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杜子逸心底沉沉,明白了她既然这么说,便是不愿意了。
他看了眼天上茫茫的夜色,只觉得身边人似乎离他很远很远。他们像是一根垂直的线,申城电视台就是他们人生交汇的节点,短暂的暑期实习结束后,他们从此各奔东西,或许再也不会相见。
于是一路无言地来到地铁站前,苍白的光芒照在少年头顶,让他看起来有些心事重重。沈念分别前祝他在电视台大展宏图,他笑得有些干涩,许久不语。然而,等小姑娘走下楼梯的时候,他又突然把人喊住。
少年站在上方,头顶是申城薄薄的夜色,四周拔地而起的写字楼安放着无数人的野心,朝着天穹努力生长。他深吸一口气,鼓足胆量道:“沈念,要不要当我女朋友?”
沈念一愣,半晌,摇摇头:“我有喜欢的人了。”
杜子逸不甘心地抿了抿唇。
“是谁?”
“我不想说。”沈念冲他笑了笑,弯弯的杏核眼像小月牙:“因为尚且是我一厢情愿。”
……
暑假很快过去,大学的最后一年来了。
大四是很匆忙的一年,学校里安排的课程不多,上学期准备下毕业论文,下学期找找工作再回来答辩,时间飞逝如流水。
如果不找工作,也得准备考研、出国进修,马不停蹄地刷题、考雅思、考托福,一个班级像是一块摔成四分五裂的饼,每个人都摔成了模样各异,大小不一的碎渣。大家后知后觉地意识到,现在终于过上大一大二时渴望的不上早八的日子,但是又如此不安,因为学生时代似乎真的要结束了。
一起坐在教室里上课、藏在书本下偷偷玩手机、上课迟到、考试这种事情越来越少。
彼此间的话题逐渐被早鸟招聘、offer、考研等话题所淹没。
沈念因为早早地确定不读研,所以在上学期的时候,全身心地投入在毕业论文上。在年前,她给导师交了份初稿,获得了还不错的评价后,又开始埋头准备校招简历。
日子如流水般过去,她和赵涟清的海岛之旅安排在了过年前夕。结果就在出发前一周,她在家里收拾行李的时候,突然接到了李雁的电话。
“喂?”
“沈同学,好久不见啊。”
沈念笑了笑:“是呀,李老师,你从老家回来了?”
当初她结束实习的时候,本来想同李雁一起吃个饭。但好巧不巧,那一周她收到了几封威吓短信,其中有一条几乎是死亡威胁,她果断报了警,又跟台里请了个长假,回老家休息一阵子。
于是也没约上饭,后面也再也没见面了。
没想到,她竟然会在晚上主动找到她。
“早就回来了。你刚刚是不是在想,这个女人好久没联系我,怎么突然打电话啦?肯定是有好事情呀!你能猜出来吗?”
“猜不出来,什么呀?别卖关子了。”
“铛铛!沈念同学,我们那条腐肉新闻获奖啦!”电话里的女人兴奋极了,说话小钢珠一样噼里啪啦往外蹦:“你知道是什么奖吗?灼见新闻奖!天呐,我们竟然获了灼见新闻奖!”
灼见新闻奖,国内新闻工作者最高荣誉。
这个奖项如雷贯耳,在教科书上、老师口中、考试题上多多少少都有耳闻,曾听起来是那么遥不可及,以至于听到这个消息,沈念一时间有些愣怔,无法相信自己的耳朵。
挂了电话后,李雁把红字盖章的获奖通知发给了她,沈念逐字逐句地看,果然看到了两个人的笔名。获奖简介上赫然列着一句话:凭一腔孤勇,于暗流中逆行,护佑万家“食”光。
她看了一遍又一遍,几乎把通知的公章都烙在眼睛里。最后,她像傻子一样笑了出来,手机丢在床上一丢,整个人仰面也倒了上去。
做得好,沈念。
你瞧,正义果然不会缺席。你所努力的、坚守的理想,终究是闪闪发光的金子,终究会被人看到。
所以,去成为一名记者吧。
为真相奔相告,为道义著文章,让沉默的文字拥有震耳欲聋的力量,去改变规则,改变社会,乃至改变这个世界。
她的人生,同样拥有无限可能。
……
当天晚上,李雁把她喊出来,说是要趁热打铁地吃顿好的。沈念也正在兴头上,和赵涟清打了声招呼后,便来赴约了。
这次真的吃大餐,李雁下了血本请客,请她吃了顿豪华日料。烤板上滋滋烤着肥美多汁的和牛,香气扑鼻,惹人垂涎。两个人先默不作声地吃了一会儿,李雁仰头喝了一大口啤酒,长长地舒了口气。
“爽。”
沈念笑眯眯地看着她。
“真是没想到,世事难料,你说是不是?”李雁道:“差一点点,这个报道就流产了,新闻更发不出来。幸好我们坚持!幸好你的那番新闻理想的话,又给我洗了一波脑,还真别说,理想实现了!”
