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沈宣见薛凤麟一直在咽口水,便笑着用筷子挑了一点蘸料送到他嘴边问道:“你尝尝,这咸淡怎么样?”
薛凤麟看了沈宣一眼,一手抓住他握筷子的手腕,就着低下头尝了一口。
一股复杂又浓郁的香气在薛凤麟口中炸开。味道既有些辣,又有些麻,但是却说不出的好吃,让人还想再尝一尝。
“很好吃。”薛凤麟舔舔嘴唇,看着沈宣说道。
他的脸现在已经基本恢复了原貌,不过一个舔唇的动作,就有些犯规了。
沈宣被他握住的手腕只觉得又热又麻,连忙面色泛红的挣脱了出来。心中暗道:看来自己还真是个颜控,对好看的脸没什么抵抗力。谁让林叶长成这样,搞得自己心猿意马的,实在是罪过。
薛凤麟见沈宣脸红了,也没说什么,只勾了勾嘴角,退后一步道:“我帮你洗锅。”接着就把锅端走刷了一遍。
他把刷好的锅重新放回灶上,又在下面添了两根柴。
沈宣倒入一些清油,然后把备好的羊肉串放了上去。
这次他加的清油不多,但羊肉串里本身还有少量的肥肉。煎了一会儿以后,羊肉香气四溢,里面的肥肉变成了羊油流了出来,锅里的油反而变多了。
这个时候,沈宣把羊肉串翻了一面,又煎至两面全熟以后,就把所有肉串拿出来放在了盘子里。
锅里此时还剩下一些混合着羊油的老油,沈宣便用那些老油又煎了剩下的蔬菜。茄子是最后下锅的,足足把锅里剩下的油给吸了个干净。
沈宣再把它们全都装在盘子里,旁边摆上之前炒好的蘸料,今晚的炸串就做好了。
“可以吃了。”沈宣对薛凤麟说道,然后便拿起一串肉串蘸了些蘸料递过去。
薛凤麟也是第一次见识这种吃法。他迫不及待的一口下去,便觉得那羊肉又嫩又滑,蘸料口齿留香,两样搭配在一起简直是绝了。
“真香啊。”沈宣也拿起一串肉串放入口中,吃了一口后才道:“我都好久没有吃过羊肉了,真是太好吃了。下次时间多的话再给你做个羊肉汤。”
薛凤麟心中一暖,点了点头道:“好,那我等着你做给我吃。”
不过一会儿,两个人就把所有的炸串全部席卷一空
除了羊肉以外,吸饱了油的茄子与土豆片也特别美味,就连薛凤麟平时不怎么感冒的青菜都被他吃了个干净。
蘸料里放了辣椒和豆瓣酱,沈宣吃的嘴唇红彤彤的。
他平日里素面朝天,今次吃了辣椒,倒好像涂了一层唇脂。嘴唇微微肿起,红艳艳的,一副很好亲的样子。
沈宣起身收拾碗碟,新衣服穿在身上,把腰身线条勾勒的十分漂亮。
薛凤麟看着他跪在地上,手上拿着一根铁钩,上身往前趴着去用铁钩灭灶里的火。屁股被碧色的长袍包裹住,显出一个很完整挺翘的形状,忽然就有些心痒难耐。
他挺直腰板,端起白天凉好的开水喝了一大碗。
清水沿着下巴流入胸口打湿了衣服,薛凤麟烦躁的拉了拉领口透风,却还是止不住的感到燥热。
绕是如此,他的目光却是一直没有从沈宣的身上挪开。
脑子里面也走马灯似的闪过了不少邪念,每一个都能把沈宣折腾个够呛,是万万说不出口的。
待沈宣灭完了灶火,拍拍衣袖从地上爬起来,才发现薛凤麟满头大汗,胸口的衣领都敞开了,一副很热的样子。
“这么热么?”沈宣有些疑惑的看了他一眼,心想是不是自己的蘸料辣椒放了太多,可把林叶给辣坏了。
“今天太热了,我去冲个凉。”薛凤麟声音有些沙哑的起身,朝着后院的井水边去了。
沈宣很识相的没有跟过去,他们现在住在一起,都是轮流用水洗澡,互相也是有一些默契了。
几盆凉水从头浇下,薛凤麟身上的燥热才总算是缓解了一些。
他以前在侯府,看老侯爷后院一房房的妻妾通房,也不是个什么都不懂的。
作为侯府世子,才刚刚成年,侯爷就给他塞过了教习的通房。不过因着那丫头是白氏特地从外面找过来的。薛凤麟应付了一阵,也就找了个理由把人发卖掉了。
作为侯府世子,在家里却不得势,要想在朝堂上站稳脚跟,得力的岳家必不可少。
正因如此,薛凤麟为了讨得一个身份高贵的妻子,身边一向干干净净,连出去与人应酬也绝不流连花街柳巷。
