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太变态了。
  沈斯年只觉得这个画面实在太过诡异,直到寄生种离去,都久久无法回神。
  他从没有这么清晰的感觉到,异种之所以是异种,和人类的不同点有那么多。
  一旁早已经钻出来的夜未面无表情地捂脸。
  尽管,他大概能理解寄生种的某种贪恋,但……
  就算是他也接受不了吃土。
  好不容易度过了这次危机,沈斯年生怕寄生种又杀个回马枪,行动更加谨慎了。
  一身泥土绝对是一点都不敢洗,掉了还必须要补上,就这样走走停停,他再次来到之前遇上寄生种的地方。
  也许是因为刚才寄生种在这儿待过的缘故,这次他没有碰到任何异种,一路上都平安无事。
  除了最初遇到被寄生的那个倒霉蛋以外,他沿着逃跑的反方向走,很快就看见了另一具倒在地上的女性尸体。
  同样是从星舰上高空坠落,这名女性显然就没有他那么好运,没有佩戴安全气囊的她,落地时后脑勺直接磕在地面上,当场死亡。
  不过也因此,她随身携带的修眉刀被沈斯年收走,身上那件看上去还算完整的外套也被他毫不留情的脱了下来。
  没办法,他真的连一件可以穿的衣服都没有,才不得不从死人身上扒。
  但考虑到对眼前这位女性死者的尊重,他只是收走了外套,还不至于把人家的内衬都带走。
  顺手让夜未把这名女性埋进土里安葬,沈斯年开始翻找此处的第二具尸体。
  不同于刚才,这次他得到了一个对他来说极为有用的东西。
  第15章
  倒在女尸不远处的另一具男性尸体就没有那么好运了。
  草地上一段长达两米的拖拽血迹,和完全空荡荡的脖颈上方显示出死者生前经受的苦难。
  沈斯年不敢多看,只是用最快的速度在这具尸体身上寻找对他有用的东西。
  他第一眼就看见了尸体手臂上完好无损的光脑,立刻拆了下来。
  见还可以正常开机,沈斯年露出惊喜的神色。
  光脑上的功能非常好用,可以除了最基础的实时监测使用者生命体征以外,还可以对陌生环境进行测绘,天气预报等等……
  沈斯年迫不及待打开了光脑,率先弹出来的窗口却让他心头一凉。
  一张熟悉的脸出现在光脑里,主持人慷慨激昂的声音响彻寂静的森林。
  “……再重复一次,请wt-117号星舰落难的乘客不要担心,不要害怕,我们第九禁卫军将由伟大的夏辰宇军团长带领,用最快速度去救援你们,请落难者们不要惊慌失措,相信我们!我们一定会把你们从禁区中拯救出来的!”
  “接下来,采访夏辰宇军团长,您对这次任务有什么想说的吗?”
  镜头里的夏辰宇一身戎装,英气逼人,面对记者的疑问也丝毫不慌。
  他拿起话筒,眼神坚毅,充满磁性的声音铿锵有力地说道:
  “我是夏辰宇,我在这里发誓,我们第九禁卫军一定会把幸存的乘客们都安全地带离危险之地,绝对不让帝国的子民受到任何伤害!”
  幸存的乘客吗……?
  沈斯年脸色沉了下来,忍不住攥紧了拳头。
  那他这个在方朝暮计划中应该“死得渣都不剩”的人,能平安回到帝国吗?
  让夏辰宇来禁区,显然就是方朝暮的命令。
  目的恐怕是为了确定他的死亡。
  想到这里,沈斯年忍不住冷笑一声。
  他的好弟弟真是看得起他,竟然不惜把第九禁卫军派来禁区执行搜救任务。
  要知道,第九禁卫军,是专门保护永辉帝国三殿下人身安全的兵团,相当于方朝暮心腹中的心腹。
  要不是这个原因,沈斯年当初也不会把夏辰宇留在第九禁卫军。
  夏辰宇是沈斯年在福利院时一起长大的朋友,福利院关闭后,沈斯年被迫流浪,但夏辰宇则因年满十八,直接参了军。
  后来沈斯年阴差阳错被接回皇宫的时候,偶然撞见了在帝都守城门的夏辰宇,出于童年情谊,以及当时的他对皇宫产生了莫名的恐惧,想尽办法因身份原因被受压迫的夏辰宇塞进了第九禁卫军。
  原因无他,沈斯年就是为了让夏辰宇发挥出自己的才能,同时让自己身边有一个熟悉的人。
  作为身份尴尬、身上疑似涉及皇室丑闻的真亲生三皇子,皇帝嫌弃沈斯年的出身,并不愿意对外公开他的真实身份。
  沈斯年被迫遮掩容貌,隐姓埋名,以方朝暮的替身身份生活在皇宫。
  因此也没有人知道,第九禁卫军同时还秘密担任着保护他的职责。
  那时候,他除了夏辰宇,谁都信不过。
  然而现实却狠狠给了他一个耳光。
  第九禁卫军是不能指望了,沈斯年不仅不能向他们求救,还得躲着他们才行。
  沈斯年看新闻发出的时间,是昨天中午,以星舰的速度,现在第九禁卫军恐怕已经快到了。
  该死的,有什么办法能让他们找不到自己吗?
