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他交往过圈内的女朋友吗?”泰勒用手把耳畔的碎发拨动到耳后,因为今天晚上的电影让她更了解路易斯, 越了解就越难以否认他的魅力,“我难道不是第一个跟他传出绯闻的?”
  她此刻还带了一点自得。
  经纪人自然不会知道“第一个绯闻绯闻女友”这个称号有多满足泰勒的虚荣心,他不理解!
  他自然一点都没留情地转移了话题:“你还怕自己在圈子里的敌人不够多吗?勒布朗那么招蜂引蝶的一张脸,惦记的人多了去了。”
  泰勒撇撇嘴,她最近的桃花都被她突进的事业给夺走了——没有男生想在分手之后出现在前任的歌词里。
  “他们怎么就不会往积极的方向想想,要是恋爱的时候对我好一点,那我也不会只写不好的话啊!”
  泰勒对路易斯在电话里抱怨起这件事的时候就像是个单纯的小女孩。
  路易斯却不可能把她真的当成一个单纯的小女孩,天知道他被米勒软磨硬泡了多久才能来打这个电话:“所以你今天是故意的?”
  图什么?
  她这么说对他们的合作关系能有什么好处?
  只会让米勒更加不信任她。
  “什么叫故意的?”泰勒在电话里说,“我们年纪相仿,又都是单身,就算看对眼不是很正常吗?”
  路易斯敷衍:“是,没错,你说的对。”
  请原谅他不理解。
  两个人不是早就在之前那一通电话里完全打消了男女之间的暧昧了吗?
  为什么就不能像合作关系那样相处呢?
  “你对我难道从来没有那方面的想法?”泰勒的话里三分真三分假,还有更多的是被电影情节打动之后爆发的圣母感性心态——这也是她创作源泉之一。
  路易斯当然不会让女生猜透自己在想什么,他从来不主动对两人的关系下定义,这个撩妹技巧都已经成为了他的习惯,所以他张口就来:“我最近没有谈恋爱的想法。”
  男人三分哄,骗到你流泪。
  泰勒是就这样被糊弄着揭过了这一话题,但当路易斯对着大学新生聚会里的同学说出这句他对恋爱没有想法的话的时候,这个小团体里的男生都一齐发出了嘘声。
  已经跟女朋友订婚的史蒂文扬起眉毛:“路易斯,你说的恋爱是我们普世意义上定义的那种恋爱吧?”
  路易斯扬起眉毛:“不然呢?还有哪种?”
  坐在他对面那个长出一圈原发色的金发男孩挤眉弄眼,说着口型:“419.”
  这帮男生彼此交换了一个眼神,都很有默契地在这一刻露出心领神会的笑。
  路易斯只是笑了几声,并不接腔。
  他早就习惯了这种被同性反复打趣情史的环节,他知道这些人也只是过过嘴瘾。
  “丹尼怎么还没来?”史蒂文看了一眼腕表,今天晚上邀请的几乎都是他在这段时间认识的新朋友,他约着大家伙一起在这里聚会却不上高度数酒也是为了谈一谈他的商业计划。
  “谁是丹尼?”路易斯不记得班上有个叫丹尼的人。
  染着金发的男孩在史蒂文起身去打电话的时候坐了过来,他对着路易斯解释:“丹尼是丹尼埃克·扬,是史蒂文高中就认识的朋友了。”
  谈到史蒂文的高中,路易斯还在纽约的时候就已经久仰大名。
  该私立学校在全美都享有一定的知名度,崇尚精英教育的过程中又会修饰性地掺以人文关怀,他们学校的学生除了要在高中修大学先修课程之外还得定期去福利院当社工,或者就是去第三世界国家做志愿者。
  这样的私立学校就是从前路易斯的家庭条件也不太能供得起中学的学费,但在座的可以说除他以外最差的也是来自男校。
  这帮富家子弟并非刻意炫耀,因为在他们的圈子里这只是类似于自我介绍家乡一样的流程。
  “丹尼是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的。”染发男孩耸了耸肩,“他在高二就已经先修了大学的编程课程。”
  路易斯的脑海里很快就想到了硅谷里的那帮工程师,首当其冲的就是facebook创始人的那张脸。
  所以当一个穿着风衣内搭学院风针织衬衫留着英伦风的中长卷发的男生一个人走进来的时候,他只当他是走错了地方的艺术生——毕竟他们聚会的学生中心旁边就是音乐学院。
  “嘿,丹尼。”所有人都站起身打招呼的时候路易斯慢了半拍。
  等他站起来的时候这个叫丹尼的男生正好走到他身边。
  路易斯发现他比自己还要高几公分,脸上的五官像是结合了亚洲人的精致和欧美人种的立体,有点幼态的长相,在宽版型的大衣下却藏着流畅的肌肉线条。
  当他走到灯光下五官被照的更加清晰时,近年来许多媒体力吹的好莱坞最具潜力新人跟他一比都各有各的五官短板缺陷。
  眼看这人就要跟自己面对面碰上,路易斯这才把此人的形象逐渐往“丹尼”这个名字上靠。
  “丹尼埃克·扬。”此人主动对路易斯伸出手,明明是天生的微笑唇又努力往下抿着。
  路易斯发现这个人跟自己是恰好相反,他五官风格与个人气质结合起来算是外冷内热,这个人却是外热内冷——看起来比同龄人小个几岁又天生的乖巧阳光脸可性格却算不上多热络。
  “路易斯·勒布朗。叫我路易斯就可以。”路易斯握住他的手,对着他礼节性地笑了一下,随口问道,“史蒂文不是去接你了吗?”
