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

  云川仔细地看了一下这两个小女子,为难的摇摇头道:“不成,她们长得太丑了,神不会满意的。”
  阿布听了云川的话,也认同的点点头,这两个女孩子真的不怎么好看,一个头发黄黄的,另外一个还正在流鼻涕。
  想到这里,他就忍不住把目光投向精卫。
  精卫就像被电击了一下,猛地就跳起来,一边分辨说:“我更丑,我更丑。”一边马上撅着屁股藏到云川背后瑟瑟发抖。
  云川见阿布好像要说话,就摇摇头道:“不用找了,咱们族里没有那种可以让神喜欢的女子。”
  阿布咬咬牙道:“要不然我走一趟轩辕部,再花大价钱买四个美人回来。”
  云川笑着摇摇头道:“我们的神跟轩辕部,蚩尤部,神农部的神不一样,他们不喜欢美人儿,喜欢听我吹奏这世上最动听的声音。”
  说着话,云川扬一扬手上那根翠绿的竹笛。
  阿布不放心地问道:“我们的神真的不需要美人献祭吗?我听说轩辕部在迎接神龙的时候,用了十六个鹿族美人的血,蚩尤那边也用了募部落的美人血。
  族长,祭祀这种事不能随便应付,如果惹怒天神,我们云川部将有灭族之忧。”
  云川脸上露出灿烂的笑容,把精卫从背后扯出来,擦掉她脸上的泪水,又把那两个十岁的连祭品是怎么回事都不知道的傻孩子同样拉过来,让她们靠在自己身边,然后,在阿布请期待的目光中将笛子放在了嘴边……
  很久,很久以后,阿布在弥留之际,唯一的要求就是希望族长能看在他为云川部劳苦一生的情面上,再吹奏一曲《春到湘江》。
  那笛声清冽悠远,似乎江风吹皱了江水,涟漪荡开;吹起水花,层层微澜;吹起波浪,翻滚不尽。
  又像天鹅的起飞的双足划破江面,优美的展翅翱翔,直插云霄……那声音清澈优美,美不胜收。
  在初次听笛声的时候,阿布仿佛真的来到了天神的面前,天神的容貌慈祥又威严……
  “在遥远的山上,有一座金色的宫殿,它无比的恢弘,无比的壮阔,那里四季常青,那里百花常在,那里果木飘香,那里的仙子可以自由的在空中翻飞……
  阿布,我们的神没有住在天上,而是住在那座宫殿里,所有抵达那座宫殿的人,可以无病无灾,所有抵达那里的人,每一个都将获得长久的幸福……不过,只有善良的好人才能抵达那里,只有为了族群舍生忘死的人才能抵达那里,只有为族群鞠躬尽瘁的人才能抵达那里,在那里,这些人吃过的苦,受到的伤害,经历过的疲惫都将获得十倍,百倍,乃至千倍的补偿。”
  族长温柔的声音伴随着阿布的灵魂在天堂里游弋,直到阿布的灵魂寻找到了自己的位置,音乐才再一次响起,这一刻,即便阿布的身体已经没有了呼吸,可是,他的灵魂还在享受那永远的笛声。
  云川吹奏这首《春到湘江》的时候,因为时间足够长,引来了所有的族人们聆听。
  为此,云川不得不一遍又一遍的吹奏曲子,直到嘴唇出血,气息不足才罢休。
  云川放下那根竹笛的时候,阿布双手捧着竹笛,亲自将这根笛子与供奉在精卫偷来的青铜鼎,以及青铜簋的上方,毫无疑问,那地方是阿布认为距离天神最近的地方。
  吹笛子事件过后,云川部的人就再也没有提起过用人来当祭品取悦天神的事情。
  人们只知道云川部的天神喜欢音乐,喜欢用陶土烧制的绝世美人,这些用陶土烧制出来的美人,每一个都有着常人难以企及的丰满胸部,与丰盈的臀部。
  此事过后,云川立刻就变得孤独了,以前总喜欢从他盘子里找吃的的夸父,自从音乐事件过后,就再也没有这样做过,好几次都把他认为最美味的食物放在饭碗的最上面期待云川拿走,却一次次的失败了。
  精卫再也不会野蛮的从桃树上跳进云川怀里了,每一次见到云川都满怀敬畏之心,不多说话……
  就连睚眦,小鱼人这些平日里总喜欢跟云川嘻嘻哈哈玩闹的少年人,好像都在一夜间长大了,行为越来越像阿布。
  唯一对云川没有表现出敬畏感的只有野牛跟小狼了。
  也就是因为这样,云川身上的神性也就不知不觉的传染给了野牛跟狼。
  这两个家伙整天被族人伺候的一尘不染,野牛还好说,他本来事情就少,只要吃饱喝足,就卧在云川门口慢慢的反刍,回味青草的滋味。
  狼就不同了,一天洗八回澡,已经让他怒不可遏了,后来发现,只要紧跟着云川,那些人就不抓他洗澡了,于是,就跟云川越发的寸步不离。
  神终归还是要吃饭的,在某一个清晨,阿布拿来了一袋子雪白的糯米。
  他们种在泥塘里的稻子终于成熟了。
  云川将脸埋进装糯米的口袋里,深深嗅着稻米的幽香。
  “族长,蚩尤部那边派来的人说稻子割掉之后要留根,来年不用种稻子了,它们会自己再长出来。”
  云川呆滞了一下,马上道:“把稻子根全部拔出来,给稻田灌满水,再从其它地方弄一些淤泥放进稻田里,我们来年再种。”
  阿布没有反驳族长的话,答应一声就去干活了,昨天忙碌了很长时间,才给族长弄到一小袋稻米,阿布觉得很羞耻。
  至于蚩尤族人传授的经验,根本就是胡扯,这个世上,只有族长这种真正的神灵,说出来的话才是正确的。
  云川不知道阿布是怎么想的,他现在只想赶快弄一锅红烧肉,再蒸上一锅黏黏的糯米饭,好好地过一把神灵才能享受的生活!