他一直觉得自己是个欲望淡泊之人,就算是娶了妻子,也会对对方相敬如宾。又怎能想到自己也会有这么一天,不过是因着沈宣的一个动作,就有些把持不住了。
醒醒吧,沈宣不过一个乡下哥儿,对自己的仕途毫无助力,薛凤麟心中想到。
与此同时,一种强烈的惭愧感却从心底升起,让他整个人仿佛被一种虚无麻木的感觉给笼罩了。
薛凤麟抬头看向天上的月亮,月亮是那么白,那么亮,皎洁的月光落在他的身上,在他身后落下一片阴影。
正是因为有这么明亮的月光,才会让自己看到身后不堪的黑色影子……
薛凤麟简单的洗完了澡,重新换上衣服,回到了前院。便见到沈宣从屋里走了出来,有些担心的问道:“你没事吧?是不是我的蘸料辣椒放太多了?下次我少放点。”
“不是辣椒的事。”他看着沈宣叹了口气。
“你去洗吧,我已经好了。”薛凤麟打了个招呼就回到屋内,关上房门。
刚才沈宣把发髻拆了,松松的在脑后挽了个辫子。
不过是看到这个,薛凤麟脑子里就闪过了不少让那头秀发散落一地的下流念头。方才好不容易才平复下来的心绪,又有些乱了。
第13章
翌日,沈宣骑上骡子出门,一路小跑,不过一个时辰就到了乐州城。
今日他出门早,到锦鲤街时还是卯时,沿街的商铺刚刚开门,路上行人也不算多。
沈宣远远就见到那祭纸摊位,摊主也是刚到,正把摊子支开,把祭纸和纸宝塔一样一样的放出来。
见沈宣来得这么早,那摊主倒是高兴,连忙招呼沈宣过去坐。
这祭纸的生意与其他不同,平常的时候寥寥无几,但清明与中元之前却是异常火爆。属于一年不开张,开张吃一年那种。
此时他摊子刚刚支好,就有客人上门了。沈宣自是也闲不下来,立刻就铺开笔墨写起了表文。
不过半个时辰,锦鲤街上的人流多了起来,祭纸摊前又排起了长队。还有些昨日没有写成之人,今天也找了过来。沈宣比昨天更忙了……
整整一个上午,沈宣的手就没有停过。他今日半天就写了二十八封表文,直写得他手腕一阵阵针刺似的抽痛。
到了中午的时候,吃午饭的人多了,沈宣才算能松一口气。
他歇下来喝了口水,活动了一下手腕,去旁边铺子里买了个肉包子,才吃了一口,写表文的人又找上门来。
一贯钱一封表文,沈宣如今手头没钱,可舍不得推掉一封表文。
他匆匆放下包子,便忽略了手腕的胀痛,又动起笔来。待快到申时,沈宣算计着时辰,才不再接活了,只写完了现有这些,就准备回去了。
他今日来得早,一日共写了五十九封表文。扣除给那摊主的部分,净赚了五十三贯又一百文。
沈宣这次把钱拿到了附近的银庄,加上昨日剩下的那些钱,合计换了一张五十两银票又五两纹银,还余下四贯多钱。
云水村的普通农家百姓,没有天灾的年景扣掉口粮,一年也不过能存一、二两多银子。
乐州城内的一个普通衙内,一个月的俸禄不过一两,一年也就十二两。
再加上门头、舟车、取保、道路等灰色收入,一年赚个六、七十两,在城里便算是中等偏上的收入了。
沈宣不过两日就赚了五十多两,实属是因为他会写字,又赶上了中元节的风口。
毕竟大晋朝的文人还是很值钱的,只要是有秀才功名,又不过分清高。平日里抄抄书,写写信,再或去给富家子弟讲讲学。那一个月随随便便就能入账六七两,是足够全家花用了的。
沈宣在锦鲤街玩命赚钱的时候,云水村里,钟哥儿提着一只菜篮朝着他家去了。
昨日他回去一夜没睡,翻来覆去的,满脑子都是薛凤麟与沈宣在院子里说笑的画面。
沈宣身材高大,长得也与男子一般无二。钟哥儿家中虽穷,但身量纤细,姿色也有几分清秀。
他觉得男子都喜欢貌若女子的哥儿,沈宣还比不过自己,凭什么却能嫁得那样的郎君?
既然沈宣可以,那自己定也能讨得对方的喜欢!
再说村里的乡绅家中也有同时娶几个平妻的先例,他宁愿与沈宣共事一夫,也不想嫁给那个老鳏夫给他带儿子。
于是一大早的,钟哥儿先去山上挖了笋,又去地里采了一些野菜。然后各样挑了一点装在了一个提篮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