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魏魄没有事,他的生命危险解除了!
然后霁雪飞快跑到附近的水池里给自己洗爪子,刚刚那完全是权宜之计,现在一想到自己的爪子抓过羊粪就感觉难以忍受!
安暮雪默默的从兜里掏出酒精湿巾,还有便携皂花,给霁雪的爪子洗得干干净净,又用酒精湿巾消毒。
剩下的事情解决的就无比轻松了,行动队的人将整个研究所全都搜查了一遍,将所有的实验体全都解救出来,抓捕了这里所有的研究员跟保安,整个研究所也被彻底封存,研究资料全都被挪走。
至于陆潮跟陆格,他俩已经全都死了。
令霁雪感到震惊的是,陆潮的死亡不只是因为陆格的原因,根据尸检结果,陆潮身上感染了陆格体内的格特隐球魔菌,同时也感染了另一种魔菌——毒蝇鹅膏伞——就是马里奥的红蘑菇,是这种真菌进化而来的魔菌。
而感染对方的就是那个一直守在陆潮身边的黑皮肤小伙,对方也是陆潮的实验体,他甚至不是本国人,而是陆潮通过人口买卖而来的,没想到最终成功与毒蝇鹅膏魔菌共生,因为高超的身体素质,还有这能无声无息下毒的本事被陆潮带在身边当做保镖。
霁雪忍不住咂舌,将这样一个危险人物放在自己身边,陆潮还真的是胆子大,死的也很惨。
对方看到陆潮即将逃跑,最终没忍住给对方下毒,毒素攻击了陆潮的肾脏,让他痛苦不堪,随后陆格对他进行了袭击,最终导致了陆潮的死亡。
根据研究所里的资料,陆格是陆潮的私生子,被陆潮发现之后带回来,从小开始做人体实验,最终成功的跟格特隐球魔菌共生,也造成了对方的身体素质极其的差,因为这种魔进化前的真菌本身就是一种肺炎,原本是生活在海洋里的一种菌类,因为地震而暴露在陆地上,从而感染了人类,真菌肺炎本身就不好治,再加上自己跟这种肺炎魔菌共生,陆格的肺一直很不好。
这就是陆格最终选择杀死陆潮的原因。
霁雪也终于知道了为什么陆格会出现在直升机里,因为怕安暮雪他们受伤,所以他们带了医生过来,陆格就是那个随队的医生。
根据安暮雪所说,他上了直升飞机之后就感觉到薛平跟飞机驾驶员身体出现了问题,开始发热咳嗽起来,薛平晕了过去,陆格图穷匕见,威胁驾驶员必须往回开,要不然的话直接用魔菌杀死对方。
安暮雪之所以没事,则是因为与他共生的魔菌。
黄魔菌本身就对其他魔菌有着高超的抵抗力,所以陆格的魔菌根本对他没什么影响,他之后完全是为了装昏迷而给自己留出逃生的机会。
令霁雪感到惊讶的是,安暮雪随即用自己的魔菌能力将薛平跟驾驶员身上感染的魔菌祛除。
这让萧思梦都很是惊讶:“我记得你的魔菌能力之前是只能作用于自身的。”
安暮雪的回答很是平静:“因为我之前与黄魔菌的共生并不完全,这次服用我研究出来的松茸魔菌之后,它增强了我的身体免疫力,压制了与我共生的魔菌,最终伴随着药效逐渐消失,魔菌与我身体的平衡终于重新建立,让我与我身体内的魔菌完全共生了,所以我的魔菌能力可以施展给其他人了。”
在场的所有人都露出惊讶的神色,他们之前从来不知道这件事。
安暮雪继续说道:“之前你们恐怕也有点发觉,我不愿意在月初1号到3号的时候外出,你们很少在这个时间见到我,这是因为之前不完全共生的后遗症,那三天尤其是2号和3号,这两天我是最难受的时候。我手臂上也会有长出来的魔菌,所以我才一直穿着长袖衣服。”
霁雪震惊的瞪大了眼睛,他没想到安暮雪会将自己这最私密的事情说出来,这让他忍不住咕咕叫了两声,担忧的用自己的脑袋蹭着安暮雪的脸颊。
是不是因为今年发生的事情对他打击太大了,所以才将这些全都说出来?
安暮雪侧头,轻轻吻了吻霁雪毛茸茸的脸颊,神情温柔无比,完全没有一点受到重大打击的样子。
被亲了的霁雪整个猫头鹰都开始烫了起来,感觉自己再烫一点毛都要烫掉了。
不是,安暮雪怎么会这么亲自己!!
他想起了在这里接连的两个吻,整只猫头鹰都变得呆呆的了,他跟饲主的关系现在算是什么关系啊!
