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6章
木杨心里是有数的,虽然他很欣赏叫做莫霜的小家伙,但他心里有疙瘩是其一,自己实力不济是其二,真收了人家那就是耽误这么一个天才了。
但他不解,明明江小白是有这个实力的,那她为什么不收?
“太麻烦了。”江小白摇头,“我工作很忙,没空看顾孩子,而且这个孩子在交际上有点障碍,去符门这种大门派待一待,也许状况会得到改善。”
很少人会在正当年轻或壮年时选择收徒,大部分都是在中老年时更喜欢收徒,因为那时自己的路子几乎定性了,能力也差不多就那样了,再钻研也有限,这样就可以拿出更多的精力来教导徒弟。
年轻时自己学习时间都不够,还有空带孩子?
江小白倒不是为了学习,她是因为要忙工作,收徒不是不可以考虑,但绝不会是现在。
孩子小的时候是最需要陪伴的时候,师父的责任仅次于他们的父母,如果做不到关心照顾和陪伴,那就不要耽误孩子的将来。
路上时,江上白给卫老打了电话。
卫老说他刚午睡完,再过一会儿就要和陈曦山返程了。
“你说有个好苗子?”
听江小白说了莫霜的情况后,卫老顿时心中一动,“你把那个人的电话给我,我和曦山去一趟莫家。”
卫老打完电话时,陈曦山正好走过来,“师父你睡好了吧,那我们可以出发了不?”
“先不急着出发,我们去一个地方。”卫老摆摆手。
“去哪?”陈曦山疑惑。
“刚才江小友打电话,她给咱们符门介绍了一个好苗子,据说才八岁就已经可以对符文过目不忘了,地方不远,咱们过去看看。”
陈曦山愣住了,这是什么意思?
“师父,你要收徒??”陈曦山惊呼出声,“你当时不是说我是你最后一个徒弟吗!”
陈曦山很伤心,后果很严重,尤其是有了刚才不愉快的通话,他心情更差。
刚才卫老睡觉的时候,陈曦山打听到了李碧莹的电话,而且不是经纪人的,而是李碧莹的私人电话。
他拨通了电话解释了一下情况,对面的李碧莹沉默很久,就在他觉得这丫头是不是下一秒要发脾气时,她却是笑了一下——
“没关系,既然你不是有意的,那我就不跟你计较了,只是做错事是不是要补偿的?”
他想了想,回了声是。
“那就好,你既然可以给我下绊子,那想帮我应该也不难吧?我最近看中了一个品牌商的代言,你要是能帮我拿下,那这件事我就不再提起了,你觉得怎么样?”李碧莹道。
“你先说是什么品牌的代言。”陈曦山满是警戒,觉得李碧莹抛出的这个炸弹肯定不小。
“是l·a。”
“……我给你一次重新说的机会。”
陈曦山当时就惊了,这种大品牌的代言你来找我??
这要是由自己送出去,那手笔是不是太大了,可自己明明根本没有做错什么啊,这代价太不对等了!
“怎么,不行?”李碧莹轻笑,“那就算了,我等下就告诉小白,说你根本没有诚意跟我道歉。”
“等等,你别给她打……不对,你怎么知道是她让我找你道歉的?”陈曦山说一半才发现不对劲。
江小白说过不会对李碧莹说的,那她为什么会知道?
“因为如果不是因为她,就依你对我的态度是不可能会主动道歉的。”李碧莹轻哼了一声,有些得意,“你就说干不干吧,反正你如果不干,我现在就给她告状。”
这个女人还真是贼精贼精的!
陈曦山最终屈服了。
虽说他答应的一个原因是这件事他还真的有门路能帮上忙,只是要麻烦些罢了。
也罢,麻烦就麻烦吧,总归比她去给江小白告状来的好。
只是答应归答应,陈曦山还是觉得有些憋屈的,心中正是不爽时又听师父说起了这个大消息,于是各种情绪涌了出来,让他的眼神都带着些委屈。
卫老觉得陈曦山此时看自己的眼神,宛如自己是一个负心汉渣男。
“你这是什么眼神?”他瞪了陈曦山一眼,“我都多大年纪了,教你一个都折寿十年,再教一个我可能明天就踏进棺材了!”
“你不收徒啊,那就好。”陈曦山这才松了口气。
如果师父现在收了徒,那自己身为那个八岁小丫头的师兄,日后会过着什么样的日子就不用想了。
那肯定是又当哥又当爹。
如果那小丫头是个听话的还好,但如果是个调皮捣蛋闹腾的,以后自己的日子还过不过了?
