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都是刚开学时候的事情了,秦陌居然能记到现在。
  秦陌:“你说过的话,我一向记得很清楚。”
  陈悯之:“... ...”
  秦陌:“为什么顾明珏在我前面?在你心里,他比我好看?”
  他知道陈悯之喜欢卫殊,要是卫殊排在他前面他还勉强能接受,可顾明珏凭什么,秦陌想不通。
  虽然这个话题没有什么探讨的价值,但为了让自己今天能早点休息,陈悯之只得实话实说:“没有,只是因为当时我觉得你比较凶,顾明珏看上去更平易近人一点,所以如果评选校草,我觉得他的票数应该比你更多一点。”
  秦陌蹙眉:“我凶?”
  他承认他有时候是对陈悯之凶了一点,可那都是后来才发生的事情了,陈悯之说那话时才刚认识他和顾明珏没两天,他明明什么都没做,怎么就被判定为凶、落到顾明珏后面去了了?
  少年还没回答,秦陌又问:“你喜欢温柔款的?”
  陈悯之回答得断断续续:“唔、校草评选只是看脸,嗯啊,我当时也只是、单纯从你们两个的脸来评价而已,总之,你不必在意那么多。”
  秦陌:“那如果综合评价呢?你更喜欢谁多一点?”
  陈悯之却已经又摇摇晃晃地犯困了,意识恍惚中之听到了男人说什么喜欢,好像是对他告白的话,于是半闭着眼睛,迷迷糊糊地顺着男人的话答道:“嗯...喜欢...喜欢你...”
  男人那张天生冷感的脸上,终于浮现出一抹浅淡的笑。
  他低头,轻轻啄了一下少年的鼻尖,低声说:“嗯,我也喜欢你。”
  而少年早已沉入梦乡,听不见他说什么了。
  *
  安抚好了秦陌这条疯狗,接下来的几天过得风平浪静。
  几个男人按照排班表工作,不仅负责做饭,也轮流包揽了家里的其他家务,包括给小猫铲屎。
  而且该说不说,这几个人的厨艺真是挑不出毛病,就跟统一去新东方进修了似的,陈悯之今天吃川菜,明天吃粤菜,后天吃法餐,每天都有不重样的好吃的,还不用做家务,每天就看着这四个男人像四个男保姆似的忙来忙去,竟然也生出一种“这样的日子好像也还不错”的感觉。
  如果忽视掉他偶尔会被男人拖进角落啃两口以外。
  但他现在已经学聪明了,也渐渐摸到了一些让这些疯狗听话的方法,只需要主动对男人亲上几口,再说几句违心但好听的话,就能让这些坏狗乖乖的不发疯了。
  反正只是亲几下而已,又不做别的什么,还算能接受。唯一光靠亲解决不了的两条,也只能背着其他几条,悄悄地付出一点其他的代价。
  就在陈悯之以为,这样平静安稳的日子会一直持续下去的时候,他在一天晚上回卧室时,忽然被藏在门后的男人一把捂住了嘴巴。
  顾明珏把他圈在了怀里,附在他耳边,低声道:“宝宝不是最讨厌秦陌了吗,为什么昨晚让他进你房间了?”
  第69章
  陈悯之心头猛地一跳。
  顾明珏不会是知道了什么吧?
  他小心翼翼地去瞄男人的神情, 可男人就像只笑面狐狸,将心思掩藏得滴水不漏,按照他那点儿浅薄的道行, 什么也看不出来。
  虽然摸不准顾明珏的心思, 但陈悯之心里清楚,秦陌是不可能主动把这件事告诉别人的, 于是他心里又升起一抹侥幸——万一顾明珏是诈他呢,他可不能自乱阵脚。
  在四条大型猛兽之间游走的小兔子,已经熟练地掌握了生存本能——他不问,你不说,他一问,你惊讶。
  于是陈悯之小声说:“我们盖着被子纯聊天呢,真的。”
  空气安静了几秒钟。
  顾明珏忽然笑了一下。
  “悯之, 我看起来很像傻子吗?”
  陈悯之作惊讶状:“怎么会呢?你是我见过的最聪明的人了。”
  顾明珏:“哦?是吗?”
