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0章
“所以说,你准备冒险,拿自己的性命去冒险?”
临魁嘿嘿笑道:“命这种东西越拼越有,不拼基本上就没有。”
“那么,现在自称是神农氏的又是哪一位临魁?”
临魁摊摊手道:“可能是临魁,也可能不是临魁,反正我父亲的儿子多的数不过来,光是有临魁名号的就不下二十人,没有名号自称是我父亲儿子的人,简直数不胜数。
所以,只要有一个大势力支持,任何人都能成为神农氏。既然他们可以,我们为什么做不到呢,更不要说,我还是一个正牌的临魁,只要有了刑天跟你的支持,我觉得达成我们目标的可能性很大。”
说完话,临魁就诚恳的看着云川,他很希望云川能够认可他的建议。
云川沉吟片刻又道:“我现在就想知道,你如何达成让刑天成为神农氏族长的要求呢?”
“等我们两个人的目标达成之后,我会在族长大会上,告诉所有族长,刑天是一个德才兼备的人,是一个很好的首领,跟刑天比起来,我不是一个好的大族长人选,所以,自愿把位置让给刑天,并邀请刑天带领神农氏一族继续前进。”
云川觉得自己快被临魁给说服了,就在他准备答应的时候,忽然从远处传来乌鸦破锣一样的声音——蠢货,蠢货,蠢货!
云川虽然知道这是乌鸦在骂小狼,不过,他还是虚心纳谏了。笑着对临魁道:“不错的主意,我想找刑天先商量一下。”
临魁站起身,伸一个懒腰道:“好,在事情没有办成之前,我就住在你这里了,早就听说云川部的饭食是最美味的,我可以好好地品尝一下。”
等临魁离开了,云川就对一直旁听的阿布道:“你觉得怎么样?”
阿布疑惑地道:“临魁为什么要分裂神农氏,为什么要祸害神农氏,为什么丝毫不尊重他死去的父亲呢?”
听阿布这么问,云川就知道自己问错人了,为了不让阿布的世界观崩塌,云川决定这件事还是自己跟进吧。
无论如何,有机会毁掉一个大族的事情,上辈子可没机会干,现在,既然有机会了,不试验一下,实在是太对不起自己相当大人物的那颗心了。
找了人去邀请刑天来河湾地一会,云川就开始制作第十批纸张了。
前九次毫无例外的失败了。
不过,就算是失败的东西,依旧让第一个想要在纸上书写文字的阿布欣喜若狂。
野人就没见过好东西,一张粗糙的连擦屁股都用不成的纸张,阿布把它们全部珍藏起来,云川想要,他都要犹豫再三。
特意用桑蚕丝编织出来的纱网,还是有问题的,云川端着镶嵌在竹框子里的纱网,在浑浊的纸浆中间捞一下,沥干水分之后就迅速地扣在一张麻布墙上,很快,麻布墙上就贴满了纸张,目前来看,这一次制作的纸张应该能用。
虽然说纸浆还不够细,颜色也一言难尽,不过,这东西应该有资格被称之为纸张了,至少,在云川看来,这东西比后世用来包装糕点的马粪纸要好。
原始人的世界里,消息传得很慢,当刑天来到河湾地的时候,时间已经过去四天了,在这四天中,临魁品尝了云川部的很多好食物,比如藕渣,比如酸笋,比如麸皮米糠制作的饼。
在这四天中,云川已经制造了六百张纸,虽然纸的颜色泛黄,云川用小狼尾巴上的毛制作的狼毫笔,试验过之后,效果不错,尤其是用锅底的草木灰加上一点点油脂研制成功的墨汁,写出来的字颜色不但发亮,还很润。
“天高云淡,望断南飞雁。不到昆仑非好汉,屈指行程二万。
六盘山上高峰,红旗漫卷西风。今日长缨在手,何时缚住苍龙?”
