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这种事在这个圈里可太常见了,但她听着沈青黎的反应,总觉得他跟其他富家子弟不一样。
骄奢淫逸的风气在他身上是完全看不到的,他的言行与外表,非常一致,总给人以清隽、贵气、不染世俗尘埃的印象。
这样一个宛如冰山雪莲一般的男人……
周末结束,凌遥继续上课,第n次在上课时走神,都感慨自己太早遇到这样惊艳的人了,导致她现在被男生追求,总会情不自禁把他们跟沈青黎作对比。
下课后,凌遥回到沈叔叔家,一进院门,便见到鱼池边立着个熟悉身影,端着装鱼食的瓷碗,动作利落地往水里撒下一把鱼食,哗的一声水响,一池鲤鱼全都簇拥着争抢食吃。
“沈叔叔。”凌遥唤了声。
“放学了?”他看她一眼。
“嗯。”凌遥回道,“你今天这么早回来。”
“开了个会没什么事。”
凌遥刚好要跟他说件事,便道:“今天是第七天,我明天早上就可以搬回学校了。”
他停顿一下,唇角似笑非笑:“你这一走,留下叔叔一个孤家寡人,忍心吗?”
凌遥哑口无言,他直直看着她的脸,凌遥眼睛不知该看哪里,听见他轻呵:“气血红润,还不错。”
凌遥垂垂头:“恢复好了。”
晚上吃饭时并没有看到沈叔叔,容姨说他出去了,许是有应酬。
大约是十点钟,凌遥学习完毕,口有些渴,便拿着水杯下楼去喝水。
正倒水,院门开了,司机扶着喝多了的沈青黎回来。
沈青黎穿着衬衫马甲,一只手还挂着西服外套,他保持着清醒,吩咐:“我没事,你去把车开进车库。”
司机这才出去开车。
沈青黎进来时,似乎没有注意到凌遥,直接将外套放在沙发扶手,再坐下来重重地吁了一声,身子靠在沙发上。
凌遥见状,倒了杯水,拿过去:“沈叔叔要不要喝水?”
沈青黎的眼睛原本眯着,凌遥说话后,那双平日里漂亮的丹凤眼睁开了,男人朝她很清淡地一笑,笑容带着几许凄迷。
“是你,还没睡?”
“快了,我下来喝水。”凌遥第一次看到他喝多后疲惫的眼神,显得有些破碎的模样,一时踟蹰,像是不忍离开。
“嗯,水给我吧。”他伸手过来。
凌遥将水杯递给她,他的手并不稳,在接的过程中不慎触碰到了她的手指,许是喝了酒,在散热,他的手温度明显比她的高。
那种触感,在她松开手后,仿佛打上了烙印似的,久久还能感知得到。
男人将那杯水仰头一饮而尽,修长脖子上喉结凸起,无比吸引凌遥的眼睛。他只催促:“快去睡觉吧,明天还得早起上学。”
见他并没有到醉的程度,说话也很完整,凌遥点头:“好。”
他对她,终究是如同对小辈一样关爱,如同那一池鲤鱼一样,进了他的家,他总会精心照顾。
凌遥默默地想,她也差不多得离开了。
……
第5章 弹钢琴
回到学校,凌遥过着教室、宿舍、食堂,三点一线的生活。
天气一天冷似一天,某天凌遥走路时裹了一下羽绒服,一不留神,在教学楼拐角险些撞到一个女生。
凌遥连声说对不起,对方扶着她肩膀,笑道:“没事儿学妹。”
学妹?凌遥抬头看,是学姐廖雪珠。
由于迎新晚会的表演,凌遥被大三学姐廖雪珠“看中”,邀请她加入茶艺社。
对于茶艺,凌遥兴趣不大,但比起其他枯燥的社团,又觉得略胜一筹,加上里面的小姐姐都挺好看,说话又好听,于是她加入了社团。
廖雪珠来自英语专业,是现任茶艺社的会长,社交能力比较强,在外面认识不少人,偶尔会给社团接到商业活动表演。
凌遥还在学习,加之动手术,因此没有参加过商业活动。
这次相遇后,廖雪珠跟她走得越来越近,时不时会找她,约她一起吃饭,或者去逛街。
时间一滑,滑至12月中旬,凌遥已经离开沈青黎家一个月,期间他们没有再联系过。
有几次,凌遥都想发条问候的信息给沈青黎,但是想想,终究还是删掉了。
某天廖雪珠打来电话,问她星期五去不去酒吧。
凌遥讶异:“去酒吧?”