  丹尼埃克没有让路易斯称呼他昵称的意思,明显看出他选择坐在路易斯身边之前犹豫了一下。
  他坐下之后才回答路易斯的问题:“他是个路痴。”
  路易斯显然是第一次听到这件事,他过去就一直都是兄弟团体中带头闹事或者主动收拾烂摊子的那一个,故而像是肌肉记忆一样:“啊?他不会有事吧?”
  “等他乱逛到校门口自然就知道怎么往这边走了。”丹尼埃克把大衣往沙发背上一甩,像是对待从平价店里淘来的二手衣一样对待这件纪念款的大牌,整理衬衣的袖扣随着他的动作和他手上戴着的戒指在光线的折射下闪烁着别人的眼睛。
  旁人都以为他是在开玩笑,距离最近的路易斯却没在他眼里看出笑意:“但今天史蒂文不是有很重要的事情说吗?”
  丹尼埃克·扬瞥他一眼,目光最终移开转向他视野正前方:“那件事我也可以说。”
  史蒂文的创业计划早就分别对前来的每一个人都宣传了一遍,但丹尼埃克所描述的版本却更加清晰、简洁以及专业到对于外行人理解有些艰难。
  聚在这里的本就是史蒂文所特意结交的他心中的“潜力股”和“天使投资人”,来自不同的专业却也不妨碍他们用自己的智商去理解丹尼埃克的发言。
  也没人因为丹尼埃克的外表而对他的专业水平有任何的看轻,除了路易斯之外几乎每个人都对丹尼埃克有了一定的了解。
  就连初次见面的路易斯,在看见丹尼埃克用他所携带的设备演示他想要开发的软件之后产生了极大的兴趣。
  要说一开始他能接史蒂文画的饼想的还是社交考虑放长线钓大鱼策略,在今天之后就变成了是非常明显可以看到的成果。
  而他们现在才刚读完大学一年级的第一学期。
  斯坦福又绝对不会是一所让天才待了四年之后回归凡人的教堂大学。
  “他一直以来都是天才。”终于在收尾赶上了发言的史蒂文跑的气喘吁吁,他看见丹尼埃克的那张冷脸时顾不上调整自己的气息就急忙开始察言观色,读到大家脸上所流露出来的对于天才的惊艳之后才放了心,“只不过性格有点怪。”
  他坐下之后才解释着自己因为路痴而不小心误导了第一次来数学系这边的丹尼埃克,结果他跑出去接人的时候自己又在计算机系迷路了。
  对于丹尼埃克的性格,大多数人都接受良好。
  毕竟能进斯坦福的在成长过程中绝对都或多或少地被人如此评价过,但来这之后毕竟一个班也只能有一个第一名,在这样的环境里还能被当做焦点的,性格怪一点又有什么?智力上本来就已经是妖怪了。
  天才完全可以享有各种怪癖,毕竟灭绝全人类对他们来说也有时候也只是脑海中一闪而过基于道德良知而没有实践的想法,这就已经要去感谢他们的仁慈了。
  这样的怪才在主动提出要加社交软件好友时,路易斯一点都没有往其他地方想,反而开始在心里快速检视自己从前发的那些动态。
  “我在之前就关注了你的twitter,”丹尼埃克跟路易斯一样握着手机把胳膊搭在露台的栏杆上,他们一个是朝外站着,一个是朝里,“你是不怎么发社交软件动态的人吗?”
  路易斯看着室内的灯光微垂着眉眼:“嗯。社交软件没有文件夹和主题分配器真的让我很不舒服。”
  他粉丝吐槽他twitter长草很久了,一直都不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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