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章

  他们的声音很巧地撞在一起。
  “啊,你先说吧。”西里斯说。
  “你确定吗?”
  “没事,你先说吧。”
  “我猜。”她呼了一口气,“你的事是关于凤凰社的,那一定很重要,所以你先说吧。”
  “是的。”他说了。他讲了他们听到的一个预言——那个惟一有机会最终战胜伏地魔的人出生在近十六年前的七月底。这个男孩的父母已经三次逃脱了伏地魔的魔掌,那个能够征服伏地魔的男孩的最终鉴别特征是伏地魔本人标记他为其劲敌,但他拥有黑魔头对之无知的能力,一人注定死于另一人之手,因为两人不能同时存活。
  “伏地魔一定会想找到这个孩子,你也能想到,符合这条件的人吧。”
  伊迪丝掰着指头数。她当然想得到。哈利。
  “邓布利多说詹姆他们需要保护,我要做詹姆他们的保密人,这样的话我想我可能得逃一阵子,不被食死徒找到,在所有魂器被销毁之前。”
  “哦,听上去很危险。”伊迪丝的声音有些颤抖。
  “我会小心的,你要和我说什么?”
  伊迪丝苦笑了一下。“索邦大学通过了我的申请,我在想说我可以去法国找玛蒂一起读研。”
  安静漂浮起来。
  “嗒哒,惊喜吧。”伊迪丝轻轻地说,写着一种尴尬的遗憾,他们都明白这意味着什么。
  过不了多久她又弹坐起来,情绪有些激动,“不,我不会去的,我都不明白我为什么要申请,我该跟你一起走,我知道你也想我跟你一起走,我们可以躲去任何我们想去的地方,西里斯——”
  他也坐起来,抓住她乱挥舞的手,打断了她,“不,你应该去,你应该去索邦,你应该回信接受录取,你应该去读研。”
  “不。”
  “你得去,这是你想了很久的事情,你想去那里修文学,我知道,你肯定能拿到奖学金。”他挤出一个笑来鼓励她。
  “你为什么这么说?这太幼稚了——”
  “不,我不能带着你一起,那很危险,我逃,你可以去,不会要多久的,相信我,你应该这么做。”
  “你要是出了什么事怎么办?”
  “不会的。”他发出一声奇怪而困惑的声音,几乎像在笑。他一直握着她的手,没有放开。
  “那我不会幸福的。”
  “你会的。”西里斯说。
  她会得到幸福吗?那会是怎样的幸福?这些年来,他们就像一盆土中的
  两株植物,环绕彼此生长,为了腾空间而长得歪歪扭扭,形成某种令人难以置信的姿态。但最终她帮助了他,她让一种新的人生成为可能,她可以永远为此而欣慰。
  “我会非常想你的,”他说,“我会得相思病的,真的。”
  “一开始吧,但会变好的。”
  他们相对沉默,西里斯伸出一只手将手指穿过她发间,梳到发结后慢慢地、耐心地把它们解开。再不耐心就没有意义了。
  “你知道我爱你。”西里斯说,“我再也不会像这样爱第二个人。”
  她点点头,没错。他说的是实话。
  “如果你想的话,我就不会去法国了,我跟你一起。”
  他闭上双眼。她或许不会再回来了,他心想,或许她会回来,却变成另外一个人。他们现在拥有的将一去不复返。然而对她而言,孤独的痛苦远比不上她曾经的痛苦。她将美德赠给了他,现在它是他的东西了。与此同时,她的人生在她面前展开,通往四面八方。他们为彼此做了很多事。真的,他心想,真的。一个人真的可以改变另一个人。
  “你去吧。”他说。“只要你还需要,我会一直在。”
  在春天到来之前,在他漂泊的逃亡之路还未开始之前,他会将她送到码头,望着她离去。他们会注视着所有的新生之物在长滩的海岸冉冉升起,再不惦念着天堂,因为他们充满信心,即使在这样的时代里。似乎有些不切实际,可这不仅是因为他在对方的眼眸里感受到了温暖,更因为他相信自己身上的爱足以让人为他树立一面旗帜、种下一株玫瑰,又或是开启一种全新的生活,即使结果可能并不如他所愿,但他选择相信她这样随性的决定、这不可测的扰动,以及她不平凡的命运。
  (终。)
  第50章 后记