看着两人亲密的互动,凡澈和薛平一言难尽,萧思梦他们还没察觉到不对。
“居然是这样,你居然之前一句话都没有说,说不准我们还能帮助你更早改善这个事情呢……”这话一说出口,萧思梦就觉得不对了,连忙说到:“那恐怕到时候你的信息会落到陆潮他们手里了,还好你没说出来。”
毕竟如果找人治疗的话,最可能找到的就是陆格了,而陆格跟陆潮是父子,不管最后他们是不是同归于尽了,但是起码之前他们是有利益联系的。
“能解决这个问题真的太棒了,安暮雪,你不愧是最优秀的魔菌培育师,期待你之后培育出来的松茸魔菌!薛平终于可以不用每天被蚊子追着咬了。”萧思梦最终如此说道。
安暮雪跟霁雪简单的被做了身体检查,发现他们身上没有被其他魔菌寄生之后才将他们放走。
不过霁雪的身份暴露了,变成人形之后被重新做了登记,尤其是重新给他换了个身份证。
将身份证递给霁雪的时候,萧思梦的神情复杂无比:“我们用你的容貌在库里做了对比,最终通过指纹跟dna对比,锁定了你之前的身份,你之前的名字叫做苏霁雪,是n省大学的大学毕业生,毕业第1年的时候被上报失踪,当时说是外出踏青,最终失去了你的踪迹。我们也没在陆潮的研究所里看到与你相关的研究记录,关于你之所以会变成猫头鹰这件事我们也没有什么头绪。”
第69章
萧思梦又忍不住说道:“你之前碰到的那个跟你有缘的晓月, 就是你的师弟,大学的时候你们是好朋友,就真的有些太巧了。”
想到晓月, 霁雪忍不住笑起来:“这些我都想起来了,我已经恢复了绝大多数记忆了。之所以为什么会变成猫头鹰这件事我也不太清楚,不过在我的记忆里,踏青的时候我出现意外掉进了水里, 好不容易爬上来却失去了力气,本该在那个时候死亡,却被魔菌共生, 但是这个共生却并不成功。我感觉我完全变成了魔菌, 但那个时候的意识已经有些浑浑沌沌了, 几乎要被魔菌的意识压制住, 然后凑巧碰到了一只濒死的猫头鹰,魔菌寄生了猫头鹰, 我也成为了猫头鹰。”
萧思梦这次是真的震惊了, 张大嘴巴愣了半天,没想到真相居然是这样。
“这, 你, 还好最终你活了过来。”萧思梦只能如此说道。
“你现在已经恢复了身份,就不想找个工作吗?比如加入我们行动队?怕危险的话,可以来办公室当文职,必要的时候来我们行动队帮忙,就跟叶葵一样。”萧思梦忽然建议。
霁雪露出纠结的神色,他想到了行动队里的几大奇葩。萧思梦这个队长也就算了,就是身上的香菇味有点浓,闻起来有点饿而已, 其他人却不一样了,薛平这种只要不穿防护服就非常招蚊子的人也就算了,反正他基本上都待在村子里,是为了安暮雪的安全,基本上不出任务。
但是其他人呢?原薇这简直是个大杀器,虽然她的能力超群,但是释放魔菌能力的时候却会有难以忍受的恶臭,甚至在之后自己身上也会沾染上,这次行动甚至有不少人是被熏晕过去的,足以见到原薇这能力到底有多可怕了。
这也就算了,这次还遇到了个凡澈,他的魔菌能力需要依靠粪便来施展,每次行动时都要携带不少粪便,即使做好密封,施展的时候也会显露出来,把周围的人熏的都一个倒仰。
与这样的一堆奇葩做同事,霁雪觉得自己很可能会忍受不了。
他还是觉得在饲主身边最好——不对,他不应该叫饲主了,他已经恢复了身为人类时候的绝大多数记忆,应该叫对方安暮雪。
之前叫习惯了。
一开始的时候,他因为预言记忆的影响,不由自主的就对安暮雪倾注了很多的感情,后来这种感情已经成为了习惯,即使现在他知道了一切的真相,但投入的感情却没有变。
因为安暮雪同样回应了他的感情,他精心照料他,保护他,为他着想——就是浪费时间学习实在是太可恶了!那些时间用来玩该多好啊!
“抱歉,我觉得还是你们有需要的时候来找我更好一点吧,我觉得能够帮助安暮雪一起做研究更舒服一些,不想他一个人孤零零的待在研究所里。”
听到霁雪的回答,萧思梦的神情瞬间古怪起来。
之前她并没有察觉到两人的感情不对劲,但是听下属任务汇报的时候,从凡澈跟薛平那里听到了两人接吻这件事,立马把她整个人都炸懵了。
这两人原来不只是单纯的主从关系,居然已经变成了爱人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