登报纸发公告?”这不是故意打何家的脸吗?
丛夏佯作迟疑:“是有几处宅子和铺子,但是,我在何家时,公婆说我小脚不方便,就让我把地契交给大嫂,大嫂出面打理。
现在,那些宅子和铺子,全都租出去了。我离开何家时,大嫂……唔,是何家大少奶奶说,何家讲究诚信,既然租给了租客,没到约定时间,就不能赶人家走。最后只将地契房契给了我,我却不能去赶他们离开,暂时只能带着奶娘一家,住在客栈。”
那人仍是一脸不信:“那温家老宅呢?温家可是只剩下你一个了,我可不信,温家的东西会留给别人,不留给你!而且现在住在温家老宅的那家人,可是正在拾掇着要搬家出国呢。等他们走了,你不就能住到那里去了?何必买什么新宅子?”
丛夏这次沉默时间更久了些,而她一旁的丫鬟玲珑,直接抽抽噎噎的哭泣了起来。
办公室里再次安静了起来。他们这才发觉,他们又要知道什么深宅大院的隐秘了。
丛夏微微垂眸:“家父家兄曾对何家有恩,以为何家无论如何,不会抛弃我。故此,他们故去前,便将温家家业,都交给了何家老爷,说是等我的子女长大,成家立业时,再交给他们。”
其中,当然没有过她的手。
现在她离婚了,就更加没有她什么事情了。
众人哗然。
而
在门外等候的其中几人,更是直接推门而入,大声道:“不可能!何家是什么人家?怎么可能做出这样忘恩负义,把你赶出家门,连你的嫁妆都还不全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