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很末世 第36节

  林朵朵不太赞同他瞎折腾,好不容易有一个邻居,饿发狂了怎么办。
  看见白骁坚定的样子,她叹了口气,“好吧,你到时候别勉强。”
  这些天不是太忙,刚好合适。
  下雨让那棵死树剩下没搬回来的部分湿漉漉的,要等天晴了再晒几天,才好往回搬。
  田野上的野麦青绿青绿的,还有一段时间才变黄。
  于是白骁往林朵朵这边跑得少了,他只吃一点点东西,然后忍耐着饥饿,努力不去闻林朵朵这根香鸡腿。
  偏偏那根鸡腿不时从墙头露出半个脑袋,鬼鬼祟祟偷瞧他有没有扛不住了。
  看来林朵朵很在意这个丧尸邻居。
  “这才第二天,你不用担心。”白骁喝了一肚子水,待在院里,肚子里咣当咣当的。
  他从胳膊下取出体温计,依然是三十九度多点。
  “你打算绝食几天?”林朵朵问。
  “先看情况,三天就安全了,但是如果能更长时间忍受饥饿的话,是件好事,这将是一种更高级的生命形态,我建议你也进化一下。”
  “现在什么感觉?”“现在……我的身体在疯狂提醒我需要进食,我的理智在对抗,如果你不像个鸡腿一样在墙头上,我想会好很多。”
  白骁细细感受着身体各项变化,仿佛能察觉到细胞的饥渴,但他知道那是错觉。
  林朵朵给他的意志增添了不少难度,这也是必要的一环。
  墙头上的身影消失了。
  “你是不是要离开了?”
  她在墙那边忽然问。
  “不是啊。”白骁说。
  “你就是准备走了。”林朵朵很笃定。
  丧尸打算离开这个村子了,现在就是在做最后的准备。
  白骁感受着胃里传来的饥饿感,坐在院子正中,抬头看了看,没有看到林朵朵的身影,她躲在另一边的墙下没有冒头。
  “我没有准备离开,我只是……上次进山你也看到了那头鹿,这座山迟早变得危险无比,待在村子里不是长久之计,我们终究要找个出路的。”白骁解释道。
  可能林朵朵的父母当初来到这个村子时都没有想到,二十年后林朵朵还停留在这里,且村子里只剩下两个活人了。
  一个年老,无力出去,一个年轻,对外面的世界无比陌生。
  白骁有时候会想,如果村里那些人还活着,钱婶还年轻,林朵朵的父亲还在,如今这个丧尸老去的年月,他们大概可以浩浩荡荡的,一起出去,一路清理那些老丧尸,一边寻找救援。
  可是财叔整日游荡在田野间,她父亲也变成了怪物,钱婶已经老去。
  “如果我们和钱婶一样的年纪,可以留在这里,但是我们还年轻,这里可以安全三年,五年,甚至十年,但十年后呢?”
  林朵朵没有说话,白骁知道她其实也明白,只是去城里拾荒眼看着丧尸一天天腐朽,人也一天天变少,她熟悉这里又不愿离去。
  “所以不是我要离开,是我们都早晚离开。”白骁道。
  “你明明是只丧尸。”林朵朵说。
  白骁:“要不我咬你一口,我们都不用离开了。”
  “我可以给你吃脚皮尝尝味。”
  “谢谢你,我不要。”
  白骁摸着肚子,拿镜子观察自己,饥饿实验目前没有发生意外,节食第二天,依旧很稳定。
  这是他人生中经历过最糟糕的一个夏天,不仅没有空调、可乐,还一直想吃人,外面还有丧尸。
  林朵朵没有再说话,拿着一块布在擦那个旧头盔,她想起来上次去拾荒前,两人说好了要找一个新头盔,但是后来他们都忘了,就依然拿着这个破盔子在用。
  上面有旧痕也有新伤,拿布擦是擦不掉的,她忽然叹了口气。
  “书上说,会有蝙蝠侠,或者别的什么侠,在危险的时候站出来拯救世界。但是我没见到过。”
  “你有没有听说过头盔侠?”白骁问。
  “应该叫丧尸侠吧?”
  第54章 男人
  拯救世界的俗套故事落不到自己身上,白骁很清楚,因为他从来没听说过天天对着人流口水的什么超级英雄。
  如果真的有那种拯救世界的事,他也会是大反派。
  白骁抬头就能看见没人住的另一个隔壁,几根野草长在破旧的屋顶上,还有藤蔓攀爬着,那天下雨的时候一刮风,破旧的窗户发出哐当哐当的声音。
  一个绝世大反派,隔壁住着个小女孩,远处有个老太太……这故事不太对,他吃了她们才能算得上大反派。
  饥饿让他一直处于一种焦躁又克制的状态,和被感染的时候刚刚恢复意识很像,如果林朵朵此时来到近前,他不敢保证会不会流口水。
  “也许我的情况随着时间会越来越稳定。”白骁忽然说。
  隔壁拿着小刀刮竹子的林朵朵想了一下,“你是说?”
  “大意了,再过几个月测试的效果也许更好。”白骁很后悔。
  林朵朵道:“那过几个月再试呗。”
  白骁道:“那这两天不是白饿了?”