“嗯,隔壁大学有个朋友过生日,让我找俩同学一起过去聚聚,顺便庆生。”
“我不能喝酒。”凌遥说,“现在还在恢复期。”
廖雪珠道:“你不用喝酒,主要是我跟他们吹牛,说我有个学妹长得漂亮又会弹钢琴,那个场子是个清吧,有架钢琴,他们让我叫上你,弹弹钢琴庆祝一下生日,一起乐呵乐呵。”
凌遥:“……”
国庆后凌遥想给自己找点儿事干,让自己不至于太废柴,便去外面报了个钢琴班,重新练琴。有几首曲子练得还不错,加上听廖雪珠描述,去的地方不是那种嗨翻天的迪吧,于是答应下来。
星期五一下课,凌遥便随廖雪珠还有另一个学姐一起出发。
廖雪珠笑道:“那家酒吧名字还挺有意思,叫琴酒。”
凌遥直乐呵:“会不会有死亡小学生出没?”
“哈哈哈,没准真有。”
抵达琴酒,里面装修的氛围很小资情调,厅面宽大,楼上还有几个包厢。凌遥进
酒吧,入目便是一架施坦威钢琴,就那样大喇喇地摆在中间,头顶的浅橘色灯光落在黑色钢琴身上,像是博物馆里供人参观的古董文玩。
凌遥不由咋舌:“这是可以让顾客随便使用的吗?”
廖雪珠道:“可以的,怎么了,这琴很贵?”
凌遥扫了一眼琴身:“一百个w起步吧。”
廖雪珠也惊诧:“老板这么舍本。”
有服务员过来,笑着介绍:“会弹的话可以去弹,钢琴是老板的朋友送的,说与其放家里吃灰,还不如给人来演奏。”
人员到齐后,大家先坐下来认识一番,都是大学的学生,有男有女,过生日的是个男生,大家闲着没事,纷纷吐槽自己的学校和专业拉近距离。
凌遥脱了羽绒服,穿着黑色毛呢裙,披着头发,坐在钢琴前,凭肌肉记忆弹奏大家耳熟能详的《致爱丽丝》《梦中的婚礼》《卡农》……她端庄优雅,琴声悠扬,引来不少顾客欣赏的目光。
但是这几首几乎是每个练琴者练得想吐的曲目,谁练过谁懂。于是她打算接下来弹奏一首新鲜的曲目,最近刚练,不算太熟,但唬弄一下外行绰绰有余。
……
此时寒风凛冽的大道上,沈青黎开车回家,接到了发小的来电。
袁征的嗓音一贯慵懒:“嘛呢?”
沈青黎:“准备回家。”
“出来喝酒?”
沈青黎:“没空。”
“嘿,我说你天天上班工作,下班回家,家里又没人,人生不觉得无趣呐?晔子回来了,约酒呢。”袁征停了停,“还有,赵源有信儿了,他媳妇给他生了个女儿,他在美国当奶爸。”
沈青黎:“……”
“大家多久没聚过,不聚聚?”
沈青黎沉沉气息:“找个地方吧,别去上次那场子。”
“得嘞,等咱的场子过段时间开业,就方便了。”袁征想了一下,“去个清静点儿的地方,老板我也刚认识。”
袁征找的地方,正是“琴酒”,二人差不多同时抵达,把车泊好,他望着酒吧外面的招牌,笑着说:“这名字多好,童年回忆不就来了么。”
沈青黎无语看他。
“别介啊,老板品位还是不错的,刚才还跟我说,今天去了个漂亮姑娘,正弹钢琴呢。”
沈青黎继续摇头。
袁征又道:“你猜老板的那架钢琴是怎么来的?就是赵源出国前送的。哎以前跟了他的那女孩叫啥来着,你上回是不是找她去照顾小姑娘了?”
沈青黎:“人家叫关雯,你是不是该去检查一下记忆力?”
“嗐,这么多女人,我哪记得这么多,万一记岔了叫错喽不是更尴尬,还不如一个都不记。”袁征痞里痞气,“晔子他们也在来的路上,包间都订好了。”
当《七里香》的前奏响起,众人的目光全都聚集在凌遥身上,凌遥噙着微笑,暗叹果然还是这种音乐更有意思。
暖暖的灯光照在她白净的脸上,纤长的手指在黑白琴键上轻盈跳动,每一个音符仿佛都在翩然起舞。
沈青黎站在门口,注视着坐在钢琴前的熟悉身影,一语不发。
袁征睁大了眼睛:“哎哟喂,这不是小侄女吗?合着说的漂亮姑娘就是她啊?”
沈青黎垂垂眼睫,不置一词。
凌遥一直专注在弹奏中,加之坐的位置并不是朝向门口,并没有发现他们,直到沈青黎跟酒吧老板在一侧的吧台前寒暄,厅面上的人都仿佛集中在那个男人身上,她才抬眸看去,心脏忽然一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