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5章
按在林知屿大腿的手骨节分明,宽大的手掌盖住了好一大片,甚至让人不禁开始遐想,他也能用这双手稳稳当当地罩住更上一寸的……
臀。
手臂的肌肉因为发力紧紧绷起,在西装外套的束缚下勒出几条漂亮的轮廓。尤其再配上上臂若隐若现的袖箍,更是张力十足。
【靠,这张动图真的绝了,我宣布这就是绥屿而安的镇圈神图!谁同意,谁反对!】
【我天啊啊啊啊我又嗑出糖尿病了!】
【老实说牧总的腿还恢复得怪好的嘞,纸鱼虽然瘦但好歹也是个成年男人,加上这个飞奔的初速度和加速度,居然还能接得这么稳当,私下里没少偷偷练吧!】
【笑死,超话里已经有人在求问牧总受到了多大的冲击力了,快期末考了高中的姐妹们别再偷玩手机了!】
【建议内娱一些细狗男演员来学,抱不动老婆的都不配拍偶像剧!】
【说起来纸鱼好像一直没有接过偶像剧哎,我看他拍的这几部都是0感情线,可是他这张脸这个身材无论放在古偶还是现偶应该都会很吃香的,有没有导演递本子啊!】
【有没有一种可能,不是他不拍,是没人敢找呢……毕竟但凡查查姓牧的集团业务,就会发现……嗯。】
【听说《警号191》的编剧本来是写了他和女主谈恋爱的,但是纸鱼拉着女主找编剧聊了一晚上,第二天开拍时编剧就把感情线删了……】
【感觉删感情线不像是纸鱼说的,倒像是他家里某位不想看他和在剧里和别人谈恋爱,吃大醋才删的。】
【?额,难怪现在电视剧这么难看,都是因为这些背靠资本的演员权力这么大。】
【神经,有没有一种可能编剧老师早就发微博解释过了:之前为了迎合当今市场,以为年轻人喜欢看俊男靓女谈恋爱,才写了一段感情戏,后来小林找我商量了一下,我们达成了共识,认为这类职业剧只需要把故事讲好,丰满人设,其它的自由观众定夺,不需要再画蛇添足了。】
【草,我的嘴替。】
【我还是觉得是牧绥……】
【说起来纸鱼拿了影帝之后,找他的本子应该会更多吧,有没有人知道他接下来什么安排?】
【不会又要休息个把月谈恋爱去吧,我接受不了,我看不得他休息。】
【接了什么戏倒是不知道,不过今天我朋友圈里有人偶遇他和牧绥再逛宠物店了[图片]】
……
“嘬嘬嘬。”
玻璃橱窗里的金毛挤着湿润的鼻子凑上前来,林知屿很给面子地也往前了两步,给了它一个隔着玻璃的贴贴。
原本想去的那家餐厅临时关了门,两个人只好改道换了一个约会地点,却没想到走着走着就到了这家宠物店。
林知屿刚在门外驻足,金毛幼犬立刻摇摇晃晃地跑过来,湿漉漉的鼻子贴在玻璃上,留下一片雾气。
于是没有忍住,就这么抓着牧绥走了进来。
“喜欢?”牧绥问道。
林知屿偏过头,撩起眼皮:“不是应该我问您吗?”
牧绥有些疑惑。
“我不是狗派啦,养猫养狗都无所谓,倒是牧先生喜欢什么比较重要,毕竟我一去拍戏,它就只能跟您过了。”林知屿说着,又隔着玻璃逗弄了金毛几下,“不过金毛的气质和您不太搭,而且牧云霁那有一只了,您可能也不大愿意。”
“小黑八嘎美貌,但是太倔,感觉家里会鸡飞狗跳的,不好。”林知屿的视线扫过玻璃橱窗上贴着的介绍,正好看到了趴在另一侧的马尔济斯幼犬,眼睛突然放光,“这只怪可爱的……您还可以揣到口袋里去开会。”
牧绥想象了一下那个场面,脸色一僵,当即就要拒绝。
林知屿的余光瞥见他这一副一言难尽的模样,忍不住趴在他的肩膀上笑了:“放心啦,随便一想,还是不能让您在下属面前这么ooc的。”
牧绥眨了眨眼,抿嘴不愿说话。
林知屿正要往下研究,手机突然振动了一下。
不知道是谁又给他发来的消息,先许愿不是工作——他也有些被李青时吓怕了。
看到屏幕上谢景遥的名字,他瞬间松了一口气。
可是还没咽到肚子里,就看到了他发来的一张照片。
照片是他们刚进宠物店的时候拍的,林知屿正好在捏着门边摆放着的金属嘴套把玩,牧绥站在他的身侧,由于室内的光比较昏暗,照片中他的眼神显得有几分阴翳,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林知屿朝宠物店外一望,正好看到了几个女孩慌乱收起手机。他本来也没太当回事,当街被抓的次数久了,早就已经习惯了。
可是谢景遥随后发来了另一张截图——
【纸鱼,你别玩那防咬嘴套了……我的大黄脑袋都开始脑补两万字了。】
【戴那谁嘴上!(死手快画啊!)】
林知屿:?