  这篇后记的名字叫long story short,长话短说,是evermore里的歌,也是我想给予这个故事的片尾曲。关于这篇作品,肯定还是有很多想说的啦,但没办法一口气全写完。
  一)关于女主角和男主角
  其实对于edith我在和评论区宝宝们互动的时候也聊过她好几次,我希望这个角色在读到的人眼中是真实的、立体的,她身上有很多我在其他文学作品或者是现实中能感觉到的一些特质,写她的时候我也参考了像《那不勒斯四部曲》里面的莉拉、莱农和marianne faithfull这样的人物,我想把她塑造成费兰特式的女主,她们都受过文化教育,都聪明有思想,都在有时候会失去控制,她们都经历了不同形式的爱,在各种变故的冲击之下,她们的爱发生了变形,但还是保留着强劲的能量,那是经历了考验、痛彻心扉的爱,是活生生的。我觉得这样是最真实的女性角色。
  关于sirius,我没法完全揣测清楚罗琳笔下的原著角色,他们每一个都是。我只能把我构想中或者说是符合我这篇文的形象搭建出来。青少年时期的sirius在原著中出现的不多,潇洒、傲慢、自由……都是他的关键词,像他的角色形象我想也有很多人分析过了,我只是想写一个这样的可能,看看他是否会有这种原著中他没经历过的爱,他在这其中又会获得怎样的成长。他是让edith受伤的人,也是放她走的人,每一次edith新生活的开启几乎都与他有关,我想这就是这个角色对我的女主角能起到的作用——毁灭或是重建,这与他们二人本身的复杂性也有关吧,或许也是为什么我会选择他作男主角。
  二)关于书题
  法兰绒疗法(flannel cure)是来自taylor在champagne problems里的歌词“november flush and your flannel cure.(十一月的寒风凛冽,但是却无法穿透你的法兰绒外套)”,我在尾声中采用了这段歌词,还有就是第二卷 中edith对她的经历的思考(这也是她第一次认识到sirius对她的影响),“小时候她听过麻瓜的说法,在维多利亚时期,穿着红色法兰绒是治疗背痛的民间疗法。人们穿法兰绒,因为人们认为它可以预防感冒。她竟希望这种毫无根据的做法能有所奇效。”
  所以怎么说呢?在这里flannel cure也可以算作一种麦高芬了吧。注:麦高芬(macguffin) ,指推动剧情发展但本身并不重要的物品、目标或概念,其价值取决于角色对它的追求,而非其实际意义。
  她也终于获得了治愈,就算她还是不能完全算作战无不胜,但她在经历过这些忧郁和选择、感情和承诺后真的走出去了。
  三)关于故事的结局
  写作上,有个规则很简单:假如你没什么值得写的,那就别写了。我认为写到这里我的人物已经不再是最初的自己了,哪怕这和他们的初衷并不相同,这样的改变是成长,是新生,我不希望再束缚他们的结局。
  在尾声的作话里我也谈过这个了,所以就不再多赘述,我只是想说:在小说中有一些时刻,男女人物之间的爱情关系很幸福,只要故事进讲到这里就收尾。那就是一个大团圆结局。但幸福的结局是一种叙事技巧,不是生活,也不是爱情,爱情是一种很难掌控、多变、充满意外的情感,很难有一个幸福的结局。
  我觉得对我笔下的edith和sirius来说,这才是最好的结局和关系,爱的要义并不是什么倾心、献身、或二人的结合,它对于个人是一种崇高的动力,是去成熟,在自身内有所完成,去完成一个世界,是为了另一个人而完成一个自己的世界。
  不管怎么说,他们既有就此江湖别过的可能,也有分离后重新结合的可能,但我觉得这都没有那么重要了。爱的延续不是我们永远在一起,而是你教会了我永远爱自己。
  就先写这么多吧。最后感谢你们读到这里,感谢有人喜欢这个故事。
  tips:看好看得小说,就来海棠书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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