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想想也是,沈玉恩5岁那年,沈荣山郑重承诺了妻女,表示一定会回来接她们去城里过好日子。可七个月后,却只寄回来了一封没有寄信地址的信,说他已经在大城市里再婚了,让她阿妈把肚子里的八个月大的孩子打掉,再找个人嫁了。阿妈因此怒急攻心早产下妹妹。
  那个时候,家里多苦啊。
  苦就罢了,在沈荣山刚离开那会,那些上门来巴结奉承,羡慕母女两个将来会去城里过好日子的人,又跑来家里挖苦讽刺她们,说什么山鸡成不了凤凰,是麻雀就只能在山里待着。还劝阿妈,说阿妈长得漂亮,是山里的一枝花,要是肯把两个女儿给送人,再嫁也是有可能的。
  还有一次,有城里人跑来“挑孩子”,一开始是想要她的,结果一看她那眼神,就说跟个“狼崽子”似的,养大了也是养不熟的白眼狼,就转而抱起了妹妹,一面觉得妹妹长得好看,抱了不亏,一面又觉这身子骨太差了,犹豫着到底要不要抱走。
  沈玉恩那时就冲上去抱住那个抱着妹妹的女人的大腿,任由那个女人怎么踢踹都不松手,妹妹也被吓得惊叫连连。
  房间里的阿妈,才终于走了出来,抢过了妹妹,拉回了她,抱住她们两个,哭得不能自已。
  沈玉恩那时候就知道,阿妈是真的想过要把自己和妹妹送走的。可能是要送走一个,可能是要送走两个。谁知道呢?
  沈玉恩于是就知道,即便是自己的亲妈,也不一定可以全心全意的爱自己。
  阿妈连自己这个养了几年的女儿都不那么爱,就不可能爱妹妹多一些了。沈玉恩就开始喜欢自己的妹妹,觉得只有妹妹
  这样单纯的,才可以让她放心喜爱,绝对不会因为任何事情而背叛她。
  等到渐渐长大,沈玉恩渐渐明白了些人情世故,知道了阿妈那时候也是迫于生活无奈之下的选择,那些笑话嘲讽她们的人,其实也曾经帮助过她们,甚至是她的那些同龄人,有的也指着她的鼻子骂过她是“没人要的小可怜”,可等过几年长大后,那些少年反而表示想为她“唱山歌”,少女们也喜欢跟她说心事……
  人,终究是要自私一些,才能过得好。
  而一向喜爱她和妹妹的继父,则表示要选一个侄子,让侄子和她结婚。结果,继父的兄弟那边,选了一个非常不成器甚至可以说是混混的少年,继父犹豫了几天,竟然也觉得可以接受?
  阿妈当然是不同意的。可沈玉恩始终记得幼年时,那城里人来挑孩子时,阿妈明明在屋子里,可一直等到她和妹妹都哭得嘶声力竭时,阿妈才出来了。
  阿妈肯定是爱自己的,可是,因为家里没有钱,大家都只是普通人,阿妈会不会因此妥协,沈玉恩还真的不知道。
  幸好有了那位“善人”肯送他们这些知青子女去城里,她才有了新的机会,可以真正做人上人,可以凭借自己的能力过上好日子的机会!
  之前是不得已,只能用算计和心机让自己和妹妹在沈家过得好一些,可,现在,她们已经不需要了。
  无论许慈是如何想的,觉得这样出身卑微又心怀算计的女孩不好,可丛夏救了人是事实,那位经纪人刘忻都被安排的好好的了,没道理欺负一小姑娘,不感谢这小姑娘!
  李秘书很快就将沈玉恩和丛夏的户籍给迁了出来,迁到了他给二人准备的一处三室一厅的房子上。另外在两个小姑娘搬出来后,还去沈家去要那10万块钱。——当然,这房子的钱,欧阳家也不差这些,于是根本没算在这10万块里面,也没有单独告诉许慈。
  沈家当然是不愿意给的。
  李秘书也没有恶语相向,只说,这是欧阳家小恩人的要求,小恩人的要求完成不了的话,他们就只好想法子让小恩人“出气”了。言语间是在暗示他们会对沈荣山和林翠华的工作出手。
  沈荣山面色铁青,十分想去问问那两个死丫头,知不知道孝顺两个字怎么写?可到底还是畏惧首富欧阳家,想了想,就去拿了6万块出来,语气硬|邦|邦道:“你告诉沈玉恩,如果她还想要剩下的,可以,那我要沈玉夏的抚养权!”