什么玩意?
【作者有话说】
纸鱼:假装看不懂[菜狗]
第104章 鸡飞狗跳的养狗日常(上)
养狗这件事, 倒不是林知屿心血来潮。
搬了新家后,生活稍显冷清,偌大的别墅里, 连空气都带着寒意。虽然他大部分时间都在剧组,可偶尔回来的时间, 也会希望能有点乐趣。
当然,也不是说和牧绥俩个人凑在地下室里看电影, 看着看着就擦枪走火的生活不好。
只不过物质生活满足了之后,人就会开始有点精神追求。
尤其是每次路过隔壁院子,看着那一只硕大的阿拉斯加趴在草地上撒欢打滚的时候,养狗的欲望总会达到顶峰。
更何况,发现牧绥喜欢狗, 也不是一件难事——
毕竟牧云霁家里的那只狗虽然傻,也知道什么人能招惹, 什么人不能,就像它从不去牧穹宇面前讨嫌, 只喜欢围着牧绥打转, 偶尔再给林知屿来个飞扑。
而他那一身高岭之花气场的男朋友, 实在是个面冷心软的人,总是会不动声色地给大饼一点小小的甜头,诸如趁人不注意拍拍它的脑袋,或者搓一把它的尾巴。
也不知道为什么面上表现出来就总是冷淡,大概是不想被他那倒霉弟弟抓到这种幼稚的把柄。
也有可能只是单纯的拧巴和闷骚。
总而言之, 一旦有了想养狗的想法,就一发不可收拾了。
只是林知屿研究了半天, 都没想好养只什么品种的狗。
直到放假亲自送上门来。
或者说, 是它特意到剧组找了个人碰瓷。
放假是只边牧。
照理来说, 这样的狗通常不会流浪,可是偏偏就给林知屿给遇上了。
自从得奖之后,林知屿的片约就愈发的源源不断。他千挑万选了一部挺有意思的现代奇幻单元剧,以满足一下自己年少时期的中二幻想。
拍摄地以一个古镇为主,大概就是一个身怀异能的男主解决各类奇异事件的故事。
戏拍到一半时,就有不少工作人员注意到剧组附近经常游荡着一只边牧,陨石纹,左耳却是全黑的,湛蓝的眼睛,澄澈得像是宝石一般。它把自己打理得很好,除了天生带卷的毛发显得有些许潦草之外,和家养的没什么差别。
所以一开始,剧组的工作人员都当是哪个不道德的养狗人没有牵绳,也没太当回事。
谁想某天,林知屿刚在河边拍完一场戏,就听到外面传来了一阵惊呼——
那倒霉边牧在草丛里抓了一只癞蛤蟆,吃得自己口吐白沫。
工作人员在现场遍寻狗主人未果,正不知道该什么办才好。听到声音过来凑热闹的林知屿一拍板,让陈辰先帮忙把它送去就近的宠物医院先治了,又在剧组的棚上贴了消息,微博也发布了寻人启事。
边牧在宠物医院里吃了药,输了液,倒是也没多少大碍,可是一直到了杀青,狗主人始终没有出现。
这一个月里边牧吃喝拉撒都在剧组里,晚上就睡在林知屿的保姆车下。
临到合照的时候,还人来疯似的窜到了正中央,十分有镜头感地把爪子搭上了半蹲着的导演的肩。
所有人都哭笑不得。
正当众人商议着他的去处时,它更是往林知屿的小腿一撞,身体一翻,然后躺下不走了。
林知屿:“……”
旁边的一位演员打趣道:“它怎么这么聪明,一眼就逮到了全剧组里最有钱的人。”然后蹲下身戳了戳边牧的爪子:“你想跟林老师回去吃香喝辣啊?”
湛蓝色的眼睛无辜地眨了又眨,还嗲里嗲气地“嘤嘤”了两声,林知屿的心都快化了好一大片。
“搁我这找长期饭票来了。”林知屿笑着,也半蹲了下来,用手拨开它翻腾的后腿。
“还挺会碰瓷的。”林知屿挑了挑眉,食指在它软乎乎的肚皮上轻轻戳了一下,“赔偿金想要多少?”
边牧尾巴一甩,顺势蹭着他的掌心,又“嘤”了一声,软乎乎的,像是撒娇,又像是卖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