比如就像刚才那个李碧莹似的,心眼贼多,一想就知道麻烦一堆。
“我不收徒,但如果那孩子资质不错,性子也还算温和,那我就把她带到符门,曲师弟还未收徒,由他收下再合适不过了。”卫老说道。
只要不是卫老收徒就好,陈曦山听了这个再无意见。
江小白只收下了莫家的那个小玉瓶,至于此行的报酬却是没有取,全留给了木杨。
木杨假意推辞了一番,看江小白真的不需要后就是嘿嘿一笑——
车子,你等着,我再攒攒钱就能来娶你了!
江小白结束这边的事情之后,就抽空回到了s市的家中一趟,打算陪陪家人。
不过这一次待也停留不了多久,一两天罢了。
对于孩子来说,最希望的事情就是快快长大离开家里,去外面享受自由的天空,但是对已经离家工作的成年人来说,每一次见面都是紧巴挤出来的,而且见一次就少一次。
不过这样也是有好处的,那就是距离产生美,一段时间未见,再见面时就是大团圆,可若是相处一久,整天面对面,那就会彼此开始生厌了。
第962章 提前恭喜
只是自从江小白把咚咚带到家里一次过后,江父江母就对那个贼精的狗子记忆深刻,而且还总是惦记着,这次江小白回家他们还问起了咚咚怎么不来。江小白无奈表示咚咚进剧组工作赚钱了。
爸妈问这话,让她感觉咚咚不是个宠物,而是自己的娃。
“我们家不仅女儿优秀,就连狗子都优秀,这要是说出去不知道得多少人羡慕呢,前头拍了公益广告,这又开始拍剧了。”江母听了很高兴,“就像那个张樱,整天大鱼大肉的喂她家狗,我看那狗除了一身膘外也没什么特别的嘛,呆头呆脑的,哪有我们咚咚机灵。”
江小白听了想笑。
张樱是妈妈的老朋友,前几年开始养起了狗,是一条金毛,她对那条金毛非常上心,好吃好喝的伺候着,还有许多营养品给它吃,比如什么鱼油啊钙片啊益生菌啊,天天都吃,狗子被养的毛发油亮,外形很不错。
只是她那条金毛有点憨,不怎么机灵。
跟它一比,咚咚那确实是成精了。
“咳,妈,我等了半晌,怎么没听到你夸我呢?”江之奕轻咳了一声,从楼上下来。
他刚才准备下楼,下楼到一半听到了老妈的话,就是“我们家不仅女儿,优秀就连狗子都优秀”这句,听时他觉得应该能等到自己,哪知道狗都到了,也没等到自己出现。
于是他就出声抱怨了。
“你这孩子,怎么还吃狗的醋呢。”江母嗔了他一眼,“看你的出息。”
江之奕:……
那是我要跟狗比吗?那还不是你把狗都排在我前面了!我在这个家到底还有没有地位了!
他默默腹诽,却只是撇了撇嘴,没有说出来,“老妈,你真是太偏心了。”
“行了,都快娶媳妇的人了,计较这个做什么?”江母打趣道。
江小白挑眉,“娶媳妇?”
她这么一问,江之奕的脸上竟然罕见的出现了一点粉红。
“我和你爸刚刚商量过你哥的婚事,也跟黎家见过面询问过了,他们也是持支持态度的。”江母说着就露出欣慰的笑意,“我们初步探讨了一下,打算让他们省去订婚这一环,在年中时就完婚。”
两家人是早就认识的,彼此熟悉,而两个孩子的禀性他们都放心,既然这是两情相悦,那就省去那些虚的,早些结婚。
“那要提前恭喜哥哥了。”江小白笑着说。
过年她回来时就知道江之奕和黎薇的感情很稳定,而且也是告知过双方家长过了明路的,不少亲朋好友都知道江家和黎家好事将近了。
只是这个结婚的时间还是出乎江小白的预料,不过想了想也觉得可以理解。
感情到了,一切事情都是水到渠成的嘛,而且对于真心相爱的情侣来说,婚姻的殿堂是他们都渴望理想的天堂圣地,早一些迈入就早一日幸福。
至于说婚姻是爱情坟墓的这个形容,也是见仁见智了,可能对不同的伴侣、不同的时间和不同的心情来说,可能会是坟墓,也可能是圣地。
至少对于此时的江之奕和黎薇来说,婚姻就是他们的圣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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