一时间没忍住,当时看到纸张给你弄出来了,云川一时情不自禁,就把太祖的这首词略微修饰一下就写出来了。
用的是独创的云体字,这种字在云川看来惨不忍睹,写出来的字给内容提鞋都不配,却引来阿布等人的高声叫好。
说实话,就连最聪明的阿布把纸上的这些字都认不全,更不要精卫,夸父,睚眦,赤陵他们了。
只因为,云川写字的气势很足,笔下游走如龙蛇,亢奋的情绪比大师还要大师一百倍就引来了他们疯狂的叫好声。
想到刑天喜欢文化,还会作诗,云川就准备把这东西当做宝贝送给刑天,看看能不能对自己将要做的事情有所帮助。
阿布早早地在大柳树下铺设了一张羊皮毯子,摆上了竹桌,安顿好了茶水,点心,就离开了。
云川带着临魁到来的时候,刑天正在吃黄米糕,这东西是糜子磨成面制作而成的,里面有蜂蜜跟猪油,精卫还把春天的时候腌制的桃花放进去了好多,所以,就成了高级货。
刑天看到了临魁,也不遮掩,直接对云川道:“神农氏确定死了,现在,居住在常羊山上的是一个防风氏的人,据说也是神农氏的子嗣。”
不等云川说话,临魁为了不让刑天在第一时间干掉他,立刻道:“防风氏在南方,向来居住在沼泽中,他们体型高大,几乎与夸父比肩,在沼泽中行走如飞,自从四年前的那场大洪水淹没了沼泽,使得沼泽变成了大湖,防风氏离开了大沼泽向高处迁徙,被我父亲收纳为部族,只是,这个部族的人从未听过我父亲的话,以至于很多人都不知道神农氏还有这样的一个部族存在。”
刑天看看临魁,再看看云川,然后冷漠的对云川道:“这个人你还有用吗?如果没用,我现在就杀了他!”
第154章 夸父逐日前篇
云川瞅着刑天道:“实话告诉我,你想不想要神农氏?如果想要,这个人就不能杀,如果不想要,你现在就可以砍死他,记得顺便丢河里,不要弄脏了羊皮毯子。”
临魁对云川侮辱性的话没有半点的畏惧,而是把腰背挺得笔直,用锐利的目光看着刑天道:“没有我,你得到的必定是一个四分五裂的神农氏,有了我,神农氏就能顺理成为邢天氏,我想,你不会喜欢一个四分五裂的神农氏的。”
刑天疑惑地看看这个昔日被他踩在脚底的小人物,不解的问云川。
“他一直表现得这么出色吗?”
云川点点头道:“据我看来,十年之后,著名部落首领中,必定有他的名字。
当然,他必须要在这十年中别死掉。”
刑天放下青铜斧与青铜盾,盘膝坐在羊皮毯子上对云川道:“防风氏的人实力很强大,你有把握对付吗?”
云川不解的瞅着刑天道:“是你想要神农氏,为什么要我去对付最难对付的防风氏呢?”
刑天沉吟一下道:“如果你能对付防风氏,那么,常羊山以南的地方都归你。”
给云川说完了话,他又抚摸着青铜斧问临魁:“你又想得到什么?”
临魁目不斜视的道:“我想带走一些与你不能相容的族人,以及一些足以养活他们的口粮。”
“你不想要常羊山中堆积如山的青铜器,也不想要常羊山中你父亲积攒的那么多的美女吗?”
临魁立刻摇头道:“我只想要族人与粮食,牲口也可以,唯独对那些青铜器以及美女没有半点想法。”
刑天收回了藏在青铜战斧上的手,他觉得这个临魁很懂事,没有提出让他难以接受的条件。
“你准备怎么弄死防风氏的巨人?”
刑天很霸道,不给云川选择的机会,好像他们三个人的意见已经高度统一起来了。
“这个不用你管,既然我接受了你的土地,那么,防风氏的人我会有办法处理的。
不要光问我们怎么做,你该说说,你如何降服神农氏其它部落呢?
据我所知魁隗氏、连山氏、烈山氏,朱襄氏才是神农氏的中流砥柱,而这些部族可以直接继承神农氏的。
这四个部族中,你侵吞了烈山氏,那么,其余三个部族你怎么让他们臣服呢?
他们不臣服,你就没法子控制他们麾下多如牛毛的小部族。”
刑天淡淡的道:“轩辕氏不久将会攻击魁隗氏,蚩尤部将会攻击连山氏,我还鼓动了朱襄氏来抢你的稻子。”
云川呆滞的看着眼前如同一座肉山一般的刑天,以前,他总以为刑天算是一个有情有义的人,现在看来,自己完全看错了。
打量完刑天,他又把目光落在临魁的身上,他实在是想不通,这个野人到底是怎么想到通过“禅让”这个法子,从而将毫无用处的他变成一个重要砝码的。
“我忠心耿耿服侍神农氏十几个寒暑,神农氏就该是属于我的,也只有我——刑天,才能让神农氏重新变得伟大!”
听刑天这么说,云川的目光就忍不住再次投射在临魁这个曾经说过要让神农氏再次伟大的人。
他也弄不明白,这两个人明明都想让神农氏变得伟大起来,对于这两人的理想,云川不怀疑他们的本心,只是,他们现在做的事情,却是恨不得弄死神农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