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老刘住在走廊尽头倒数第二间房子里,他牢记着姜泠说的话,别说睡觉,躺在床上连眼睛都不敢眨一下。门外似乎有动静,他汗毛直立,攥着榔头的手心里全是冷汗。
  房门被人轻轻推开了,老刘佯装睡着,打算找准机会照着来人头上狠狠一击。但是很快他又决定改变策略——听脚步,进房间的不止一个人。
  正在床榻上的人疯狂盘算着如何同来人对抗时,熟悉的声音传来了。
  “老刘,醒醒,醒醒!”
  “姜姑娘?”老刘睁开眼,一颗提到嗓子眼的心总算稍微能落下去一点,“怎么是你?”
  “嘘——快跟我走!”
  姜泠身后还站着几个人,看上去眼熟得很——是那天来家里吃饭的几个人,老刘心知大家是一条船上的人,戒备心也就稍稍放下去了点。
  众人从二楼蹑手蹑脚行至一楼时什么都没发生,那些趴在桌子上小憩的客人们也没有被惊醒。走到门口,凌岓伸手拉门,可刚一碰到把手,四周就陡然变亮了。
  几人下意识背靠背贴在一起呈防御姿态,却在这时才看清桌子上趴的根本不是活人,而是一具具稻草人。
  “你们这些孩子呀,总是不听话,总是不老实。”声音的主人正从二楼上走下来,洪钟看着她有些眼熟。
  这是一个很优雅的女人。她上身穿着一件凤凰浴火的蜀锦短袄,凤凰和火焰是手工绣的,看上去价格不菲;下面套着一条云纹织金马面裙,闪闪的金线在灯光下格外好看。
  但洪钟是靠另外的东西认出眼前人的——她耳朵上的水滴形翠玉耳坠和手腕上的翡翠镯子成色极好,脚上那双小高跟的款式也早就不是现代人所喜欢的了。
  “你是小姜她师父的那个那个……”
  “阿欢。”姜泠和眼前的女人对视,“你是我师父的师妹,那张照片上的阿欢。”
  “直呼长辈名字有些没礼貌,不过师姑师姨都不好听,我就不和你们这些小辈计较了。”
  眼前的阿欢看上去和照片上的人分毫不差,连眼角的皱纹都没有多添一分,这着实让卫斯诚吃了一惊,他小声嘟囔,“不老神颜啊…”
  阿欢看了他一眼,笑笑不说话。她细腕一勾,桌上的稻草人“腾”地站了起来,然后在众人面前一点一点生出了活人的皮肤、四肢和五官,高矮胖瘦,各不相同。
  不等众人吃惊,阿欢又打了个十分清脆的响指,语气中夹着几分倦懒道,“来,给贵客们看茶。”
  这些稻草人很快活泛起来,它们像活人那样走路、倒水、添茶,又像活人那样把茶端到“贵客们”面前。
  “尝尝看。去年的新茶放到今年也变陈茶了,味道有些涩口,不知道你们这些小孩子喝不喝得惯。”
  阿欢的茶盏是带盖青瓷茶碗,说这话时,她正用茶盖轻轻略去茶碗表面浮着的茶叶,很有几分古人做派。
  几个年轻人象征性地抿了一口,却意外觉得这茶口感不错,既没有阿欢说的那么涩口,也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难喝。茶汤柔润,茶香清而不冽,口感和味道皆是上乘。
  “自我介绍一下吧,我叫何欢。是殷漠的师妹,也是何照渠的后人。”
  “何照渠?”洪钟咂摸着这个名字,觉得很耳熟。
  “是和沈家交好的那位何老板?”卫斯诚率先反应过来。
  “不错,就是那一位。”何欢很温柔地笑了笑,“你们在哭木宫外捡到的金铃就是我祖爷爷何照渠的。”
  “你为嘛知道我们?”洪钟一顿,脱口问道。
  “当然是因为一直关注着你们,我了解你们恐怕更甚过你们自己对自己的了解。姜泠,我师哥是喊你‘泠儿’的吧,他当年把你带回来的时候,我还抱过你呢。”
  被点到名字的人沉默不语,对这件事毫无印象。
  “还有卫斯诚,你是明樾的孩子,长得和她很像,尤其是眼睛。”
  何欢一个一个介绍着眼前的人,到洪钟的时候,她说,“你的师父横死他乡也不能怪你,毕竟因果轮回,他是自愿为你挡掉这一劫的。”
  说书人要把故事讲得精彩,既要讲出故事的起承转合,也要留下一些悬念,但这些充其量算是职业习惯。洪钟本人十分厌恶谜语人,他想要继续追问自己老师的下落,可何欢却不再搭理他。
  洪钟气结,眼见着何欢把目光落到了凌岓身上。
  “前辈对我,有何指教?”凌岓并不躲避对面人探究的目光,十分泰然。
  “你很特别。”何欢嘴角的笑容慢慢消失了,一双秀眉间渐渐起了皱,“你居然比我师哥更适合做药引,如果早点碰上你就好了。”
  “做什么?做药引?”卫斯诚比凌岓还诧异,“我说老姨,你能不能一天到晚想点好的,看看你这鬼里鬼气的,哪有个人样。所谓医者父母心,你是骨医的后人,又是师父的师妹,既然你也是骨医,那你怎么就不能治病医人呢?拿活人做药引,多变态啊!”