  “主人,我发现了这个。”
  夜未的声音打断了他的思绪,夜未从男人的皮带上取下了一个圆圆的硅胶,递给沈斯年。
  “这是什么,能用吗?”
  沈斯年接过一看,就巴掌大小的东西,厚厚的五层硅胶叠成黑胶片的模样,他一下子分辨出这东西的用途。
  “是旅行专用的折叠水杯。”
  水杯是密封保存的,跌落过程中没有破损,看起来还能用,正好的他手上缺乏的生存工具。
  “好东西,收着。”
  夜未点点头收好,又指了指远处的河岸,“这边的人就这些了,不过那边还有几个人类,您要去看吗?”
  “当然要,来都来了。”
  沈斯年表情疑惑:“你是怎么知道那边还有人的?”
  “闻到的,”夜未揉了揉发痒的鼻子:“除了血腥味以外,人类的气味比较特殊,和异种不一样。”
  “啊?什么味道?”
  “我说不清楚,”夜未挠头:“就是感觉……好像很好吃。”
  “……”沈斯年扶额:“我就不该问这个问题。”
  也是,异种的食物链里有人类,也算是人类天敌了,说不定闻人的味道对异中来说,就是狩猎本能。
  “噢!”他恍然大悟:“所以那个寄生种果然也是因为闻到活人气味,才追着我不放……”
  沈斯年不禁感叹:“异种的鼻子也太好用了吧!”
  夜未一怔,不知道怎么解释。
  怎么说呢,主人身上有一种不同于人类的香味,对于异种来说十分具有诱惑力,非常上头。
  寄生种就是闻了那个味道才能追踪这么久。
  不只是寄生种,从昨天到现在,他们遇上的所有异种,恐怕都是奔着那个味道追来的。
  想到这,夜未表情严肃了许多:“主人,我们长时间待在这里可能不太安全。”
  沈斯年只当他说的是寄生种,点头赞同:“你说的对,我们赶紧把和对岸那几些人身上的东西回收掉,离开这里。”
  “是,我抱您过去。”
  夜未直接抱起沈斯年,正准备动身,又被青年叫停。
  “等一下,你顺便把刚才那个尸体带走。”
  “主人?”
  “我有些用处。”
  夜未正想劝说,却看见青年眼中的狡黠之色。
  夏晨宇不是要来救援么?
  那沈斯年就让他亲眼看见他的“尸体”!
  “帮我带走他,”沈斯年低头揉了揉夜未毛茸茸的狼耳,柔声道:“听话。”
  清润的声音传进耳朵里,还带着轻微的气音,格外动听。
  夜未耳朵一抖,很快就红透了。
  他认命地放下沈斯年,亦步亦趋走过去将尸体背到身上。
  沈斯年看着他僵硬的动作,有些想笑。
  怎么就摸一下耳朵,连走路都同手同脚了。
  小狼崽子未免太敏感了吧?
  跑一趟主线任务,沈斯年就地掩埋了三具尸体,收获颇多。
  一个关键时刻可以当做普通刀片使用的修眉刀。
  一个可折叠水杯。
  一个功能完善的光脑。
  一带开封后剩余大半的营养液。
  还有一板几乎没用过的止痛药。
  以及大量勉强能够替换的衣物。
  虽然是死人的衣服,但不管怎么样,总好过他光溜溜裸奔。
  他自己衣服则是替换到了尸体身上,还专门配合尸体让夜未补了力道划痕。
  他下午再次外出的时候,为了保险起见,他还是在泥里滚了一圈。
  原本银白的长发沾染着斑驳的乌黑,结成一块块的,已经完全没有任何形象可言了。
  沈斯年倒是心态良好,形象哪有生存重要。
  反而是夜未和小白很介意。
  夜未看着形象不复从前的青年,只气自己太过弱小,没办法保护主人,害的主人要吃这么多苦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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