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这两样书同都没听过。
  “馒头听过吧?”
  书同想起二娘子做过的:“缩小的馒头?”
  “差……不多吧!”苏若锦刚想说不一样,突然意识到自己才六岁,为何会知道这些呢,连忙换了口风。
  书同没注意到小主人心虚的表情,他在想:“那差在什么地方?”
  “就是上次给娘熬蹄髈汤时,那猪皮不是都熬烂了嘛,我就盛放在窗台上,结果到第二天都冻冰住了,早上包馒头时,我做馅料用了一部分与瘦肉搅在一起做馅,等在锅上蒸好吃时,一口下去,竟有汤汁,好吃的很。”
  午后,冬日暖阳照在人身上暖和的很。
  程迎珍也出来小晒片刻,正听到女儿跟书同讨论早食摊上要增加新吃食,听到有汤的馒头,笑着肯定了女儿的说法,“阿锦说的没错,那天,我一口气吃了三个。”
  苏若锦笑眯眯的心想,三个算什么,想吃过瘾,起码得一笼一吃。
  既然夫人、二娘子都说好吃,那肯定好吃,书同又问:“那烧麦是什么,把麦子烧了?”
  呃……书同叔想的真够直观的,那能这么解释字词,要都是这么表象,世上那还有复杂之事。
  “端午家里不是剩了些糯米嘛,但没粽叶,我突发其想,用面皮把糯米包了进去,但粽子是放在水里煮的,面皮放到水里会变糊,那若是蒸呢?没想到被我试成了。”
  苏若锦暗道,老天爷,我这样撒谎骗人会不会遭到报应啊!在无人的地方,连连朝天拜拜,这不是害人,这是传扬美食,让更多的人吃到美食,这是善举吧,老天爷肯定不会怪罪她。
  苏大郎若有所思:“阿锦,是不是两个多月前,有一天节晌时,娘说饿了,你找了两小把糯米煮了用酱油调料拌成馅做成的跟石榴一般的东西?”
  苏若锦笑了,“对,还是哥哥帮我烧的火。”
  “明明像石榴,你为何要把它叫成烧麦呢?”苏大郎表示不解。
  呃……这个……要死了,苏若锦也不知烧麦为何叫烧卖,她实在编不出什么谎话呀,这可怎么办?
  就在苏若锦绞尽脑汁怎么编时,书同委屈的一瘪嘴,“咋我没吃到?”
  苏若锦赶紧转移话题:“对不住啊书同叔,就找到两小把糯米,没做几个,我们没忍住都吃掉了。”
  “大人也没吃到?”
  “嗯嗯。”她如小鸡啄米。
  悄悄瞄了眼苏大郎,那天一共做了八个烧卖,娘吃了三个,苏大郎与苏若锦一人两个,苏三郎年纪小,糯米不好克化,只给他吃了一个。
  原本苏大郎只肯吃一个,说另一个留给爹,结果被他‘一不小心吃掉了。’
  书同说自己没吃到,苏大郎为自己贪吃害羞不好意思了。
  ‘烧卖’名终于被岔了过去,苏若锦暗暗松口气,看来以后想要拿出一个新吃食,得先周全好怎么说才行啊!
  连大人都没吃过这个美味,书同不觉得遗憾了,“要不现在你边教我们怎么做、边做些来吃?”
  “当然没问题。”
  有好吃的,还可以赚钱,大家伙的积极性可高了,连三岁的苏三郎都要帮忙舀面来和。
  苏若锦见娘在门晒得时间挺长了,连忙先把她请进卧室,趁大家都涌去厨房,她低声道,“娘,这两个吃食对外还是你的食谱,要是有人追根问底,你就说为了孩子们,你自己创的,知道不?”
