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众管理层都以为,无论当年的事实真相如何,林岚和夏兰兰只要不傻,就该知道怎样做才是最好的。别说骗人不骗人的这种话,人活一辈子,谁没撒过几个谎言?而且,杀人什么的,一般人是真的不敢做的。林岚和夏兰兰是铁娘子,可铁娘子不一定会杀人啊。
  但是,林岚和夏兰兰却一起拒绝了这个对外的声明。
  众管理层同时一顿,面面相觑后,像是终于发现了什么。
  林岚和夏兰兰也就正式退出了双蓝集团的管理层,但二人手里握着双蓝集团百分之六十的股份,还有她们安排下的继承人等,即便她们退出了管理层,也还是双蓝集团的股东。
  这件事一出,关注这件事的网友们和s市上层,也终于后知后觉的发现了这件事的不简单,开始有更多的人跑去采访林知夏。
  这些记者狗仔聪明的紧,在其中一次采访时,忽然就从林知夏的口中逼问出,林知夏非但是那场放火杀人罪的受害者,同样还是当年出名的一个拐卖人口的美女罪犯的亲生女儿!
  而林岚和夏兰兰收养了仇人的孩子,这个仇人的孩子,在数年后,开始千方百计的寻找当年至亲的死因,想要报仇!
  林知夏却道:“不,不是报仇。冤冤相报何时了,我、我只是觉得,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我的母亲在生我弟弟时,一尸两命没了。我的爷爷奶奶、爸爸、小叔,他们被大火活生生烧死,也没了。他们已经为了自己的错误付出了代价。
  现在,我想着,放火杀人的人,也该为她们的过错付出代价。毕竟,就连法律都没有判我的至亲死刑,她们怎么能自己代替法律,杀死我的至亲呢?”
  “即便是罪犯,也是有人权的。他们可以被法律审判,可是,他们不该被普通人杀死。”
  “正义,是每个人都值得拥有的。”
  “我的亲人们,他们也值得。”
  林知夏的这番话,让许多记者当场无语。
  这些话被传到网络后,一部分人大骂林知夏白眼狼,歪曲事实,同样也有一部分人,反而觉得林知夏做的对。
  都说林知夏是白眼狼,可是,认贼作母,这也不是林知夏愿意的啊!林知夏被迫认贼作母,难道还不许她长大之后自己报仇吗?且林知夏也没自己杀人啊,她只是想要用法律手段捍卫自己的权力而已,追求迟到的正义,何错之有?
  难道你的亲妈亲爸是个连环杀手,他/她被车撞死了,司机逃逸,作为孩子的你,难道不会控告那个司机,为亲爸亲妈报仇吗?
  血脉至亲,如何能舍?
  至于正义,人家小姑娘说的也没有错,就算是罪犯,也该有人权和正义。被人害死,也该有警察帮他们找到真凶,不至于死不瞑目。
  ……
  网络上这件事吵得特别凶,林岚和夏兰兰数次被问询,二人基本是不回答任何问题的。可她们的拒绝回答,已经是变相的说明了一切。
  警局虽然觉得二人当年的报仇,可以理解,可林知夏有一点说的是没错的,她的那些至亲无论犯了什么罪,他们都不该被普通人杀死,只能由法律判决。他们只能继续追问追查。
  甚至警局还找到了丛夏来问询,丛夏当时还是个婴儿,当然也问不出来什么。只是,开始有记者跑到丛夏的学校来追问她了。
  丛夏对此的反应就是,没有反应。
  然后,两天后,终于等到了侦探社的电话。
  “林小姐,多亏了您之前给我们的林知夏的亲人们的素描和照片,只是时间有限,我们现在只找到了30家确认是林知夏的亲人们拐卖了他们的女儿、儿子、妹妹的家庭。……现在,他们已经在赶来的路上了,您放心,我们会尽量安排好这些人,不会让这些人闹出大事来的。当然,最好是林知夏小姐不要出现在这些人面前,否则的话,我们也不知道能不能阻止这些人……”
  一个孩子就是一个家庭。林知夏只想着为了她的至亲报仇,却忘了,她的至亲们究竟毁掉了多少个家庭,这些家庭,他们又多么的想要为他们和他们的孩子报仇雪恨。
  杀人不是现代报仇应有的手段,可是,这却能让身负仇恨者,能因此而松开一些背上的仇恨。
  他们为什么不这样做?