  何欢莞尔一笑,也不反驳,她轻声说,“你说得对,我也是骨医。只是可惜,我是被除名的骨医。”
  第89章 篇六:民国往事·两块玉
  话锋一转,何欢站起身拍了拍手,站立在一旁的稻草人们就悉数退到了众人身后。
  “你们不是想要进山吗?”何欢面上浮现一层诡笑,“这里就是。”
  说罢,何欢拂袖而去,姜泠想去拽住她,却惊觉自己的双脚如同被钉在了地上一般动弹不得。四面八方传来齿轮转动的声音,脚下的地板上突然出现一个个金色的圆点。
  点连成线,逐渐勾勒出一副太极八卦图。待到八卦图的边缘闭合,金色的线条便如同江河一般流动起来,众人只觉得天旋地转,旋即脚下一空,失重感直冲大脑。
  洪钟有种在欢乐谷玩夜场跳楼机的感觉,但下坠太快,人连叫都叫不出来,只能徒劳地张张嘴,然后做好摔得粉身碎骨的准备。
  结果出乎意料又多少有点意料之中——筋断骨折的结局并没有发生,落地处流淌着一条河,河水像长了触角一般在人落地的瞬间涌出,人被投入河水的怀抱,既没有预想中的猛烈撞击,也没有突如其来的呛水。
  人睁开眼,河水如柔软飘荡的银丝带一般上下起伏,头顶一轮皎皎明月,仿佛置身仙境。
  洪钟看向周围——空无一人。
  “小姜?”无人应答。
  “卫斯诚?”他一个一个喊同伴的名字,“小凌子?胖子?老郑?”
  河水从腰间流过,声音撞进风里一去不回,没有第二个人再回答他了。
  河不算宽,也不算深,脚下带着水走一走,很快就能上岸。
  洪钟趿拉着湿鞋子走上岸,一筹莫展。当下的情况是“举头望明月,低头无故人”,何欢说好的带他们进山,结果眼前空阔原野一片,连山的影子都没见到。
  既然已经如此,还不如就地摆烂——洪钟心里这么想着,席地而坐。
  等衣裤上的水渍渐干了的时候,月亮的颜色也淡了。天蒙蒙亮,不远处走来一个小小的人影,洪钟一骨碌爬起来打算问问情况。
  从衣着打扮来看,这应该是个农人家的孩子。他打着赤脚,头戴一顶草帽,背上背着竹编背篓,蓑衣上还有刚刚沾上的露水。
  “小伙子,请问这是什么地方?”洪钟伸手和来人打招呼,哪曾想对方非但没理会,还径直穿过了他的身体,“介嘛意思?我噶了?”
  “也行吧。”受生长环境影响,洪钟对生死大事很豁达,接受速度更是快得惊人,“变成鬼魂也行,还挺自由的。”
  他决计跟上这个背篓小男孩,至少死也得做个“明白鬼”。
  小男孩出门捡柴,左捞一根枯树枝,右掰一截长满叶子的树枝。洪钟跟在后面直摇头,直呼小孩干活不靠谱。
  跟着溜达了一大圈以后,小男孩拐了个弯走进一条小路,说书人走在他身后,没过多久就看到了不远处的村落。
  一排排青砖灰墙的小平房坐落在一起,炊烟袅袅,洪钟已经闻到了饭香。
  “回来了?吃饭!”妇人端着两碗不知名野菜上桌,瞟了一眼背篓后又絮絮叨叨,“一上午就捡了这么点,这够干个啥…”
  小男孩低着头往嘴里塞菜叶子,充耳不闻母亲的碎碎念。正吃着,碗被人夺了去,抬眼一看,是一只手还提着锄头的父亲。
  “别…别吃了。收拾收拾东西,咱们快…快走!”脸色黝黑的男人说话有些结巴,只说了这么两句,眼睛朝门外瞟了十几次,似乎在惧怕什么。
  “发什么神经?得癔症了?”妇人伸手探了探丈夫的额头,一头雾水。
  “什么癔症!”男人甩开妻子的手,语气不耐又焦急,“你…你快去收拾…收拾东西,不必要的…不…不要带!路…路上再解释!”
  话毕,男人已经一头扎进里屋动手收拾行李了。妻儿不解,却也跟着一同收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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