  第103章 如何吃红烧肉配米饭?
  云川手里的稻米可不是什么糙米,蚩尤他们族中也有这东西,不过都是糙米。
  像云川拿到的这种精米,蚩尤一辈子都没有吃过,想要做出精米,就要把稻谷的谷壳、果皮、种皮等全部脱去只留下胚乳部分的制品,颜色是白色的。
  而且糙米只是脱去了稻谷的外壳,其他的部分都是保留着的,颜色通常为深棕色或者是浅棕色。
  云川知道糙米的营养价值比精白米的营养价值高,可是,在这个该死的洪荒世界里,云川只要——好吃,好吃,好吃——他吃的粗粮已经太多,太多了,肠子里全是食物粗纤维,一个整天拿竹子当主要食物的人,根本就没有什么排便困难问题。
  白米饭配红烧肉,这根本就不是一个食物问题,对于此时的云川来说他就是一个信仰问题。
  所以,为了能吃到一口最好吃,最满意的米饭配红烧肉,云川是从选猪开始的。
  猪嘴太长的这种原生态野猪云川自然是不要的,被阉割过的第一代野猪云川也是不要的,这种猪身上还有野猪残存的野性,肉太瘦,没有好的五花肉。
  第二代家养的且被阉割过的猪看起来就很好了,猪嘴没有那么长,颜色黑,整头猪的身体呈漂亮的马鞍形,肚子下垂,前腿跟后腿比较小,明显没有野猪的彪悍之气,这种猪产出的肉一定是肥瘦相间的,尤其是肚子上的五花肉定然美丽的如同一块红白相间的大理石。
  云川挑选好了猪,就找来槐杀猪,为了杀这头猪,云川甚至专门打造了三柄杀猪刀,一柄桃叶刀用来刺破猪的胸膛以及心脏,这种刀的好处就在于可以迅速的放血,趁着猪还没有死透的功夫,借助它身体的自然律动,将更多的血从它的肉中间挤出来。
  第二把是一柄开山刀,这种刀的后背很厚,用来分开猪的脊椎骨。
  第三把刀就是一柄剔骨尖刀,专门用来分离骨肉用的。
  这些东西云川觉得一定要准备好,这也是吃红烧肉配米饭的一种信仰。
  信仰这东西,其实就是把一种简单的事物弄得复杂化,仪式化,最后上升到精神层面。
  不过,云川认为这非常的值得。
  为了这顿期待已久的红烧肉配米饭,云川从昨天,每顿饭就只喝小米粥,这样做的目的,就在于让自己的身体时刻保持微微的饥饿感,又不至于太饿,如此,才是食欲最旺盛的时候。
  槐,杀猪的本事不错,尤其是听族长说,只要他能把这头猪收拾的合乎族长的心意,这三把杀猪刀就归他个人所有。
  因此,槐,在杀猪的时候,也把这件事当成一件神圣的工作来看待。
  平日里杀猪杀的多了,加上家伙趁手,槐一刀就命中了猪的心脏,这头猪原本低沉的嚎叫声,立刻变得尖锐起来,然后就迅速的戛然而止。
  两个仆妇端着陶盆紧张的等着接猪血,槐的桃叶刀刺进去的那一瞬间,一股殷红的血就飚了出来,随着槐微微转动一下杀猪刀,血流又变得凶猛,他就站在那里用桃叶刀撬开伤口,好让猪血流淌的更加快一些。
  当猪血流干净之后,仆妇们就往一个陶瓮里装滚烫的开水,水装了大半缸之后,夸父就一个人拎起这头一百五六十斤重的猪,放进陶瓮里浸泡在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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