  丛夏想了想,才对电话那头的侦探道:“不要让他们打死林知夏。”
  有些仇恨,只能用仇恨来报复。
  凝望深渊不可取,可,如果双目望去,四周全是深渊——
  别无选择。
  第11章 大山的女儿——迟来的正义11但是,……
  林知夏的日子终于好过了起来。
  有许多骂她白眼狼和不孝的人,可也有很多夸赞她和支持她,觉得为亲生父母报仇,坚持用法律的手段惩治犯错的人是没错的。这是孝道。
  且,正义,终究需要有人来追求和维护。
  因为这些支持,林知夏原本有些动摇的信念重新坚定了起来,另外还有人肯给她捐赠,支持她继续“维权”。
  尽管目前为止,这些钱还不算太多,不足以完全支付她不断的套卡、套现欠下的钱,可也能还上六七成了。但林知夏没有立刻还钱,因为她遇到了一个人。
  一个略有些霸道的男人。
  尽管这个男人现在看起来不是那么的风光,可林知夏知道,他只要想,多给他些时间,他一定会风光起来的。
  林知夏这般想着,忍不住就给他打了电话:“云恺,你不是缺钱创业吗?我这里有些钱,你把卡号给我,算是我的投资行吗?”
  电话另一头的人正是凌云铠。
  他沉默了片刻,终于道:“好。”
  凌云铠之前千方百计的躲避着和林知夏的相遇。可是,命运仍旧让他们再次重逢,还是在彼此最落魄的时候。
  林知夏对他一见钟情,再见倾心,凌云铠前世就深爱这个女人,否则也不会在林知夏没能拿到双蓝集团和林岚与夏兰兰的财产时,仍旧与她结婚,相知相守了一生。
  这一世,凌云铠想要换个活法,舍弃爱情选择利益,因此选择了前世痴恋他的霍明珠。
  奈何千金大小姐霍明珠,只对不屑她的男人有兴趣。一旦凌云铠喜欢她了,霍大小姐便表示,她、不、要、这、个、男、人、了!
  凌云铠:“……”
  凌云铠不但没能巴上霍明珠,还被霍明珠的父母所厌恶,整治的连自家的小公司都没了。
  之后猜到了某些真相,并且拿到了具体的dna对比,确认了自己是林岚的亲生儿子后,倒是想要通过勾引林岚心尖尖上女儿丛夏,让丛夏彻底离不开自己,从而获得双蓝集团。
  可凌云铠还是想得太美。
  双蓝集团的继承人丛夏,人家之前爱玩爱闹,还喜爱极限运动,但是,自从上了大学,整个人的行程就被安排满了,出入都有司机接送,上课时接触的只有老师和同学。
  学校的同学都知道丛夏家里极其有钱,但小男生嘛,心底还有几分骨气,就是原本被丛夏的颜吸引想要告白的,瞧见丛夏家这么有钱,也都立刻放弃了这个想法。如此,围绕在丛夏身边的,除了保镖、司机、老师,就是同学,还大多是女同学。
  凌云铠倒是想要勾搭这个被林岚和夏兰兰保护的极好的女孩,可他也得有机会啊!
  丛夏的时间表比他曾经是总裁的时候还要满!
  才没有时间谈恋爱!
  凌云铠:“……”
  凌云铠于是就只能放弃这个想法。开始创业。可也不知为何,每次创业,每次都失败。
  弄到最后,凌云铠现在,正在夜市上摆摊攒钱,卖衣服。
  他不太会跟人讨价还价,但是,他颜值不错,腿长腰细,只要他肯卖笑,那些女生总是肯因此多光顾他。
  只是凌云铠太爱面子,每次这样工作完,都会郁郁不得志一段时间。在面对一脸崇拜爱慕的看着他的林知夏时,他更是说不出自己现在在做什么,只说在考察项目,等资金够了,就创业,开个小公司什么的。
  林知夏对此完全信了。
  凌云铠就觉得,他一定要更努力一些才好。
  但是,霍明珠的父亲和母亲,却不知为何,对他穷追猛打。之前没注意凌云铠通过夜市摆摊赚钱就罢了,现在发现了,当然是立刻招了几个混混,去凌云铠的摊位上进行打|砸。几次之后,凌云铠连摆摊都不行了。
  他心里恨得不行,带着一身的伤,不禁又想联系林知夏。
  可林知夏这会比他更惨!
  *
  原来,林知夏对于目前的局面,并不满意。
  双蓝集团为了名声计,让林岚和夏兰兰不得不退出了双蓝集团的管理层。可双蓝集团的名声在那里,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更是出了名的优质,又有许多人认为,别说现在压根没有证据能证明,林岚和夏兰兰真的杀了人了,就算是有人能证明,那不也是一部励志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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