  程迎珍点点头,“娘懂。”
  一不能说从娘家带过来的,虽然早饭摊子只有几十两收入,但程迎珍知道,伯府庶子日子也不好过,要是被他们听到方子跟伯府有关,说不定会被他们夺了去,绝对不能跟娘家有关;
  二不能说是女儿想出来的食谱,这些明明只有大厨才能折腾出来的东西,女儿才六岁,人们会认为她是怪物,会……程迎珍不敢想下去。
  第13章 决定添人
  可只有程迎珍知道,女儿三岁就坐在官人身边认字读书,官人书架上有关美食、地理、杂志类的书都被她翻遍了,有好几个食谱就是她从书中得来的。
  女儿聪慧,所以才放心让她当家,只是看到女儿辛苦,她这个当娘的心里不是滋味,都怪身体不争气!一时之间,程迎珍内心五味杂陈。
  传说最早的小笼包起源于北宋,是北宋都城汴梁的第一美食,但苏若锦来大胤六年了,也见过不少早食铺子,还真没见过谁家卖过小笼包的。
  小笼包的特点在于皮薄馅汁多,一口下去,那满足的滋味别提有多美了,但凡吃过的没有不爱的。
  再来说说烧麦,又称烧卖,是一种以烫面为皮裹馅上笼蒸熟的面食小吃,形如石榴,皮薄馅多,软糯咸香,老少皆宜。
  第一笼,苏若锦亲自上手,以上等白面发酵为皮,选取猪腿精肉为馅,用母鸡吊汤,再和猪肉皮煮在一起,然后做成皮冻拌入馅内;
  揪出大小均等的面剂子,再用油抹其表面,这样会使小笼的口感更好,包小笼包时手感一定要向上拉,这样皮才能薄,入口口感才能更好。
  蒸好的小笼包一个个可爱小巧,惹人喜爱,用筷头戳破面皮,汤汁滑溜溜的冒出来,薄面皮,浓汤汁,嫩肉馅,诱人到极致。
  吸一口,苏若锦仰头,就是这个味,真是太久违了,终于吃到前世美味,激动的差点流泪。
  油灯下,众人见她吃的如痴如醉,都看呆了。
  苏三郎年纪最小,第一个没忍住,伸手就抓桌上小笼包往嘴里送,吓得苏若锦连忙拿起小碟等着,“吹吹……慢点……”
  刚一触碰,真烫,苏三郎年纪小,但不是傻,来回吹几下,直到不烫嘴,才送嘴咬上去……
  “先轻轻慢慢的吸一口……对……就这样……”
  在众人紧张且期待的目光之下,苏三郎终于吃完了一个小笼包。
  苏言礼第一个问,温声细语,满眼都是笑意:“怎么样?”
  苏三郎吧唧小嘴,“好吃,我还想吃。”
  众人倏然放松,个个大笑:“哈哈……”
  苏若锦人小,力气不够,只做了十个,除了程迎珍与苏三郎,其余每人一个,吃得他们意难平。
  “早知道就不吃了,想吃又没得吃,被吊着的滋味太难受了。”书同说出了大家的心声。
  苏若锦嘴角一抿,直笑:“书同叔,董妈妈,余下的就靠你们俩了。”
  二人立马保证肯定不负二娘子所望。
  三天后,让杂货行代买的两副小蒸笼终于拿了回来,这三天里,苏若锦手把手教二人手艺,最后做的非常好的一锅送了左邻右舍,也让他们尝尝鲜,有人问起都说这是程迎珍想出的食谱。
  为何送给邻人,一方面,自古有言,邻居好赛金宝,二个,也是向周围人传递食谱是程迎珍琢磨出来的信息,拿出食谱做生意,是为了给女儿准备嫁妆,跟苏言礼无关。
  什么,这么早就准备嫁妆,才六岁啊,这也太夸张了吧!
  一点也不夸张,古人,特别是类宋的大胤,富贵人家,女娃子一出生就开始备嫁妆了,要不然哪有十里红妆之说。
  为了苏言礼的仕途,苏若锦能想周全的尽量想周全了,绝不给他爹拖后腿。
  做吃食生意,要是生意好,那真是忙人。
  苏若锦即便再有心,六岁的身子骨再怎么要强也没办法帮衬,书同与董妈妈两个从早忙到晚,钱是赚到了,可人一点也不得歇累得够怆。
  这两人,苏若锦可是把他们当家人的,是要与苏家生活一辈子的。
  不行,家里得添人手。
  白天中午,程迎珍抱小儿出来晒太阳,苏若锦把想法跟娘说了,“娘,你觉得咋样?”
  程迎珍看向一边跟她说话一边拍晒被子的女儿,立即点头同意,“最好买两个。”
  买?
  正准备跟娘商量雇个多大年纪的女子合适呢,乍一听,苏若锦差点惊讶到失态。
  她来自人人平等的现代社会,不管是企业还是私人用工都是雇佣制,买卖人口是犯法的。
  再说苏若锦睁开眼时,书同与董妈妈就在苏家了,而且苏程二人并没有把二人当奴仆对待,这么久以来,苏若锦也没意识到这二人是被苏言礼买回来的,是奴隶。
  “怎么啦?”程迎珍一边照看儿子,一边还是注意到了女儿的神情变化。
  “娘,要是雇人呢?”
  程迎珍立即摇头:“不妥。”
  “为何?”苏若锦有打听过,这个时代也有很多雇佣工。
  阳光移动,程迎珍抱着儿子侧了侧身子,不让光线刺到小儿眼,掖好包被角,才微笑抬头,“你忘了,家里做吃食,若是雇佣的人把食谱偷学走怎么办?”
  “用契约约定呢?”
  程迎珍再次摇头:“要是人心能被约定住,那还有什么利益纠纷、坏主恶奴。”
  说的倒也是,不要说人治的封建王朝,就算是治制的现代社会,什么都签合约,也有大把的人没有契约精神,打官司的人比比皆是,更何况是什么都匮乏的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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