  陈悯之拼命点头:“当然。”
  你是我见过的最奸诈的老狐狸, 他在心里说。
  顾明珏简直要笑出声来。
  要说这只小兔子笨呢,却又偏偏在不知什么时候学会了撒谎,说些好听的话来哄人, 以此来换取自身的安全。
  可偏偏, 小兔子的谎言肉眼可见地拙劣, 与他而言简直是不打自招,只让人觉得像从前一样笨得可爱。
  不对, 比从前还要再可爱一点。
  让人情不自禁地想要吻他。
  顾明珏脑海中出现这一想法的时候, 身体已经先一步做出了实践, 他扣住少年的后颈, 像是捏住一只小动物毛茸茸的脑袋一般,将少年的嘴唇推了上来,衔住了。
  正准备继续装傻充愣的陈悯之懵了一秒, 下意识地想要挣扎,却又忽然想到什么似的,动作弱了下来,还很乖地伸出软嫩的舌头,像小兔子舔水一样回应男人的亲吻。
  顾明珏的唇角勾了勾。
  他怎么会不知道陈悯之在想什么,即使经历了这么多事,少年不再像从前那样单纯得宛如一张白纸,但却依旧却不会掩藏自己的心思。
  放在平时,不连哄带骗地威逼利诱一下,陈悯之是万万不会如此配合的,被亲的时候躲都来不及,今天却会主动把舌头伸出来给人吃,就差把心虚两个字写脸上了。
  偏偏他还以为自己装得很好,演得十分投入,纤长的眼睫闭着,甚至主动伸出手去勾男人的脖子,乖巧得不行。
  顾明珏感觉心都快要被可爱得化掉。
  他当然不会在这时候去拆穿小兔子的谎言,毕竟,主动的小兔子尝起来太过甘美,他没有拒绝的道理。
  于是他顺势扶住少年的腰,加深了这个吻。
  不同于卫殊那种实干大于技巧的吻法,也不同于秦陌那样总是带有嫉妒与不满足的啃咬,更不似陆承轩那样像发.情的狗一样的乱舔,顾明珏的吻十分富有技巧,可以说是这几个里吻技最好的。
  每次被顾明珏亲吻,陈悯之都像是被人抱起来放在了温水里,温暖又舒服,不会感受到一点儿疼痛,男人的吻有一种能让人放松下来的魔力,像是被春风拂过的人,不会注意到这阵风是什么样子,却在无形中被春风渗透了身体的每一个毛孔。
  但这种吻也有弊端,就像跑热水澡,刚开始觉得舒服,久了却觉得头晕眼花,喘不上气,而这种转变常常是在无知无觉中发生的。
  是以,当陈悯之发现男人的手不知从何时探入他的衣服下摆,开始往里钻的时候,他整个人已经被亲得脱了力,一双眸子乌濛濛的,懵懵懂懂的样子,连挣扎都忘了。
  直到身体陡然间传来异样,同一时间,耳边响起男人带有凉意的声音:“宝宝,这里怎么是肿的?”
  如同兜头一盆冷水浇下,把陈悯之霎时泼清醒了。
  望着顾明珏那双幽暗的眼睛,少年仿佛一只突然间嗅到危险的小兔子,蹦起来拔腿就要跑,却被男人勾着腰拖了回来。
  男人宽大手掌牢牢圈住他的腰,像是摁住小兔子柔软又脆弱的肚子,声音不紧不慢,却带了少见的一丝冷意:“宝宝还没回答我的问题,怎么就要跑呢?”
  陈悯之慌得眼睫直打颤,眼见逃不掉,又害怕被揭开羊皮的狼吃掉,只能本能张嘴就来:“可能是最近吃得太辣,上、上火了。”
  顾明珏笑了一下:“是吗?可是我明明记得,这一周桌上都没什么辣菜呢。”
  少年嗜甜,并不怎么爱吃辣,故而四个男人做的菜大部分都偏清淡,只是偶尔才做一下微辣的菜式给少年换换口味。
  陈悯之结结巴巴:“还、还是有的,我记得陆承轩就做了一盘麻辣兔丁呢...”
  只不过他因为前一晚刚挨了炒,第二天就没怎么敢吃辣。
  顾明珏:“那盘兔丁你只夹了一筷子,吃的还是里面的莴笋。”
  陈悯之:“... ...”
  如果说谎是一门课程,那么陈悯之在这堂课的结业考试中基本能算是不及格。
  至于为什么是基本,是因为他在被天敌捕食的过程中激发了这种本能,知道了偶尔说假话能让自己逃避被吃掉的命运,却不知如何去运用。
  顾明珏将少年慌乱的神色看在眼里,可非但不安慰,反倒更恶劣地捏住了少年的下巴:“我倒觉得,宝宝像是背着老公偷吃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才会上火呢。”
  “偷吃”这两个字咬地尤其重,生怕人听不出背后的讽刺似的。
  至于不干净的东西具体是谁,顾明珏倒是不太在意,反正在他眼里,这房子里除了他,剩下三个都是不干净的东西。
  本就不太聪明的少年,在这种情形下显得尤为笨嘴拙舌,连个像样的谎都扯不出来,只会慌张地一个劲儿重复:“没有,没有吃不干净的东西...”
  顾明珏眼眸微眯,指腹将少年的唇瓣压得凹陷下去:“宝宝嘴馋,爱偷吃,老公可以理解,所以不怪宝宝,但是,宝宝好像把老公之前说的话都忘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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