  如果上了法庭,父亲有能力抚养的情况下,姐姐沈玉恩是争夺不到妹妹的抚养权的。
  李秘书原本就没想着能拿回来全部,见状就道:“那还请您写一份保证书。那4万块您拿着,但是,不能再争夺沈玉夏的抚养权了。”
  如此,在沈玉恩和丛夏搬到新家的第二天,李秘书就给二人送来了剩下的6万块钱。
  沈玉恩当即就从里面拿了两千块钱,递给李秘书:“我们人生地不熟的,能不能求李大哥帮我们再办理一下学籍?”
  这其实不需要这么多钱。毕竟,这个年代,能出个万元户,都足够周围人高看许多眼。两千块钱是真的不少了。
  只是沈玉恩为了事情能办得稳妥,又只认识李秘书这一个还算厉害的人物,就请求李秘书帮忙了。
  李秘书深深地看了沈玉恩一眼,心道,恐怕老板两口子还真看错了,这可不是一般的小姑娘。
  他最后也只拿了一千块钱,帮姐妹两个把学籍办好,一个挂在附近重点初中的初三年纪,一个则是挂在附近小学的三年级。等到九月开学,两姐妹就能正式去上学了。
  沈玉恩终于松了口气,觉得一切都可以朝着好的方向发展。
  *
  另一厢,林玉浓在得知是丛夏和一个看中了丛夏的脸,想要签约丛夏的经纪人救了她的男神后,已经疯魔了十来天。
  直到偶然一次,听到林姥爷抽着烟说:“我倒早认识那个刘忻。有人见过那个……夏夏,说夏夏长得特别好看,跟个小明星似的。刘忻就给我送了两条烟,问我夏夏长得怎么样,让我引见什么的……”想想也知道被他拒绝了,“早知道,就先引见了也没什么。戏子么。”
  总比现在这样,那俩丫头不知道跑去哪里过好日子去了!
  沈家都找不到人!
  林姥姥却道:“人家过得好不好的,你操什么闲心?看浓浓这段时间的模样……我本来还想着,好歹让她读完初中,瞧这样子,不如赶紧的,找个童养夫过来,培养培养感情,赶紧生出个姓林的根儿来才好。这可是她答应咱们的!”
  给她好吃好穿好住!也不让她在家里干什么家务活,现在跟疯了似的,他们也没有说把她扔了什么的,可不就得让她付出点代价?疯了是吧?行,那学也甭上了!十六七岁年纪,可以生娃了!
  房间里的林玉浓,在火炉般的七月里,生生打了个冷颤。
  浑浑噩噩十几日,她终于清醒了过来。
  重生回来,她不是只为了她的男神的!
  没了男神,她依旧要活着!要好好活着!
  只是,她还有机会吗?
  第20章 80年代返乡心机女的心尖宠妹妹08……
  自从上次和丛夏谈心,手里又有了钱,沈玉恩终于开始放弃了自己最初的某些近乎卑劣的想法和算计。
  她觉得,她可以稍稍光明正大一些了。因为即使不卑劣,她也可以带着妹妹过上好的生活。也因为,妹妹好像不喜欢她太过卑劣。
  妹妹是她的底线,为了妹妹,沈玉恩想,她可以适当的“做个好人”。
  九月开学,现在才七月二号,沈玉恩是个没有安全感和极其想要上进的人,且手里这近6万块钱,其实是妹妹的。沈玉恩将其中的4万块钱给妹妹暂时存起来了——她正在到处看房,琢磨要怎样低调的帮妹妹把钱升值,但这需要时间,暂时不急——剩下的钱,才打算用来创业。
  最初沈玉恩是想要在夜市摆摊的。事实上她也的确干了这么几天,可摆摊的利润不高,沈玉恩不放心妹妹自己一个人在家,再加上大晚上的,也确实不安全,沈玉恩就开始琢磨其他的赚钱办法。
  比如,开店。
  她手里有钱,现在只缺人。
  而在每个月1号和15号与同样回沪的知青子女的见面中,沈玉恩看中了其中3个人。
  两男一女,都是被现在的家庭极其排斥的,偏又不甘愿就这样的返回家乡,远离喧嚣却繁华的大城市。有的打电话给了老家,老家直接说不能回来,就是在大城市里捡垃圾,都比在家挣钱,那就在大城市里捡垃圾,按月寄钱回来就好了。
  这是基本没有退路的三人。也是看上去圆滑却有原则的三人。
  沈玉恩就私下里跟他们见了面,并说了自己想要在沪市开店,去南面进货的事情。
  三人闻言,眼睛都亮了起来。
  其中那个女孩,将沪话都学了个七七八八了,觉得自己经营开店完全没问题,闻言立刻道:“真的吗?我们也可以挣钱养活自己了?”
  沈玉恩立刻给他们画饼:“怎么不可以呢?我是想着,我和阿妹出钱,然后店铺是我和阿妹的,但我和阿妹都要上学,这铺子的进货、经营、维护,就要交给你们了。谁负责这个,利润分成时,就能跟我和阿妹一起平分,一人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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