  他决定再坚持一天。
  三天如果能顶住,那以后远行的风险就会大大降低,正常人饿三天也会不正常,他只要保证不会因为饥饿失去理智就行。
  天晴了,太阳出来气温立刻开始升高,空气沉闷闷的。
  第三天测试结束,白骁狠狠吃了一顿,在没有设备以及医疗的情况下,他对自己如今的状况有了一点大概的了解。
  因饥饿而变成普通丧尸的概率大大降低了,同时体温依然维持在较高的水平,成了常态。
  没有更专业的检测,无法确定体温是由于代谢快导致还是和病毒保持平衡。
  林朵朵的药酒他每天都有在抹,只是效果不明显,活血化淤化不去尸斑,只要拉起袖子,丧尸咬过的伤口和显眼的尸斑依旧清晰可见。
  “不用浪费了,看来需要其他方法。”白骁见林朵朵又拿出来药酒,摆摆手拒绝了,留着给她自己用更好。
  林朵朵也没在意,她本就猜测尸斑去不掉,又拿着药酒放回屋里了。
  她抽空又编了两个鱼篓,交给白骁,让他带去河边扔下去。
  白骁戴上墨镜,拎着鱼篓出门,碰见二蛋时打声招呼,老丧尸游荡在村子里,让村子多了一丝活气,没有再那么压抑的安静。
  河水流速还很快,他找了半天没找到合适的位置,这场暴雨后,不仅水位升高,水质也变得浑浊,看来得等到水变清了平缓了再下比较好。
  白骁无奈又拎着鱼篓回去了,这两个新的要是再被冲跑掉,他都能想象到丧尸王被林朵朵数落的样子。
  “怎么又提回来了?”林朵朵有点疑惑。
  “刚下完雨,等几天吧。”
  白骁将饵料从里面倒出来,篓子放到一旁,拎上锯子又出去了。
  林朵朵望着他的背影,想说什么,最后又忍住了。
  白骁只是在为离开做准备,而不是准备离开,林朵朵的生存技巧他还没有全部掌握。对于外面的世界,他同样是陌生的,只和林朵朵去城里拾荒了一次,如果说优势的话,那就是他不会被老丧尸围着追,被感染的动物咬到也可以扛过来。
  一场暴雨后,很多天都是晴朗无云的,花了半个月时间,他蚂蚁搬家一般将那棵死树分割,全部带回来,空闲时劈成大块,给林朵朵砌在棚子底下阴干。
  如果不是林朵朵父亲笔记里推测的那个未来,这种生活其实也挺不错,白骁渐渐习惯了每日里在村子里逛逛,和那两只丧尸打声招呼,偶尔去山坡看看设的陷阱有没有抓到猎物,观察一下河水。
  只是空闲时,他总会想外面如今究竟是什么模样,是不是在遥远的地方,庇护所已经重启部分工业。
  以及庇护所究竟在哪里。
  村里的老房子都被他转了一遍,除了倒塌的,和关着林朵朵父亲的那个院子,每个房间他都进去看过,有的屋里还留存着以前的人生活过的痕迹,有的院里甚至有小小的坟包。
  白骁终于从这些老屋子里找到几张破损不堪的地图,字迹都有些褪色了,原本是钉在墙上的,他取下来时还不小心弄破了一些地方——它实在是太旧了。
  老地图拿手一摸都掉渣,白骁死也想不到,自己有一天竟然会拿着笔,照着一张褪色的地图临摹。
  就在这样的准备中,田野里的野麦渐渐黄了,林朵朵喊他一起出去劳作。
  割麦子实在是一件辛苦的事,尤其是麦穗不那么饱满,只有一点粒的时候,付出和收获完全不成正比。
  拿着镰刀弯着腰,只割了一天,白骁就理解了为什么林朵朵不专心种植几亩,不说浇水锄草这些琐事,那也不是两个女人能搞定的。
  很原始的收割方式,古代男丁值钱不是没有理由。
  如果不是为了储存,收的这些完全不够补充体力消耗。
  林朵朵很有韧性,即使揉着腰也是一脸喜悦的样子,那是一种收获的喜悦。
  秋天是个收获的季节。
  没有时间休息,将野麦收回来晾晒,没过几天,之前他尝过的青杏也熟了,不再那么酸,一个个挂在树上。
  在公司加班加了几年,每天都是通勤外卖的白骁,拾回了老旧的记忆,他看着满树的杏子,脑海中浮现硕果累累这个词。
  终于真正理解了什么叫秋收。
  这种时候最怕的就是下雨,不仅麦子在晒,杏子掉下来烂掉之前,也要收回来,洗干净切开,串在线上,吊成一排排,连白骁的院里都晾上了。
  每到日暮,林朵朵在院里压着水井冲完凉,穿着清凉在门槛上坐着摇扇子时,望着满院黄澄澄,都有一种发自内心的高兴。
  把丧尸王救回来真是件幸事。
  之前收回来晾干的槐花泡的茶就在手边,槐花茶,连水带泡的槐花一起喝下去,喝茶还要嚼几下。
  白骁觉得她年纪轻轻,就拿个蒲扇坐那里,姿态和老太太一样,很难直视。
  应该是跟上一辈人学的,就是不知道学外公还是学钱婶,反正姿态很标准。
  “以前有一次钱婶说,有个男人就好了,我还觉得都一样。”林朵朵望着院里,“原来真的不一样,我要干好久才能干完的活,你一个人就能顶我两个。”
  累了一天,她也没让白骁继续讲潘金莲,只是在门槛前坐着,享受晚风的清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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