她又咯咯笑了几声:“原来获得灼见新闻奖是这种感觉!死而无憾啊!”
沈念连忙打了她三下:“别说晦气话,快‘呸’一下。”
“哎呀没事,随口一说,可别迷信。”
话虽这么说,李雁还是听她的话,轻轻‘呸’了一声。一旁的服务员把烤好了牛舌,均匀地分给她们。
两个人又吃了一会
儿,聊了聊天。自打从台内分别后,他们已经很久没有知晓彼此的近况。沈念说她前一阵子忙着写论文,写得焦头烂额,黑眼圈都出来了。李雁说她在老家躲了好久的风声,人也没闲着,认识了一个弟弟,比她小15岁。
“这是刚大学毕业?”
“昂。跟你差不多大吧。”
沈念瞪圆了眼睛,眼中写满了敬佩。
“对了,你哥呢?他最近还忙吗?”
“哦,他也还好。最近打赢了一个大案子,所以下半年都不需要那么卷了。”
“怪不得,我看你们去的海岛可不便宜。”李雁喝了口啤酒,惬意道:“看来他把你养得很好。虽然没有血缘关系,但也确实把你当亲妹妹看待。”
“啪嗒”一声,小姑娘夹起来的牛舌掉进盘子里。
沈念惊讶地抬起头,看见李雁笑得无比狡黠。
“你们不是亲兄妹,是不是?”
在外人面前,她和赵涟清统一口径,她随母姓,他随父姓,所以姓氏不同。至于有没有血亲,他们从不过多解释。但是李雁是怎么知道的呢?
看到她哑然的模样,李雁似乎终于等到了某个时机,轻轻吸一口气,开口。
“别担心,别人家的隐私,我没有兴趣,也不会乱说,之所以会知道是因为别的原因。”
李雁打开手机,放到她面前,屏幕上是一张十余人的合影,看起来颇有年代感。
“这是我们刚进华星社时拍的团建照,喏,这个就是我,旁边这位挽着手的,就是你妈妈。”
第104章 海岛“蜂蜜会吃到的,哥哥也会吃到的……
妈妈长什么样子?
五岁的沈念会说,妈妈个头很高,留着长长的头发,眼睛和她一样圆圆的,每次出远门回来都会给她带礼物。
然而,二十一岁的沈念只能微微一愣,脑海里浮现出一个模糊的轮廓。
妈妈。
这个词对她来说既熟悉又陌生。她已经很久没有喊出这两个字,也忘记了小时候为什么撕心裂肺地大哭,求着赵涟清带她去找妈妈。
但是又很熟悉,她的妈妈虽然不在,但她的女儿还活着。她自己就是妈妈留在世上的遗物。
沈念仔细打量着手机上的照片,合影的背景是一栋富有年代气息的五星酒店,第一排的人扯着横幅,上面写着“热烈庆祝第五届华星之星新闻工作者培训圆满落幕”。这二十多个人个个都很年轻,朝气蓬勃。年轻了十几岁的李雁站在一个高挑纤瘦的女人旁,那女人穿着明黄色的无袖束腰连衣裙,肩上挎着一只雪白的小皮包,长发飘飘,杏核眼,鹅蛋脸,看着和自己有八分像。
两个人似乎很要好,即使在大合照里也亲昵地挽着手。李雁对着镜头大大咧咧地比着耶,身侧的女人只是抿唇浅笑。
“你妈妈长得好看吧?”李雁自己也看得出神,轻轻道:“她是我的带教老师,看起来和你一样文文静静,结果一身反骨,胆子贼大。哪里危险就往哪儿去。后来她自学了阿拉伯语,申请外派中东,是我们社里唯一一个战地女记者。”
沈念突然想起来:“我小时候有一件上衣,就是妈妈从土耳其给我带回来的。上面的花纹我从来没见过,幼儿园的老师也没见过。”
还有各种各样好闻的香料、写着蝌蚪一样阿拉伯语的书签、手工编织的帆布包、沙瓶画、椰枣糖浆……她想起小时候家里时常没有人,妈妈出差带回来的这些小伴手礼是她唯一的好友。她长大后把这些朋友都忘记了,可是今天她突然又都想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